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士道的本義,如島國戰前教育敕語所教諭,以「義勇奉公」為最高原則。
武士道重視的是君臣戒律,「君不君」(君暴虐無道),也不可「臣不臣」(臣不盡臣道),盡忠是絕對的價值。
貞永元年(1232)頒佈的作為武士基本法典的《御成敗式目》(即《貞永式目》),主旨在於規定「仆忠主、子孝父、妻從夫」,其中最重要的是對主君的忠誠。武士道論者認為,儒家的「士道論」乃在粉飾貪生怕死的私心,
慎於人倫而注重主君的道德如何,才選擇生死,則面對死卻不乾脆去死。
唯有純粹徹底的覺悟死,才是武士道強人之處。
近現代武士道的精神支柱是「大和魂」。
武士道的要求最主要有幾個方面:
義、勇、仁、禮、誠、名譽、忠義。
義 武士準則中最嚴格的教誨,
要求武士必須遵守義理和道德。
勇 武士具備敢作敢為、
堅忍不拔的精神,同時要有高強的武藝。
仁 武士要具有寬容、愛心、同情、憐憫的美德。
禮 不僅僅是風度,更是對他人的情感和關懷的外在表現。
誠 要求武士保持誠實,
同時要擺脫來自諸如商人階層之類的誘惑
。
名 要求武士為了名譽而願意付出一切,
又要具有分清是非保持忍耐和堅忍的品行.
忠 忠於自己的主人是武士必須恪守的信條。
克 要求武士克制自己的私慾,不能被欲望左右信念,這樣才能侍奉君主,保護領國領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