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与黑暗,皆为自然孕育而生。可有人可气,竟把光明比作正义,黑暗竟为邪恶的象征。难道就是因为人们生活在光明之下,喜爱光明,因而厌恶黑暗?
那些夜行动物如果能说话,估计就要反驳了:黑暗是多么美好啊!比处于光明中的白天更加静谧,而且让景物多了一种朦胧的神秘感。光明正因为黑暗的衬托而显夺目,黑暗才是一切的本源!
但我觉得两者表达的都过于绝对了,宇宙不可能一直都是黑暗,也不可能全为光明。两者相生相克,与道教阴阳有异曲同功之妙。黑暗与光明实为一物,密不可分,相解相融。
黑暗与光明,正义与邪恶,善良与奸诈,老实与狡猾,人们对一切事物的定义太清楚,也太模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