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话

作者:ZX阿修罗 更新时间:2020/3/11 15:26:44 字数:2740

“这么说,明,你要···走了?”坐在地上面朝水面的我没有回头看站在我后面的克里斯,我。

“是啊。”思索再三,我决定还是把事情的发展告诉她。

“王立格利克里学院就在阿兰镇东面不远的地方,坐马车的话半天也就能到了。”克里斯出人意料地平静。

“只是,这个学校是全寄宿制的。没有特殊情况是不许在学期内随意出来的。”在意识到自己被威尔金老头套路了以后,我带着凝固的笑容重新翻阅了一下应聘书。

【第三十七条——帝国王立格利克里学院为全宿制学校,学生与教师的所有日常生活学习与活动应全在学院内进行】

【第五十五条——教师须遵守学院管理条例,在没有得到允许的情况下不许随意外出。】

“也就是说,我们可能很久见不到面了?”克里斯的语气仍然没有什么大的波动。

“嗯。”虽然和克里斯才认识没几天,但一想到马上要和她分别,还是有些舍不得的。

偷我风油精的小偷;目睹父亲死亡的孤儿;对生活的丧失希望的自杀者;独自承担命运的女孩。

“不管怎么说···恭喜上任,明·轩老师!”

我惊讶地回过头,克里斯双手抱拳,微笑着向我送上她最真挚的祝福。水面吹来的晚风扬起她紫白色的长发,夕阳的最后一点阳光洒在她的身上,映衬着她精致的容貌。

接着她转过身,头也不回地跑了。她脚上的皮靴轻踏在路面上发出的“哒哒”的清脆的响声逐渐离我远去。响声和她飘逸的长发同时消失在小巷的拐角处。

···

晚上。

父母离开了,莉缇娅重新住回了她自己的别墅。一切仿佛回到了日常——时限2天。

“把这个装上,格妮斯。还有那个···这两条裙子···你觉得哪条好看点?”

“我觉得轩先生会喜欢这件。”

“那就这件吧···诶?你提他干什么?我穿什么为什么还要考虑到他的想法啊···”

“小姐,您的校服呢?”

“在那间衣柜里。记得把香料带上···”

相比较莉缇娅卧室内两个女孩整理行李的热火朝天,我这边却是轻松的很。由于没什么东西需要收拾,我优哉游哉地翻着莉缇娅的书架。

威尔金老头跟我说,只要我人去了就行,别的东西我不用去考虑。

“我当老师你不会害怕吗?”在监狱的门口,我停下了脚步,问站在我身后的威尔金老头,“虽然我不知道学校里面都教些什么,但我对魔法可是一窍不通。”

“格利克里学院可不是单一的魔法学院,先生。”威尔金老头解答了我的疑惑,“您没有必要一定要去当魔法部的老师。实际上,我的本意也并不是要让您去教学生们画一些法阵或者重复一遍又一遍的吟唱程序什么的。我觉得,您应该能教他们一些别的东西,一些我们从来没想到的东西——就像您教给小姐的那样。”

“那只是些简单的算术罢了。莉缇娅的作业其实没什么难度。”我想他应该是发现了我替莉缇娅写假期作业这一回事。

“可是,我给小姐的题目中,有一个其实并不是小姐的假期作业。”他面带和善地微笑着,“有一道单独写在一张纸上的问题,是我曾经的一个学生寄来的,我想您应该还有印象。”

单独写在一张纸上?莉缇娅的作业不都是···慢着,难道是那一题?

“我想您应该回想起来了。”威尔金老头从上衣口袋中拿出一张纸,“如果没错,这应该是您给出的解答,对吧?”

我接过纸张,上面赫然陈列着我的运算过程。但是和我的笔迹又有点不同,想必是重抄了一份。

“我不是。我没有。你凭什么这么说?”

“前天早上,小姐来找了我。”威尔金老头收回了那张纸,“当时店铺还没开门,我还在享受早茶。突然听到门外一阵急促的敲门声,我开门一看,小姐拿着一张纸站在门口。”

“她应该是来向你问问题的吧?”我想起莉缇娅前一天晚上苦思不得解的情景,她一定是去找人解答疑惑了。

“是的。我一开始以为是她作业上出了什么疑惑,结果···”

“我想你没想到的是她错把你学生寄来的‘世纪难题’当成假期作业带回去了。”

“是的,我看到题目的时候我一时反应不过来:什么时候小姐竟然去研究这种专业的问题了。加上您的解答过程一眼看上去确实很难理解,我还以为是小姐乱涂乱画。”

呃,确实,如果你连对代数都没有一点理解那估计确实那感觉就像读天书。

“我原本想把这当作小姐的恶作剧扔掉的,但她坚持要我看看。我没办法,只好尝试着去理解纸上的想法。但看着看着,我发现好像并没那么简单,这里好像蕴藏着超越我们思想的东西。”

超越思想,要不要这么夸张?

“莉缇娅告诉你这是我写的了?”

“并没有,我当时想的只是怎么去读懂它。但过了2个小时,我发现我才看懂了一小部分。这时,我觉得我需要时间来思考。于是我让小姐先回去了。并且让她去想想我学生送过来的新的新奇的想法。”

“她估计自己又想不出所以之后过来找我了。”

“当时轩先生您来拜访小店,我没想到这份解答竟然是您给出的。直到后来我去问了小姐关于这个问题的解答的事,我才知道了事件的完整经过。”

莉缇娅又坑我。

“我觉得,以您的能力,完全可以担任格利克里学院理论部教师这一职。”他走到外面,转过身,“您认为呢?”

“尽我所能吧。”我走出了铁门。

···

莉缇娅家里的书还真是多啊。

我随意翻看着书架上的书。有很多书都是羊皮封面的古书,看上去就很有年代感。绝大部分书上还积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想一层灰色的封皮一样。

这是什么?

我站在梯子上,从书架的顶端发现了一本很厚的羊皮书。

我用手擦去上面的灰尘,封面上的字渐渐清晰:

《帝国刑法典·1419年第五版》

刑法典?这个最好看看,别哪天又触犯了什么莫名其妙的法律,结果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我打开这本积满灰的书籍的第一页,朝上面看去。

【前言

为防止前20年间持续不断的惨案重演,帝国议院决定颁布经过全面修改的第五版《帝国刑法典》,其要旨是···】

好了好了,我对这种东西不感兴趣。

翻到总则,我看下去: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二章 犯罪

第一节犯罪和刑事责任

第二节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第三节共同犯罪

第四节单位犯罪

第三章 刑罚

第一节刑罚的种类

第二节管制

第三节拘役】

这看着好熟悉啊,感觉在哪儿见过。

不管了,先随便看看。

【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行劫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第二百七十八条——煽动群众暴力抗拒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这怎么看都是条文法的样子啊,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对了,让我确认一件事。

【量刑标准: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先令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至十万先令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至五十万先令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嘶,这就奇怪了,难道是以抢劫罪转化了?

可是,我记得那时候明明是···

我一边想着一边翻阅着,突然,放在纸张之间的手指感觉有点不对劲。

空洞洞的。

我一下子翻过去,发现,页面中央厚厚的纸张被裁掉了,出现了一个巨大的窟窿。

书的页脚上有一行手写的文字:

Salvation lies wit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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