第十六章 古金

作者:平丘寻冬 更新时间:2019/10/16 21:34:49 字数:2303

“老大,你说你认识那个组织的高管,是真的吗?”

小说家爬在沙发上,冲着自家老大嚷嚷道。这里是一栋废弃的建筑里采光最好的一个房间,也是他们超能力组织“路易十四”所在的据点。

“爱信不信,不过话说回来,那个组织能跟我接触,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我的能力比较特殊。”

坐在暗处的老大手里托着一个平板,正在上面写写画画什么,“这个能力我也说不清楚是好是坏,总之哪天要是失控了,你们就把我搞死,记得别打脸就行。”

“好的老大,我们一定不会打脸的。”说着他还做了一个扇人的动作。

“说起来,时间旅人那个家伙就这么死了,胸针也无法回收,这事就这么算了?”

“你不懂,碍于那个人的妹妹,我们还是暂时不要动他为妙。毕竟那个手稿在未来的计划中并不是必不可缺,我们可以去偷伏尼契手稿拓本来代替。至于那个新人,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让他加入进来,也算是死得其所。”

老大用着正常的声音说着一件就像是雨天打雷一样正常实则惨无人道的事,让小说家听了不寒而栗。

“老大你真坏......对了,你说那个归海月会不会猜到我们组织内部有人用厄运能力完成那个计划的事?”

“这肯定是可以的,不然他就不是归海月了。只是计划具体是什么他不会也不可能猜的出来,不用担心其进程。倒是他,在没有能力的情况下就能杀了[筹码]的使用者,如果他获取了能力,是不是还能威胁到那个组织?”

老大关掉了平板,站起来活动了一下肩膀,“如果有谁能杀了这种智商奇高的人,看来只有小丑了,因为小丑办事基本不动脑,光脚的自然不怕穿鞋的。”

“......我可以理解为你在夸那个家伙吗?”

......

古金初中毕业于一个小城市,几番周折才来到了杭州市第一高中。这所高中是他的小学同学归海月推荐的,不知道为什么,那人似乎对这所高中很感兴趣。

他的故乡,也就是初中毕业前所在的那个城市,由于降雨比较频繁,人们都称其为“雨城”。后来初中毕业,因为父母的工作需求他离开生活了九年的城市,来到了杭州城。

到杭州城的他,人生地不熟,父母又工作繁忙,就独自生活在一间小型公寓里。虽然不是富二代,但家庭条件还算可以,所以在生活方面并没有什么困难。

这天周末,古金接到父母的电话,说是他们十月份回来看看他,让他自己去买点东西,算是过个小年。他便趁着这次周末,想着出来转转,顺便采购一下。

中午的太阳还是比较炎热的,虽然是九月,但在南方如果想凉快点,必须要等到梅雨季节,而按照今年的降雨量,怕是要等到下个月了。

古金刚回到家里,正准备脱去衣服洗澡,突然他的手机响了一下。

是那种短信来时的提示音。

他愣了一下,因为这个手机号只有少数人知道,平常除了父母会给他打电话,就没有别人了,更何况一般来说父母是不会给他发短信的。

那么又是谁呢?

他拿起手机看了一眼,来信人是一个陌生号码。疑惑的点开了信息,上面只有一句话:

“我来杭州城了,速来中心街的大胃拉面馆。胖子。”

于是几分钟后,中心街的某家面馆中,当古金刚推开门,一个沉稳的声音就响了起来:“小云,这边。”

在面馆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坐着一个微胖的、戴着鸭舌帽的青年,帽檐很低,遮住了他的双眸。

古金走到他对面,抽出凳子做了下来:“胖哥,怎么想着来杭州了?”

胖子摘掉帽子,露出了眼睛上的一道深深的疤:“来办事的,听说你小子在这座城市里,就过来看看。”

随即他喊到:“服务员,两瓶啤酒,冰镇的!”

胖子原名沈泽,比古金大一岁,也同样高他一年级,曾经他在雨城读初中时是他的学长。

古金问道:“大家还好吧,那个,我妹妹怎么样了?”

沈泽点了点头:“都很好,你妹妹也很安全,我还听说那假小子谈恋爱了,真是胡闹。”

古金点了点头:“那没关系,让她闹去吧,对了......”

这时啤酒上来了,沈泽开了一瓶,满上,道:“是安平秋的事吧。”

古金点了点头:“坟......这几个月都有打扫的吧。”

深圳喝了一大口酒,吐了口气:“当然,我可不是你小子,没心没肺的。”

古金神色黯了一下,也开了一瓶啤酒,大喝了一口,刹那间冰凉贯穿了身体,让他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寒噤。

“你们初中的校长说了,因为城市要改建,原来的初中是要拆掉的,说不定就要改迁到杭州。”沈泽又喝了一杯酒,突然问道:“怎么了?以前我们都是无话不谈的,是有什么心事么?”

“没有。”古金摇了摇头。“就是在这个城市感到很空虚,现在有点疲惫罢了。”

“那就喝酒。”沈泽给他自己倒了一杯,又给江暮云倒了一杯。然后举了起来。

“来,干杯!”

“干杯。”

高中的生活和初中相比确实有些索然无味,但是又是人生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因为高考是人生中最重要也是最有意义的一场考试,这是每一个受到教育的学生必须完成的义务,是群英角逐,一决胜负的擂台。

古金喜欢看窗外的景色,看古树和布满云的天。

白也诗无敌,飘然思不群。

清新庾开府,俊逸鲍参军。

渭北春天树,江东日暮云。

何时一尊酒,重与细论文。

这是唐代诗人杜甫的一首名诗,其名曰《春日忆李白》,讲的是杜甫对李白的思念,以及暗藏的一份真挚的情感。因为其中很能体现出一种友人之间的情感,后人便从中总结出了一个成语,欲以表达对远方挚友的怀念。

“春树暮云。”

老班扶了扶眼镜,并用一根细长的木棍敲了敲黑板:“说起来这个杜甫,和李白有着十一年的龄差,却视其为知己,这其中所体现的古人的意境......”

阳光细碎着斜洒下来,让整个校园变得光怪陆离。

古金用手托着下巴,看着窗外的景色,看着天上偶尔的一只鸿雁掠过。九月,在杭州这种城市本是多雨的季节,然而最近降雨量明显有减少。

古金最喜欢阴雨天,他很喜欢那种细雨的缠绵和泥土芬芳的气息。

“啪。”

老班用木棍敲了一下桌子,将江暮云的思绪扯回到了现实:“江暮云同学,不要发愣,我现在讲的虽然高考不考,但都是一些必须要了解的知识,你明白吗?”

古金,或者说是江暮云无奈地点了点头,并同时期盼着下课铃声快点响起。

这个城市,终究还是太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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