睁开眼睛,看到的是正在隆隆运作的洗衣机和满地的水渍。头好晕——这已经是我第五次晕倒了。第一次晕倒是五天前,那个连环失踪案开始的一天;说是连环失踪案,其实也只不过是找不到尸体的杀人案罢了。扶着洗衣机慢慢站起来,或许是因为晕倒吧,我不记得我把地面弄湿的事情了。记忆有些模糊,隐隐记得好像是在我往洗衣机里放衣服时晕倒的。胃还有点难受,我揉了揉太阳穴走到厨房,正倒水时我感到后脖颈好像有凉凉的东西滑下。伸手试着去触碰,却是满手的水——大概是晕倒时沾上的吧,没有多在意,我举起水杯一口气喝了一半。倒水时我发现下水道又堵住了,奇怪的是上次堵住后我也懒得弄,它却自己好了。
[嗯...]
管他呢。
其实总体来说,我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因为是一个人住,家里乱成狗窝也是没人管的。所以随着自己懒懒的性子,我从来不会去在意物质上的事。有点逃避现实的想法。我的身体不是太好,特别是头,小时候出过车祸,没了十岁之前的记忆。本身总是大小病不断,因此这些天的晕倒我也没放在心上。车祸时父母双亡,现在租房子的钱还是政府资助的。幸亏一位与父亲处得很好的高中同学现任警察局局长还在每月寄生活费给我,要不然我这种懒到不想工作的人一定早就饿死街头了。听说这个伍叔叔——嗯,他是姓伍——年轻时曾经坐过牢,好像是入室抢劫未遂的样子。
[叮咚、叮咚]
啊,门铃声。没等我开门,钥匙转动的声音,门打开了。
[小千,你在家啊,邻居的张太太又送了些西瓜给我,我特意带了两个给你。]
是伍叔叔,总感觉有点麻烦他。
[嗯...放门口吧。]
怎么说呢,我有点不善表达,就算自以为很感激的话让别人听起来也是有些刺耳,不过伍叔叔不会在意这些。
[对了,小千,你要注意啊,最近连环失踪案里第五个受害人好像是你的邻居哦。]
果然伍叔叔很关心我。
[唔,谢谢。]
[那我走了,再见。]
伍叔叔向我微笑。
[...再见]
晚上。
我又做了那个梦,梦见小时候的我牵着爸爸妈妈的手,在晚上寂静的公园里散步,林荫道边的树上挂着小小一串串的灯泡,一闪一闪的。爸爸妈妈都在笑。爸爸让我先走,他要和妈妈说点话,我站在离他们一米远处,但听不到他们说的话,只是爸爸的眉头紧皱的样子被我不小心转头看见了。然后...
然后就是【嘭!】的一声,一辆面包车失去控制般撞过来,我脑袋一片空白,身体飞了起来,最后听到的是【扑通】,肉体与地面接触的声音。那声音意外的真实,就好像真的肉体一样。
我被惊醒了,就这样一夜未眠。
早上。
[‘本城的连环失踪案就在昨天又增添了一名受害者,受害者名为...家住XX公寓第五层,据...’]
我往嘴里塞了一片西瓜。XX公寓第五层?不就是我楼上吗。啊,话说我是第四层呢,真不吉利。
专注于看电视的我,身后有点轻微的声响,接着脑袋又当机了,坠入无边的黑暗。
[唔嗯...好晕啊...]
看来确实是要看看医生了,我抬头望向墙上的钟:十二点,我昏迷了两小时。
虽然说是夏天,但最近气温下降,外面有点冷嗖嗖的。我裹得严实实的走到街对面——为了自己不好的身体,我专门搬在了对面就是医院的公寓。
因为是大医院嘛,免不了各种手续费什么的,一系列手续过后,我终于见到了亲爱的医生。
[我想知道为什么我最近总晕倒...]
同样是一系列的检查,这么简单的事医生却说要下星期才给我诊断书。
回家后,脱掉一身沉重的装束,我抓起西瓜猛吃。
[嘭嘭!]
是我家的门。揉了揉被震麻的耳朵,慢吞吞地含着吃西瓜的勺子去开门。
[对不起,我们是X城刑警队重案组...现在有权搜查你的房子,这是搜擦证。]
一个戴着大墨镜的警察啰嗦一通后,塞了一张纸给我,接着就带了一大帮人搜察了起来。
真不礼貌。我想。
不过之后,我就没心思去想这些事情了。
[头儿,又发现一块断肢!][头儿...][...]
我脑袋一片晕眩,几乎站立不住,看到那一块块还带着血水的尸块,胃里翻江倒海。
[呕...]
[你还有什么好说的?魏先生,跟我们走一趟吧。]
可想而知,我吃牢饭了,而且是无期徒刑。
坐牢后的第二天,我收到了医院的诊断书:
姓名:魏千 性别:男 年龄:20岁
诊断:头部曾受重创导致部分记忆丧失、发现后脑部最近有被钝物击伤的痕迹
建议:好好休养,不要剧烈运动
钝物击伤?我?一种可怕的感觉在心底蔓延。我感觉头脑里很乱。
第五天,有一封信寄来了,收信人不是我的名字,是牢房搞错了吧。
【朱德贵:
那件事已经了结,小杂种也进了监狱,我也要让他尝尝家破人亡,被人诬陷的感觉;一个月后,我会把你弄出来的。
署名:伍昔阳】
朱德贵,我调查过这个人,就是十年前酒后驾车,把我们一家三口撞飞的那个人。而承诺要把他弄出来的,却是伍叔叔。看到信的内容,我凌乱了。的确,伍叔叔曾经父母离异又因为事故而失去了唯一的亲人,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一个月后,朱德贵出去了,而我也想清楚了,反正在这牢里有吃有喝有住,还不要钱,不坐白不坐。事情的经过我也明白了,但十岁前与父母的记忆已经没了,我也不想报仇什么的。
不过,敢诬陷我,我要他好看,嗯,要他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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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月:本来是写到这里就结束的,但好像有了长篇小说的发展,不写白不写嘛。还有,本来想塑造一个外表邋遢懒到不行的美青年的,不过却扭曲成了女王型BOSS,我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PS:可能会分XX篇、XX篇和篇外来讲,所以朝月已经很无力了,本来认为能写个美美的(黑暗)散文合集的,扭曲成了这样真是ORZ啊...见谅哈各位。
PS+PS:嗯,请叫偶五溪sama(PIA),话说废话有点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