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听过这样的比喻,好像是在一本叫做《空之境界》的小说里。把人的意识比作电视的频道,如果大多数人在看的都是一频道的话,那么那就是常识的频道,因为大多数人都在看那个频道,所以即使那个节目在怎么精彩,也不过是常识,所以收看这个频道的人被称作是普通人。但是相对的,除了一频道还有其他的频道,比如收看二频道的人能够穿墙壁,收看三频道的人能够用念力扭曲物体,所以他们就被称作是超能力者。如果这些超能力者能够在收看到别的频道的同时收看一频道,那么他们就是拥有常识的超能力者,如果不能那样做的超能力者就被视为异类,而无法在人类的社会里生存。就好比有一个人有能够与动物交谈超能力,却无法与人沟通,那么对不起,这样的人就只能在精神病院度过一生了。但是以上不过是小说里没有根据的自圆自说而已,我从来没有全信过,但是不巧,我就是一个既能够跟石头又能够跟蟑螂流畅沟通的人,没准儿这只是我作为一个神经病单方面的妄想,但是更不巧的是我不仅能够和人类正常交流,还的确没有被检查出有神经病的潜力。那么听我唠叨到这里你想知道我现在过着什么样的生活,我会毫无遮掩的告诉你我在旅行。“旅行,那样不是很帅吗?喂喂,你到底要去哪里呀?”“其实我也不知道啦,总之我要旅行的目的是找到一个被称作蛊师的人复活被我烧死的蟑螂。”是的,我很乐意这样如实相告,但是我所收到的正常人的一频道告诉我这种事情还是不要随便乱说的好,于是我的旅行就颇有那么几分流浪的意思了,既没有目的也没有终点,收获的只是沿途怜悯的目光。“哎呀,这么好的大小伙子,却整天游手好闲什么也不做。”大概大家会这样想我的吧。总之随他们去好了,废话就说到这里为止吧。
说实话我不太会关注时间这种人为的概念,太阳升起来了就起床赶路,太阳要下山了就找个地方扎营,这就是我的作息方式,但是对时间在怎么迟钝,季节的更迭还是会有所察觉的,是呀,出来的时候分明还是冬天,不知不觉已经入春了呢,我其实并不是一个有情调的人,但是当看到漫山遍野花的海洋的时候也不免感叹唏嘘,我不禁想起了那句为中国人所传送的诗句:“花山花海花香城,买花就到玉泉营。”(此处恶搞,一笑了之吧。)看着这些可人的花儿,任谁都会感叹大自然的美丽与妖娆,是呀,大自然的美是与生俱来的,天生就是为了让世间万物欣赏的,身处在这样花的海洋,我想大多数人都会赞不绝口。然而相对的,毕加索和梵高的画便不是什么人都欣赏的了的,所以大自然的美丽更接近于美的本质,不用任何后天的学习便有鉴赏它的能力。
进而我联想到,为什么鲜花会是缤纷绚丽的色彩呢?据说是为了吸引昆虫采蜜,以便帮它们传播花粉,于是越能吸引昆虫的花朵其传粉的概率也就越大,这就是自然选择。但是从筛选的结果上来看,昆虫选择花儿的品味,同时也被与传播花粉事业毫无相干的人类所津津乐道。而昆虫并没有把那些奇形怪状更加恶趣味的基因筛选出来,所以自然的生物对大自然的美丽有着莫名其妙的默契。
而就人类的美学而言,人类无论是观赏自然的美景,还是鉴赏人为的艺术品,甚至书法作品和文学作品,都要依托一种被叫做“观”的行为,但是鉴赏艺术品和品读文学之类的“观”都需要附带各自属性的观赏能力,所以它们是人类所创造并独有的美学,是一种被称作文明的东西,就像把自然的花朵错落有致的排布在一幅油画上,或者是把竹子的意象投影在一张宣纸上,它们所表达的美感与已经就超出了自然所呈现的本身。而这种将璞玉浑金的原石雕琢成器的能力,就是人类文明所特有的美学,取之于自然而又超拔于自然。所以所谓人类的美是呈现在感官与心理上的享受,而自然的美则是塑造生物和非生物的形体本身。就像桂树开出美丽的桂花,就像狮子周身健美的肌肉,就像巍峨的高山迭起的裸岩,就像宽阔的大海起伏的波涛。它不是能够静静的呈现在纸上的东西,而是动与静、明与暗、生与死完美的结合,大自然的美在于花开花落的过程,在于沧海桑田的沿革,在于生命生生不息的繁衍,在于地貌日积月累的塑造。
人类的美是有条件下熠熠生辉的美,而自然的美是无条件的包容博大的美。如果把心脏比作最本质的美位置,那么人类的美已经到了手指尖的部位,被细分了品类与细则,附加了观赏的条件与限制,而自然的美则停留在最接近心脏的动脉,是最淳朴也最普世性的美。
望着这漫山遍野的花海,闻着它们沁人心脾的芬芳,我不禁陷入了深沉的思考。“昆虫所选择的颜色与气味都是那么精准独到呢,完全适合人类的品味。”我感叹道。也许大自然天生就是这样一幅人畜无害的面孔,它不会让生活在它怀抱里的任何生物生活的别扭和不自在,只要你不去试图对抗与破坏它,它就会时不时的给你一些小的惊喜与恩泽。
花落物语
所有的生物都是以细胞为基本单位组成的集合,起到把单个的细胞与外界分离的作用是细胞膜,而细胞膜的构成则是利用了磷酸二酯键的化学性质,所以科学家们认定,在某种巧合的条件下发生了生成磷酸二酯键的反应,这是一个契机,它向生命的形成迈出了意义重大的一步。所以直到生命这种物质的存在形式产生为止,都是建立在利用各种元素的化学性质之上的,于是我们可以武断地认为,生命的原始形态是一系列化学反应的集合,这些化学反应按照一定规律以一定顺序逐个发生,这就是生命的过程。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生命的形式愈见复杂,生命是无数化学反应的集合这一论点便显然立不住脚了。拿生物的本能举例,你认为是什么样的化学反应使得一只大马哈鱼必须回到其出生地进行产卵?进一步讲,你能告诉我哪个化学反应能让我记住知识、技能和个人经历吗?哪些化学反应又能塑造我们的性格呢?在明了一些说,如果我们每天吃相同的食物,那么我们从外界摄取的供我们发生‘化学反应’的元素是一样的,所以我们理应有相同的思维方式才对,或者说什么元素之间的反应能帮我们记住英语单词,那么我们直接摄取这些元素放在大脑相应的位置不就行了?所以维持我们肉体的生理过程是利用物质的性质可以做到的事情,但是对于思考、记忆、情感、认知等方面的精神问题便不是单纯的物质可以决定的了。
我承认四种碱基能够控制生命的形式,也承认的确存在化学药物能够让人的情绪高涨或是低落,但是我也不得不承认所谓的精神世界并不是那么简单的存在。我举一个例子好了,比如你的手机,我想手机能够打电话和发短信这样的常识你应该知道吧。但是如果某一天太阳发生了磁暴,致使所有信号塔瘫痪会怎样?于是你的手机就再也不能接发短信了,然而你的手机本身并没有问题,所有零件完好无损。但是即便完好无损,也不过是一步“植物手机”而已,失去了传递信息的基本功能。于是如果把手机比喻成你的肉体呢?我无缘无故给了你一记耳光,那么你之所以会愤怒是因为我向你强行发出了“敌对信息的短信”,而不是你有“天生就对我愤怒这种自带的手机程序”,如果这点假设成立的话,那么我们的生命形式将变得很暧昧。就是说你即使杀死了我的肉体,即摔坏了我的手机,但是并没有切断手机信号,所以我再买一部手机,之前发给我的短信还是照接不误。那么你想要确确实实的杀死我,你就得把我的SIM卡破坏掉。是的,的确这样我的个体就死亡了,但是信号依旧存在,换句话说短信只不过是传达“我”所要表达的事情的媒介,“我”只要在换一张SIM卡,依旧能够传达“我”的意思,这句话里的“我”并不是之前那个个体的我,而是能够控制手机这种“生物”发出生么样的短信的集体意识,也就是人类的集体意识。于是你可以杀掉人类本身,但是产生(“我”)和表达(信号)人类集体意识本身的存在却完好无损,也就是所谓的精神不死。
又是来到了这里,记得上一次来的时候正是迎春花初放的早春三月,但是这次回来却已是葬花的时节了,虽然和之前的时间跨度比较大,但是都是在这里发生的因为花儿而产生的物语,索性就放在一个章节里吧。我既没有“落红不是无情物”的浪漫,也没有“流水落花春去也”的多情,我只是一个冷眼旁观着花儿的出生与死亡的看客。
“人类的孩子,作为花朵远没有达到被称作生命的境界,所以我也无法理解生命这种物质的存在形式,但是我多少也算是有生气的东西,也许你所说的生命的形式是对的,也许是不对,但是生命依旧以他的方式存在着,不是吗?人类是不可能窥见生命的本质的,而且生命的本质不过是一件极其无聊的事情,作为花儿的一生是短暂的,但是作为人类的一生就算漫长吗?所以还是不要考虑那些奥义的命题,努力活在当下,岂不也是一件乐事。”道旁的一枝花儿听完了我的自说自话,这样总结到,“希望你明年还能来这里看花,人类的孩子,我很中意你呦。”
我知道人类的荷尔蒙到花儿那里根本无用,但是能有一只中意我的花儿,的确也是一件赏心的乐事,我和她定下约定,明年还会来这里看花,另外还要带来一些更为新奇的故事讲给明年的花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