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蒙的月光,一样可以透过参天的树木,化作幽冷的丝线,洒落在淡蓝色的夜幕下,涩涩凉风,透过古老的森林,轻轻的吹进来,此处白雾缭绕,月色朦胧,散发着神秘而又暧昧的气息。
此时,正值初夜,山谷深处,有一汪清池,透过林子,远远望去,似有一群娇艳的少女,正在池中嬉戏,时候散发出银铃般的笑声。
“樱千里姐姐!快下来啊!这水好冰凉,好舒服哦!”
只见这名被唤作樱千里的少女,却傲然站立在池边的岩石之上,她身高足有1米73,她的身材娇美绝伦,月光下,她一双长腿好似勾勒出天底下最动人的线条,散发着迷人的幽冷光晕,犹如女神落足凡间,两条丝带,如云般缭绕双腿周围,欲遮欲掩间,透露出如凝脂美玉般的肌肤。
相比之下,唤她名字的那位少女,身高1米65,虽然也长的娇美可人,但是与那位叫做樱千里的女孩站在一起,则显得无比普通了,至于在池中嬉戏的那些女孩们,尽管以世间的眼光来看,她们都算是绝色美女,然而此刻,她们的光彩仿佛都被一个女孩所夺去。
“哼,我才不要下水呢!众目睽睽下,弄湿了我的纱衣,走光了怎么办?”樱千里摆出一副傲娇的姿态说。
“……”水中的少女脸上一红,一想起樱千里不慎走光的情景,令她心中荡漾,但是,这位樱千里大小姐的脾气,也是令人捉摸不透,一般来说,这种情况下,就算不想下水,也会随便找个搪塞的理由吧。
周围戏水的少女们,又都瞟来略显不快的眼光,樱千里这么说的,就好象她们都是不知廉耻不怕走光的女人们一样。
“姐姐,都是女孩子,有什么关系吗!”水中少女也不想这样被她一句话噎住,出于礼貌,所以没话找话的继续道。
“既然是女孩子,大白天在这森林里洗澡,难道就不怕有妖怪偷窥么?真不知道这池中有几个还是女孩子!”樱千里轻蔑的看着池中女孩们。
水中少女的脸这会更红了,不仅是羞耻,更是难堪,自己崇拜的樱千里姐姐竟然说话这么刻薄,这会她是真的没话可接了。
“喂喂!你这话什么意思啊?自己还不是穿的这么暴露,那薄纱也叫衣服么?透明的,跟没穿一样!既然看不上我们这群姐妹,又是穿给谁看啊!?”一位年长些的少女忍不住了,远远的对着樱千里喊道。
“喂喂!人家好歹是令媛大人,不得无礼啊!”另一个女孩立刻上前劝阻,将这名女孩往石头后面拉。
“哼!衣服当然是穿给自己看了!我可不像有些人,整天就想着被人看!”樱千里娇里娇气的说完,也不管下面气的拍打水花的女子,转身便走入密林之中。
樱千里走后,少女们免不了七嘴八舌的议论刚才的情况一番。
“哎,这位樱千里姐姐,国色天香,美貌无双,学识,舞技都是技冠群芳,就是这性格,实在是……让人受不了!”水池中的少女无可奈何的说道。
樱千里丝毫没有受到刚才不愉快对话的影响,她若有所思的走在密林里。
“想不到她们竟然在那里洗澡,算了,看来以后要另找地方练功了!”其实这一汪清池,原本是樱千里非常喜欢的一个地方,隐秘,幽静,美丽。她喜欢在池边或是打坐冥想,或是舞剑练功,可如今,不知怎么被这帮成天只知道嬉闹的女孩子们发现了,心中还是有些气恼的。
樱千里继续朝密林深处走去。
终于,顺着隐约的水声,她找到了一个更为隐秘的岩壁,一条潺潺泉水,顺着岩壁留下,落到碧绿的水池之中,山壁间紫气缭绕,令人一见倾心。
樱千里走到池水边,脱下金丝细边的鞋子,这双鞋子,看上去有点像高跟的凉鞋,不过上面革面却都是以优美的曲面构成,配以高雅的花纹。
樱千里裸足走进碧池中,她一头黑色长发,泛着深亚麻色的幽光,从脑后扎成一支长长的马尾辫,娇俏的马尾辫末梢,一直到腿弯处,在她身后,灵动的摇晃着。
虽然只有十六岁,但樱千里的身材,却已经长的翘楚迷人,浑圆修长的大腿,比之十六岁芳龄略显成熟宽大的臀部,两瓣珠圆玉润之间,是一条细小的三角形丝布,上方吊在两个金属环上,下方则几乎沦为一条细线,没入玉脂之中。
樱千里腰肢纤细,背部光洁如玉,圆润的肩膀和略显消瘦的肩胛骨,支撑着少女的美背,一件透明的露背纱衣,薄薄的披在上面。
“我们莲华一族,或许天生佳丽,有全部是单性(女性),或许,我是其中最漂亮的,但是这算是幸运,还是悲哀?难道,年少时成天嬉戏打闹,成年后沦为有实力者的玩物,这就是莲华一族,人称天生歌舞姬的命运?”樱千里立于水中,冰凉的池水刺激着她初雪般白芷的小腿肌肤,心中,却心潮澎湃。
“不!我才不要做供那些强者消遣的玩物,不想依仗一方豪强去换取自己的安逸和所谓幸福,我想要变的强大啊!我想要成为一个强者,靠自己保护自己!”
樱千里虽然从小生得美艳绝伦,骨子里,却和其他莲华族的美女们不同,她不甘心小鸟伊人,依偎在强者的身边,说的好听点,是附庸,说的难听点,就是玩物。莲华族以美艳的歌舞著称,传说是天界歌舞女神的后裔,可是也仅此而已,莲华族历代名媛,几乎都是成就于歌舞姬,也止步于歌舞姬。而樱千里,却从骨子里讨厌歌舞,更讨厌一生靠出卖歌舞色相为生的命运!
说她是有骨气的美少女也好,莲华族的另类也好,樱千里,她纵然拥有族群内堪称空前的舞姿,却偷偷的在修炼武艺。
樱千里的母亲,上一代芳名远播的歌舞姬,然而她却不知道自己的父亲是谁。当然,无论是谁,莲华一族,生下的孩子必然为女孩。
樱千里的奶奶,银冕婆婆,也正是莲华一族的大长老。
樱千里,作为莲华一族下任族长接班人,被称为“令媛”,差不多相当于大小姐的意思。然而,她却丝毫不喜欢所谓下任族长这份荣耀。
“哼,什么族长,还不是任人玩弄,只不过是玩弄你的人高级一些罢了!”
为什么?
难道因为美丽,就要沦为花瓶?
难道因为能歌善舞,就要以此去出卖色相?
难道因为是天下闻名的美女一族,就要成为实力者抢夺的玩物?
莲华一族看似光鲜美艳的浮华背后,难道不是无穷无尽的屈辱么?
不,这不是因为美丽,而是因为没有实力!
没有实力,又有美色,则注定命运是悲惨的。
或许,绝大多数莲华族人不这么想,就好似给人跳舞是天经地义的一样,但是樱千里,却不认同。
“呼!”樱千里双手中各出现一柄轻薄如蝉翼的长剑。
这一对双剑。平时都是储藏在樱千里手指上所带的一枚金色的储物戒指中的。这储物戒指,是莲华一族的宝物,只有当期令媛,才有资格佩戴,也是族内唯一的一枚储物戒指,原本是为了保护族内传承用的,毕竟,虽然莲华一族受到各方势力的保护,但是自身没有武力,也难保遭遇危险,这戒指就是预防万一需要逃亡时使用的。而令媛作为族内下一任组长,也正是最有资格佩戴这一传承之物。
然而樱千里,却用它来秘密储藏了武器和一些练功秘籍,这多少有点乱用职权之嫌,也辜负了银冕婆婆的期待……
好在樱千里天生聪慧,身体更是极为灵巧,协调,所以不需要多少努力,就保持族群内无与伦比的舞姿,才得以掩人耳目,偷偷的练功。
樱千里平时装出一副傲娇的样子,令人难以接近,其实也正是腾出时间来练功,而避免被过于亲近的人发现,所以说,樱千里到现在,一个朋友也没有。
作为莲华一族,天生善舞,技巧自然是强项,但力量是弱项,故而樱千里的双剑,十分轻盈。
挥舞双剑,自然比单手剑对协调性的要求更高,加上这对双剑极为锋利却轻巧,正是扬长避短,樱千里为自己量身定制的武器。说到这对武器的来历,樱千里也是耗费了不少心机,才弄到手,至于那几本功法,在世间来说都是最为普通的,但是作为莲华一族,要弄到手,也已经十分不容易了,樱千里对它们视作珍宝。
碧水清池上,樱千里翩然起舞,只不过,并非歌舞,而是透露出幽冷杀机的剑之舞。
“哗啦啦”樱千里的剑舞,堪称完美,歌舞姬的天分,使得她在操纵双剑上,得心应手,双剑不时划过水面,撩起层层水花。
“《双影》第一重,我已经练成了!”樱千里娇呼道。
“根据我这本唯一的剑法书所记载,练成双影第一重,那也是可以力敌七八个普通人类士兵,令他们不得近身,毕竟,双剑是一种攻守兼备的武器。只是……”
樱千里的眼神,黯然下来。
自己有一个致命弱点!
练成双影第一重,自然可以击败数名普通人不在话下,但如果遇到斗战士,或妖怪,自己任凭剑法再好,却一点胜算也没有!
斗战士,是指拥有斗战灵气的强大战士,他们通过操纵体内的斗战灵气,从而获得超人的战斗力,像是刀劈岩石,拳断大树,手擎巨鼎,这些难以想象的事,对斗战士来说,却是轻而易举。
据说斗战灵气,还可以大幅增强自身的防御力,没有斗战灵气灌输的剑法,根本连斗战士的皮肤都破不开,犹如柳絮抽打在岩石之上,伤不了对手,再好的剑法,也没有任何意义。
然而,樱千里手上并没有如何修炼斗战灵气的功法。
杂谈上只是记载了,在这座密林的东南方,有一座名曰山海城的人间大城市,里面每隔五年,都会举行斗战士和斗姬的选拔,凡是被选中,并且通过考验的天才少男少女们,都会被传授修炼斗战灵气的功法,甚至,如果能修炼到一定程度,就有可能成跨过凡人与真正强者的那道坎,称为斗战士或斗姬!
“还是凡人族好!人家女孩子家,也可以修炼称为斗战士!而且,还有专门的称谓——斗姬!”樱千里自言自语道。
“我也要成为斗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