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戀愛次數多寡可以代表某個人的人氣指數百分比,那麼我的人氣指數差不多只有1%左右吧。 雖然一點也不想承認,但在少得可憐的戀愛紀錄上,我所獲得的也只有「一平手,一慘敗」這樣悲哀的紀錄而已。
「平手」的那次發生在高二,對象是補習班認識的男孩,在高三的升學壓力下,不知不覺就被參考書、考卷和寫不完的習題沖淡了戀愛的氛圍。放榜那天我們手牽手在南陽街吃冰,相互道賀之後不知為何就再也沒有見面了。
仔細回想起來,初吻也是在某次一起從補習班回家的路上,在不明亮的路燈下,彎曲狹窄的小巷交換的。理論上是永遠不會忘記的經驗,但此刻想起來竟然是如此的淡薄。就連那個男孩青澀的笑容和最有特色的單眼皮都像是恍惚不真切的午後夢境那樣遙遠。
別人的初戀似乎都很刻骨銘心,但在我的初戀裡補習班班主任的臉竟比對方還要更清楚更鮮明。連自己都時常懷疑,那樣淡薄的情感,到底夠不夠資格稱之為戀愛。
至於第二次,也就是「慘敗」的那次,橫跨了數年,也許正因花費了我那少得可憐的青春竟還得到如此的結果,才會覺得輸得那麼慘吧。「慘敗」紀錄的締造者是我的大學同學,一名長得清秀斯文,頗有些書卷味,戴著眼鏡的男孩。他也有個帶著幾分書卷氣的名字,沈仲祺。
他跟我,從大四開始交往。
學生時代的戀愛大概就是那麼回事,一起寫作業、看電影、閒逛,非常平凡,但我卻從來不覺得不幸福。畢業之後,他入伍,我擔任日文翻譯,等他退伍進入出版社之後,也介紹我進入同家公司。雖然我和他並沒有刻意隱瞞什麼,但是知道我們關係的同事並不算多。
一起工作了兩年之後,某一天他從小說部調到雜誌部,當上了主管;接著在同事們的聚會裡,一名新來的小妹妹開始成了固定班底;再接著,他發現那位小妹妹跟他很聊得來,除了公事之外,還有更多更多更多的共同話題。
他的說法是:她比妳更懂我。
先是MSN,接著是沒完沒了的簡訊,最後就連我和他獨處時,他的手機也不避諱地響起,無視於我的存在,他自若地接起來電,用我以為只會對我一個人展現的溫柔說著待會打給你。
我想那已經踩到我的底線了。
「無論是再怎麼要好的純友誼,都應該替對方的另一半著想;即使辦不到,也該知道要避嫌─除非,純友誼只是幌子,她根本就是故意介入。她不是白痴,難道不知道這樣會造成你我之間的不愉快嗎?還是,她擺明了想造成你我之間的不愉快嗎?」
我是那樣對沈仲祺說的。他跳起來,像是我懷疑他老媽偷人似的指責我,說我胡思亂想,電視看太多;他一臉受傷,質問我怎能不相信他,質問我怎能當他是那種亂劈腿、不忠誠的傢伙。
就這樣拖了一兩個月,再怎樣我、沈仲祺和小妹妹三個人也是同事,終於有天我們撞在一起。決定分手的瞬間比我想像中還短。情況是這樣的:電梯打開,裡面的沈仲祺和小妹妹笑鬧的表情因我而凝結僵止,而我靜靜地等待這兩人走出電梯,然後沉默地走進電梯,按鍵,上樓。
在看到那兩人表情僵住的剎那,決定就已經成型了。
後來在某晚,結束了一頓難得沒有那位小妹妹電話騷擾的晚餐,我在喝完最喜歡的咖啡後,對他說我們分手吧。他先以短暫得沉默來回應,接著才說,他需要時間好好想想,他承認他的心不再完整,但卻也堅持他和他並沒有什麼逾矩的行為。
「並不是非要什麼實際行為,才算得上背叛。」
對我而言,我的男人心裡有了別的女人,即使那女人只佔了幾千萬分之一的微小空間,最終他的心依舊不再完整無缺。如果我一開始愛上的男人就是如此,我認了,但他不是。他硬生生地搶回了已經交給我的心,再轉予別的女人。
然而,這其實不是最痛最痛的部分。
最痛的部分是,當我們完成協議分手之後,他眼神透出的輕鬆。
那是一種解脫、放下重擔的眼神,即使只有一閃而過,但我仍被那道目光燒灼,胸口焦黑了一塊。
原來分手,對他來說是件幸福的事。
這,才是真正讓這段戀愛以「慘敗」收場的理由。
之後我換了工作、成為一名不怎樣的記者,搬了家,重新換了MSN還有電話號碼,像是要洗去過去一切似的。
從那個時候開始,我努力的習慣一個人,一個人上班下班,一個人吃飯,一個人看電影,一個人逛街,一個人參加塞滿情侶的聚會,一個人。
雖然不是很開心,但至少無害,而且不痛。
但好友海豚不喜歡我這樣,他老是勸我。勸久不聽,索性施加威脅。
「‧‧‧‧‧‧最近你還是多參加聯誼好了,說不定會遇到不錯的緣分。」
「我知道你擔心我‧‧‧‧‧‧不過,我還在恢復期,暫時不想談戀愛。」
海豚警告似的說:「這種恢復期要是拖得太久,你就會覺得自己一輩子都沒做好接受下一段感情的心理準備,然後一天拖過一天,等到發現的時候,你已經變成獨居老人了!」
獨居老人是嗎?
除了我還行動自如之外,其實現在也沒有什麼兩樣了。
我已經是獨居老人了吧根本。
雖然我再自己心中半承認獨居老人的這個事實,但海豚還是很努力的使用著他的方法,試著把我救上岸。他那麼努力,讓我不好意思告訴他,在冰冷的孤寂之海中沉浮其實沒有想像中痛苦,至少是平靜的,而且,那多少有些自我放棄的意味在吧。
我當然也渴望有個人分享我的生活,然而一旦擁有之後,伴隨幸福而來的會是更深的恐懼──恐懼這一切何時會消逝,恐懼兩人的未來是否走在同一條路上,恐懼這真的就是那個對的人嗎?恐懼對方是不是也如此恐懼。接著就是沒完沒了的試煉,或者費盡心力想把對方拉進自認為完美的人生規劃中,也可能是自己很努力的不要被對方拉近他理想中的完美人生,形成一種不愉快的拉鋸;而那種巧妙保持平衡的愛情,我總覺得不存在。
但即使如此,我此刻依然遵照好友指示,乖乖的坐在這裡,穿著我買來只在阿姨喪禮上穿過一次的黑色小洋裝,非常認真的描了眉,上眼線。
坐在我對面的是一位樂觀向上的有為青年,他秀出外商公司的名片,是位專案經理,但據聞年薪已破百萬。他的外表出色,配上靈活的社交手腕,可以說是全場最亮眼的人,一開始坐下沒多久,我身邊的女孩就已主動跟他要了MSN。他全身上下都充分顯露出他是炒熱氣氛的高手,是社交咖也是夜店王子。對於這個人的第一印象不好不壞,只是衷心覺得能這麼活潑也算是一種才能吧。
「還要再來杯飲料嗎?氣泡酒還是馬丁尼?」不知什麼搞笑的話題結束後,他突然看向我,體貼的問,「你要喝點什麼嗎?」
我自恍神中清醒,擠出笑「不用了,謝謝。」
「你好像都不太講話,第一次聯誼嗎?」
「嗯,不是耶。」這陣子平均每星期聯誼一次。
他注意到我的杯子,「可樂?你沒點含酒精飲料?」
「我不喜歡有酒精的飲料。」
他露出陽光般的燦爛笑容和潔白整齊的牙齒,「你真有趣。」
Mike,這是陽光樂觀有為青年的名字。他是個很健談的人,不知天生如此還是靠跑業務練就的好本領,我沒有深究。他非常努力的說著各種有趣的話題來填補我不太說話帶來的空白,並且不見疲憊。我必須說他獲得了一點加分,但也更因此讓我感覺,Mike是跟我截然不同類型的人,我們完全趨於社交數線的兩端,就像兩個背對背賽跑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