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之起落,观月之圆朔。
时光飞逝,转眼又过了一个礼拜。
由于这几天时常下雨,三人走走停停,路上颇有耽搁,不然早就到藏宝点了,却也十分接近了。
在这期间,林白也逐渐发现,精灵也是能吃寻常魔兽或者野兽的鲜血,但那就不需要沉睡。除此之外,较好的修养,除了让她的脸色看起来红润许多以外,林白也能明显的感觉到,自己逐渐有些,供不应求了,魔力的储量每况日下,根本恢复不过来。才发现精灵是通过血液的媒介,汲取墨染的魔力,并且这种需求每日俱增,连墨染遭不住。
这样也就算了,偷偷趁墨染不注意啃些魔核,日子还算过得下去。关键是精灵的气场,实力,竟然几乎没有变化,这就让林白感到十分失望了,简直像费心养了个废物一样,能吃不能胖。
至于墨染,这几天都沉浸在了炼金的道路上了,不管吃饭睡觉都捧着本炼金理论苦读。
这些天的炼金实操也是无一例外以失败告终,尽管如此,依旧能心如磐石锲而不舍,不禁让林白有些刮目相看。当初他读书有那么认真,早就考上清大北华了。
而这些天,林白也发现达利克有写日记的习惯,问的话,回复就是,因为当骷髅以后,记性很差,容易忘事。所以把一些偶然想起的过去,写下来,才能知道自己过去是怎样的人。
“就算知道过去又能怎么样呢?属于那个人的故事已经完结了,就算想起来,也不过徒增烦恼吧?”
“不管那是怎样的过去,都是我活过的证明,我希望能想起来,我是怎样性格,喜爱何种事物,如果能够延续,不就是另一种活着了么?”
对此林白却有不同看法,也因为他的经历有点相似,但他选择遗忘过去,因为于事无补。“只要你还有自我,你就一直是你自己了。就算因为一些事情,将你改变,那也不过是因为,你自身的,自我保护,觉得那样活着,比较轻松罢了。人最重要的还是向前看,一直向前,勇往直前,来路无可眷恋,值得期待的只有前方。”
“如果连自己的过去都想不起来的话,岂不是白活一场了吗,我怕没人想起我,那样我才是真正的死掉了,所以,我起码得将自己的故事写下来,将来早晚,或许也会有人看到。”
“你的故事,写下来?你想写什么,山贼头目是怎样练成的?应该是很自在的吧?”
“一点都不自在啊。”达利克苦笑了一下,“既要让兄弟们吃上饭,又要时刻注意魔兽的袭击,格里芬军队的围剿,还要当心打劫到真正的强者,说不心累那是假的。”
“那你还要当?”
“没办法,要恰饭的嘛。”达利克苦笑着摇了摇头。
仿佛是陷入回忆,达利克说到。
“从小,我就在贫民窟长大,深刻体会到,人与人之间,那与生俱来的悬殊差距,不是仅仅努力就可以缩减的。”
“资源,血统,人脉,学识,眼界等……在我们整天翻遍垃圾桶,只为了变质的黑硬面包充饥时,有的人已经能够在家中,无忧无虑的接受来自优秀导师的教导了。造就了当时的我,对金钱几乎病态的渴求了吧,这样才能给下一代,一个没有忧患的生活吧。”
“既然这样,拥有些许力量后的你,成为冒险者也未尝不是一种出路。”
“自己选的路,跪着也要走完。以我的实力,如果是没入冒险者的大流,到最后,恐怕也是改变不了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