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小镇未死

作者:玄机道人 更新时间:2019/11/3 16:51:15 字数:2079

可惜这里一个人都没有,那些叫人愉快的声音一点都没有,甚至根本连一点声音都听不见,整个镇子静得如同死去了一般。

可是镇子外的田地里为何没有杂草,为何还有沉甸甸的可爱的麦穗?难道世上竟有绝不容许草生长却又凭空能生出麦子的土地?

为何河畔竖着的那架子上还挂着几件新干的衣服?

为何架子边还有几张结实的渔网,屋檐下还挂着几条尚未腌好的鱼?

为何那个柴房的秸秆堆里还卧着一只鸡蛋?

但是人都到哪里去了?难道就那么凭空不见了?难道是在一瞬间全部都成了游魂野鬼?

男人下骑,迈步向前走,缓慢而平稳,既没有足印,也没有足音,他难道也成了鬼魅?

龙驹低眉影随,铁蹄击地,周围似乎终于有了生气。

男人看见了那张酒旗,他很想立即去买上五斤陈酿,酒虽然能消磨人的意志,却也能稳定人的情绪。

但是男人不能去,这个死了一样的镇子实在太奇怪,这样的时刻他绝不敢走错任何一步,至少现在他还没有厌倦这个不算完美的世界。

暑气还在人间,只在夜间风起才稍稍溃败,秋日的凉风无疑是可爱的,就和情人的手一样温柔。

只是流风抚在男人脸颊上,吻在他的背脊上,他却感受不到凉爽。

只有寒,浸在心底的寒。

男人现在已升起几分退意。

一个本该有人的地方突然一个人也没有,非但没有人,就连土狗、耕牛和牝鸡都见不到,这难道不诡异?在绝不容许出错的时候,为什么非要去一个诡异的地方不可?

可是人岂非才是世上最可怕的东西?人是不是世上最懂得如何杀人的动物?人所最畏惧的难道不是死亡?若是连最可怕的人都没有了,那岂非根本就不可怕?既然不可怕,又为什么要退缩?

男人不怕人,杀人的人怎会怕人?他自然更不怕没有人,他平素里只怕没有女人。他这样的人早已习惯了死亡,世间最可怕的死亡也绝不能让他折腰,那么他为什么要怕?

既然不怕,那就继续走。虽然这里没有人,但他坚信酒肆里绝不可能没有酒,只要有酒就够了。

男人牵动嘴角,喉管里发出一个怪异的声音,好像尖利的指甲在铁锈上摩擦。

他在笑。等到笑完了之后,他才发现自己的声音很奇怪。

男人原本的声音当然一点也不奇怪,既不过分浑厚,也绝不显得温润。奇怪的音色是一种特色,对于他这样的人来讲,特色有时是最要命的,他还活着,当然不会带着致命的威胁。

可是他的笑的确很怪异,他此刻才意识到,原来哑巴突然发声会显得这么奇怪。

这一回男人扮了七十八天的哑巴。给他的刀留下第二十三道缺口的,那个名叫胡举的人曾被暗算过,对方练过音波功一类的功法,功力深厚,非但能轻易震碎岩壁,亦能蛊惑人心。也是那一次,胡举受了有生以来最重的伤,也许只要稍有不慎,他便早就死了。

可幸好他还活着,这让他有了足够傲视群雄的资本,也难免给他带来了麻烦。从此之后,胡举只信任哑巴,身边的仆从也都不会说话,男人若是想摸清他的底细,便绝不能会说话。

功成后男人便开始了十三天的逃亡,从开始到现在这九十一天里,他总共只发出过三十五个音节,其中有十二个都是“酒”。

店门紧闭,外面也没有门帘,插销上挂着的锁有些老旧,锁头处却锃亮如新。

男人那张如同带着面具一般僵硬的脸稍稍柔和了几分,现在不论是谁都能看出来他在笑。

笑不只是因为高兴,还为了自嘲。

他已断定酒肆里一定有酒,而且小镇也绝不是突然死去,镇子里的居民也只不过是突然间都有了非走不可的理由,这个地方非但不可怕,反而有些可爱了。

有酒的地方就是可爱的地方。

男人此刻正坐在一张桌子旁边,桌子上有一碟蚕豆、一碟花生,厨房里找出来的熟牛肉早已冷透,却没有一点酸味,新鲜极了。

还有一坛酒,老酒。

桌子破旧,桌面上可见许多处划痕,不是刀痕,更不是剑痕,都是些很常见的痕迹,谁也不会记起它们究竟是指甲还是粗糙的碗底留下来的。四只桌脚也各有高低,忽上忽下实在有些恼人,但好在桌子很干净,面上几乎见不到一点灰尘,当然不是男人动手清理的,是以他现在更加放心了。

龙驹在户外,它懂得如何照顾自己,不需要男人费心安顿。它本应和男人寸步不离,但此刻它却也不需要跟进来,这样狭小的地方反而让它压抑,惟有不知高几许的天罩在头上时,它才能放松下来。

但男人不论如何都不能放松,这不是他熟悉的地方,他不敢放松,是以他的刀还在腰间,手还握在刀柄上。

刀其实根本不能给他安全感,没有哪一件死物能给他带来安全感,可是他现在却已不在紧绷,只因他信任自己——既不是信任手中的刀,也不是信任经脉中的灵气,他信任的是经脉中流淌着灵气的、握着刀的他自己。

酒谈不上甘冽,更不算绵柔,入口便是冲上喉头的辣,还有辣过后的苦涩,其实一点也不好喝,但它的确很老很陈。

其实这就足够了。

酒和女人都是男人们必不可少的,这两样东西有时候很像,譬如都懂得如何醉人,却偏偏有时又截然相反,年轻的女人难免要比老女人诱人,而酒的魅力却沉淀在它的年岁里。

花生和蚕豆也不好吃,炒得太老,有不少泛着糊味,偏偏有些还受了潮,嚼起来很不干脆。

不过男人很喜欢它们,他已足足吃了半碟花生,蚕豆也只剩下十七粒。他近年来虽已锦衣玉食惯了,心中最惦念却还是童稚时渴望但根本吃不到的这些小零食。

日已尽,男人点起了一枝烛,它细微的光芒聊胜于无,却也足够,男人早已懂得如何夜间视物,但烛火却是他为数不多的朋友。能和朋友一起喝酒,岂非是人世间的一大乐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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