究竟让女孩爱上一个男孩是出于什么缘由呢?真的只是一见钟情吗?
还记得刚随母亲来到蓝翎的时候,布丽梅尔觉得,她就像一个刚刚离开巢穴学会飞行的雏鸟一样,终于可以呼吸畅快的空气了。她受够了在拜恩弗萨宫廷里整日被人拘束着的日子,更加厌倦那些企图为了讨好和攀附自己身份而讨好自己的王公贵族。因此,来到鲜花堡,对布丽梅尔是无比快乐的一件事,更不要说,在这里能遇见让她为之倾慕的人了。
话说回来,高阶精灵不管在生理还是心理上,都比人类成熟得早,那时她差不多和兰多姆同岁,可能稍大一些。怀揣着少女的好奇与敏感,她在这座城池中,试图寻找一个能与之做伴的人,而兰多姆,这个人类领主的幼年子嗣,率先进入了她的视野。
但最开始,并不是在礼堂外,并不是。正如布丽梅尔后来所总结的,她并不是单纯只看外表就去认同谁的家伙,她希望,遇见一个善良而又温暖的人,而兰多姆,便是那个人。
在隐藏自己的精灵公主身份,跟随着躲避战火的北方难民大潮进入鲜花堡的途中,她目睹了一个年幼的男孩,不会因为自己的身份和华丽的穿着,嫌弃那些因为连日逃难浑身脏污且伤痕累累的难民,带领着蓝翎的士兵向大伙分发食物,让医者治疗他们伤势,并用笑容和鼓舞人心的话给众人以安慰,最后组织他们进入城中。
那是谁?她不断问着自己,她从未见过那么一个有着如此温暖笑容的男孩,长着金色飘逸的头发与清秀的面容。更让人心动的是,他对每一个人都那么温柔,不管是因为伤病处在弥留之际的士兵,还是孤苦伶仃失去了亲人的无名老人,抑或者失去了家人,惊慌失措的年幼孩童……他就像一个天生就有魔力的家伙,让处于惊恐中的灵魂平静下来,平复内心的创伤与痛苦。
他风尘仆仆地来了,又随着人流消失在了城池之中。在那一刻,布丽梅尔有生以来,第一次意识到,那是她不应该错过的人,她想着,如果一旦错过那个去天使般英俊而善良的男孩,她会有多么悔恨。
而当她在鲜花礼堂的舞台上再次遇见那个在观众席的男孩的时候,她差点激动得没有哭出来:她看到他坐在前排的位置上,身边坐着一个穿白袍,和他年纪相仿的小姑娘,一直在和他开心地交谈着(此人为米娜娜缇——作者注)。那时候,她是多么嫉妒和羡慕啊,如果,她也能像那个白袍小姑娘一样,能和那个“王子”热烈的交谈,甚至拥抱,亲吻,该好啊。
演出一结束,她飞快地跑出后台,来到礼堂出口。
“那个……请问……”她用不熟练的王国语,叫住了准备离开的兰多姆。
“噢!你是那位……唱《古都颂歌》的演员吗?你唱的真是太好听了!”兰多姆一下就认出了布丽梅尔。
“是,我叫布丽梅尔……那个……我是月亮之声乐团的歌手……”
“我知道,很著名的高阶精灵乐团。我好像……在哪见过你,美丽的小姐姐,是错觉吗?”
“不……那个……大概,是第一次见吧。”布丽梅尔否认道
“哈哈,”兰多姆笑了出来,“这样吧,布丽梅尔,我叫兰迪,大家都这么叫我,如果你这段时间都待在鲜花堡的话,可以来找我玩,正巧,我朋友不多,如果能和小姐姐你成为朋友,是我的荣幸。”
“诶!真的可以吗?”布丽梅尔睁大了眼睛。
“当然!”
犹如少女内心深处突然绽开的花蕊,或是雨后刺破云层的烈日,在自由之上,某种情愫自那一天开始,便开始萌发。是的,辗转从丰沛之域来到诺夏大陆来的高阶精灵公主,隐藏了自己的身份,和蓝翎的领主之子结为朋友,虽然兰多姆少不经事,还不太明白她心中的感情,但布丽梅尔,却已经满足了,能待在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孩身边,和他结伴成长,便是莫大的幸福。
……
“还有什么值得遗憾的呢?从今天开始……我的一切都属于他了。”十多年后,布丽梅尔和兰多姆坐在前往乌迪维翁的马车上,回忆起往事,终于,她舍弃了心中的所以苦涩,在和煦的春日暖阳下,望着身边的心爱之人,露出了微笑。
“笑什么?”兰多姆察觉到了布丽梅尔的笑,问道。
“没什么……就是在想,你第一次见到我的时候,为什么会觉得,好像在哪见到过我。”布丽梅尔提出了心中的疑问。
“哈……这种事,都过了这么久了,还记得吗?”
“嘿嘿,只要是和你有关的事情,没有记不记得,与你有关的回忆,我都记得。”
这番话着实让兰多姆十分感动,他觉得,能遇上布丽梅尔这么好的姑娘,实在是太幸运了。
“那我们一定会创造更多回忆的。”
“嗯!”说完,布丽梅尔甜蜜地挽住了兰多姆的手。
“咳咳,年轻真好啊!你们二位,真是恩爱啊。”坐在前面赶马车的农夫羡慕地说道。
……
第二天下午日落时分,马车终于赶到了乌迪维翁。这是个不大的镇子,镇中心位于两条大路交汇的半山腰位置,镇的南侧是乌迪维翁河,实际上,这条河只是一条普通的小溪,水流湍急,在雨季尤甚。整个镇几乎被茂密的森林包围,而镇子的西侧就是绵延不绝的深山老林。镇上的居民,大多是靠在山林里伐木,捕猎和采集草药为生的,出产各种优质木材,动物毛皮以及珍贵草药,在镇中心就有这么一个集市,供商人来采购货物。如果不是邪教徒侵袭这里,这里倒是一个相当宁静祥和的地方。
“说实话,以前这个镇没这么繁华,是战后为了修复鲜花堡,需要大量木材,这个镇才逐渐兴盛起来的。”兰多姆牵着布丽梅尔的手,走在人烟稀少的小镇街道上,介绍道,“不过,战后这里的建筑都翻新过了,原来那些木房子,可不像现在这些砖房这么坚固,连镇上最好的旅店都会漏雨呢。”
“是吗?这是我第一次来这里,自从我被限制在乌塔利奥之后,就一直想在蓝翎四处走走,可惜都没有机会,这次能和你一起来,真是太好了。”
“哈哈……是啊,不过,我们此行的任务可不轻呢,如果要游览的话,得等下次了。”兰多姆倒是依旧记得,他这次来的目的。
比起街道上的宁静,镇上的毕尔布特酒馆可就热闹多了,这个酒馆据说很早以前就开在这里了,虽然建筑不断翻新,但是招牌依旧。酒馆里自酿的啤酒和果酒,以及山珍制成的菜肴,吸引着在此工作的伐木工人以及猎人,每天晚上,这里都是人头攒动,门庭若市。
由于店内的桌子都满了,为了尽快开始打听,二人并没有找地方坐下来,而是单刀直入地找到吧台里的中年男性,询问起来。
“请问,您是这里的老板吗?”兰多姆问。
“是的,抱歉,店里没有座位了,我们这儿生意太好了,还请见谅。”老板有些愧疚地回答道,他看上去有些消瘦,精神不是太好,但依旧表现得十分热情。
“不……那个,实际上……”
“实际上,二位是来打听珍妮的吧?”
“诶?您为何知道?”兰多姆惊讶于店长的敏锐。
还没待店长回答,一名穿着皮夹克,显得颇为老练从容的男人,从靠近柜台的桌子旁,坐到了吧台的高脚凳上。在他发话前,喝光了木杯里的啤酒,长舒一口气。
“索斯菲尔德大人,让您亲自来调查这件事,还真是够兴师动众的啊。”皮夹克男人十分淡定地说,“不用奇怪,镇上很少来外人,除了几天前来的那帮邪教徒外,如果再来人,那基本上就是找他们的人了。”
“请问您是?”
“噢,大人,他叫杜里耶克,是这里的镇长。”
“代理镇长罢了,以前的镇长死了,在新的委任下来之前,我就一直在代理,毕竟这也算不上什么风水宝地,没有官僚愿意来这里。以前我只是镇上一个比较有威望的猎人而已,大家都推举我来做,所以就接收了。”说完,杜里耶克擤了擤鼻子。
“好吧,镇长先生,你知道珍妮的下落吗?”
“她死了。”
“死了?什么!”兰多姆很惊讶。
“是的,我们在离这里三王国公里外的山间小路上,发现了她的遗体。她遭到了侵犯,尸体被吊在树上,心脏被取走了,身上插满了献祭用的道具。”
“是啊,情况太惨了,当时很多人都没办法接受,甚至有的人当场吐了出来。那是个很热情,善良的女孩,那帮人渣怎么下得了手呢?!”酒馆老板唏嘘而悲愤地说。
“那你没有派人继续跟踪吗?”
“不,当然不,我作为镇长,没有那个义务让其他人去冒险。既然珍妮的遗体已经找到了,他家人的心愿已经了却,就没必要再去找那帮人渣。毕竟,我们都是凡夫俗子,不可能打赢人数众多的邪教徒。”
“他们有多少人?”
“二十多个,从脚印上判断,大约这么多。”
“好吧,我知道了。”
“大人,虽然出于对您安危的考虑,在下不建议你去跟踪邪教徒,不过,如果您执意要去的话,在下愿意带您跟踪他们,只要您一声令下。”
店长和镇长交换了一下眼神,似乎在等待兰多姆的意见。
“他们会有可能……藏身在哪?”
镇长耸了耸肩膀,“山洞?沿路的山洞屈指可数,只要继续往西,没准能找到。”
“今晚还是算了。”兰多姆摇了摇头,她并不觉得夜晚深入山林跟踪邪教徒是个好主意,而且,他还没摸清他们的虚实,冲动行事肯定不行,“我今晚在旅馆住下,明天一早再进行打算。”
“明智的选择,大人。”说完,店长拿来一个木制酒杯,往里面倒了些啤酒,说道,“大人,喝些啤酒吧,另外,我让后厨准备些吃的,您能光临本店,是本店的荣幸,在您离开乌迪维翁前,您的伙食都由本店包了。”
“诶,那怎么行……虽然是出于一番好意,但该付钱还是要付钱嘛。”说完,兰多姆掏出500面值的铜币,放在桌上,说道:“不用找了,就当是你们提供这些情报的感谢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