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值正午,大漠一望无垠,漫天黄沙炙热到了极点。连绵起伏的沙丘像沸腾的巨浪,散放灼灼白光。远远望去,一辆暗绿色越野车如一只小小的甲壳虫,贴着沙丘起起伏伏地爬行,后面扬起一道烟尘,同时留下两道清晰的车辙。可惜风一吹,唯一留下的痕迹也消失不见。
这时,人类才能真正体会到自己的渺小,即便是传说中的巨人,也难以在此留下它的足迹。这片广袤无际的天地中,滚滚黄沙偶尔会发出轰鸣的声音,似乎能震动大地(鸣沙现象)。
沙地中央,一轮耀日横挂天穹,把无穷无尽的能量倾泻世间。
如果伫立此处,人身上的水分好像被无形的吸血鬼暴烈抽取,然后不断收缩干瘪。若是在这片无涯的空间呆的太久,会产生一种幻觉:仿佛肉身也跟着化作一抔黄沙,然后连人的灵魂也随之沙化,成为尘埃。
车内三人汗水不断外冒,像是人形的喷泉。汗液顺着衣物往下流,把座位也染湿一片,然后留下道道白碱。
“我靠,不能用汽油开空调吗,或者动用魔晶把热量逼出去也行啊。”同事陈成一边擦着自己的汗水,一边问道。
“这个温度用汽油没什么用,只是浪费能源。动用魔能是可以,但在这片荒漠地带最好节约点,谁也不能保证会不会出什么意外。”少校一边解释,一边狂骂 “shit! ”
“应该快到了,看见前方的戈壁了吗,沿着戈壁继续前进,就能抵达城市,今晚我们在那里歇脚。”少校往前指这前方一片暗红的戈壁滩,接着说:
“马的,在沙漠边缘地带,少数民族口耳相传这里是什么古老的狗屁圣域,刚开始我还特么信了,现在看来看是炼狱还差不多。”
“当初上司忽悠劳资说,如果在这片传说中的圣域中撞到什么宝藏,让我能偷偷拿着就拿着,不要上报。他替我摆平,我还狠狠感动了一把。还说这是他好不容易替我们搞到的肥差,狗屎。”少校一脸忿忿不平,听得两人忍不住发笑。
当越野车踏上戈壁,呈现的又是另一幅画面。
周围全是暗红色的山石,上面碎裂的沟壑中夹杂着些许风沙。细密的裂缝交叉在巨大的深红色山石中,显得广阔而又苍莽。现在太阳已经开始西落,群石洒下道道斜影,看起来像是伫立在此的沧桑老人。一排排风蚀蘑菇歪歪斜斜,却又井然有序地长在道路两边。
在此地,甚至能看见些许生机。偶尔有高大的仙人掌或者稀疏的骆驼刺点缀其中,让人心神一亮。哪怕是一抹浅浅的绿色,在这片暗红色的戈壁滩中也显得分外耀眼。相比经过的那片吞噬心神的沙丘,这里俨然也算一块小小的绿洲了。
突然,一抹修长的纯白色隐匿在风沙一晃而过,王瑟正欲回头细看,却被少校打断
“到了,下车吧”,少校提醒。
两人顺着少校手指的方向,一座巨大的碉堡映入眼帘。它像一朵高大的蘑菇,屹立在远处抵抗着风沙的磨蚀。在它的下方是一些低矮的建筑和小道,看来这就是所谓的城市了。也对,相较于死气沉沉的沙漠,倒也能算得上一座城市。
远处过来几个荷枪实弹的士兵,与少校短暂交流一番后,带着他们走向前面。
“今晚我们就在这里歇息了,明天出发,实验室离这里不远,大概15公里左右。拿上这个证件,它是你们的身份证明,可以享受一些优待条件。好了,就在这了。如果闲得慌可以四处逛逛,但不要走得远了。”
“这里好像不仅仅是一座监狱。”同事陈成有些惊讶。
“对,这里本身是少数民族的所在地,城市其实就是在他们聚居的地方建立的。他们很多人都离开去了沙漠边缘,但还有一部分人始终不愿离去,认为这里是他们祖先的圣地,需要人守护。监狱和实验基地都是在这座城市居民区之外的地方划界限分开的。”少校解释道。
“所以你们无聊的时候也可以到这里散散步,虽然着实没有看头,但也比待在实验室好。美女什么的就别想了,想要在这里来一番艳遇,还不如看看手机图片,翻翻自己盘里的旧资源。这里的姑娘常年风吹日晒,跟个婆婆一样,我是消受不起的。”
他耸耸肩,一副老油条样,很明显,当初他怀着莫大的期待来到这片所谓的“圣域”,结果希望越大,失望越大。
王瑟笑道:“看来兄弟很有梦想啊,所以,电影里面的情节果然不能信。什么祸国殃民的异域风情美人都是不存在滴。不过我虽然不抱期待,但既然来了,还是得走一遭。”
少校摆摆手道:“去吧去吧,不过我还是劝你小心点。你这个东方来的小鲜肉,别被当地彪悍的姑娘家吃干抹净了。毕竟是善战的少数民族,打起架来用起魔能,你们这些知识分子还真不一定是对手。嘿嘿。”这家伙咧开嘴笑起来的模样,分明就是个猥琐的大叔。
王瑟走在这片小小的街道。太阳开始下落,即将沉入地平线。四处都是风沙和低矮的平房。还有些急匆匆的人群和收拾准备回家的摊贩。
突然,一个孩子挡住了他的去路。
小男孩矮小,黄黄瘦瘦,大概12 13岁。他穿着宽袍戴着纱巾,一张大众脸。
唯一不同的是,他的眼神很明亮,像是沙漠中的一汪清泉。
他挠挠头,壮着胆子用蹩脚的通用语,一边打着手势,一边窘迫地拿出一个心形胡杨木浮雕。他隐隐约约地表达:“先生,想要一个胡杨浮雕吗?它象征着不朽的爱情。”
男孩有些惊慌失措,似乎是很少跟自己这样的外地人打交道。他低下头,黄黑的脸蛋,竟有了些暗红色。
王瑟看着他的浮雕:传说胡杨一千年不死,死后一千年不倒,倒后一千年不腐。用它来象征永恒的爱情,也倒是应景。看着小孩子期待的眼神,他笑笑,掏出了当地的钱币。
小男孩摇了摇头,手指交叉摩挲,有些不好意思地指了指自己手中一瓶尚未开封的可乐。他立刻会意:在这片偏僻的地区,外边司空见惯的饮料反倒成了稀缺货。
看着他澄澈的大眼,不由得有些悲意,怜爱地摸了摸男孩的头,递给小男孩一瓶可乐的同时,再抽出一些钱币给他。
可小男孩执拗地把钱塞回自己手中。被自己摸头后,笑出一口洁白的牙齿,像是沙漠中明媚的阳光。他乐得手舞足蹈,笨拙地表达:“祝您拥有一段美满的爱情,先生。”
随即又回头补充道:“传说在我们这块地方,有一个公主,说不定您能遇上呢!”然后一蹦一跳,消失在一片黯淡的光线中。
王瑟苦笑一声,抚摸着心形浮雕上精致的纹理:
这小子,还懂点男人的那点YY心里,用公主来吊人胃口,还有点商业头脑的天赋。
不过,爱情吗,对自己倒是挺奢侈的,更别说啥公主了。虽然智商不低,长得也不差,可就是没有女人缘。来到这,更别指望什么了。看来回国后只能由家族介绍,草草结婚,自己挺反感这样的,但又有何办法呢——这是绝大多数人的人生轨迹。
不知不觉,就走到了城市边缘,来到初遇的那片骆驼刺和仙人掌的地方。令他惊喜,在一株仙人掌旁,他远远看到一束红色的小花顶在枝头。
她顶着漫天风沙,桀骜不驯地绽放在这片与世隔绝的土地。
她沐浴夕阳,骄傲地挺立在仙人掌顶端,随着风沙轻轻摇摆。尽管微小,却似乎染红了这片夕阳,染红了这片暗红的戈壁。
她屹立于这片苍凉的沙漠,为生硬的戈壁注入一丝生机。
她脆弱不堪,却在守卫这片城市,捍卫这方天地。
【作者注意:仙人掌一般5-6月开花,不过既然是不同世界,也是为了艺术效果,可以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