拔枪。
呯!
嗖————
铛!
收枪。一气呵成。
“呼。”
鹰眼吹了一口子弹飞出造成的火药烟雾,然后将手里的左轮手枪滴溜溜地转成一个圆,利落地收回了腰间。
此时银色的硬币刚好落在地上,正正的坠入了黄沙泥土里。
弗朗明转头,示意汀伯斯去捡回银币。汀伯斯会意,上前弯腰,捡起来一个带孔的银币。他仔细观察了一番,发现鹰眼的子弹不偏不倚,正中中央的白胡子老人头,形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透光的窟窿。
“伯爵先生。”他将银币递了过来,让伯爵过目。
弗朗明拿在手中把玩,从窟窿眼的周围,还能感受到子弹穿过后,留下的一点点余温。
“弗朗明先生,这第三个选择,你觉得如何呢?”鹰眼右手搭在风衣下的左轮手枪上,问道,左手叉腰。即使被汀伯斯几十号人的枪指着,依旧不卑不亢地问道。
汀伯斯的手下们悄然握紧手中的枪,他们的队长看向了弗朗明。只要弗朗明伯爵说一个“不”字,他们便会一起扣动扳机,将眼前这个目中无人的鹰眼打成筛子。
“西部精神,嗯……”
弗朗明摸索了一下口袋,再次取出一个银币握在手心,平举着。双方人马的目光都看向了他手心里的银币。
他微微捻动手指,将银币移至手心,然后轻轻握住,往上猛地一甩手臂,银币脱手而出,高高飞起。
呯!
一声枪响。
很明显,那声枪响也是来自一把左轮手枪。弗朗明开完枪,没有像鹰眼那样玩花哨的动作,而是简单地将左轮直接收进腰间,左手搭在了上面。
银币落地,汀伯斯将步枪背在背上,然后蹲下在黄沙里找了一会儿,慢慢起身,举起了左右手,向众人展示了左右手里各抓着的一样东西。
“嚯!”
无论是哪边的人,都发出了惊叹声:汀伯斯手里的,是恰好被一枪崩成两半的银币,它自正中间裂开,上下皆有半个人的头像。众人心想,弗朗明打的这一枪似乎更加精准。
弗朗明笑着,问道:“你,是以为我老了,所以才选择答应这个提议的吗?”
鹰眼会意一笑,回道:“不敢不敢,我只是做出了最有把握获胜的决定而已。”
鹰眼在目睹了弗朗明这支小队的实力,以及第一次见到了号称步兵杀手的灰熊坦克以后,深知自己与弗朗明这队人硬拼毫无胜算可言,即是枯谷地形对自己再如何复杂有利,装备和人手的差距可不是一个地形就能弥补的。他们只要采取围困的方式,最多一周,就能全部把自己这帮人收拾干净。
只有提出决斗,才能最恰当最正确的保住自己这帮兄弟们的 命。
当然,也是对自己绝不可能输给一个腿脚不便的老人的自信。
大漠有大漠的规矩,靠着最原始的暴力可以征服任何地盘,却不能征服土地上的人。唯有置之生死一瞬的拔枪,才能让一个枪手的灵魂真正被征服。鹰眼懂,弗朗明也懂。
所以,弗朗明在路上考虑了很久,他抛出银币的时候也是向鹰眼发出了邀请。他也担心鹰眼破罐子破摔,将小镇的水源污染殆尽,导致引发巨大的动乱。最稳妥的解决方式,也就是决斗了。这也是他为什么会把灰熊开出来的原因之一,并不是因为别人以为的是自己意气用事。
弗朗明开口道:“时间与地点由你定,先把人还给我吧。”
“这个好说。”鹰眼招手,嘱咐一个手下回到了山谷里。“对了,我让去报信的脏辫呢?他怎么没跟你们一起来?”
“咳……”汀伯斯略微有些不安的咳嗽了一声。
鹰眼心中涌上了不安,转而望向弗朗明伯爵的眼里,充斥着“最好不是我想的那样”的情感。
弗朗明默默摇头,一言不发。
“…好…很……好……”
鹰眼的脸色变得十分阴沉起来,冷冷地说道:“明日午时三刻,小镇北门入口。在那儿,应该很合适解决我们之间多出的事情。”
弗朗明腰板挺得笔直,严肃地回答道:“没有异议,明日决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