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铭回到家中的时候,狐狸并没有醒来,依旧躺在床上,睡得昏沉,想起刚才宠物店的经历,李铭不知道怎么形容,特别是那个姑娘最后对他说的的话。
“近来有血光之灾……不知道这个近来有没有包括昨天晚上?”想想昨晚的事,如果算上的话,应该是血光之灾,这样看来,那个女孩倒也不是乱讲。
看看时间,墙上的挂钟已经接近下午一点了,狐狸趴在床上,巨大的尾巴像毯子一样盖在自己身上,睡得好像很舒适。李铭早上睡了大概六个小时,此时毫无睡意,伸手碰了碰小狐狸之后就准备去做自己的事情。
首先是洗衣服,他昨天晚上颇累,洗完澡后把衣服直接扔在洗手间就出来了,本来以往他都是立即洗掉的。因为如果不立即洗掉,只会越堆越多,平常他可没有这么长时间的假期,忙的时候哪有时间洗衣服?
走进洗手间,将洗手盆底部的塞子合上,李铭拿起堆放在衣服架子上的脏衣服扔了进去。打开水龙头放水,直到水浸没衣服他才拧开洗衣液的盖子倒洗衣液。
李铭穿的多是深色的衣物,所以洗起来很方便,基本就是泡点时间,然后匆匆刷几下就是了。洗衣服的时候,李铭发现洗手盆旁放着一个戒指,擦了擦手,他拿起戒指放在眼前仔细地观察。
这个戒指是暗金色的,通体没有任何装饰,只在前面刻了一个希腊数字“Ⅴ”,看着极其简单、朴实。犹豫李铭家的洗手台是棕色大理石制成的,所以这枚戒指放在上面极不起眼,如果不是李铭在洗衣服,长时间待在洗手台旁,估计也不会注意到。
“应该是丁文杰的。”没有多想,李铭就知道了答案,昨天除了他自己,也就丁文杰在这洗过澡,应该是他的没错。擦了擦戒指,李铭把它放进了裤兜,他准备等会儿打个电话问一下丁文杰,如果比较重要的话,他立刻就给送过去。
“麓山公园”旁的一家小餐馆里,丁文杰正在吃饭,他吃的是炒粉,此刻已经差不多快吃完了。将最后一口炒粉送进嘴里,他从桌上的餐巾纸盒中抽出一张纸擦了擦嘴。
“那家伙应该还在那附近,我就不信它晚上还不出来。”将纸巾扔进垃圾篓,丁文杰的语气有些不善,虽然他的声音比较憨,但此刻依然能从中听出怒火。
“这任务就不该派我来,应该找个感知能力强点的,我不适合敢这样找东西的事,真是麻烦……唉!”叹了口气,丁文杰背起放在一旁的大旅行包走出了餐馆。
铃声响起,丁文杰从口袋里掏出手机,看了下显示屏的名字,他点下接听:“喂,李铭你有什么事吗?”
“你是不是有枚戒指落我家里。”李铭的声音从手机话筒里传出来。
下意识的,丁文杰看了看自己的左手,说道:“应该是落下了,是不是暗金色的?”
“是啊,你现在在哪?要不要我给你送过去。”
“麓山公园。”顿了顿,丁文杰继续说道,“这玩意儿不急,如果你没时间的话,就别过来了,改天我到你那去拿。”
“算了,反正闲着也是闲着,我还是过去一趟吧。”李铭听得出来,这戒指对丁文杰应该挺重要的,否则他不会先说地址的,这说明他其实是希望自己给送过去的。
挂掉电话,李铭迅速把自己的衣服冲洗了一边,然后就晾在了窗外的衣架子上。回到房里,拿出两个碗放在床脚下,李铭在其中一个碗里倒了大半碗狗粮,又在另一个碗里倒了半碗凉开水。等会狐狸要是醒来想吃东西的话,这样应该就行了。
做完这一切,李铭返回洗手间稍稍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衣冠,然后准备出门,快走出洗手间时候,他又想起一件事,于是折回去,把昨天晚上洗澡时摘下来挂在衣架旁的玉佩拿了下来戴在脖子上。
“麓山公园”的门口,丁文杰脸上带着后悔的表情。
“幸好时间还早,他过来的时候,太阳应该还没有下山。”看了看高悬在空中的太阳,丁文杰脸上后悔的表情慢慢散去。
“还是不习惯呐,身份指环丢了,一点感觉都没有……”拍拍额头,他苦笑,“不过,这任务,指环确实也没什么用,我不信我会需要它来确认自个尸体的身份。”
路上,李铭正坐在车里玩手机,出租车在车流里慢慢地爬行着,像蜗牛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