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竟然没死?还重生回了十年前?”满面青肿,一只眼蒙着绷带,兽耳缺了一块,才新结了血痂,一只胳膊和两条腿乃至尾巴都打了石膏,伤势严重的少年却恍若感知不到身体的疼痛般,从床上惊坐起,眼神迷茫。
此刻,在他的脑海中,存在着两道互相冲突又交融的记忆。
其中一份记忆自然是对应着他的现状,为这个果找到了因:他名叫路晨,十三岁,天元历1926年出生于烛龙帝国朱雀市,乃少昊名门,秉承上古大圣穷奇血脉的路家子弟,先天便拥有超凡级的血统,虽说不至于生而知之,却也天赋异禀,体能和智力都极其优秀,刚满月就能跑跳,不到一岁就能识字,三岁时就能轻松击败身体强壮,却血统低劣的家奴,在这血统就是一切的天元世界,凭借着远比芸芸众生高贵的血脉,他的起点一开始就踩在了无数人努力一生也难以企及的终点。
奈何五岁时族长带领族中精锐在帝国号令下前往北方平乱,却全军覆没,路家一时间变得青黄不接,被看穿了外强中干,在一众世家门阀的围攻下最终支撑不住,只能黯然离开帝都,退出帝国的权力中心,回去少昊郡的老家,就此家道中落,而他的父母也在途中因被伪装成意外的暗杀夺走了生命,留下他孤身一人。
因为家族中能为他说话的支系近乎全灭,路晨也理所当然的被排除出了家族中的权力中心,剩下的人都忙着在路家这个死而不僵的巨人尸体上吸血而争权夺利没空理他,便完全放养了他,甚至巴不得他快滚。
而事实上路晨也的确选择了离开家族,自己到少昊郡另一个远离路家的县城帝喾生活,凭借着过人的血统,他轻松就得到当地政府重视或者说跪舔,获得了良好的衣食住行和大量的投资,也算潇洒自在,还进了最好的学校读书,并简简单单就获得了奖学金,碾压那几千名百里挑一的学生,作为宛如大山的第一牢牢将他们压制,受万众瞩目,无数女性倒贴,无数男性嫉妒或者崇拜。
这一切都要多亏他的血统,毕竟这是个血统决定一切的世界。虽然路家的那帮亲戚让他很不爽,但他为自己这份传承自路家的血统而骄傲自豪,也期待着有朝一日能重现先祖的荣光,将帝国乃至整个天元的权力都囊括手中,千古留名,另外开辟一个流传万世的世家。
为此,差不多也在这个不大也不小的县城虐菜玩腻了的他报名参加了位于少昊都会玄嚣市展开的天京学院考核。笔试顺利通过,却在演武时遭到众人围攻,不但有其他城市的考生,还有当地曾经为他所镇压的同学,以至于他双拳难敌四手,在拖着对方几个始作俑者同归于尽后也力竭落败,失去意识。
而另一份记忆就十分微妙了,居然预示了他的未来:他在考核落败后,消沉了半年,而后再度收拾行囊离开了帝喾县,去到昔日家族命运转折的地方,北方战乱之地,在那里加入了雇佣兵,在血与火的磨练中快速成长,并在某个组织中混上了高官。
再过几年,其实也就是七年后,他二十岁的时候,神农郡的一群血疫病人联合当地的贫民造反,自称统合天国,在天京因陨石雨的天灾而混乱时一举攻入,烧杀掳掠,无恶不作,甚至连天京世家和皇族的女眷都被他们当做战利品发泄,充军作为奴隶带回根据地。
因为统合天国以“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口号为指导纲领,臂缠红巾,所以既被称作大同军,亦被叫做红巾军,这场反叛自然也被称为大同之乱。因为大同军攻陷天京时正值和谐帝十二年,所以这场乱局最后也被唤作和谐之耻。
大同军号称要建立一个人人平等,血疫病人不会遭受歧视,人人有血晶用,贫民也不用因血统低劣而受贵族压榨欺辱而颠沛流离之苦的国家,所以必须先把万恶之源的烛龙帝国的既得利益阶层全部清除,那些自视甚高,仗着血统高人一等就作威作福,垄断血晶的世家和皇族自然就首当其冲要杀掉。
然而他们在天京犯下的屠杀等罪行毫无疑问是触怒了全国各地的世家,包括路晨也怒了,带领雇佣军团的手下就与大同军打起了游击战,一打就是三年,开始还挺顺利,救下不少受其荼毒的百姓,并保护了一些贵族成功逃离,但经过了各种复杂的事后,比如说世家内讧,为了立哪个硕果仅存的皇族嫡系为新皇帝而人脑子打出狗脑子啦,又或者东南西北其他的国家见烛龙帝国内乱,就也想分一杯羹而派出军队攻城险地,搞得局势更为混乱,害路晨不得不腹背受敌,再或者皇帝终于选出来了,要招安他们雇佣军团等民间爱国武装组织抗击统合天国和其他国家的入侵,却既不给后勤,还瞎几把指挥,动不动就是莫名其妙的微操和撤退,以至于路晨最后干脆豁出去不管了,当然也是为了保护一城难以撤离的百姓,带着雇佣军团的兄弟们就和统合天国硬钢了,结果却寡不敌众,全军覆没在了极北的穷蝉。
记忆中的最后一幕,敌人的战舰投下的阴影遮蔽了大地,铅灰色的天空中大量战机飞过,投下炸弹,将堡垒和炮塔乃至人体都一并摧毁。锈红色的大地上,堆满了臂缠红巾的尸体,但很快又有新的大同军发起冲锋,武者伴随小山般的战车,手持缴获的精良武器,践踏过同样填满了尸体的壕沟,术士则悬浮于空中,为己方加护祝福增幅,并将敌方零星的反攻无效化,还释放出比飞机轰炸更恐怖的法术…
路晨的战友已经全部倒下了,他也被敌人团团围住,浑身上下遍布伤痕,没一块好肉,被术士针对施加了数不清的诅咒和伤害,但他却仍旧没有倒下,他大把大把的吞食了禁药,爆发出了所有的潜能,把肉身和灵魂一起燃烧,把血统精炼到了新的巅峰,悍然杀出了重围,以难以捕捉的高速杀死了挡路的术士,撞向了高空中的战舰。
战舰的指挥舱被他从外突破进入时,他看到几个似乎是大同军高级干部的家伙露出惊愕之色,他还看到一个穿斗篷的家伙想要逃跑,不由狂笑起来,再也没有犹豫地自爆了。
血肉飞溅,意识远去,隐约间似乎还看到一颗奇怪的眼球飞入自己视野,然后就是无穷的虚无和黑暗,等再度醒来时,他已经回到了十年前那具尚还有些稚嫩的少年躯体之中。
“这究竟是一场梦境,还是十年后的我死亡后回到了年轻的身体,亦或是年轻的我梦到了自己未来十年的人生?”路晨扶额自语,又甩甩脑袋,“算了,无非就是庄周梦蝶的老生常谈,纠结这个庸人自扰也没意义,反正都是我,虽说似乎是十年后的我更占优势就是了,毕竟多了十年,光在量上就是碾压啊…”
“但以十年后的我的目光来审视现在的自己无疑羞耻到爆啊,自认不凡却眼高手低,忽略群体的力量,幼稚又低能,不屑或者说根本不会搞计谋,结果栽了个大跟头…”路晨脸上浮现尴尬之色,老脸略红,“如果按照既定剧情发展的话,接下来我还要因为这次跟头再矫情个半年才能缓过来,属实是没挨过生活的毒打而太过娇弱啊小伙子。”
深吸一口气,路晨脸色又变得淡然,甚至有些沧桑——当了七年雇佣兵,又在乱世中熬过了三年,几乎每天都在战斗中度过,也见证了无数人性的堕落和光辉,结交了朋友,创办了事业,重塑了三观,丰富了阅历,怎么可能不沧桑?
“挖苦自己的事且先不提,矛盾也分主次,具体问题要具体分析,首要的问题是既然我现在重生了,获得了未来十年的记忆,那么应该如何利用呢?阻止那狗屎的大同之乱?嗯,这个不用说我肯定也要去做。利用未来的经验让自己站在巨人肩膀上更快地变强?这个肯定也是理所当然的重点,不尽快变强怎么阻止大同之乱?就算要搞暗杀把对方的头头干掉也得保证武力超出对方啊…”路晨摸着下巴筹谋着,忽的听见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似乎是来者众多,顿时露出诡异的笑容:
“作为重生的开胃菜,有仇报仇,有怨报怨,似乎也很正常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