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皮都快睁不开了。
口腔的压力似乎也山大,不知为何睡眠不足会影响到嘴皮子,难道是因为腮部肌肉总之挣扎着要打哈欠而我下意识地阻止?
键盘在手指的敲打下发出清脆的声响,却令我无比疲累。
我果然还是演不好这场戏。
无法按照父母预想的那般,表示得不是那么到位,看来和解的那一天是永远不会到来了。
虽然到底错的是哪一方,至今还没明确。
总之,就是我没扮演好“女儿”这个角色,然后让父母感到愤怒了吧。
好想睡觉啊,可是我睡到中午饭时间已经让父亲相当生气了,况且吃晚饭后我又爬上床去睡,可是现在还是困得难过。
我记得山姆大叔说过,如果是他女儿,大概会不惜跟父母开火来解决这个问题,可是我毕竟天朝土生土长的银民,从出生起只是在不停学习什么不能做。
我已经不记得什么不能做了,记得的都是我认可的,不记得就是不屑的,看来不屑归不屑,规则终究是要遵守的。
比如,我也许可以表现得伤心一点,呃,悲痛欲绝什么的,这样父母亲会不会因为可怜和满足缓和态度呢?这种事不能确定的吧,而且这样做了之后,我会被自己讨厌吧。我很久以前就承诺过,不管得罪谁也不能被自己讨厌,这种痛苦的滋味我没有决定尝试第二遍。
所以,我不是不会伪装,而是不适合吧。
固然跟父母求饶,被原谅了之后日子会好过很多,会恢复吵架之前的状态,继续轻松的日子。
但是为何,就是做不到。
这么渺小的坚持,让我花费了多大的代价。像个傻瓜一样,如果有人知情的话,一定会这样说,不过我又不是第一次干这种傻事了,我一直都是,为了莫名其妙的标准,坚持界限模糊的对错,不肯低头的姿态总是惹人火大。
虽然自己很清楚,但是即将成年的我也还是这么傻啊。
嗯,大概,做到她那样,就是王者中的王者了吧。
好吧,时至如今,我也承认她很强。
如此完美的角色,却坚持不到最后。对于这种情况,最后到底算不算成功呢。为什么她不坚持下去呢?我已经承认自己是个失败者,失败者自有失败者的位置,但普通人也需要注定被仰望的那种人,站在高处,俯视大多数人,然后按照这大多数的人的期望那样完美的继续下去。
完美啊……似乎演这种角色的确有些难度啊,完美什么的,只是掩饰得好而已吧,不过就算只能接近这种程度,也很了不起不是么。
这么一想……温歆月的这出戏,眼了将近二十年啊。因为老记住了所有“不准”,然后以超常的克制力遵循着,所以几乎没有露出破绽,至少以常人的标准来看。但是,这样的小孩,不会太无趣了么?啊,对了,以我的标准,怎么可能理解那种总是被光环笼罩的人呢,她深知对周遭的人来说,什么有趣,什么无趣,她的人生也是根据这种标准来编排的吧。事实上,这确实是最理想的标准了,这样的话,身边的环境大概会想肥皂一样润滑舒适吧,其实不是环境变成了肥皂,而是伸出环境中的人。
每个人身上都有棱棱角角,难免磕磕碰碰,成长过来的过程不就是不断折角,磨平,让自己变得圆润又光滑。那这么说来,温歆月,即使已经年过二十,但是几乎没有什么成长可言啊。
我突然好奇起来,若我跟她能攀上交情的话,她回如何应对呢?
我若是能站在这种人身边,也应当会小心说话,谨慎行事,处处都保持着和胜利者一样的步调。——但这也不能改变我是失败者的事实。
所以,我跟她,没有可能成为朋友什么的。我应该出在抬头仰望别人的位置,安静地仰望别人,低头看见自己的影子就够了。
虽然这一路上都要用拳脚开道,总归还是走到这个念头,而那个貌似是胜利者的女人,却选择了自我毁灭的方式给人生花上休止符。到底是为何?她到底是对自己生活的那一部分感到绝望呢?明明是如此美好的前景,为什么她要放弃呢?
在那之前,杂念们填入了她形成空洞的内心,一向以他人为标准的温歆月,真的连善恶的界限都无法区分么?所以她自己都没有察觉到,她已经对自己满怀恨意了么?
看吧,被自己讨厌了是多么可怕的一件事。
恨到想要毁了自己,却还是先剁了无关的人嘛。
“这是为你好。”她当初想要料理我的时候,就这么劝我的,无论在谁听来都是极为疯狂的言论吧。
若是生命结束在十六七岁,到底哪里好了?温歆月自己,若是在十六七岁的年纪,她想自杀吗?我看不会的吧,她总是重复着对过去的执念,想必若是能让她回去,她就会变回无辜的少女样,怎可能亲手杀害自己的妹妹。
为什么还在上高中的时候她就没有恨过自己呢?她一直以来不是总是如此吗?
我承认我的大学生活各种不如意,可再如何难过,我也不能退学躲在家里,更何况,现在家里对我而言也未必真的如此令人舒心。
那家伙比我幸福多了,为什么她要做这种事呢?
话说我为什么又会突然想到她啊!!
困意顽强地驻扎在脑中,似乎我的大脑一定程度上习惯了这种疲劳的状态,屏幕倒影中,我的双眼瞪得好大。
嗯嗯……现在干什么呢……看韩剧吧?
1/
“欢迎……呃,回来,话说,你现在不是放假么?”严冬青盯着我走进大门,扯了扯领带。
“嗯……我晚上回去,今天我爸不在家,所以我跑出来了。”
“啊……哈?”
严冬青开始带着米国腔说话了。
“嗯……我有点事找山姆大叔,他在家吗?”
“你很幸运哎,昨天山姆大叔进了批新货。”
“哈哈哈!”
我在靶场里找到山姆大叔,果然,他是迫不及待地要进行手感的测试。他面前的地上一字排开的六个箱子里,十八柄不同的枪支陈列在那里。
“嘿!”我一屁股坐到他旁边的垫子上。
“看看新货。虽然都是老东西,有些东西越老越好。”山姆歪了歪头。
“你手上这把……是温彻斯特吧?”
“啊,这个是1887霰弹,”山姆大叔用流畅的动作将上膛演示了一遍给我看,“虽然看起来漂漂亮亮,但着实不怎么顺手。”
“我听说1887的枪管耐压不足以承受无烟火药型散弹的膛压,1897和1901早都出了,你买这枪是收藏来的?”我蹲在山姆大叔身边自信观察这把温彻斯特杠杆式枪身,虽然这枪目前已被定为示范用的猎枪,但是12号霰弹和温彻斯特出品的保证让人无论如何不敢小看此枪的威力,而且温彻斯特的经典形象,电影多次出现就算是不关心枪械和战争的人都会有印象吧。
“这把枪是我们家的非卖品,当年勃朗宁的设计图出笼交到公司之前,当时的当家自己另行订做的,当做自己独一无二的象征。”山姆大叔晃了晃手里华丽丽的霰弹枪说道。
“但是哪有什么不同?”
“因为这把枪只算个标志,所以委实不怎么实用,唯一的好处就是被保养得很好,所有部件都亮得跟新的一样。所以手感不错,但是我用着忒别扭。而且这把枪只能用黑火药做弹药,而现在你只能在烟花爆竹里找到这种东西,所以弹药非常稀有。我这次只带回3个弹夹,你要练靶还是别碰这把枪的好。”
“好想用啊……”我一副可怜巴巴的表情盯着山姆大叔手里的古董。
“Jesus,娃子啊,你看我带回来的货,XM1014,Olin,A2,SPAS都有,谁有这种机会一把一把试过去?得,这把枪叔叔我留着好好呵护,你还是别打它主意。”山姆大叔适时地露出猥琐的微笑。
“我总觉得……这把枪没有这么简单,怎么看都像神品,你还有很多事儿没说吧?”
“神品个球,只是被时代淘汰的次品而已。要不是我家的传家宝,叔叔我果断不要这货。”
我们俩保持瞪视长达五秒,然后山姆大叔翻个白眼,耸耸肩说:“好吧好吧,其实我一早就想好好炫耀了,我现在心情太复杂了,该不该谢你给我机会。”
“谢就免了,赶紧说吧。”
“看好了。”山姆大叔从垫子上爬起来端着枪走进枪靶,在离靶子两米远的地方停下来,枪口对准靶子。
预料之中的巨大轰鸣声,大叔那双肌肉精壮的双臂很好克服了温彻斯特名声远扬的后坐力,槍支穩穩托在手上。
靶子消失了,或者說,我看著靶子消失了。
“分……分解了??”我抑揚頓挫的發出疑問後,蹲在消失了連渣渣也不剩的靶子邊上,開始仔細觀摩。
“子彈裏有東西把?”我用手指戳了戳,這時山姆大叔一聲喝:“別碰!!”
“啊?”
“子彈裏確實有東西,那是奈克西亞菌,黑火藥能抑制它們的活性,但是血液中的任何成分都能激活它們,你也看到了,它們可是貪婪的小東西,存活期只有三十秒,爆發力卻非常驚人。”
“好個歹毒的蛋蛋。”我使勁用手指戳了一下什麼也不剩的地面。
“所以,我得看好它。”山姆大叔舉著那把鍍金的溫徹斯特居高臨下地俯視着我,“不過已經有人知道它到我手上了。”
這句之後,他就沒有再多說,將溫徹斯特放進一個華美非常的匣子之後,捧著匣子離開了現場,就扔給我一句話:“那些貨你隨便使!”
我默默在心裏給那把溫徹斯特取了外號,叫做“見血死”,然後挑了一把SPAS,趴在墊子上,然後發現這個我習慣的位置,對面的靶子已經不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