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时候,跟父母逛街的时候走错了路,看见路边有一个纸箱子,旁边坐着个老人。
箱子里面挤着几条不知品种、或者说品种过于复杂的狗。它们都乖乖的睡着,谁也没有动一下。
让我知道它们活着的东西,是箱子旁边标注价格的纸板,还有……放在地上的刀子。
我一下子就明白了是怎么回事,看来这个世界对几只小狗并不人道。人道这个词本身也不是给动物准备的。
于是,我花钱给这些狗“赎了身”,当然,那把刀从始至终都是干净的。
可惜我这个救世主没有那么伟大,给了它们第二条命以后,又得把自由也交给它们。从此之后这几条狗就成了城市中流浪汉……
好在我马上看到道路那边,一对老夫妇见了狗狗们十分高兴,抱在怀里的表情,也不像是见到美餐的样子。
后来我经常见到他们领着几只小狗散步,这让我非常……生气。哼,早知道就直接让他们两个出钱了!
……
这个故事与我无关,是小鲱鱼说给我听的。
那家伙算是半个素食主义者,平时半点荤腥都不沾,除非一起吃饭的对方是真不知道这事,那她也不会强调自己的特别。
或许这样很礼貌,人们也喜欢这种态度……但很可惜,让她非得在这方面保持“礼貌”的人,天生不适合与她做朋友。
并且至少在选择朋友上她是有自由的。
不知怎么的,我就想到这件事……不过也没什么意思啦,我又不是来逛菜市场的。
那天听到这个故事之后,我的体重可从此就不断下跌了。如果是别人讲述的故事,我可能根本就不会这么在意吧。
不愧是小鲱鱼,就算当不了漫画家也可以用自己这张嘴替人减肥……啊,小鲱鱼……我的超人。
「好了,就这只吧。」秦若欣还是选了我最先挑的那个小家伙。
它可真小啊,像只老鼠一样……不对,那样就很恶心了。我看了看时间,似乎时间这东西在外面总是过得比较慢。
「那就去结账咯,我还着急……」
啊,今天不能回家去。酒店之类的地方也肯定不能带宠物什么的,这件事算我考虑不周。
啊,露宿街头吧。
能去的地方也不多,拜托林玖辰借宿一晚倒不是不行,但很可惜,我可是社恐角色!
而且也不是没别的选择,之前的家里还有张床没搬出去,对付一夜也是可以的。这样一来,就得跟秦若欣好好解释一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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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字。」
问题已经问出,然而却没有回答。
就算是猫,被问了理所当然不该知道如何回答,或者知道也无法开口的问题,也会喵喵叫两声,就算是狗也会歪歪脑袋以示不解。
但是陆琛却做不到这点。
「你这个混蛋……」
「理解不了你的想法。不过,我不会说抱歉。」陈华摆弄着手机,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台本以为自己会悠闲工作到退休的手机变成了全年无休。
它会记录下主人每天在虚拟世界遨游的时间,而最近……或许反过来记录她在真实世界停留的时间,才更有效率些。
陈华无非是看一些照片,一些李梦依的照片……也无非只是一天看个十来个小时而已。
仅此而已哦。
「我在很多人身上都做过实验,但每一次都是做好了准备,也实际操作了,最后却连结果都懒得看。希望你不是这样。」
同样的话,陈华已经不知说了多少次。
认识李梦依后的一段时间里,庆集市的犯罪率整体提高了一个令人触目惊心的数字,然而实际上能够看到这个数字的人,却并不存在于世。
每个被杀死的人最终都会活过来,这要多亏了陈华,可是一些从物质上被抹除的人,重新构建起的身躯……还算是他们自己的吗?
当然算了,如果他原本是医生,日后依旧会有病人承他的恩,若是老师,冠以他名字桃李满天下的故事依旧会被用于洗脑新生……
每个名字或许都不是独一无二的,却依旧发挥自己的社会作用,这难道不是一种永生吗?
然而陈华可不会去想这些。
就像李梦依所想的那个方便的“神灯”一样,如果许愿的机会落在陈华身上,那么整个世界都将会随之消失。
她想要一个只存在自己与恋人的世界,不管是生活、人际关系、所习惯的日常、以及与别人建立起的那些无所谓的关系……陈华都可以将其舍弃。
而至于李梦依是意见?
哈哈,如果陈华不觉得她会同意,又为何要喜欢上她呢?
「她理解我的。」
「疯子!有种就杀了我!」陆琛咬牙切齿的怒吼着,可她根本就动弹不得。
双手双脚无拘无束,看上去也没有半点损伤,不过只是被切断了神经,这种事情对陈华而言简单至极。
「这种实验我做过,没有重复再做一遍的必要。」
她的话语是那么简洁,高效得令人无法相信,这竟会是个痴情女子说出的话。
陈华没时间跟她浪费,拿了陆琛的手机,这家伙的利用价值差不多也已经消耗殆尽,「那么,就这样吧。」
她早就告诉了陆琛,自己都做了些什么。
首先是陆琛的真名,从今天开始已经不会有人用那个名字称呼她了。不管她以前叫做什么,除了“陆琛”这个名字之外的一切身份,都将会彻底消失。
罪大恶极之人一定希望有这样的好事送上门来,可陆琛却是个打击犯罪的警察……至少原本应该是这样的。
如此大规模的能力释放,从古至今也只有李梦依能经常做了。停止时间,一定程度上也有很多能力者做得到。
比如陈华就可以在单个个体上永久的停止时间,其代价是必须一刻不离,并且即便如此也极难维持。
她的能力无法作用于整个世界上,然而这次却是个例外。借由陆琛这个特殊的能力者,陈华把自己的能力无视距离的散布出去,使得几乎每一个与陆琛相识的人都忘了她的存在。
当然,这对李梦依无效。
不过即使是这样,陆琛也已经无可逆转的成为了一个不存在的人。
「你正在害怕吗?」
和以前一样,陈华不对任何人感兴趣,但却依旧像过去那样,从不介意为获得全新知识而投入一丁点力气。
她抬起头来,只是片刻,天花板与四壁已逐渐变得完全透明。房屋没有消失,它们只是变得透光了而已。
很久之前,陈华对自己能力的应用就是这般小清新,「蓝天之下,再能真实到危急生命或凭空捏造的恐惧,都显得无比渺小。」
陆琛不想说半句话,她死死盯着陈华的眼睛,可是对方的眼睛虽然也放在她身上,可惜聚焦点却完全对不上。
「请对此对此报以感激,毕竟,情感这种东西只能藏到另一个人身上,而且在场的人也只有我们两个,只得借助你的人际关系了。」
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凭空消失,包括这种无法描述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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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似乎深了,路灯一个个亮起,让原本漆黑的城市稍微变得不那么可怕。午夜是比晚上八九点钟更亮的,毕竟圆月当空,反射的也是与白天一样的阳光。
陆琛走在路上,右臂抱在胸前,手臂和胸口夹着一个有点鼓的东西……很遗憾,那是一个装满东西的纸袋,并非什么长在身上的人体脂肪。
「……好吃。」
此刻,她的心情有点奇怪。
忘掉了自己的身份,可一个声音却告诉她“这不是什么问题”,于是陆琛也真的相信了,吃着不知什么时候得到的葡萄干,漫无目的的走在大街上,只比流浪汉看来体面一点。
说到葡萄干,足够甜、无核、吃的时候不会吃进一嘴其他异物,这些都是基本要求了。
皮薄、颜色嫩绿、没有其他怪异的味道,最好买来就是干净的,不然用水清洗可能会影响到口感。
真正好的葡萄干,吃的时候会更像是有蜂蜜香的软糖,而很难只凭舌尖明白这是干制的水果,最重要的是一定要有嚼劲,所以才尽量不要碰水。
很可惜,即便对吃有这么多讲究,陆琛所记得的事情也仅有这些了。她倒是记得自己曾经是个警察,离职原因却不甚了解。
还是那个声音,警告她不要深究。
不,说警告很不贴切,因为作为警察的她知道越是强调,人们就越会对自己想要看到的真相趋之若鹜。
然而这已经无需深究了。
……
「好吃。」一不小心,她手中的一颗葡萄干掉落在地。
陆琛下意识的弯腰捡了起来,正好葡萄干落在手帕上,于是也一并捡起。上面写着一个名字……
「陈华?男生也用这么花哨的手帕……诶,娘娘腔真是太恶心了。」仔细想了想,就算掉在这上面相比也沾了不少灰尘。
这样的话可绝对不能吃了,太脏的东西,吃了可是会得病的……为了这个吃出病来可得花掉多少葡萄干的钱啊。
……为什么非得是葡萄干。
其他东西也不是不行啊?譬如朗姆酒冰淇淋,还有加了葡萄干的磅蛋糕……啧,怎么又是它?仔细想想,好像朗姆酒冰淇淋里也可以加葡萄干。
看着手里干瘪的物体,陆琛想到了一部电视剧里被风干保存的人类眼球。果然有够……恶心的。
「啊呜。」
诶,吃、吃下去了?
……
好吧,至少她没把手帕也吞下肚。陆琛继续漫无目的的行走着,手埋入如同沙丘般的葡萄干里,一不留神,碰到了一个奇怪的物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