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刘彩芼祛了火,我又出来跟刘若龙聊了聊,了解了一下他们两口子遇袭的具体经历(反正都已经订婚了,称之为两口子也没什么太大问题),这期间自然是被天闪炎炬流云三条小龙各种骚扰,虽然我其实并不讨厌就是了。
或许这三个小孩现在看来只不过是喜欢玩闹的普通小孩,其实以前熊的很,经常跑到街上去惹事生非,做一些无伤大雅但让人烦到不行的恶作剧,又仗着自己有特殊能力护体,屡次全身而退,叫人发愁的不行。
直到有一天,这三个熊孩子在街上遇到了我。身为阴阳师的我一开始就用灵视看穿了他们并非人类的真相,更是看透了他们身体里蕴含的元素能量,且很巧合的纷纷与我体内的元素对应,于是接下来就用暴虐但又不致命的手段教训了他们一顿,把他们修的服服帖帖。
结果之后这三个熊孩子又回去找刘若龙,并歪曲事实告诉他是我欺负他们,害得我跟刘若龙又发生了一阵冲突,最后真相大白,这仨熊孩子也被打了屁股。
顺便一提,这些事情发生的同时障小叶也基本全程在场,倒不如说她经常跟整活三人组一起打闹,且她做的一般是决策之类的首脑工作,事态败露后也往往不会遭受惩罚,可能是她溜的快吧。不过貌她天生就有一种类似叶文胜那样降低自己存在感的能力,因此经常被人有意或无意的忽略,就像现在,她正坐在一旁静静看书,她安静一直可以的。
“你是说对方好像没有实体?”我诧异了。
“没错。”刘若龙回忆道,“不管我怎么尝试攻击,我始终碰不到他的身体,或者说,好像从一团冰冷的雾气中穿过去了一样。”
“他随后制造了一个紫色光球把我打倒,然后开始吸取我的龙之力,且并没有杀死我就跑了。” “嗯……”
在从龙之居返回家里的路上,我一直在思考着刘若龙提供给我的这些情报。
目前看来,宋士诚掌握了某种将身体虚化的能力,物理攻击对其无效。这就很棒了,毕竟我的火焰和雷电都属于魔法伤害,而大多数不具备物理的存在魔法抗性都低。就怕宋士城又搞什么新花样,未知的情报一增多打起来就真的难了。
这时,我突然注意到了两名初中少女回家的身影,其中一人还有点眼熟,那两条小辫子垂在胸前的造型,是谁来着……啊,我想起来了,我一个朋友异父异母的亲妹妹。
突然想到了一件好玩事情的我就这样保持着一定距离跟在二人的身后,因为我绝佳的听力,轻松就能听清她们在聊什么,因为我专修过跟踪与反跟踪,所以两名少女自然没有发现我,我的动作是不是有点像流氓啊?
当然要是条件允许的话我还想把帽子拉上,可惜我的校服没有帽子,为了避免观察的目标发现自己被观察而逃跑或袭击而来,不少暗部也会戴太阳镜之类的隐藏视线,当然要是你能摸黑走路的话眼罩也可以,不过这些我都没用,只好低下头看脚下了。
“喏,梦唯。”其中一人凑上前去搭话,“找到男朋友了吗?”
“嗯,还没。”另一人抬头望天,“哪有那么容易啊。”
“哪没那么容易?眼前不就有一个吗?”第三者出现了,是个男声。
我赶紧抬起头,发现一群看着就不像正经人的二溜子围住了两名少女,为首的胖子就是刚才说话的人,他梳着杀马特发型,戴着墨镜,叼着烟卷,自以为很酷很社会,实际上很丑很土狗。
而且他的丑还不是用一个丑字就能轻易概括的,结合他又黑又粗糙的皮肤以及嘴边厚重的汗毛,我觉得用野猪来打比方才比较生动贴切。
“没有男朋友?小爷我可以赏脸当你男朋友。”他说着便厚颜无耻的要把手搭在两条小辫子垂在胸前的女生肩上,结果自然而然地挨了一记抽。
“别碰我!”女孩的安全意识还算到位,她警惕地后退,仿佛一只炸毛的小猫。
可你后退有什么用呢?你已经被对方包围了啊。
“好啊,妮子还敢反抗。”那胖子捂着被抽红的手(这里我认为应该抽脸),一脸难以置信的表情,踉踉跄跄地后退了几步,随即换上了一副阴险的神色,“给我上!狠狠地揍!”
随着他的命令,周围一群二流子一哄而上,对着二人拳打脚踢,两名少女很快便被打倒在地。要我说从一开始就错了,女孩子打架打的是爆发力而不是持久力,更何况是面对十几个男人的围殴,这种时候就应该先假意答应他,然后找准时机突然快跑。要是想的话就用力打小腹,能多打几下就尽快结束,最好再把头发扎起来减少阻力,再怎么也不应该硬干啊。
“怎样?”打完第一轮,那为首的小胖子神色猥琐的靠近那名女生,“现在愿意当我女朋友了吧?”
女孩还算硬气,从牙缝里愤怒的挤出了两个字:“我——不!”
虽然胆量可嘉,不过你好歹不过你好歹也该照顾一下你旁边的同伴吧,要是我的话肯定一开始就假意答应了,也不用受这皮肉之苦啊。
“啪!”结果那小胖子开始扇着女孩巴掌,且越来越重,完了还得意洋洋的问,“现在呢?”
面对那胖子得意洋洋的表情,女生用尽全身力气啐在了他的脸上,“就算你把我打死,我也绝对不答应你!你做梦去吧!”
“好啊,敬酒不吃吃罚酒!”胖子冷笑着擦去了脸上的唾液,站起身来一脚踩在了女孩脸上,“我看你能强硬到什么时候!”
这小胖子真不是人啊,打人就罢了,你还踩人家女孩子的脸,不知道人女生的脸是很珍贵吗?顺便一提,旁边无辜躺枪的同伴真惨。
当然,要我说更不是人的其实是周围的路人,从这一出闹剧开始到现在已经有好几个拎着包下班的上班族从这里经过了,但他们都看也没看,或者是看了过之后假装无视的离开了,是担心自己引火烧身吧,可以理解。马丁·路德金说的对,最大的悲剧不是坏人的嚣张,而是好人的过度沉默啊。
当然,要说最畜生的就是从开头一直看到现在且完全有帮忙能力却完全没有出手相处的我了。
实话实说,我不怎么喜欢“能力越大,责任越大”这句话,也没有“当你有能力而不去做的时候,觉得灾难发生就是你的责任”的认识,我只是认为选择要不要出手帮忙也应该是我的权力,而非听他人的指手画脚。而且即使你在最正确的时刻出手帮忙也有可能会引发一系列问题,就拿之前弦月在公交车上被性骚扰结果却被网暴的事情举例,倘若我现在出去把那群混子揍一顿,说不定明天网络上就会有人诬赖我欺负未成年人(毕竟这群人看着也只是初高中生)。在看戏之前我是有好好挑选藏身的角度,确定四周没有监控探头的,假如我现在出手相助,那么也可能有人会把我躲在这里的视频并指责我没有出早点出手相助。一言以蔽之:我干什么都可能会变成被指责的对象,所以我选择伪装成一个沉默的无能者,因为我没有能力,所以我没必要出手帮助。
话虽如此,其实我没有出手帮忙还有着更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摆脱那名被殴打的女孩哥哥事,但他哥哥跟我的关系并不是特别好,因此就需要她作为搭线人,而想要快速的跟搭线人搞好关系,最高效的方法无外乎利用吊桥效应了。
当一个人提心吊胆地过吊桥的时候会不由自主地心跳加快,如果这个时候碰巧遇见另一个人,那么他会错把由这种情境引起的心跳加快理解为对方使自己心动产生的生理反应,故而对对方滋生出爱情的情愫,这就是吊桥效应。我等到那女孩子挨打的差不多了再出手并非希望对方爱上我(毕竟现在我们的法律很完善),只不过是希望对方将我当做救星,多一点基础信赖和好感而已——前提是对方没有识破我的阴谋。
时机成熟,我上了。
“一群大男人欺负人家两个女孩子,很好玩吗?” “???”
真是完全不义不勇的见义勇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