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初停。
三月的旧城尚且是春寒料峭,但冬已退,春已至。街头巷尾多了持着柳枝追逐嬉戏的顽童,少了堆砌雪人互掷雪球的稚子。
一场春雨让天的颜色犹如被洗过的被褥般微蓝又有些发白,在天边干练地拉出半道虹色。
日头已高高升起。这正是旧城最为忙碌的时日,身着工装裤,蓝布上衣的纺织女工和男工疾步来来去去,去代替已然工作了十二小时的夜班工。
一日两班倒——自从煤气灯在工厂里被第一次使用以来,这座旧城的夜晚就再也不像是过去的许多个世纪那样,被黑暗所笼罩着,每个夜晚,在工厂之中都传出机械而断续的纺纱声,像是子夜中的见习舞者笨拙地跳起舞蹈。
拎着皮夹的公务员急匆匆地在新扩建的碎石路上奔跑,城市中心的圣光教堂的钟声已敲响了第七下,不是能够悠闲的喝杯咖啡,再整理一番仪容的时间了。
中学的年轻人们相互不住调笑打闹着,高声谈论着某个女孩为了让自己显得更加引人注目,用缝线将裙摆向上改了两寸,在她登上二楼的阶梯时,刻意压低身体,或者能看到她裙下的风光——那些最为勤奋,起得也最早的小学生此刻也在母亲的陪伴下离开家门,在上学的道路上与友人们讨论着木偶戏,但更多的孩子们此刻还在睡梦之中。一位骑警轻夹马腹,在三五成群的路人之中缓缓而行,腰间除了悬着的马鞭之外,还有一柄左轮枪,骑兵大衣的左右两侧外袋里是十二发子弹。
一切按部就班,只有稚童不受限制。稚童睡得早,醒的也早。
他们是最为自由的人,世间的一切对于稚童的制约总是有限的;他们对一切都感到寻常,因为那些和世界的其他部分一样,是他们未曾记忆,经验过的部分。
他们对一切抱着新奇与期待,有时,甚至诉诸以破坏的形式。
但即便对于稚童而言,这个时间就起床,也有些太早了。
五岁的小格里菲斯,带着一种热烈的期待,与另外几个小伙伴穿过街道,欢呼雀跃。
他们是工人的孩子,在醒来时,他们的父亲夜班还未归来,母亲刚刚开始做早餐——做得多了一些,下了夜班的男主人总是饥饿的。
吃完了早餐的面包与浓汤的他们,便开开心心地与小伙伴们一同追逐奔跑,就好像这便是世界上最为有趣的事情。在奔跑中,他们身上的小棉外套敞开,里面的布衫整洁,但棉裤和棉外套的膝部和肘部却满是灰尘,显然在不断的奔跑中,他们都摔倒过不止一次。
摔倒当然是很痛的,但与伙伴一同,这疼痛似乎也变得能够忽略了。
不住地奔跑之中,孩子们穿过几条街道,拐进了一个看起来颇有年头的小巷。
旧城叫做旧城自然是有原因的。它开始有一个不同的名字,是一个军事化的堡垒,但从一百四十年前,殖民时代才刚刚开始一代人之后,市镇便围绕着堡垒建立了起来,起初,市镇本身仍旧主要起到军事用途,最主要的目的,是为城池周围的拓荒队提供最低限度的庇护,即便是此刻,中城仍旧有着废弃的棱堡遗迹,其上铜炮的基座生着铜绿。过往,精灵种和哥布林曾经不止一次的围攻过这座棱堡,却被有如雷霆般的炮火击溃。
后来精灵种和哥布林越来越少,旧城也越来越大,它统共扩建了四次,最近一次刚刚完成不久;每一次扩建都会囊括故去的那座城池的全部,如同海中的大鱼吃下小鱼,小鱼吃下虾米。
这小巷便是故去遗迹的一部分。它处在一座府邸与一排五金店铺之间,而尽头是一家餐馆的后墙;这里堆放着垃圾,损坏的工具,还有一些破碎的布料,尽头还有一张沾满灰尘的长椅,左侧的两条腿都从中间断了,拜此所赐,它竟然不可思议地保持着平衡。这一切平静地排布在小巷里,仿佛小巷本身与这些被遗弃之物一起,被时间所遗忘。
但这小巷之中,仍然有着生命的存在。
不如说,这个有生命的存在,几乎给了整个小巷的一切以生命。
一位少女正平静地侧躺在那张长椅上。双腿微微蜷缩,用一只手臂作为枕头。由于长椅本身便因损坏而向一侧倾斜,她看起来仿佛斜躺着一般,齐肩的黑发在长椅上平静地摊开又垂落。少女平静地呼吸着,眉头微蹙,像是处在一个并不是十分美好的梦境之中。伴随着她的呼吸,盖在她身上的长风衣也微微起伏。大概是因为被巷尾的屋檐所遮蔽的原因,长椅和少女都保持着干燥,只有垂到地上的长风衣衣角有些微微沾湿,大约是被逆风刮入了一些雨水。
稚子们比一切人等都能够更加明白地认知到美丽的概念,因此这一刻,每个孩子都保持着沉默,生怕惊扰到了这个处在睡眠中的美丽少女——随即,这些四五岁的幼童们纷纷转身,打算离开这并没有什么有趣之物的小巷。
格里菲斯跑得最快——也许是因为他觉得身处这小巷之中,让他有些闷而不适,也许是因为他想要赶快脱离这种不能高声说话的环境,继续与伙伴们一起大笑着玩耍——也是因此,他最先撞上了站在巷口的那个男人。
男人的身材很高,格里菲斯还不到他的腰际。一撞之下,稚童立刻就仰面倒下,但早就摔过不知道多少次的孩子一骨碌便爬了起来,随即被一只带着黑手套的手抓住了手臂。
“哦,可怜的孩子,没事吧?”
这时,格里菲斯才意识到,眼前的这个高大的,身着全套黑衣的男人蹲了下来。
他的确穿着全套黑衣,从手套,到黑色的马靴,长裤,即便以一个风寒病人看来,也有些过于厚重的直到膝盖的长风衣,还有一顶看起来像是滑稽戏剧演员一般,大到夸张的礼帽。
此外他还撑着一柄过于硕大的灰色伞,伞面的料子厚重而不透光,收起来之后,这长柄的灰色伞面就像是一柄双手剑的剑鞘一般。
男人微微地笑一笑。小格里菲斯注意到,这个男人脸色格外苍白。尽管那笑脸温和,近乎优雅,但从他微微翘起的嘴唇之中,露出的有些过长的犬齿,却足以令任何一个成年人感到巨大的恐惧。
这个男人绝非人类,而是某种更加不可思议的种族的后代——
但稚童的脑海里,并没有整个世界的常识,亦没有人类的整体概念。因此五岁的小格里菲斯也有样学样,对着这“犬齿叔叔”笑了起来。
“我没事,长牙叔叔!爸爸说我继承了他的体格,摔多少次都没事!”
小格里菲斯笑着说,他还不认识犬齿这个词,因此只能以长牙代替。其他的小伙伴们也聚集了过来,围成个半圈。
“那就好。”男人再一次地露出了优雅的微笑。但这时,格里菲斯注意到他的脸上微微见汗,苍白,还发着抖。
“您怎么了?是病了吗?”
他伸出胖乎乎的小手,想要试着摸一摸这个看起来无比疲倦的男人的脸,却被男人的黑手套轻轻挡开。
“没什么。”他勉强笑了笑,“只是,我在找我的女儿。一夜都没有休息,现在终于找到了。”
他指了指远处那个用长风衣裹着自己的女孩,将声音压得很低,就像一个苦苦寻找了整夜的父亲般,在找到疲倦的女儿时,最先想到的不是因自己整夜的辛劳而叫醒她,发泄一番怒火,而是心疼她有没有睡好,是否因在外露宿而着凉,又是否遭到了登徒子的侵一犯。
随即他继续出声。
“孩子,我确实有件事情要拜托你,以及拜托你们。”他说道,环顾了孩子们一圈,声音还是压得很低,生怕惊扰了那个沉睡的少女。“你们能够赶快去河街十四号,去叩响那里女主人的大门,告诉她,我已经找到了女儿,女儿一切安好,让她不用再担心了,先睡一觉——可以吗?”
他的话语非常的委婉平静,带着十足的拜托口吻。旋即他将手伸进自己的大衣口袋,掏出一本小小的笔记本,用别在其上的钢笔飞快地写下一行潦草的字,交给了格里菲斯。
“拜托了,大家,一定要把信按时送到。”
“好~!”大家都压低了声音,齐声答应道。
稚童做事很少考虑回报。几乎只是转眼之间,这些幼小的孩子们便将“犬齿叔叔”看成了自己的同伴,格里菲斯拿上便签。
他们都知道河街在哪里——以幼童的脚速,大约要半小时。所以他们各个都加快了脚步,转眼之间,便奔走的无影无踪。
男人一直静静地站着,直到最后一个孩子的脚步声也无法听见为止。
终于,他弯起嘴角,露出一个与之前的温和截然相反,带着残酷,暴虐,以及——饥饿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