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路难行,又要避开所有出现的路人,在群山中走了两天一夜,时至傍晚,明带着爱来到一处山谷的小溪边露宿。他原本是要来溪边盛水,但是却看到了一个条件还算不错的小洞穴,时间也不早了,这两天来一直在赶路,明的伤好得很慢,能有这样的休息地美美睡上一觉将是一件非常幸福的事情。
小洞穴离溪水不远,只有半人高,进去需要躬身,洞穴不深,当是足够容纳两个人躺下,而且里面并没有野兽毒虫,而且还算干净。
明在洞**附近点了一个小火堆,这两天来他带的食物已经吃了一半,因此他决定暂时不再吃那些肉干,而是作为备用粮食。大山里到处都是宝,只要有本事就能够找到足够的食物。
明原本打算让爱留在洞穴里等他,当是爱一直抓着他的衣服要和他一起行动,明转念一想把爱留在这里的确不放心,加上爱的父亲原本也是猎人,曾经也教过他和爱一些技巧,而且那一晚爱救他时候的表现,现在回想起来依旧让明十分吃惊。
于是明决定还是带上爱一起去寻找食物,溪水中能过找到一些小鱼小虾,当是这不够两人的晚餐。随后两人又在附近的森林里找到了些山果野草莓,不过依旧不够两人吃。
就在夜色渐浓时,明和爱竟是发下一只归巢的野兔,只是明尚未出手,爱便用明给他的匕首投掷出去钉住了野兔的头,反应之快,投掷之精准都让明感到惊讶。明相信如果爱不是一个女孩,加以锻炼一定能成为一个优秀的猎人。
晚餐已经足够,明将野兔拿到溪边,用小刀剥皮去除内脏,然后带回洞中,用削好的树枝串起架在火上烧烤,爱则将采来的山果洗得干干静静拿回洞穴中。
吃过晚餐,明坐在地上依靠在墙上,明将猎刀插在身边,以防备随时可能出现的危机。爱把身子依靠在明的身上,头枕在明的肩膀上,不算明亮的火光下,小小的洞穴里洋溢着一股安详的气氛,任谁也想不到就在两天前,明亲手杀掉了至少三个人。
夜里气温降低了不少,明伸出左手紧紧搂着爱,爱地身上还披着他带来的豹皮缝制的带帽子的披风。
爱已经睡着,耳边响起她均匀的呼吸声,此时明的思绪飘向了遥远的东方。带着爱从村子里逃出来,明一直在思考着今后的去处。
小林村是与世隔绝的山村,但并非绝对地与外界毫无联系,明虽然自幼就在大山里长大,但是有过不少次随父亲一起出山卖兽皮和草药,换取金钱和食盐等必备品。
只有优秀的猎人才有出山的资格,这是小林村不成文的规矩之一,因为有时候是需要人出山做买卖,小林村绝大部分生活物资都可以自给自足,但惟独女人不能满足。所以小林村也会让人出去进行贸易,换取金钱然后再向人贩子买女人进山。
明和爱并非从小林村逃出去的先例,爱的母亲便是从外面买来的!
和爱不同,明接触过外面的世界,虽然那里只是大山边缘,山脚下的一个山镇,但是在那里明见到了许多新鲜事物,明的父亲也教过明一些知识,所以明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汽车、火车和飞机这些东西存在。
明计划先带着爱去山镇,然后把现有的一些山货换点钱,带着爱去买两张火车票前往东方。这些计划都是明的父亲曾经对他说过的,从父亲的话里,明得知在遥远的东方,大陆的尽头有一片比陆地还要宽广的水,它的名字叫做“大海”。
明想去看海,带着爱一起!
整个晚上都没有什么危险的事情发生,唯一的小插曲那便是一条毒蛇闯进了山洞,然后被明一刀切了。
洞穴中虽然只有明和爱两人,但明也能够安然入睡,只是稍有风吹草动,明便会立刻醒来。经过了那一晚的厮杀,明的潜力被大幅激发出来,不仅身体反应比以前更快,五感也变得更加敏锐。
天明时分,明便带着爱出发了,为了加快速度,明不再牵着爱走,而是把爱背在身上。十五岁的明虽然身材并不高大,但是他的父亲对他长年的训练使得明的身体异常强健,身为大山中一名合格的猎人,明的体力和耐力远远胜过常人。
明的心中十分清楚,只要还未出山,就意味着尚未安全,能够越早离开大山越好。山中虽然有道路,但是有些地方地形险要,不利于行走,不过这些都难不倒明。
随着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明和爱一点一点地远离着那片充满不幸回忆的土地。两人就这样又在山中走了两天两夜,第三天黎明时分,明和爱终于走出了大山,来到了大山脚下的山镇。
嵩阳镇,明还记得这是这座镇的名字。
大山之中风景秀美,物产丰富,特别是有矿井山中,因此嵩阳镇不仅人口众多,还建有火车站和机场,交通便利,贸易繁荣。
明有时候很难理解,为什么大山深处和山外的世界会差得这么远,每当明问起父亲时,父亲便会告诉他同样的答案,因为世界是不公平的。
明已经有四个月没有出山了,但是他还记得父亲曾经带他去过的集市,在那里可以摆地摊做买卖,但是明没有心思去摆地摊,集市上有一非常家大的商铺,是可以直接向他们出售各种山里的特产。
明带着爱走进了商铺,两人的打扮和出入店里的人相比显得完全不是处在同一个时代,但是明一点都不在意旁人的看他的眼光,但他却在以旁人看爱的眼光。即使是在这山外,和那些浓妆打扮的艳丽女子相比,爱的美丽是如此的自然清新。
“老板,这些多少钱收?”
明从肩上背着的一个虎皮袋里取出几张毛皮,其中有一张豹皮和一张熊皮值不少钱。这些毛皮都是明和父亲狩猎分得的,明早在计划带爱逃离时便已经暗中把这些东西准备好了。
接待他们的店员是一个臃肿的中年男人,他伸手摸了摸毛皮,随后眉头轻轻一动,瞟了一眼明和爱,然后用非常遗憾的口吻说道:“一共三千块!”
明离开抓起毛皮,就要离开,男人立刻叫住他说道:“小娃子别走,有你这么做生意的吗?”
明冷冷看了男人一眼说道:“大叔,你随口开价坑人才是没有做买卖的诚意!”
男人脸色一变,随即陪笑道:“哈哈,大叔只是和你开个玩笑,试试你的眼力,这些皮货五千我收下了!”
“七千!”
“不行!不行!最多五千五!”
“七千!这张豹皮和熊皮是好货,若是不要我去别家了!”
“五千五,不能再多了!”
明突然凑上前小声说道:“阿爹说过这批货至少值一万,大叔若是七千收了,我可以私下给大叔五百回扣。”
因为是早晨,店里的人并不多,男人一听明的话,神情又是一变,心知明不是一个简单的山里孩子,于是轻声咳了一下,然后说道:“我看这批货的确不错,也算是我今天开门第一单大生意的吧,那就七千了,你们小娃儿来出货也不容易啊!”
随后男人收了货给了明六千五百块钱。
明随父亲在这集市上卖过十几次次货了,若非是急需出手换钱,明是绝对不会以这个价格出货。明把钱收进内衣胸口上缝制的袋子里,然后带着爱准备离开。
可就在这时,爱从口袋里拿出了几颗光彩艳丽的石头,捧在手心递给明说道:“明,这个!”
明自然是懂得爱的意思,但是明从一开始就没有打算要卖这些宝石,不仅仅是因为明没有卖过,不懂估价,更因为这是属于爱的东西。明知道那些玷污爱的男人是不可能把这些宝石作为祭品送给爱,这些宝石都是身为猎人,爱的父亲从山里捡来送给爱的。
“可这个是你的……”
“爱的,就是明的!”爱把宝石放在手心递上前,水灵灵的双眼一动不动地看着明。
明突然感到一丝不祥,店铺的角落里有一视线落在了两人身上,明能够感受得到那视线中带着的贪婪和危险。明是一个优秀的猎人,他能够清楚地感受到对方就像是看到了猎物一般。
明立刻收起爱的宝石,放进口袋,然后拉起爱说道:“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