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杀人的刀客

作者:玄机道人 更新时间:2019/11/1 20:09:01 字数:2018

残阳如血,西风消瘦。

天际数点飞鸿南行,倏忽如豆,继而又似微尘,落入层林。

黄叶凋零,铺散满地,斜阳映照下,金光熠熠。

林密。若是在春夏,枝枝相掩,勉强流入几分微光,以是林亦静;凉风溯洄,蝉鸣羽语,以是林更幽。

林在路外。路是石路,青石铺就。碧草出青石,于是木石相映,相得益彰。

这是京兆到黄岭的官道,平整开阔,便是驽马徐行,不过月余即至。

此地人烟稀薄,西行十里方有市集,市集之外是人居,若非有人有要务,这里通常不会有行人。

今日也没有行人,却有马。

其实或许也不是马,只因世上绝没有哪一匹马能像这匹一样迅捷,更不会有哪一匹马像它一样神骏。

它也的确不是马,世上只怕很少有人会把头上生着一对角的动物当做是马。

它虽不是马,却比马的线条更加漂亮。毛发柔顺,如同溪流。

它很快。人们若是要描述某个东西很快,多半会说它如疾风,可惜即便轻易能樯倾楫摧的大风也决计追不上它的身影。便只是徐行,也再听不见身后有人在唤它,若是狂奔,简直宛如流光。

这动物没有官名,有人唤它龙驹,只因传说它是龙与马的后嗣;亦有人称之风从兽,只因它一奋蹄,便有迅风;甚至有人认为它是地龙,只因它虽没有如龙一般可怖的体魄,却已比地上许多走兽要坚韧、强壮。

这样的存在本该是高傲如竹,直指苍天,可死而不可摧折,可惜这一匹已葬送了自己所有的傲,在人身后摆尾低眉已足有七年。

但它不觉得自己受到了侮辱,只因它认为他值得它的侍奉,哪怕为之赴死也死得其所。

这岂非正如世上大多数的男男女女?在遇到生命中注定的那个人之前,岂非都是高傲的?可一旦他或她身边出现了她或他,就立时好像戴上了镣铐枷锁,从此便将自己交给了对方,既已低至微尘,焉能再起?然而这些人却偏生甘之如饴,岂非哀哉?

只是人生中若真能遇上这合适的人,或许也是穷尽无数世的苦修才能得来的福分。

甚幸它亦是有福的。

在龙驹背上坐着一个男人,左手握着缰绳,脊背松柏一样的笔直。他的神情如磐石般坚定,即便迎面而来斧钺般锋利的狂风也只能吹乱他的头发,而绝不能让他有丝毫动容。

这个人看来其实没什么了不起的,他身上既没有能以之夸能的伤疤,本人亦不是什么旁人看他一眼就知道他跟脚不凡的名士,他看上去很普通,若是有人肯去瞻州园林里坐上一天,至少能看到一两百个这样的普通人。

这个男人蜡黄色的面庞,无须,五官平庸,除却眼眸外,简直找不出一丝一毫的亮点。但这作为亮点的一双眼却也决计谈不上美感,形状只不过比随手捡起来的石块来得稍微规整罢了,它们只是单纯的很有精气,如鹰一般锐利,仿佛时刻凝聚着光,凶光。

他身量绝不算高,上身不长,两条腿短而粗壮,这个人若是直立在地上,看来也堪堪七尺,躯体不算健硕,倒也不瘦小。像这样的人,很少会有人愿意浪费时间多看他一眼,也正是这样的人才是最普通、最不惹眼的人。

男人着衣麻布青衫,衣襟半开,因着迎面来的疾风猎猎作响。衣衫虽不及褴褛,却也已有两处明显的破损,线头随风飘荡。这身青衫洗得发白,好像已穿了很久。衣角有数处赤色,也许是失误沾染了什么染料?

男人腰间斜跨着一柄刀,样式很奇怪,就好像是一柄刀刃很长的剔骨刀,他的右手握在刀柄上,那只结实有力的手随时能将它从腰间拔出。

这柄刀已经很陈旧了,非但随处是红褐色,而且刀刃上已有二十三处缺口,他却绝不肯抛弃它,只因它已跟随了他足足二十九年,比他脚下这双鞋底已薄如蝉翼、陈旧却干净整洁的牛皮靴子还要长五年。

这或许是因为他念旧,又或许是他贫困潦倒。可惜他非但在三年前已杀了自己童稚时的故友,而且在京都还足有五处房产,家中还新添了三位月底才年满二八的美姬。

他留下那柄刀只不过是因为他需要它。

他其实不像是需要这种残次品的样子,曾经也有过一柄名叫“断岳”的刀经过他手,那柄刀虽不算无双无对的名刀,却也尝有轻易开山断崖的战绩,刀客鲜少能拒绝那种诱惑,正如男人们没法拒绝一位绝色。可是这个男人却并不需要那样的刀,他手中这默默无闻的刀便已然足够——只要能杀人,随便什么刀都无妨。

这刀决计不是什么名刀,实际上它只不过是他昔年最窘迫的时候在村口铁匠处花了他仅剩的一百三十六枚铜钱买的,它非但在第五天就变得锈迹斑斑,而且质地简直脆得和干饼一样。最要命的是刀刃还太厚,等闲大汉想要用它斩断小指粗细的木头也几乎颇要费几分气力。可即便这样的劣等货,一百三十六枚铜钱却也简直连它的刀柄都买不起,毕竟它的刀柄也是足料的生铁。

那名铁匠决计不是慈善家,他却偏偏做了赔本买卖,这简直是白日的梦呓,可它确确实实发生了,其实那只因他根本就没赔钱。

男人替铁匠杀了一个仇人,那一年他还是个男孩,他只有十四岁,那是他第一次杀人,他铸刀的目的也只不过是为了杀人。

十四岁的孩子已经懂得生活的艰辛,可惜他不懂的东西委实太多,是以要活下去实在是一个难题。

想要活命绝不是非要杀人不可,但他只懂得杀人,只懂得在杀掉该杀的人后,他便能够得到钱。

男人那时就已经知道钱的重要性,那远比功法和灵药诱人,他懂得在有人的地方,只要有钱就能活命,而功法和灵药想要变成钱,却一定得有识货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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