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清晨,那些箱子就被搬上了马车。
“你要运的东西挺重的,车夫行会的那些老流氓要加收一倍的价钱。说什么「生意不景气」……搞得埃森堡的运输业景气过一样。”
“对不起,我本来可以少带些书的……”我向抱怨个不停的埃里克先生道歉。
“没事,不是你的错。哎呀,你走了之后,这里就更无聊了。虽然平时也不怎么说话,但我们这穷乡僻壤,毕竟是难看到你这样漂亮的小姑娘——喂!你说是吧,老姐?”
“什么?”坐在马上,身披皮大袄的葛佳丝塔芙小姐向这边走来。左手还牵着一匹马,很有骑士的派头。
“没什么。你这次要去多久?”
“不会很久的。把「狂信者」彻底消灭,然后就要回埃森堡备战了。这座城市马上也会热闹起来,到时候辛苦你们了。”
“别让领主夫人太幸苦了,要多帮帮忙,埃里克先生。”我笑着附和。
“放心吧艾莉卡。我可是下任埃森堡伯爵,母亲现在也把越来越多的事交给我了。”埃里克先生也笑了。
“我们要出发了。计划后天下午到兰克,今天会赶一点。”葛佳丝塔芙小姐催促道。
“好的……”我向葛佳丝塔芙小姐左手边的马匹走去。
“艾莉卡小姐,那是在下的坐骑。”
小麦色发色,戴着眼镜的少女说着客气的话,毫不客气把我推开,踩上那匹马的马镫。是艾尔玛·迈耶。
“嘿咻,嘿咻,哇啊啊啊……”她从马镫上跌了下来。上马的姿势极不标准,让人怀疑她到底有没有骑过马。
“别扶在下,艾莉卡小姐。……看来是姿势的缘故,嗯,如果两只手从抓改成撑的话,向上的力会更大。腿也不能合这么拢。切,居然高估自己的运动能力了,真不想承认……嘿!”
这一次,艾尔玛一次就轻松的跨上了马。
但是眼镜很不巧的掉下去了。
“啊?!?!?!”
“艾尔玛……”
“艾莉卡!不许动,在下自己下去捡!”
艾尔玛笨拙的从马上跳下来,捡起掉在地上的眼镜。又以相同的方法上马。
啪嗒。
我不太忍心继续看下去了,幸好这时候,葛佳丝塔芙小姐又很快的从马厩里牵了一匹马过来。
“这是你的坐骑。”
“谢谢。”我走到那匹马驹旁边,轻轻的抚了抚他的鬃毛。
“这孩子很温顺。”
“因为这是你上次骑的那匹。”葛佳丝塔芙小姐说。
“诶?”我往后推了几步,仔细的端详了一番。这毛色和体型,确实是我上一次骑的那匹。
“马是认人的动物,它们能根据声音,记住每个骑过自己的人。你是比约格的第一个骑手,他现在最亲近的人就是你。以后也要好好和这孩子相处。”
比约格……是北方列岛常见的人名吧。葛佳丝塔芙小姐,真的有把这些马驹都当成人,或者说「孩子」看待呢。
“哦哦,我明白了!先把眼镜摘了,再上马不就行了吗?!”艾尔玛小姐终于悟出了一番大学问,解决了那怎么戴眼镜上马的千古难题。
“上马吧,有什么事路上说。”
我再次郑重的向埃里克先生道别,向这座城堡,这座城市,以及我在城堡中度过的四年少女时代道别。然后,我们踏上了旅程。
坐在马上,四周的风景不断的向后倒退,午后的春风带着北国特有的微寒拂面而来。
几天时间,道路两旁的大树就长出了新鲜的嫩叶。不管是万能的主耶和华,还是芙蕾雅女神,抑或是其他什么神明,在人间播撒春天的种子时,都不会遗忘北方的苦寒之地。我想,上天待人间处处都是平等的,这句话兴许也不算错呢。
开始,我们一言不发,只各自顾着赶路。一阵子过后,马的脚步渐渐放慢了,我们也开始说起话。
“埃森堡,解释一下为什么我们要在这里骑马赶路。”
“因为比较快。”
“不是……在下问你为什么要选择马作为交通工具,难道不能坐马车吗?”
“因为比较快啊。另外,比较透气。”
“你……”
艾尔玛无言以对。
“在下讨厌室外活动……”
没有人继续接上话茬,艾尔玛也觉得无趣,不再开口。葛佳丝塔芙小姐和我都不是话多的人,艾尔玛也不像是话痨型的。这样的旅途,果然还是有点无聊啊。
这样无聊的旅途,持续了两天。
我们从黑尔梅特王国的北疆出发,向偏东南方向一直走,从丘陵地带来到了广袤的平原。在大平原,我们多半时候看到的景象,都是一望无际的耕田。越往南走,土地的颜色就越深、越肥沃。每块田地上几乎都是正在耕地,播种的农人。我们在田野旁的阡陌道上奔驰而过,总能引来农夫们好奇的目光。
出发第二天,我们就经过了城市。那座小城是一位路斯宗主教的采邑。事实上,黑尔梅特王国虽然信奉了北方的多神教,但黑尔梅特的诺斯信仰早已经过改革,比原始的多神教更加包容、温和。在黑尔梅特境内,各个公教教派的人员都没有遭到迫害,还能在国内拥有原先的领地这一点,就足以推翻其他公教国家对黑尔梅特在宗教上的抹黑。
第三天下午,经过了两天两夜的跋涉,我们抵达了奎德林公爵领的首府兰克。
兰克是黑尔梅特第四大城市,有近六万的人口。因为当地有优质的铁矿,锻造业和军工业发达,这里又被称作“铁匠之城”。而这座城市,也见证了冯·布拉班特家族的兴衰。
希尔达的先祖,在三百多年前,传奇般的从兰克街头的无名雇佣兵,成为了名震一时的战争英雄。他被授予一座兰克城郊,名叫布拉班特的小村庄作为封赏。而后,他那些以布拉班特为姓的后代们一步步当上了兰克伯爵、奎德林公爵,乃至在百年前获得了黑尔梅特中部地区所有公爵领的头衔。再后来,因为主导叛乱被镇压,布拉班特家族被剥夺了所有头衔和爵位,沦为奎德林的普通小地主。又因为一连串的变故,到现在,布拉班特本家还在世的成员,只剩下希尔达·冯·布拉班特一人。
我在一本叫《黑尔梅特名门》的畅销书里了解了希尔达家的历史。刚开始只是觉得惊叹,而当我看到那段章节的末尾时,感受到的只有悲凉。希尔达的祖先们,历经三百年盖起的巨塔,现在竟只剩下了残垣断壁。那一代又一代人所付出的心血,都被命运和时间轻描淡写的所摧毁,所抛弃,所忘却。从那时开始,我就对希尔达既同情,又敬佩。
同情她背负着千疮百孔的历史的命运,敬佩她在巨塔的残骸之下,绽放出的笑容。
我们原先打算直接去布拉班特,不过时间还早,葛佳丝塔芙带我们到兰克城里逛了逛,顺便吃了一顿午餐。
“埃森堡大人,您要点些什么?哦哦,三串小香肠,烟熏肉,葡萄酒……嗯嗯,明白明白,这就让我老婆去做……啊,两,两个埃勒?!哎呀,您不用这么客气,真的不用……嘿,诶嘿嘿,那我就恭敬不如从命啦……”
我进店之后,就被店家的态度吓了一跳。我之前去过的酒馆饭店,店家的态度不是让人觉得紧张就是不闻不问。
“嘛嘛,现在的奎德林公爵他弟媳妇,是埃森堡老爹那一支的远房亲戚。埃森堡和公爵本人也有点交情,所以在兰克城里可是接近地头蛇般的存在。”艾尔玛向我解释道。
地头蛇……和骑士的形象真的差了十万八千里啊。
“不过她倒是从来没做过欺压老百姓这种事,所以说是「接近」地头蛇。和黑尔梅特的骑士圈子里的其他人相比,可不要太高尚啊。”
吃完饭,我们到街上逛了一会儿。我看到有家店里在卖独眼太阳纹样的挂毯,那是布拉班特家族的家徽。看来在大多数民众眼里,这个家族已经成为「兰克的历史」了。感慨之余,我抱着买纪念品的想法,用自己的小私房钱,在饰品店里买了一个做工不怎么精致的皮制书套,上面也有着独眼太阳的图案。
而葛佳丝塔芙小姐用两个埃勒,买了两大麻袋沉重的东西回来。
“这是什么?”
“铁片。这些都是消耗品。我战斗的主要方式是把金属转化成有破坏力的魔素。现阶段还没能掌握把魔素重构为金属的能力,所以要准备大量的铁片做「弹药」。”
一切准备妥当,我们又骑上马,向城郊的布拉班特庄园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