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克森出生证明上的名字是杰克·修斯特,母亲路易斯。父亲是谁至今仍是迷。为了避免流言蜚语,扎克森的外祖父给了他自己的姓氏,考维尔。在他六岁之前一直使用这个姓氏,全名是西奥多·罗伯特·考维尔。于是他的外祖父成了他的“父亲”,他的母亲成了他的“姐姐”。这个秘密直到他大学的时候才知晓,非常不幸的是,在这个期间他被一个他深爱的女人抛弃了,这两件事情给他带来巨大的打击。少年的扎克森一直和“父母”、“哥哥”、“姐姐”生活在休特城镇,过着正常的生活,他们一家都是虔诚的基督徒,家人不抽烟、不喝酒,经常去教堂,家人对他也没有什么特别之处,可以说是幸福的童年生活。1950年扎克森和他的“姐姐”一起搬到奇斯顿的塔科马的亲戚家生活。后来路易斯结识了乔尼·卡尔佩普·扎克森,他是海军的厨师,一年后两人结婚,于是扎克森有了现在的名字西奥多·罗伯特·扎克森。乔尼一直想同扎克森搞好关系,但是孤僻的扎克森却经常将自己封闭起来。少年时期的扎克森害羞、不自信、不合群,经常受到同学的欺负,但是他的学习一直不错,后来他进入了大学,在学校期间他热衷于体育与政治,参加了许多社团活动,是社团的积极分子。虽然如此,但是他仍然不能很好的同周围的人打交道。他参加这些活动仅仅是为了做而已。1965年扎克森从修斯顿学院毕业,进入肯尼普学习心理学以及亚洲研究,并获得奖学金。1967年进入黎特亚帝大学。在大学期间扎克森是一个政治积极份子,他继续了高中时的传统,频频参加有政治因素的活动。不久他就在共和党俱乐部中成了积极份子。除此之外他还曾经救下落水儿童,还曾经在街上追捕过逃犯。这些都为扎克森带来好名声。加之他令人亲近的容貌,使得人们忘记了曾经的他是多么孤僻的一个人。
扎克森在上学期间一开始在一个杂货店、汽车乘务员等打工,但是打工的收入并不能满足扎克森的开销,于是这个外表光鲜的家伙就开始了他这辈子第一个犯罪行为,盗窃,他后来已经是一个老手了。他通过盗窃信用卡来塑造自己“光彩照人”的生活。
在大学期间他爱上了富有的女孩斯坦芬尼·布鲁克斯,为了满足虚荣心,他和女孩一起去游山玩水,还一起去滑雪,当然,这一身滑雪的行头也是盗窃所得。但是,最终富家女还是没有看上他,无情的把他甩了,这对他的打击巨大。就是在这个时候他得知自己的真实身份,双重的打击几乎使他崩溃。经过一段时间的恢复期后,他又回到了黎特亚帝大学,主修心理学。在这个期间,扎克森和伊丽莎白·坎道尔约会,他们的亲密关系一直持续到他第一次被捕。1972年,扎克森从黎特亚帝大学毕业,获得心理学学位。之后他在共和党的一个团体里工作,与政府部门接触较多也认识了一下有权势的人。扎克森开始在许多学校申请法学院的学习机会。在一次共和党会议期间,扎克森与斯坦芬尼相遇。这时的扎克森显得积极向上而且事业顺利,于是在同伊丽莎白交往的同时,扎克森同斯坦芬尼打得火热。两人的关系发展迅速,就当斯坦芬尼向扎克森要求结婚时,扎克森消失了,最后,扎克森丢给斯坦芬尼一句冷冰冰的话,“我只是想证明自己可以得到你”。一直让人想不通的是,本来扎克森已经快意复仇。但是,他的连续的杀戮就是在他与斯坦芬尼分手之后开始的。不知道两个人之间发生了什么。据双方当事人称,两人分手后再未见面。那么,这些残暴行为的起因就是扎克森本身矛盾的性格使然。没有爆发,只是时间的问题。对于谁是扎克森第一个受害人一直存在分歧。他是什么时候开始杀害女性的,动机是什么一直是专家门研究的题目。罗伯特·坎珀1976年扎克被捕后承办这个案件的侦探。在扎克森被捕后问他在什么时候开始并杀害女孩的。扎克森在征求了律师的意见后回答,“1969年”。这个回答显然早于法庭认定的第一起作案的时间。
总体上说,通过对调查的情况进行分析。在扎克森第一次被捕之前,扎克森的杀人地图与他的求学之路吻合的。1974年秋天,他到犹他州的盐湖城去申请法学院学习的机会,于是,当地的“留着长且直的头发,额头上的头发中分的,漂亮的女孩”开始失踪。虽然警察发现受害者的身份特点,以及犯罪手法非常相似,但是由于这个案件还没有惊动联邦,调查还仅仅限于各州,所以犹他州还不知道是华盛顿的“客人”来到这里了,调查没有什么实质进展。1975年,虽然扎克森还在犹他州申请犹他州立大学法学院学习的机会,但是他已经开始对科罗拉多州和爱达荷州感兴趣。1975年秋天,扎克森回到了华盛顿,他的“杀人之旅”同“求学之旅”一样告一段落。这个时候三个州的警察都忙的不可开交、不能破案的压力使他们选择了合作。经过三方对了解到的情况进行交换得出结论。嫌疑人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男性,经常 绑着绷带假扮手或者脚受伤来引诱目标,并画了一张草图,命名为“尼德塔”。1975年8月16日,当鲍勃·海伍德警官在盐湖城外围的一个地区巡逻的时候,他发现一辆褐色的(tan,我看着像蓝色)的“甲克虫”汽车从旁边开过。由于鲍勃对当地的车辆非常熟悉,对这辆从来没有见过的“甲克虫”觉得可疑,于是打开灯照一下他的车牌。不料这辆“甲克虫”突然加速,想摆脱他。鲍勃于是追了上去。在开过两个路口后这辆“甲克虫”停了下来。鲍勃发现车内是一个英俊的小伙子,驾照上的名字是西奥多·罗伯特·扎克森。这时增援的警察也赶到了。他们发现扎克森的车后排坐位没有了,在行李箱里面发现了一根撬棍、一个用剪开的长丝袜做成的面具、绳子、手铐、电线和一个冰袋。于是警察立刻以涉嫌入室盗窃的罪名将他逮捕了。
在调查的时候,扎克森的手铐引起了警察的注意。这副手铐同卡罗·德洛克身上发现的手铐一模一样,当然,用警察在案发现场找到的那把钥匙也能够打开。另外,同卡罗所说的一样,扎克森也有一辆“甲克虫”汽车。从车中发现的撬棍使警方认为这不仅仅是简单的入室行窃。警方开始怀疑扎克森与一系列杀人案件有关。1975年10月2日,卡罗来到犹他州警局认人,当卡罗准确无误的从七个人中识别出了扎克森的时候,警察们知道,这回逮着一条大鱼。于是警方开始对扎克森杀害梅莉莎·史密斯、劳拉·爱米、和戴比·肯特的调查开始了。在调查扎克森的过程中,伊丽莎白·坎道尔自然成为被询问的重点。警方希望从坎道尔的表述中了解扎克森在生活中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有什么习惯等等。1975年9月16日,坎道尔被华盛顿金县警察局犯罪科的杰瑞·汤普森、丹尼斯·考奇、艾拉·贝尔(Jerry Thompson, Dennis Couch and Ira Beal)三位侦探请到警局协助调查。坎道尔显得非常紧张和不安。她深爱着扎克森,但是最终还是向警方表示愿意告诉警方她所知道的一切,协助调查。坎道尔证明,扎克森经常昼伏夜出,家里面有石膏做的手和脚的模型。从1974年开始,他们的性生活明显减少,不但如此,即使扎克森也喜欢把她绑起来,在坎道尔说自己不喜欢这样的时候,扎克森表现出很失望的情绪。另外,警方经过了解得知,在被害人遇害的时间,扎克森均不在坎道尔身边。值得注意的事,詹尼斯·奥特和丹尼斯·纳斯兰德失踪的时候,扎克森正好也频繁出现在珊米士湖区,扎克森当时对坎道尔说自己去划水,由于班迪平时就热爱运动,所以当时坎道尔并没有其什么疑心。后来警方又找到斯坦芬尼了解情况。但是并没有什么突破,只是了解到在扎克森和斯坦芬尼第二次交往的时候与坎道尔的关系也非常密切,两个女人都知道对方的存在。扎克森在谎言和辜负中游刃有余。侦探对扎克森的和习惯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
其他证据还有:
1、警方发现扎克森车中的撬棍同梅莉莎头上的钝器伤痕相符;
2、从卡罗衣服上提取的血迹同扎克森的血迹相同;
3、在扎克森的“甲克虫”轿车里发现了卡伦和梅莉莎的头发;
4、多个目击证人指正扎克森在詹尼斯·奥特和丹尼斯·纳斯兰德失踪的时候出现在珊米士湖附近;
5、一个扎克森的朋友向警方说,他看到一件女士内裤放在“甲克虫”的仪表盘上;
6、另一个扎克森的朋友告诉警察他曾经看见扎克森手上打着石膏,但是他从来没有受过伤;
7、扎克森被证明在事发期间经常出现在被害人尸体被发现的泰勒山脉附近;
8、从扎克森的信用卡消费信息看,他经常在被害人遇害的时间出现在案发附近地点买汽油。
大量的证据都指向扎克森。于是,警方决定将扎克森送上法庭。
六、涉嫌绑架卡罗·德洛克案、涉嫌谋杀卡伦·坎贝尔案的审理
1976年2月23日开庭审理了扎克森涉嫌绑架卡罗·德洛克案件。在庭审过程中,扎克森始终称自己从未见过卡罗,自己是无辜的。即便是当卡罗在庭上指认出“罗斯兰德警官”就是坐在被告席上的扎克森时,扎克森还是一脸轻松。他认为警方的证据不足以定他的罪。但是其后的发展超出了扎克森的预料。卡罗报警时的证词、扎克森车上的可疑物品、手铐,以及卡罗衣服上的血迹都证明了扎克森是凶手。1996年6月30日,法庭宣布绑架罪成立,判处扎克15年监禁,可以申请假释。服刑地点为犹他州州立监狱。
1976年10月22日,华盛顿白杨镇金县法院,审理班迪涉嫌谋杀卡伦·坎贝尔案。扎克认为自己在卡罗案中失利是因为律师不尽职。于是他决定不聘请律师,自己为自己辩护。根据州法律的规定扎克依法可以使用法院的图书馆。这样,扎克借此开始了自己的逃跑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