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我这个人并没有多奇怪,我说这话,大部分的人都会笑,不知道是发自内心的嘲笑还是不明所以的做作。
然后我配合着笑,毕竟我还是我自己,终究是自己,以别人的角度看待光滑表面上照映出来的自己的样貌,身体,任谁来恐怕都做不到。
这一点绝对是相同的,大部分人都肯定睡不惯别处的床吧,就算做了家里睡前会做的所有已经习惯的事,脱得只剩下睡衣,醒来时还是会感觉到真真切切的冷。
我在好像不能用自己体温温暖的宾馆床上做了一个不记得开头结尾的梦。
梦里我走在草原和杂树林之间,蔓草巧妙地遮住了地表上横开约直径一公尺的石头。四周围既没有栅栏,也没有高出的石摒。
好像只是一片荒地,在梦里感叹这么一句,只记得这么多。这就是无聊的人的无聊的梦。
这个地方我虽不曾亲眼目睹过,但在我脑中它却和那片风景紧密地烙在一块儿,是不可分割的。
人的脑袋真是牛批,仅靠着生活中一点一点积累的琐碎场景就能拼凑出这样毫无意义的场所。是真的毫无意义么,还是我没去想?
石头经过风吹雨打,变成一种奇特的浑浊白色,而且到处都是割裂崩塌的痕迹。我只瞥了一眼就将它甩到后面。
毫无意义的事情,这正是我每天考虑的,让人感觉既可怕又恐怖。
我洗好脸和头发,用宾馆的电吹风草草理了一下乱成一团的头发,胡须不知不觉又冒出了个头,我还不打算就清理掉。
吃过早饭,我又去将来即将久住的未来的家看了一眼,是城市不太显眼一区里一个颇具上世纪末期风格,不大不小的小区,楼栋墙上的是极具年代感的褪色黄乳胶漆。一进入其中就感觉所处的时代仿佛不一样了,但这种感觉又很快被突然出现手捧智能手机目不转睛的学生破坏。
整个小区的整体布局没什么好说,就如同城市中不知道是否被丢下的那些上世纪居民楼一样,逛遍整个小区,看的很让人舒心,该有绿色的地方总找得到灌木,设备的确是尽善尽美。
我家就在进入小区看到的第一排第二栋,三楼左室。楼层不算高,台阶也不多,对我来说是最合适最理想的环境。
因为房子还在搞卫生,原来的房主也在收拾东西,我的确不好去打扰人家。
小区附近走一圈,熟悉熟悉环境之后,我又转到宾馆附近,于是顺便把刚才忘带的手机拿上。
也巧,还好顺带的拿了手机,不然都看不到那个我记不起名字同学的消息。
要不是看了遍QQ,我真能把昨天我眼中不重要的事忘得一干二净。
那个同学赶在我还有兴趣翻一遍QQ的时候给我发了消息,我于是带着有些歉意又有点庆幸的想法去和他汇合。
赶到说好的快餐店,和许久未见的老同学谈了些有的没的。
刚见面的时候吓了一跳,之前一直都以为她是男人来着,结果见了面才想起来人家的名字,和以前很像,却又不太像。
是一个留着柔顺长发却又看起来帅气干练的女生,名字与其本人很贴合,叫刘敏。
和我比起来简直要好太多。
我个人很欣赏这一类型的女生,我们之间的谈话一直是她在引导,更多则是我尴尬的应应和和,她好像看出我的不堪似的,为了帮助我,不断把我们两人为数不多的共同话题引向她能说我能回的可笑场面。话是这么说。
我的确很感谢她,也确实想起很多以前有趣的事。但我就是觉得可笑,没有必要。
好像记住这些东西会浪费什么一样。
和刘敏一起吃过午饭,我们互相交换了现今各自的其他联系方式,我有些多余的问了问他家住在哪个区,现在有点想不起来,不过离我家不远,这倒也是缘分。
我在告别刘敏后慢慢步行到宾馆,回想起还在初中时候的事,那时玩得好的人啦,本该印象深刻的事啦,现在都变的模糊,像是被包上了一层雪梨薄纸一样。
我在其中更加感觉到记忆与人告别有多迅速。
“张解看起来比以前成熟多了。”她看着我笑着说。
“是嘛。”我想做出有些得意的样子,但还是失败的以简单的肯定回答。
她的话我参不透,有些褒义,可能又有些许贬义,可终究是笑着说出来的。
“也不是,以前更讨人喜欢,现在就像是放弃了什么一样。”她说着又列举出几件初中时代与我,与那时更讨人喜欢的我有关的事情。
再次听到的确有些许感触,也有感慨的笑,但对我这样的人来说,最强烈的感情只是因为她那能记住这么多事情的记忆力短暂的佩服而已。
要我在那么多无用事情中学到什么,是我自己都觉得可笑的白日梦,因为本来就没有什么可学的。
再次回想起来,好像刘敏才是我记忆里最直白干净的人,我和立人在一起的事反倒显得无比酥松平常。
初中的时候和立人每个星期五都会出去吃五块钱的麻辣烫。也的确平常。
我和她聊到班上形形色色同学时,她颇有兴致的提起我最不记得的有关体育课那些部分,我们初中那会体育就开始显得格外重要了,即使在初三紧张的复习阶段每个星期还能保留两节体育课。
我对体育课最深的印象就是从初三开始的,最根本的原因不外乎受伤,初一又是断手,初二又是因为脚踩玻璃,两个年级基本没怎么上过体育课。
听着刘敏说我不知道的事倒是更有意思,其中一部分她格外骄傲。
是初二下册测试一千米时的事,我没参加所以不算清楚,没想到还出了件和刘敏有关的大事。
那时我对刘敏最大的印象就是干净,我形容人是用连自己都搞不清如何界定的概念描述的,最多就只能说出干净这种级别的形容词。刘敏柔顺的长发就像是从没有过变化一样,至少在我的记忆里是,而且几乎没见她绑过头发,但这反而更衬托出她有些微中性的帅气。
光是听着刘敏的描述,我都想得出她跑步时长发飘扬的姿态,一定特别帅气。那次测试她一举打破了学校初二一千米女生的最快记录,这件事在同学之间似乎传了很久,我也有些想起来,确实有这事。
“他们都吓死了,以为跑步的人不是我嘞。”说罢,她微微的笑起来。
“我放假跑过十公里、十五公里的。而且因为我爸也喜欢爬山,小时候一到星期天就去爬。你知道的,我家后面是一片山嘛!自然而然地脚力就不错了。”
“是,以前看你都觉得很瘦,不过又感觉没什么不对。”我尽量做出和她一样自信的笑脸。
刘敏的身材高挑,人也不胖,脖子纤细,但尽管如此,却不会予入骨感或不健康的印象。她的瘦看来极其自然、沉着。瘦的恰到好处,这样看起来想不潇洒都难。
她看起来好像更漂亮了,又好像没有。
“还是你说出来最有意思。”
她又笑起来,纤细白皙的手指无意识的拨弄着桌上的烟灰缸。
互相告别的时候她又笑着问我,“如果可以的话如果不会太打扰你我们能不能再碰面?我感觉我没有理由作这种要求就是了。”
“理由?”我看了下自己去年买的赛琪偏灰色的工装裤。
“理由又不是必须的。”
不知道为什么,她倏地红了脸。也许是我的话有点难以理解过头了。
她把运动上衣的袖子卷到臂上,跟着又放下来。灯光将她臂上的汗毛染成一片金黄,煞是好看。“我原来没打算怎么说的,我原来不是这个意思的...”
她像是急于辩解,但挑不出合适的词语组成句子一样,帅气的形象又变的有些孩子气。
她也开始看着我的工装裤,像是期待从那上面找出适当的词汇来解释似的。但她当然没有找到。叹口气,她闭上眼睛,又淡淡笑了一下。
“没事的时候都可以见见面撒。”我说。
她又松了口气一般,不过好像又觉得过于做作,还是朝着我笑了一下,往我不知道通往哪里的方向走去。那之后跟上的就是我煞有介事回想着和她的谈话慢慢走回宾馆的俗套剧情。
躺在床上又回想了一遍,却还是什么都没领悟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