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逛书店(一)

作者:苏陌殇 更新时间:2019/8/21 23:28:43 字数:2094

深邃的星空中,零丁地闪烁着几点星光。星空之下,城市依旧灯火通明,如同推着石头的西西弗斯。

在现代社会,即便是凌晨,没有睡着的人也是数不胜数。那种日出而耕,日落而息的生活,就像是虚无缥缈的梦一般,基本只存在于过去了。

当电脑发出悦耳的关机声时,我长长呼出一口气,然后伸了个懒腰,摘下黑色全罩式耳机。

“这么晚了吗?”我抬头看了眼挂钟,发着淡淡荧光的时针指在一点的位置,“比平时还晚了一点。”

平时大概也就在十二点就结束了。可能是因为今天卡文卡了一会儿,才晚了点。不过好在还是写完了。

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这才发觉自己的喉咙干的不像话。

去厨房倒杯水喝,顺便看看潇潇吧。我想着,从电脑椅上站起身来。

向厨房走去,途径客厅的时候,我看见了滑落在地上的毛毯,以及乖乖睡在沙发上的潇潇。

似乎是睡得很香的样子,她咬着大拇指,小小的身体蜷缩成一团,还发出了奇怪的声音。

看到这一幕,我露出了无奈地笑容,同时放轻脚步走到她身边,捡起毛毯。

“不盖好会着凉的哦。”我说着,将毛毯轻轻盖在潇潇身上。

凑近了看,长长的睫毛在月光下轻颤着,红润的嘴唇让人有想一口咬上去的冲动。小脸蛋放松下来,没有了平时的冷漠 带着一丝娇憨,像是融化的冰山一样。

我的妹妹真可爱。我在心里感慨了一句。

就在我正准备起身的时候,却听了“唔”的一声。

“唔……哥哥……那里……不可以……唔喵……”

我整个人都愣在了原地,只见到潇潇皱着眉头,一脸欲拒还迎的表情。

听、听错了吧?

我目光中带着恐惧,看着潇潇诱人的红唇。

绝、绝对是听错了。绝对是。我亲爱的一抹多怎么可能会说出这样的梦话嘛!我肯定是赶稿赶得脑子昏掉了。

睡一觉就好了,这些都是幻听而已。幻听。

我在心里强行安慰着自己,准备离开。

“哥哥……唔……潇潇……喜欢你……”

“……”

如果这也是幻听的话,岂不是说明我内心对潇潇有那种想法吗?

我对自己妹妹有超过亲情的想法?

滚粗!怎么可能!我凌雨堂堂正人君子,三好青年,连女孩子的手都……哦,牵过来着。

反正,总之,我我我,我不可能对潇潇抱有别的感情的!我就算是喜欢小仓鼠都不可能喜欢她的!

嗯?不对啊,这又关小仓鼠什么事?

这都是些什么鬼啊!不,我什么都不知道,我什么都没听到……我只是出来喝口水的……睡觉,睡觉……

我机械般走向厨房,喝了杯水,面色僵硬地回到房间,随手带上了门。

睡一觉就什么事都没有了吧……

……

过了一会儿,客厅里,正在熟睡的人儿,眼睛悄悄睁开一条缝,确认周围没有任何动静后,便完全睁开了眼睛。

“赶完稿会喝一杯水再睡觉,哥哥的习惯还是没变呢。”潇潇自言自语道,她摸着盖在身上的毛毯,嘴角露出一丝笑意,“也还是那么温柔啊,果然对潇潇很好。嘻嘻o(*////▽////*)q”

想起刚刚自己说的话,甚至是喘息,潇潇不由得脸红起来。

自己是不是太大胆呢?

“但是,不知道哥哥是怎么想的。哥哥他,总是把我看成妹妹,明明我不想当他妹妹的。”她不高兴般撅起了小嘴。

潇潇抬头看着天花板,眼中浮现出一丝忐忑和担忧,“我熬的这么晚,就是为了等他出来,能够将心里话告诉他。而且要是有了黑眼圈,会不会很难看啊。哥哥会不会不喜欢啊?”

如果我在这儿,肯定会惊叹她的演技之好,全世界都差她一个奥斯卡小金人。毕竟,我半点都没察觉到她是在装睡。

“至于洛伊……”

潇潇眯细了眸子,想起那个明明比自己大,却总像长不大的孩子一样的女孩儿。心里警报急促地响起。

“哥哥好像很照顾她的样子。而且他们两个看上去都互相有好感……照这样下去,我就一点机会都没有了。”

沉默了一下,她将手放在自己胸前,小声地嘟嚷着,“明明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却想和我抢哥哥。不可原谅。我是绝对不会把哥哥让给别人的!”

潇潇的眼中燃起了熊熊的动力,然后她一只手掩住小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熬,熬不住了……既然对哥哥说了,那就,那就……睡觉……吧……”

第二天早上,我就顶着厚重的黑眼圈走出房间的门。

听到了潇潇的梦话,我要是还能睡得安稳,那才奇怪了……翻来覆去一直睡不着,直到三点多才睡着了,谁知道没多久又被生物钟叫起来了。

这生物钟简直不是身体的一部分。假期的时候五六点钟叫醒你,上学的时候就熄火了。

我用力地叹了口气,洗漱之后,来到客厅看了一眼潇潇。

潇潇还在睡着,身上的毛毯也盖得好好的,嘴角带着恬静的笑容。

看着她的睡颜,我无奈地笑了一下,心里的烦恼似乎散去许多。

算了,不管了。昨天的事情就当做没发生好了。该装傻的时候,一定不能一副什么都知道的样子。只要她不当着我的面告诉我,我就权当是不知道了。

更何况,潇潇说的是梦话,也不一定代表着她内心真实情感对吧。

再次强行安慰了自己一波,我稍稍打起了精神,去到厨房弄好早饭就离开了家。

出门的时候已经八点多了,我准备去书店淘一波书回来,因为家里的书都差不多看完了。

看书能陶冶情操,能修身养性,还能培养气质。

腹有诗书气自华,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古人早早就告诉了我们这个道理了。而且在书店,不仅仅是书中自有颜如玉,现实也有呀。因为在书店的话,男女比例就要反过来了,发现好看的小姐姐几率就要高许多了。

毕竟,真的喜欢看书的男生蛮少的。现在不大都喜欢打游戏嘛?都喜欢看NBA,和同学打篮球之类什么的。更甚者,估计在和自己的女朋友腻歪着呢。

所以单身多好。所谓的对象,只会打扰我看书!【一脸正气】

我昨天说过百,怎么今天就过了……群号【711345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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