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明天见,警察姐姐。”
“明天你还会来吗?”
“爸爸说,如果固定在一个地方卖花的话,比较容易有常客光顾啦。”
“是这样啊......嗯,明天见,拜拜。”
目送林夕上车后,陈警官在车站的椅子上坐了一会儿后,叹了口气,站起身来,朝家的方向走去。
这段路程和警察局直接走回家比起来,算是比较短了,可一旦林夕离开后,陈警官还是觉得有点闲了。突然从吵吵闹闹变得这么冷清,实在需要时间适应。陈警官喜欢和林夕呆在一起。虽然和她在一起的时候脑子里也经常会胡思乱想,但只要她在自己的身边,抬起头第一眼看见的就不会是漆黑的天空,而是空中皎洁的明月和远处大楼的灯光。
说的简单直白一些,只要有她在身边,无论任何黑暗也会消失不见。或许,陈警官只是希望有个人能一直陪在回家的路上聊聊天而已,可她从来没有和任何人提出过自己的这个心愿。她不乐意自己的愿望打扰到别人的生活。
如果和艾莉丝提出这个要求,她肯定会毫不犹豫的答应,高高兴兴的跟在自己最喜欢的陈警官身边,但她还有属于自己的工作,陈警官无法为了自己的私欲便要求她每天陪着自己;如果和陈银兰提出这个要求,她一定会装作满不在乎的样子,然后关上店门和陈警官闲聊着散步,但她还需要在店里招待客人,陈警官无法为了自己的私欲便要求她每天陪着自己;如果和水晶提出这个要求,她肯定会思考老半天,在浪费一堆时间后满足陈警官的要求,但她还有自己的家人在等她,陈警官无法为了自己的私欲便要求她陪着自己。
而,林夕不同。她作为一个卖花童,只需提着篮子,无论去哪儿都是正常的。
尽管陈警官自己也发觉,这是她自己潜意识里“想要这么认为”,但她的这个想法也不能算是错误的,因为这虽然不太具有说服力,却是事实。
“我和林夕在一起时的那种心情——比起开心,倒不如说是惬意吧,那么,林夕呢......她又是怎么看待我的?”
陈警官难得因为这种情况陷入忧愁中。她抓抓脑袋,发现自己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家门口。
“啊,说起来,我似乎忘记问她每天几点来卖花了!”
陈警官做了一个决定,从现在开始,林夕的早餐就由她来负责了。
反正她不爱吃早餐,总是因为没胃口而剩下一半,正好可以在开动之前直接分一半给林夕。
当然,因为有父母在家,所以不能把林夕请进家门,只能自己偷偷装进盒子里,然后拿去给林夕吃。如果父母问起的话——就说是给外面的流浪猫吃吧,虽然也难免会挨一顿念叨,但再怎么说也比直接告诉他们“我在外面认识了一个小女孩,我要给她吃饭”要来得方便,省得她堂堂一个警察还得被盘问半天是怎么认识那个小女孩之类的问题。
嗯,就从明天开始,给林夕带早餐吧。
下定决心后,陈警官掏出钥匙,打开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