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月二十三年十月二十五日,晴。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日记,该怎么说呢,总觉得有些事需要留下文字记录才能好好回忆起来。
和爱葛莎的分别已经是三天前的事情,我时常感觉那只是一个虚幻的迷梦。因为爱葛莎在这个世界上几乎什么也没有留下,除了我脑海中的回忆。这意味着如果有朝一日我把她忘记,没有什么能让我记起她的存在,也没有什么能证明她存在过。
所以我写下了这篇日记,告诉自己曾经在漫天的蝴蝶下,和一个叫做^爱葛莎的女孩相遇过。她是一个有着沙沙的嗓音,有着明媚的笑容,有着甘甜的嘴唇的女孩子。
我一定会永远记住她的,和约克老伯一起。
……
用尽毕生的画功在日记上描绘出爱葛莎的笑脸,我放下钢笔看向车窗外。
现在的我正坐在前往山之国的马车上。马车的拥有者名叫狄尔肖·虏伯,是约克叔叔的儿子。按照不久前狄尔肖所言,此时距离我离开镜之国大概还有五天的路程。
车窗外是山间秋景,虽说平淡倒也宜人,我不由多看了两眼,以缓解马车颠簸带来的不适。而除了山路的颠簸,拥挤的车厢也使我这个唯一的乘客痛苦不堪,因为这并不是一辆客运马车,而是一辆货运马车。车厢里装满了各种货物,而我就夹在在货物之间和它们一起颠来簸去,三天过去,小屁股都要颠碎了。
幸好偶尔也有平缓的路段,可以让我休息片刻的同时,写下一点点文字。
日暮黄昏,天色已经不早,马车速度逐渐放缓,我猜想可能要在附近露宿一晚,于是把纸和笔都收进了魔镜里。这两样东西都是约克叔叔送我的礼物,不好好保留可不行。以后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机会和那个怪老头再次见面。
“今天就在这休息一晚,明早再继续出发,下来吃点东西吧。若萝茜小姐。”
马车停稳后,一个成熟的声音边说边打开了车厢门,正是狄尔肖·虏伯。
狄尔肖大概三十岁左右,身材高大,穿一身黑色棉布衣服,头上总戴着一顶毛绒帽。毛绒帽不总是取下,但一旦取下便可以看到下面稀疏的头发——这个还算年轻的商人,赫然已经有了秃顶的征兆,和他老爹那浓密的白发形成鲜明对比。
而狄尔肖和他父亲的区别不仅仅在头发上,更多的还是在于性格上。和潇洒自在的老约克不同,狄尔肖是一个非常世俗的人,多年的从商经历让他八面玲珑地同时又有一点胆小怕事。还记得老约克让他载我出国的时候,他可是连忙拒绝,毕竟我可是一个全国通缉犯。在被老约克臭骂了一顿后,他方才答应载我。
而在离开老头后,这个小商人不止一次警告我:“如果被卫兵搜查,我不会为你打任何掩护,自己逃跑,明白吗?就当做我不认识你,被抓了也不要牵连到我。你能答应我吗?若萝茜小姐。”
他的求生欲是如此强烈,逼的我只能点头表示了解。对此我倒也没什么不满的,毕竟他也只是自保而已,能答应载我出国就是最大的恩惠了,我不能奢求他响老约克一样对我好。
何况在狄尔肖身上我还看到了自己当年的影子:三十多岁,为了生计而奔波疲倦,为了提高一点点生活质量辛苦劳累,年纪轻轻就脱发严重,可尽管如此还是被现实打的狼狈不堪。
这让我实在责难不了他来。
“唉……”
我看狄尔肖的眼神多了一丝同情,要我还是当初的大法官千金就好了,就可以赞助他第一桶金,让他去做点更轻松赚钱的买卖。这一声叹息,既是为他,也是为我自己。
正在生火做饭的迪尔肖听到哀叹,不由回头看了我一眼。或许是看我小小年纪就学会悲叹,他的眼神变了变,最后竟也闪过一丝同情的目光。
……
“先吃块烙饼垫垫吧,汤还要点时间。”
在我身旁盘腿坐下,狄尔肖递上一块麦香浓郁的烙饼,同时安慰似地抚摸起我的脑袋。
“年纪轻轻就要亡命他乡,你也不容易啊,小朋友。”
小朋友什么的……虽然我确实有点小没错,但被这么叫感觉还是很别扭。真要算起来,我可比你还大十多岁呢。
嚼着劲头十足的面饼,我不由反击道:“狄尔肖哥哥还这么年轻就秃顶了,也是不容易呀。”
狄尔肖闻言一愣,默默脱下帽子数落起今天又掉了几根头发。
“唉……”
安静的树林间,两声叹息不约而同的响起,我们俩人意外地很有默契。
热汤很快就煮好了,我亲眼看着狄尔肖往里面放了肉干、蘑菇、还有一种紫黑色的调为料粉,味道想来还不错。小小喝了一口,浓郁的香味和老约克煮的蘑菇汤如出一辙,原来这是他们家祖传的手艺。
喝着蘑菇汤,篝火的噼啪声让人不由分神,不知不觉一碗见底,手里的烙饼却还是只被咬了一口的样子。
狄尔肖抢过小碗帮我舀满,递回来的时候不忘叮嘱我把烙饼吃完。我们的话题由此打开。
“快点吃吧,又不收你钱。这种机会我打着灯笼找都找不着,你倒是好好珍惜啊。”
狄尔肖说起话来尽显商人本色,让我顿时觉得自己占了他天大的便宜,虽然我确实是占了没错……
“我只是有点晕车,肚子不舒服,喝点汤就够了。”
一天的颠簸下来,肚子里翻江倒海,喝点汤暖暖胃就行了,别的东西是真的吃不下去。我边说边瞥了一眼狄尔肖,害怕他和那怪脾气的老爹一样为此生气。好在他只是平静的嚼着烙饼,没有任何不满的迹象。
“老家伙说你食量小好养,还真没骗我。不吃算了,多喝点汤吧。”
看来和老约克相比,狄尔肖反倒是一个通情达理的人。只是听了他的话语,我不由感到一丝惊奇:“老家伙?你都是这么叫你爸爸的吗?他不揍你?”
记得当初我也这么喊过约德尔一次,当时屁股就开了花。大法官阁下是出了名的宅心仁厚都要揍我,要按约克叔叔的脾气,那不得直接送这不孝子往生?
狄尔肖果然苦笑。
“打啊,怎么不打,我现在三十岁,说句话不和他的心意那家伙照样按着我打。但没办法呀,我打不过他啊。”
想起老头健壮的身躯,又看了看狄尔肖稍显富态的的样子,脑海中父亲打儿子的画面顿时清晰起来,我忍不住扑哧一下笑出了声。
“你就笑吧,反正我打不过他,三十岁的人打不过六十岁的人是不是很好笑?但他那身肌肉,谁又打得过呀?更何况我这个当儿子的还不敢打他。”
“所以你是害怕约克叔叔才外出做生意的吗?”
“害怕倒不至于,但确实遭不住。不过你说的倒也没错,我开始做生意的契机,还真是有次被他揍了以后离家出走……”
尽管年龄差了十几岁,但我和狄尔肖聊的还挺投缘,转眼就聊到了半夜里。不经意间一抬头,看到满天的星斗围绕着月亮缓缓旋转着,我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前世初中的时候。
那时候我也才有十三岁,刚刚升上初一。军训结束,不善言语的我没有交到任何朋友,一个人走在回家的路上。北方的秋天,天黑的很早,月亮很快就冒了出来,在十字路口等绿灯的时候,我鬼使神差地仰头望向天空……
当看到头顶的深空还有那点点繁星时,我心中的青春热情被瞬间点燃了。
没有朋友又怎么样?我的目标是星辰大海!宇宙的奥秘是无穷的,世界的未知是无尽的,把人生用来探究真理才是真正的浪漫,朋友那种东西根本就不需要!
一种名为梦想的东西在那一刹那在我心底生根发芽。
中二的少年当时不可能想到长大后自己是如何向生活妥协的,不可能想到自己的梦想如何迅速枯萎,也不可能想到自己在下一个十三岁的时候会变成一枚少女。
现在虽然又到了满怀希望的十三岁,但可惜的是我就算想也中二不起来了,我内心本属于梦想地方已经被功利所占据,不得不说这是一个悲剧。
谁也不想长大后变成自己讨厌的样子,但有时候真的无可奈何……
“若萝茜,离开了镜之国一定要好好活,不要早早就嫁了人,荒废了年华,也不要像我这样累的像条死狗,一事无成。”
饭后喝了点小酒,狄尔肖不知何时已然微醺。眯眼皱眉又摇头,他劝诫似地说着,话语之间,把我从回忆里拉回了现实。
我看到还在往肚里灌酒的他,仿佛看到了做社畜时的自己,也是这样踌躇不前,也是这样无可奈何。于是我受不了似的站起身,一把抢掉他手里的酒瓶。
“既然你一事无成,那你凭什么来教我?自己就是个失败者,也有资格指导别人的人生吗?”
狄尔肖楞楞地看着这个满脸认真的小姑娘,好像被吓呆了一样。
“你……”
“我什么?你才是需要好好反省一下自己。你把人生当成什么?舞台吗?不当主角难道就没有意义了?可是那些真正关心你的人,才不会在乎你是不是主角。就像约克叔叔,他才不会管你是不是一事无成,只要出言不逊,正反都会揍你!”
我的语气稍稍舒缓。
“趁着还有人真心在乎你的时候好好珍惜,怨天尤人浪费了时光,等到重要的人都离开了,后悔都来不及。我的事才用不着你操心,我好歹活了这么多年,再怎么也能照顾自己。倒是你,多回去陪陪约克叔叔吧,让他揍两拳也好。你不在的时候,他很孤独的。”
这番话既是说给狄尔肖听,也是说给我自己。我一直都很懊悔,懊悔重生之前没有好好照顾家人。更加感到遗憾,遗憾这一世没有保护好父母。
和狄尔肖比起来,我才更像一个彻头彻尾的失败者。但我还是厚着脸皮教训起他来,因为我觉得自己如果不告诉他珍惜眼前的重要,他以后可能比我还要懊悔。
受到惊吓的狄尔肖瞬间酒醒了大半,看着我支支吾吾地说到:“我只是觉得如果不努力的话就永远没有机会成功,所以才一直疲于奔命……老头子他真的很孤独吗?”
“当然了,整天和墓碑呆在一起怎么可能不孤独啊?努力当然没错了,但是再也不要说自己一事无成了。对我来说,对约克叔叔来说,狄尔肖哥哥都是一个很棒的人!”
“是,是这样吗……”
“当然!”
我斩钉截铁地回答。
来到这个世界上,有的人把我当做眼中钉肉中刺,但有也的人也把我当做珍宝一样宠爱。我要去见爱着我的那个人,除非死了,不然永远不会停下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