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人

作者:怨啼鸟 更新时间:2012/6/28 17:17:07 字数:0

达尼娅从马车上拐下来时,已经是黄昏了,然而在法尔塔王国的初秋天色却不会很暗。

“喂!达尼娅,待会儿自己回驿馆去!”“知道了!”这名少女穿着骑士的衣饰,但由于没有佩戴铠甲,整个人看上去没什么气势。不是那种过目难忘的面庞,但她很有朝气,看得出来她对自己一身骑士服很是爱惜,连头发也是为了便于挥剑而剪得特别短,远瞧上去像一团乌黑的稻草。稻草姑娘,这是她的同学为她想出来的新绰号。

当然,虽然自己受过训练,也有较为强壮的体格,她还是被长时间的马车行驶打败了。达尼娅抱了一摞书,手提了两袋,背上背了一包,不知道的人也许会以为她是去打劫书店了。法尔塔的这个小城镇偏僻又不起眼,连士官学校都只有一间,这个女人该不会要在这里窝藏赃物吧....路人行注目礼。

“天啊,要死人啦!”达尼娅本人在书堆下无声呐喊,“功课又没完成,训练还没结束,我就要被压死!还死在这种鬼地方...不,这种情况下我还不如死在这儿.......”

从小道拐到树林再直插树林另一侧,路程已经减少了不少,可最后达尼娅还是趴在了那座小木屋旁边作咸鱼状。“这就不行了?”

达尼娅狠狠抬眼:“你以为我是为了谁啊!!!”

木屋的门槛正对着夕阳,因为门槛下还有阶梯,整个屋子就抬高了许多。有人坐在门槛上,对着达尼娅的不雅形象托腮。

那是一个十六七岁的少年,令人诧异的是他有着红色的头发。那么艳丽的色彩放在男性身上理应违和,但是一眼看去这个人没有。达尼娅当初见到他时也愣了一段时间,还大傻不傻地认为那是个女孩子。是的,因为他蓄着长发。达尼娅应该最讨厌这种男人的,可她也没有。

“路法斯,快来,把你这些鬼东西拿走!”

“哦。我说你….也成为一个骑士了呀。”

这是达尼娅最受不住的,路法斯的嗓音沉静平和,淡然轻缓。那么就是他要说什么也有听下去的冲动和耐心了。于是,她很快地回答:

“谁说不是呢?他们可都羡慕着呢!前年我刚上任的时候别提他们有多酸了……你都不知道我有多开心,我觉得骑士是最高贵的职业了,当然,成为一名骑士的我也是有很多事情要做…….”达尼娅上一次和路法斯见面是在两年前,那时达尼娅尚且没有被任命为骑士,在法尔塔第三皇族士官学校悠悠哉哉的上课,自然也经常和路法斯见面。虽然中途回来看望他很多次,可阔别两年,达尼娅还是禁不住滔滔不绝。

“对了,以后我要在帝都上学,还要尽我作为骑士的职责。不能回来看你了,要不你这次跟我一起到帝都住吧。”

“嗯?”路法斯抬眼,银灰色的温和眸子盯着达尼娅,似乎在确认他有没有听错。

“我不是说了吗?我因为是这一批新任骑士里最年轻出色的一个,所以要担任亲卫骑士一职,所以必须住在帝都……”

“年轻?出色…….”路法斯大为皱眉。

别看达尼娅长得像个未成年少女就被她骗了。路法斯十岁时遇见了达尼娅并被达尼娅收留,因为家里不允许,就在这里造了一所房子供其居住并提供物质支援。那个时候达尼娅已经三十三岁了。现在路法斯十七岁,那么如此推算她已经四十岁了。

达尼娅是法尔塔王国利法加维斯子爵的女儿,也就是人们所说的【贵族】。

这里的【贵族】并非只是在职位上高人一等。这世界上的人都明白这代表什么。很久以前,神族降临世界,给予幸运的人们无上的荣光——历史书上是这么写的。自那之后,获得了神的恩惠的神的子民成为了大陆之上的统治阶级。他们因为接触了神,所以获得了与常人不同的身体。

其一就是他们变得长寿,变得年轻了。接近三十万年的探索让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明白。这些【贵族】平均寿命为五百岁,相对于【平民】的一百岁而言足足高出四倍。他们在幼年时期完全看不出和普通人有什么区别,关键是长大后竟然不变老过活四百多年……这就让人眼红了。

其二就是他们的攻击力应该是比常人更强的。有人创造出精灵,而精灵又辅助【贵族】且只会辅佐于他们。要不是因为【贵族】都是具有不小的权力与势力,他们估计是上战场的第一候选人。

按照达尼娅本人来说就差远了。

其一,十五岁上学而四十五岁毕业,虽然一周上课的课时少,但是这对她而言就是延长了刑期。耽误了三十年大好时光。

其二,由于是攻击力普遍较强,作为骑士的她也必须面对同样攻击力强大的对手……..

“我怎么了啊?!我就是年轻有为,就是年轻!!”全然不在意一口牙会被崩掉的危险。“你有意见吗?”

“没,绝对没有。”路法斯停顿了一下,望着地面像是想了什么,又像是发了会儿呆。

仔细按照这社会的默认思想推断,路法斯是被达尼娅半路捡来的孩子,血统不明。那么就会被认为是【宠物】,那种蹭吃蹭喝的,像是得了主人的宠就摇尾巴的畜生一样,连带人们看待这种人的眼光都会发生变化。

达尼娅是独生女,所以把他当成是自己的弟弟,和他一起会感受到家人的亲切和快乐。但是一旦被人发现路法斯的存在,谁又会在意主人的真正想法呢?达尼娅正是在担心这件事,担心她视为亲人的路法斯会受到莫名的侮辱。路法斯本人也明白。

“可以的。”

“什么?”

“我跟你去帝都。”

当晚路法斯就住进了达尼娅要下榻的驿馆,行李不是很多。达尼娅却十分阴沉,因为她似乎要自己再把那摞把她累的死去活来的书再扛回去。

“我就不该答应你带书给你看。”路法斯是捡来的孩子,自然没法上学。因此他要求达尼娅至少给提供每周五本书的需求量。开始这是很简单的事,是的很简单,只要她从学校图书馆借就可以。于是达尼娅一口答应下来,直到现在她开始痛心疾首地懊悔起来。

一脸慈祥的老管家对自家大小姐的遭遇视若无睹,倒是很周到的替路法斯准备住处。开玩笑,那是看着自己长大的管家,就像另一个父亲一样,这个时候在那里对自己不管不顾?!达尼娅瞬间炸毛:“那边的!不要再用你那漂亮的小脸蛋蛊惑我的管家!还有你……”

“管家——你怎么可以偏心啊,我在受苦耶,坎尔叔叔。”

这语气转换的……路法斯一脸无奈。管家一副为难的样子:“达尼娅,这可是子爵交代的,为了让你锻炼成为一个强大的骑士,对得起你的职位,不能放过任何锻炼你的机会。”

坎尔叔叔是达尼娅小时候用来撒娇的称呼,以前可是百试不爽,连这招都使出来了依然无法起作用……达尼娅很伤心。看来她的坎尔叔叔已经被这个漂亮的小东西俘获了。

法尔塔的夜晚和帝都不一样,温差比较大,所以连屋子里都必须生火才行。

比如现在三个人挤在一起烤火的暖炉旁边,现在正是深夜。

可是谁都没有睡。

“路法斯,你去过帝都吗?我从来没有去过,我生在法尔塔王国,也在这里长大,恐怕我会这么期待当上骑士也有这样的原因。”达尼娅脸上迎着火光,话语中有些激动,眼睛也亮晶晶的。

“嗯…..”似乎是模棱两可的回答。

“可是,去之后我就要工作,还要上学。你一个人可以吗,要是你被欺负怎么办呢,你又没有朋友,又没有什么可以照顾你的人……当然,要是谁敢,我会揍到他连妈妈都不认识。”

“嗯。”

“嗯?”达尼娅转头。

这小崽子已经窝在毯子里睡到梦里去了。

“坎尔叔叔,我真的担心。你说当初怎么会有人把这么好的一个小孩丢掉呢?他不仅聪明,长得也漂亮…..”

“达尼娅,人可不是那么简单的动物。路法斯没有姓氏,也没有家门可能是有别的隐情的。你喜欢他,我喜欢他,可不是所有人都喜欢他啊。”老管家望着火堆,又笑了,那张脸上已经有了不少皱纹。“可是,朋友不需要多,有几个知心的真诚的朋友就够了。你不就是其中之一吗?”

“嗯。”

达尼娅还记得当初第一次见到路法斯的场景。那是一个单薄的十岁的孩子,只是一个小孩子。他的眼睛里是温润的银色,像是月光一样,达尼娅马上就心软了。

她不认为有什么可以让人放弃这个孩子,如果她没有带他回来,他直到现在还在漂泊,或许路法斯这个人都会死去。他是个温柔的人,神给了他让所有人信服的力量。

“嗯,我来做你的亲人。”

“我就是你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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