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一章 失手的牛仔

作者:第四天灾 更新时间:2020/10/16 21:12:22 字数:3221

「不管怎么样,绝对不要杀了他。」

即便知道秦若欣大概知道雾霭的能力,陈华依旧不忘提醒一句。毕竟她的能力可是很别扭的,一不小心就会发动不出来。

「我知道,来之前做过调查的,你……一开始也明白他的能力么?」

「应该算是吧,这都是为了李梦依。」陈华笑了笑,她这回可不再是假笑了。

通过某些手段,让这家伙毫无疑问的相信自己与李梦依之间只有友情,甚至还是自己单方面的友情,如此一来,她便不会怀疑任何事情。

嗯……

也挺可悲的,这种谎言最好不是真的。又想让谎言维持下去,又觉得这谎太符合现实,是个莫大的悲剧。

「嗯。」

看吧,秦若欣还高高在上的以为自己拥有着李梦依呢。等哪天有空了,就把夏晓倩和赵涵一起叫出来,把那几天发生的事情一五一十讲给她听。

大概就这样……

总而言之,现在得确定一下雾霭的能力了,自己的情报来源不太可靠,秦若欣也是猜的,即便答案相同也得捋顺一下才能放心。

雾霭的能力是意识转移。

严格来说,从古至今这个能力都只有一个拥有者,那边是第一个雾霭,那是个女性,而这个女性的灵魂……

一直存在到了今天,此刻就在异处局大楼的牢房被关着。

这一能力有着极强的附加值,有了它,即便是小儿麻痹也能变成都市兵王……啧,这个比喻不恰当。

反正就是那么回事,这些还只是次要的。

它需要在能力者死后才能发动,无法控制也无法阻止发动,死时周围最近的符合目标者将会被夺走身体的控制权,但记忆和思维依旧保留。

这本应该是一种不仅强大而且适用范围大的能力,只可惜“符合目标者”这一概念稍微有些问题。

简单来说,只有疯子才能被选中。

异处局大楼离最近的精神病院很远,途中说不定还有没住院的轻症患者,一旦杀了他,事前做过的一切调查都会付诸东流。

只是简单的附身并不难追查,因为人的习惯难以改变,可那是疯子啊!而且身体所属者的意识还会保留,并不会第一时间被清除,也就表示着几乎无法发现附身现象。

正想着,二人已经走到了目的地,「事先已经告诉方知了,等下不要发出太大的声音就行。」

「嗯。」

「你打算怎么处理他?」

真是个无聊的问题,这种试图谋杀李梦依的能力者,也只有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的处理方法了吧。

陈华是如此打算的,却并不想说出来,「以德……服人?」

「哦。」

哦算什么啊……

「最好不要把武器什么的拿出来。」说着,陈华把自己带着的一把壁纸刀从口袋取出放进了包里,「刺激到他就不好了,万一他自杀……嗯?」

秦若欣看自己的表情有点奇怪,这还算是在情理之中,「你就拿这种东西?」

似乎是在指手上的羊角锤。羊角锤怎么了?打人也非常疼的!

「诶。」

「这算不上武器吧,你没有枪?」

「怎么能随便持枪呢,会被找麻烦的吧。」

「原来如此。」秦若欣点了点头,顺便检查了自己的手枪是否已准备完毕。

她的意思很简单,只是明白了自己和陈华身处不同的世界。

能力者本就是孤独的,若是不够强,会因为各种各种不合逻辑的原因受到歧视与畏惧,而太强了就会被卷入远离文明的新世界。

就像是受到犯罪率影响到的人不止是罪犯一样,只要能力者当中出现了一个飞扬跋扈之人,就会有更多能力者被牵扯进去。

两个牛仔撞了对面,其中一个瞎子开了枪,另一位就只得跟着扣动扳机,而后想必周围的房价也会降不少……

……当然这是次要的。

只是有人开了枪,大家就都知道牛仔是个会相互开枪的职业了,你不开枪还会有别人逞威风,欺负别人还好,一旦碰到了同行就会大打出手。

人就好像个自动售卖机,被认为是怎样就会变成什么样子,不装出来点符合期待的模样,反而会有嫌命长的家伙来欺负这没想象中可怕的“怪物”。

真是矛盾啊。

「都说别杀人了,那样没用的,他只会不断的再次出现,然后继续做自己想做的事情而已。」

「哦。」

秦若欣看起来毫不在意,但陈华却看到了自己想看到的。

「他很执着,这一点……我深有体会。」她露出了自己的上臂,那里有一道浅浅的疤痕。

说浅其实并不准确,因为如果浅的话就不会留下来了。

然而,秦若欣这没同理心的家伙并不关注这个,「他在转生之后,还有办法领到报酬?」

「……知道账号和密码应该就行。」陈华有些无语。

即便秦若欣已经被骗了,这个性极强的表现也让人不舒服。不过无所谓啦,反正……

「只需要一点迟疑就够了。」陈华突然说道。

一瞬间,秦若欣察觉到些许不对,却未能抓住这个逃出生天的机会。然而抬起头来,她忽然发现自己已经走到了一扇门前。

自己的手,也正在被满脸笑意的陈华牵着。

她想要把陈华的手甩开,可是陈华却更早的腾出手来开了门,一个漆黑的洞口已经对准了过来。

「喂喂喂,可不是让你对我开枪哦,照片……啊,照片没给你来着。」陈华被枪指着,却丝毫没有害怕。

随后,枪声响起。

中弹的人却是秦若欣。

「这是……呜。」

消失片刻的陈华,再现身时已蹲在倒下的秦若欣面前,发现她的手已经拔出了枪,只可惜自己提到的“不要杀了他”,却制造了短暂的迟疑。

而迟疑总会导致死亡。

穿过身体,子弹从秦若欣的背后射出,致命的贯穿无法留给她半点幸存的可能,她的能力没有拯救她……

至少,没有痛苦的死也算是一种幸运。

「真想把这把枪收藏起来,很有收藏价值呢。」陈华感到有些头晕,似乎消除秦若欣能力浪费了她不少的精力。

但是心头大患已经不在了,只要消除掉自己今天留下的一切痕迹,李梦依便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也就会被自己趁虚而入……

啊,应该是被自己拯救才对。

「喂喂,别这么盯着我。」陈华笑着说道。

雾霭放下了枪,低着头,像是个提线木偶一般,自然不可能直视陈华的脸。更何况他的生命也不比秦若欣更远离死亡。

这一切都是在陈华逼迫下才做的,而雾霭本人……

更是喜欢杀戮到不行!简直太棒了!被人用生命做要挟,去夺取别人的性命、还是这么强大的对手!

雾霭有着漫长而曲折的人生,那是个很长的故事,但相比起来,也不过只是陈华人生中一个小角色的戏码。

她盯着秦若欣,总觉得一切似乎并没有结束。

“尸体”正在迅速被拆解成发出奇异色彩的碎片,碎片继续分解,直至化作逐渐黯淡下去的荧光,而这并非陈华所为。

「奇怪,她的能力还有残余吗?」

或许秦若欣没有想过,自己一直以来都想要摆脱的能力,竟然在她“死”前不久在不知不觉之中消失了。

而剩下的部分,则只能给予她……

「最后的幸运。」陈华耸耸肩,说出了这个她不太愿意承认的事实。她可不会讨厌自己的能力,因为那不符合逻辑。

才蹲了一会儿,腿脚就已经又酸又麻了,久疏锻炼又完全仰仗交通工具上下学的生活方式,让陈华变得很是弱小。

正是这样的弱小,让她在面对雾霭时也收敛了不少,「接下来,就是把你也灭口了呢……」

雾霭很害怕。

他口才其实不错,现在应该是有几百种方式劝她不要杀了自己的,即便这些伎俩平时没机会用,也没生疏到会忘掉。

但他是个哑巴。

嗯,没能挑个好身体啊。

……

也不知道被“消除”了之后能不能复活。

「别这么看着我,原本我也想放你走的,至少杀你的人不会是我。只是你看,现在尸体已经没有了,我也只好把这搞成失踪案。如此一来就很难把李梦依骗到手了哦,说不定她还不会死心呢。」

陈华对着地上的秦若欣拍了几张照片,结果果然是什么都拍不到,「看吧~」

所以只能杀了你了哦。

把手放在了雾霭的身上,稍微深呼吸,然后——释放能力。OK,手上的触感消失了。

任务结束。

——————

罕见的失手了。

虽然我也没想把这玩意儿抱回家,不过抓个娃娃都抓不上来实在有点……啧。

「游戏厅的女王也到了该退休的年纪啊……」

其实抓娃娃是有讲究的,至少在庆集,有一种比较显而易见的事可以侧面反应机器的出货率。

简单来说就是座椅,机器前要是有座椅,那绝对是让人抓个半小时也抓不上来时休息用的,这种机器可千万不能碰。

半个小时啊,那得砸进去多少钱……嗯。

如此想着,我从座椅上跳了下来,「啧,屁股都坐麻了。」

「就这么想要吗?」

循着声音望去,有个不认识的男人站在那边。他指着机器,另一只手不自然的搭在座椅上支撑着身体。

喂,那里我刚刚……算了没事。

「也没有。」多亏最近一年来的生活,我也不那么害怕与人交流了。至少也能把畏惧藏在心里。

或许我永远也不会摆脱这份恐惧,但它也不会一直逞凶下去,「早就知道抓不上来了,但是它那么大,我能怎么办?」

肯定是想尽一切办法得到啊,现在我也没放弃,只是打算换个方法,回头看看网上有没有卖的而已。

那男人还想说什么,不过被我找机会甩开了,路上还碰到另一个熟人,只是对方并不认识我。

那应该是秦若欣的朋友?林孤月之外那个,就是……车祸那天在她身边的另一位。

哎呀,真亏我还能记住这么早的事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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