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翻阅着案情资料,忽然觉得有点头晕。摸了摸额头,发现自己有一点低烧,不过我倒是已经习惯了。
警局内一片繁忙,电话铃声、跑步声、翻页声和人声混杂在一起,从未间断。这也是正常的,最近的案子虽然数量不多,但是信息量都很大,所以局里的人几乎就没睡过安稳觉。
“局长,您没事吗,脸色很糟糕啊,偶尔也休息一下吧?”
“行了行了,别假惺惺的,你不就想多涨点工资吗。与其说那么多废话,不如快把市中心那起爆炸案的线索给分析清楚了,四死六伤啊,等你真破了这案子,到时候工资少不你的。”
刚入局不久的小李被我训斥后就灰溜溜的走人了。我记得他昨天还因为要和女朋友约会而缺勤了,哼,最近的新人也真是的,越来越不中用了,以为警察这碗饭很好吃吗?我干这行也已经十几年了,不是我说,这一届新人简直是我带过的最差的了——上班时间老走神,开会时不认真做笔记,意外破坏案发现场,巡逻期间躲厕所摸鱼,因对方是朋友而故意包庇犯人......还有一些我也懒得去想了,越想越火大。
说到故意包庇犯人,身为难得一见的女局长,我赵咏美在初出茅庐的时候也于某次侦破一起卖身案的时候发现要抓捕的人是和自己高中住在同一宿舍的同学,虽然当时内心有点不忍,但我也并没有手软。
现在这些人,别说朋友了,只要一碰到稍微身世有点可怜的犯人,就泪眼汪汪的说一大堆有的没的。记得几个月前,有一起涉及财产数十万元的连环诈骗案好不容易查到了犯人,当我们警队要去抓捕犯人的时候,贝克街分局那个姓陈的新人竟然还请求我不要出动,简直是瞎胡闹。
正当我还在用内心陈列那份“警员批判名单”的时候,警察局的门被推开了,接着一个人走了进来。我因为轻度近视加上一整天没睡觉,所以目前还看不出来者是谁。不过这都下午两点多了,还有谁会来警局呢?如果是迟到警员的话,那我的批判名单可得再多添一个名字了。
待我戴上了眼镜后,我才发现,走进门的人正是最近频繁出入警局的夏梦叶。我记得她是从初中三年级时就开始协助警局办案的,那时她因为年纪比较小,所以说出自己的结论时常常显得很害羞,但是头脑却毫不逊色于成年后的现在。不过她一直都拒绝我们透露她的任何情报,一切她的所作所为都算作是我们警局做的——换句话说,就算是她独立侦破的案子,报纸和网络上刊登的也是我们警局人员的名字。
说实话,她在我脑子里有一个很不错的印象,毕竟她也算是我难得比较喜欢的一个侦探,更何况她还是在我眼皮子底下从小长到大的。唉,我竟然都忘记她这几天下午常常会来了,看来过久不睡觉是真的会让脑袋变糊涂啊。
总而言之,先去打个招呼吧。她在升入初中后就反复强调自己比较喜欢别人称她为夏洛克,虽然意义不明,不过就迁就她好了。
“下午好,夏洛克,今天来警局做什么?”
“嗯,你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忙啊。局长,你偶尔也想听音乐会吧。”
“音乐会?”
夏梦叶从风衣口袋里掏出两张门票,虽然她的脸上没有表情,但是眼神明显带有笑意。
“啊,我记得咏美局长你喜欢音乐吧。考虑到我认识的人里也没有其他音乐爱好者了,而我这里却恰好有两张音乐会的门票,所以我邀请你今晚和我一起去听。”
我接过门票,仔细看了看门票,当我发现那家剧院是一家位于市中心的名字叫做“美心歌剧院”的剧院后,我脑中闪过了“美心歌剧院离奇爆炸”这九个字。
“呃......那什么,夏洛克啊,有件事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
“洗耳恭听。”
“这家歌剧院,咳,就在今天早上因为一场离奇的爆炸被摧毁了。啊,这一切就发生在几十分钟前,所以你不知道也是正常的......”
“走吧。”
“诶?去哪?”
“美心歌剧院。案子总得有人破,我想是时候了。”
“喂,夏洛克,等......”
还没等我把话说完,夏梦叶就快步走出了警局。其实我觉得更应该形容成冲出,不过冲出这个词可能有点不客观,况且被她知道我这么形容她的话,她肯定也会生气的,所以还是形容成走出吧。
唔,总而言之,虽然她嘴里和脸上都没有流露出任何的不满,但毕竟相处了这么多年,我还是挺了解这孩子的个性的。我想她这样闷声离开警局,此时的心情恐怕是即愤怒又痛苦更羞耻也悲伤吧。
她愤怒和痛苦在于,自己无法去听期待已久的音乐会;她羞耻和悲伤在于,自己没有第一时间了解情报就兴致冲冲的跑来邀请我。
嗯,怎么说呢,仔细想想的话,这孩子尽管老是在人面前塑造一副冰凉凉的人设,但本质还真的是有点可爱啊。
——唉,什么“这孩子”啊,搞得好像我是个老奶奶似的,我不也就比她大十二岁吗。没办法,看来是真的疲劳过度,就连对人的称呼都混乱了。
“算了......你们几个,不许趁着我离开就摸鱼,懂了吗?我很快就会回来,让我发现你们偷懒的话,有你们好看的!”
“是!局长!”
虽然他们斩钉截铁的回应我,但是从我踏出警局时背后传来的欢呼声看来,我这威慑一点儿用都没有。
唉,夏梦叶走的也太快了,看来这次她是真的憋了一肚子的火。也罢,等回来了再收拾他们吧。
就这样,我和夏梦叶一起坐上了朝着歌剧院所在的市中心开去的十九路公交车。
在车上,我反复揣摩这起爆炸案的细节。说实话,我真的搞不懂一间歌剧院为什么会莫名其妙的爆炸,如果说是恐怖分子袭击的话,也不会选在歌剧院这种地方吧。更何况爆炸还发生在正午期间,歌剧院当时并没有开业,虽然爆炸波及到了周围的一些路人,犯人的动机实在是很不明确。
“想来想去,假设歌剧院里空无一人,爆炸后也变成了一片废墟,犯人几乎不会得到任何收益,其他人也不会有任何的损失;而如果说这次案子的真正目标是其中一个路人,爆炸只是遮人眼目的话,那特意去炸剧院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
“哼。”
“啊啊......真是搞不懂,现在的案子啊,真是越来越奇怪了。”
“有什么可奇怪的。毫无理由肆意破坏的愉悦犯,从古至今可一点都不少。顺便一提,你有一个假设错了。”
“嗯?”
“并不是无人受到损失。剧院爆炸案波及到了五种人,政府、剧院员工、爱好者、警察、平民,倒不如说这其实是一宗造成了极大损失的案子。”
“什么意思,为什么会对这么多人造成极大损失?”
“政府受到的损失是声誉和财产,想必现在一定有很多人在责骂政府无能吧,这种现象可不少见了。而对于剧院员工,他们的损失则是金钱和工作,想想看,剧院爆炸后,成为无业游民的他们要怎么照顾自己的亲人孩子呢,如果找不到其他新工作的话,那就只能像狗一样的去乞讨借钱,或者也沦为罪犯吧,如果他们善良点的话,最终结局也就是因为饥饿过度而横死街头了。所以我建议你们最近多盯着没找到工作的那几名员工,可以的话最好给点救助金。至于平民、爱好者和警察,我想也不必多解释了吧,现在就有几个平民躺在医院里呢。眼下我因为无法听到想听的音乐而协助你们警察办案,我们可都是很辛苦的啊,损失又怎么会不大呢。”
“唔.....这么说也是。”
“策划这起爆炸案的人,一定不是等闲之辈。”
就这样,在一番交谈后,公交车到达了市中心站点,我和夏梦叶一起下了车。
转眼间,夕阳西下,我们最终还是没有找到任何有用的线索,就连监控也查不到任何可疑的影像,就这样一无所获的挥手告别了。或许夏梦叶说的对,策划这起爆炸案的人,并不是等闲之辈。那个人没有留下任何的证据,甚至连自己的身影也没有暴露,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实现了完美的犯罪。
我回到了警局,实在没心情批评那些一边吃着披萨外卖一边摸鱼看漫画的新人,随意训斥了几句后就直接坐回了自己的位置。
想着自己接下来要处理的这么多复杂案子,不禁又感到了头晕。真困啊。
我继续翻阅资料。不知过了多久,忽然我的肚子叫了起来,所幸旁边的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情,并没有注意到这个叫声。看了一眼电脑上显示的时间后,我发现此时已经过了晚上九点了。沉浸到资料里之后总是忘记时间,看来今天的晚饭也要沦为夜宵了。
正当我打算继续把资料看下去的时候,警局里突如其来的电话铃声打断了我的思路。原本正在边喝茶边敲打键盘的小李急忙跑到电话旁,然后拿起了话筒:
“喂喂,您好,这里是警察局,请问有什么需要帮......陈姐?等等,你慢点说,别急,别急——什么,尸体?好的,好,陈姐你先冷静一下,放松,没事了,没人会伤害你的,你就在电话亭那边等我们,尽量盯着门口,别让人进去,嗯,我这就去通知局长。”
听起来是有人在报警啊,而且似乎还涉及到了性命。唉,看来又多了一件要处理的案子,真麻烦啊。
“局长!局长!局长!糟糕了!”
“行了,我听着呢。怎么,又发生什么了?”
“大事不好了,局长!陈姐刚才给我打了电话,可以听得出她当时挺慌张的,她说她今天负责巡逻贝克街,本来在今天之前还过着平静的日常生活,但是那日常生活却转眼间飘散如烟,而那日常生活之所以会飘散如烟是因为——”
“行了行了,别那么多废话和修辞,说重点!”
“唔......陈姐在贝克街末端的那座废弃楼里发现了一具尸体!”
“行了,知道这些就足够了。小李,你去叫几个弟兄,告诉他们发生了命案,立即出动。”
“是!”
“记住,别像刚才那样,说一大堆废话!”
“......是!”
吩咐小李的这段时间,我戴上警帽,接着在胸口的制服前别上警徽,拿起吉普车的钥匙后走出了警局大门。吉普车是前辈,也就是上一任局长送我的礼物,我还是挺喜欢的。
坐在吉普车上,我等候着小李和其他警员,接着回想起今天早晨在网上看见的一些嘲讽警察的话语,慢慢闭上了眼睛。
“哼,当警察真不容易啊。”
等到小李跟着其他几名警员一同上车后,我打开车载收音机,向目标地点贝克街出发。警局离贝克街的距离并不远,所以我也懒得系安全带了。
这里我也提一下,我出警的时候除非是刻不容缓的紧急行动,不然我是不喜欢给车装上警灯的,因为我觉得给车装上警灯无异于打草惊蛇,简直就像是在告诉那些凶手“哎呀,我们警察要来抓人了,你们赶紧躲好藏好哦”似的。
过了一会儿,当收音机刚好播到我最喜欢的一首曲子同时也是整个歌单里最振奋的一首曲子的时候,车子到达了目的地。
我看了一眼手表,现在是九点四十一分,从警局到这里一共用了十二分钟。
“局长,先去案发现场还是先去安抚陈姐?”
这时我才发现,离废弃楼不远处的一个电话亭中,有一个人蹲在那里,整个头都埋进了膝盖。看来她就是之前那个在诈骗案中向我替犯人求情的菜鸟巡警。
“小李,案发现场是哪?”
“啊,我想想——废弃楼的二楼。”
“行了,小李,你去安抚她。剩下的人,跟我去案发现场。”
走进废弃楼内,我忽然察觉到忘记带手电筒了。哎,虽然今天已经感叹过很多次了,不过还是要再感叹一下长久不睡觉对人的头脑真是有很大的影响啊。我从口袋里掏出打火机,点上后继续前进。
事先声明,我带着打火机并不是因为我抽烟,相反我对烟味十分反感,之所以会带打火机只是我觉得这种能够随时照明的东西对警察来说是很有必要的,所以几乎随时随地都会放在口袋里。后面跟着我的其他警员在看见火光后也明显舒了一口气,因此毫无疑问打火机是行动的必备品。
“这个是......”
走到二楼后,打火机的光让我立刻看见了尸体。被害者本人的死状并不能算是惨死,倒不如说他除了口吐白沫之外,身上没有任何让人会感到奇怪的地方,换句话说也就是没有伤口和血迹。如果不是那张惨白的脸,他看起来就像是一个睁着眼镜趴在地上休息的人。
“看起来——至少,这一次的凶手并不恐怖吧?”
在我身后的范丽虽然声音听起来依然有些颤抖,但我即使不回头也能察觉到她这次还算是比较镇定的。毕竟上次案子她看到尸体的时候可是直接吓尿了。
“但是这样一来的话,反而很奇怪啊......”
我摸着下巴,摆出思考的样子。
既然被害人浑身没有伤口和血迹的话,为什么刚才从废弃楼的门口开始,地上就有一滴滴的血液呢?
不过比起这个问题,案子最重要的问题还是“凶手到底是什么人,他或她为什么要杀死被害者”。除此之外还有——
“唔......!”
正当我思考案情重点的时候,我忽然感觉到一阵晕眩,险些倒在地上。
“局长,您没事吧!”
“行了......没什么大碍,只是有点头晕而已。王朗,林磊,你们两个先看守在门口,不要让任何人进入现场。如果明天早上我发现现场遭到破坏的话,有你们好看的。”
“呃,是!”
我看了一眼手表,发现时间已经到了十点整。仔细算算的话,我已经三十一小时没有睡过觉了。
“局长,那我呢?”
说话的人是范丽。说实话,我现在实在是有点撑不住了,也懒得管说话的人是谁了。
“唉,我先去附近找家旅馆休息一下,你想的话就跟来吧。咱们明天早上一起去找夏梦叶来帮忙。”
听到夏梦叶这个名字后,原本因为要守夜而沮丧的王朗和林磊眼前一亮:
“真的吗,夏小姐她也会参与?那就太好了,这样一来案子肯定很快就能解决。”
“行了,就这样吧。范丽,走。”
就这样,我和范丽先离开了废弃楼,剩下的人看守在门外。其实如果想的话,我可以晚上就去委托夏梦叶来帮忙,但是我觉得至少也该让她有个清静的夜晚。
一走到电话亭旁,我就发现小李和那个姓陈的菜鸟刑警——她叫什么来着?总之先叫她小陈,他们站在那儿等我。
“啊,局长,您终于出来了啊!陈姐她现在好像还是有点不太稳定,您觉得——”
“行了,你快去废弃楼报道,今晚你和王林他们一起守夜。我带小陈去休息。”
“好的,局长,就拜托您了。”
小李离开后,我看向小陈。她的眼角红红的,脸上到处是泪痕,看来是大哭了很长一段时间。
“走吧,我记得这条街有间旅馆就在前面不远的地方。喂,你别一副魂不守舍的样子,不就看见一具尸体吗,大惊小怪的。啧!没办法,范丽你帮忙搂着她,省的她跌倒。跟紧我。”
我很想再多责骂一下小陈,毕竟她这状态对于一个警察来说实在是太难看了。但是我的身体也实在是快顶不住了,所以也只能简单的指责一两句了。真不知道她是为什么要来当警察,只是发现一具平平无奇的尸体就吓成这样,成何体统。所以我才总是说啊,这一届新人是真的不行。
还好她是在贝克街分局,如果和我一起在市局里工作的话,我肯定是看不下去的,说不定一生气就把她骂跑了。
走到贝克街旅馆的屋檐下,我一时兴起抬头望向头顶。虽然现在的都市已经看不见星星了,但是圆月依旧高挂在夜空中。
就在这时,我发现一个黑影从建筑物的屋顶上掠过。
“怎么......?”
我揉了揉眼睛,发现建筑物上方什么东西都没有。是我看错了吗?
“行了......估计还是我太累了吧,都出现幻觉了。”
就这样,我一边这么告诉自己,一边走进了旅馆。
此时的我,也无暇去照顾后面跟着我的两个人。在开了一间廉价房后,我连外套都来不及脱下,就倒在床上,闭上了眼睛。
什么都来不及思考,接着,我睡着了。
做了一个美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