噗嗤!
已经不算陌生的血肉贯穿声响起,女天人舔舐的舌头瞬间变得僵硬,动作停住,眼白扩散,表情凝固,脑门正中一枚箭镞突出,猩红炙热的鲜血大量洒落在林庸脸上,最终无力地卧倒下来。
怎么回事?是谁?
在绝望中再度看到希望,林庸欣喜万分的同时也惊疑不定,他勉力从女天人身下爬出来,却看见街对面一个大胡子的壮汉扔下了弓弦还在颤抖的弯弓,冲了过来。
林庸一开始还吓了一跳,但只消刹那便又认出此人正是杨铭在大殿里跟他介绍过的,她舅舅的伴当,想来也是个高手,在天人发难的时候并没有与其交锋,而是逃跑了出来,就是不知道是不是逃得太急,当时左拥右抱的一群美女没带上,甚至连杨铭都失散了。
虽然心中这么腹诽着,但考虑到这大胡子一箭秒杀了女天人的实力,林庸决定还是要和他交涉一下,见大胡子理也不理他,只自顾自的搀扶起重伤昏死的杨铭一边哭丧着脸说“小姐,小姐,你不要有事啊!”,一边掏出似乎很高级的丹药喂给杨铭,但却一点作用也没有,杨铭的生命之火似乎已经接近燃尽,就如灰烬上的火星,最多再闪烁两下就会彻底消弥,便深吸一口气,唤道,“大叔…”
“嗯?”大胡子一回头,凶煞之气毫不掩藏地扑面而来。
“我是杨铭的朋友,杨铭是为了保护我才上成这样,我也很伤心,但…”林庸从女天人的脑门中拔出那道箭矢,见其头顶的文字再度亮起,女天人双眸再度恢复身材,毫不犹豫狠狠插*她的眼中,将大脑贯穿,顿时女天人抽搐一下,头顶文字再度熄灭。
平生第一次杀人,攥着箭矢的手心湿漉漉的都是冷汗,身体在虚脱与兴奋之间挣扎,但林庸的心却出乎意料的平静,似乎是已经被这连遭的变故摧残得扭曲了,他甚至感到一丝复仇的快意——哪怕他知道这些天人杀不死。
林庸尽可能平缓着语气且快速地说,“虽然时间和条件上可能存在差别,但天人似乎的确具有复活之术,而且每次复活一定会迅速恢复到全盛状态,若是稍不留神她就会自己拔出脑中的箭矢爬起来从后面偷袭你。这样可怕的敌人,我们和他们硬碰硬显然不智,就算击败了他们,如果没有办法快速毁尸灭迹或者抛尸到远处的法子,最好的选择还是有多远跑多远为妙。
所以此地不宜久留啊,不光是这个女天人随时都能复活,久守必失,要是其他天人也围拢过来就更麻烦,这些在城内的天人虽然没皇宫里的可怕,但多来几个,恐怕大叔你也应付不过来。当务之急大叔你应该赶快带上杨铭离开这座城市去找医生,但杨铭的性命已经如风中残烛,恐怕撑不到那时,所以…”
大胡子怔了一下,却是没料到这么小的孩子居然观察力竟如此惊人,又能在这种任何人都会疯魔的当下危机时刻还维持着理智,做出合理且极具说服力的分析,假以时日恐怕成就不小,但…大胡子表情柔和了些许,问,“你有办法救小姐?”
林庸点了点头,再度把箭矢拔出,插入,鲜血溅满袍袖,林庸脸上无悲无喜,动作之利落看得大胡子也有点头皮发麻,该说鲜血与杀戮不愧是少年成长最好的催化剂吗?还是说眼前的这个孩子本身就过于妖孽了…
殊不知林庸就是这种性格,平日里隐忍不发,对谁都冷冷淡淡的,但一旦有谁敢伤害他所珍视之物,那么无论如何,他都会不择手段以期有朝一日将那人撕碎。
你只是利息。
林庸看着女天人才动弹了一下的手指又松弛下去,心说。
短暂复活的瞬间,女天人眼里只来得及映出深深的憋屈和恨不得把林庸生吞活剥仇恨。林庸无视着女天人的死不瞑目,在她尸体上摸索了一番,竟真的摸出几个盛了鲜艳液体的瓶子。
回忆着一路逃亡的经历,林庸记得那些和宫内士兵禁军等交战的天人似乎时不时就掏出这种鲜艳液体喝上两口,然后就继续龙精虎猛地肆意杀戮,猜测这多半是某种恢复精力和伤势的灵丹妙药,否则的话天人的战力也不至于如此碾压。
把箭矢放嘴里咬着,一手拖着女天人的尸体,一手拿着那几个瓶子,林庸走到大胡子身旁。
大胡子狐疑地看了眼瓶子,最终看了眼怀里奄奄一息的杨铭,还是死马当活马医的把那些液体一咕噜给杨铭喂了。
肉眼可见的效果,杨铭身上的伤痕恢复,面色变得红润,骨头接续,发出哩哩啦啦的声音,没多久便除了破损的衣物外,就好像一个恬静睡去的少女,甚至有一种迥然于平时女扮男装的样子的柔弱美丽,让林庸松了一口气的同时有点无所适从。
虽然知道她是女孩子了,但还是有点难以接受啊…
大胡子则喜极而泣,“太好了,小姐…”随后脱下大氅将熟睡的杨铭包住,站起身来,夺过林庸拖着的女天人尸体,叽里咕噜的念了几句,吐出一口黑雾,竟然将尸体直接化了去。
“这是蛮族的化尸术,这样她应该不会再复活了。”大胡子说,又吹了声口哨,唤来了两匹宝马,他翻身抱着杨铭骑上一匹,略带歉意地道,“对不起,小兄弟,虽然你是小姐的朋友,但值此危急关头,恕我能力有限,不能带上你,真的是很抱歉,我死倒是没什么,但小姐死了的话我无法向老爷交代…”
林庸闻言,却是意料之中,他也不会完全把希望托付在大胡子身上,毕竟此人在皇宫内明明逃得比谁都快,现在多半也只是碍于职责,害怕孤身一人逃走会被处罚才回来找杨铭,至于他?武安侯的庶子,没权没势,死了就死了,何必为自己增添一份负担呢?
人性,就是如此啊。
林庸从小在众人白眼中长大,早就养成了察言观色的本领,也理解大胡子的做法,倒也谈不上什么仇恨,只略凄凉地笑了笑道,“无妨,我自己逃命就是,本来杨铭就是被我卷入,硬要说也是我害了她…大叔,我只希望,你一定要保护她!带她回到北平王身边啊!”
“我会的,另外,“大胡子深深地瞥了眼林庸,眼里有点欣赏和愧疚,“我会和小姐说你为了保护她被那天人杀死了,是个重情重义的人。“说罢,纵马离开,只留下一道声音盘旋,“那匹马就送你了,你骑上去,不需要会骑术,只要告诉它去哪里,然后静静抓住缰绳别掉下来,它就会送你到目的地!”
“多谢了!”林庸有些伤感地低声说,“还有,再见了,杨铭。”落下些泪来,又擦去,林庸表情变得坚毅。
如果我和林夕能活下来的话,将来能再遇见,一定要和你玩个尽兴,我的朋友,也是第一个朋友…
收回目光,调整了马镫,林庸爬上马背,稚嫩的手紧紧的抓住粗糙的缰绳,他俯身在马儿耳边低沉地道,“去武安侯府。”
“吁——”马儿长嘶一声,奔驰起来。
PS:写这篇小说最重要的就是意难平的一口气,只有这样才能将乱世下的神魔乱舞和小人物的悲欢离合刻画出来,之前泄了,现在看了近来有待洋大人的乱象就又回来了´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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