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终于知道了辉夜在这个世界的名字。
原来,他现在叫莫降尘。
我说:怎么你爹妈给你取的名字这么特别?
他说:这名字不是爹妈取的,是我自己取的。
我问:为什么?
他说:爹妈取的不好听,我取的比较好听。
我问:那你爹妈叫你什么?
他说:莫然。
我说:不是挺好的么?
他说:不好。
……
我们昨天晚上还聊了不少东西, 但其实都是非常“无感”的对话。
谈话没有什么实质的内容,就连实质的感觉都很少。
虽然如此,我们的谈话还是象征性地持续了一段时间。
仿佛,为了祭奠上辈子那段感情,我们理应如此聊点什么,否则便是辜负了那段感情。
在谈话的最后,他以回去晚了妻子会怪罪为由,单方面结束了与我的谈话。
他走的时候,我心里想哭。
不过并没有实际哭出来。
心里的感觉究竟是伤心?
还是怨恨?
或是别的什么呢?
我自己也说不上来。
反正就是很复杂的感觉。
复杂得可怕。
复杂得完全摸不清头脑。
只是,每当我一想到:他这辈子与他妻子的感情,在时间上,是跟我在一起的好几十倍!
我便觉得心里难受。
总觉得,我们虽然有缘,但却没法再续了。
因为,我这辈子是女的,而他这辈子却是男的。
生理上似乎依旧合乎伦理,但心理上却无法做到。
有些话题,单单是聊起来,便觉得尴尬不已。
更多的时候,是连开口谈论都很难。
说不定,如果我们彼此没有上辈子的记忆,在一起可能会显得更简单一些。
不,其实也不简单。
因为,我现在没办法喜欢上任何人。
无论对方是男是女,我都不会喜欢的。
这不是性别的问题。
问题出在我喜欢的依旧是上辈子的她。
而且重点其实也不是她!
重点在于我们上辈子的那种状态。
……
记忆中的和平年代;
记忆中的远大志向;
记忆中的喧闹校园;
记忆中的青涩年华;
记忆中的内心触动;
当时的一切一切,都是促使那段感情成立的基础,是必不可少的存在!
即便我们依旧是同样的两个人,一切也不是能够顺理成章的。
因为,我们所处的世界不一样了。
……
人如果有来生,确确实实是忘记掉上辈子会比较好。
这样人才能全身心投入到下辈子的生活中去。
如果这辈子老惦记着上辈子,那这辈子还怎么可能幸福呢?但我们却偏偏记得上辈子。
即便确实知道,眼前的他——的确是她!没错!
但就是无法接受这个现状。
我何曾想过,这缘定三生的童话竟会像魔咒一般将我这辈子折磨得如此痛苦?
……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很想去见一见他的妻子。
也许是出于妒忌?
不,我绝不承认这是妒忌。
我这辈子可不想当那种会妒忌别人的女人。
但如果不是妒忌的话,又可以是什么呢?
女人的心思还真是复杂。
连我自己都不明白自己现在在想什么。
……
在莫降尘的指引下,我在中立城邦的大观区治安分局找到了他的妻子。
由于我已经知道她的名字,所以找起她来并不算太难。
进了局子,再随便找个人问问,说是她朋友,我便光明正大地进了她的办公室。
我一进去,发现办公室里有不少人,不好知道陈莹瑶到底是谁。
于是,我便叫了一声:“陈莹瑶在么!?”
一人应道:“我是,怎么了?”
我走过去,轻声说道:“没什么,只是想跟你说,有个朋友在找你。”
她问:“谁在找我?”
我说:“我呀!我在找你。”
她仔细打量我一番,谨慎地问我:“你?你是谁呀?”
我取了一支笔,找了一张纸,给她留下了自己的名字。
我说:“我叫李真希,名字这样写。”
她说:“我们是第一次见面吧?我不记得认识你呀!”
我说:“之前是不认识,但现在认识了。”
她说:“什么意思?”
我说:“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就是想跟你做个朋友。”
她果然开始怀疑起来,问我道:“你为什么要跟我交朋友?”
我随意找了个理由,说:“因为你长得漂亮。”
中立城邦的科技水平挺高了,已经有无线电广播了。
但显然还没有普及到民用,因为我只在某些单位听到过广播,没有什么娱乐性强的电台可以听。
既然是广播,区域里的所有人便都可以听得到。
广播的内容好像是某条街出了什么事情,指名道姓地要她去现场协调。
然后,她便不耐烦地对我说道:“我现在可没功夫理你哦!我要赶去案发现场。”
我说:“我能跟着去吗?”
她说:“你跟着去干什么?”
我说:“我就跟着去看看而已。怎么?犯法了吗?”
她说:“那倒没有,但你要是妨碍到我,我可是要抓你的。”
我说:“你们连围观群众也抓么?”
她没理我,直接走了。
我赶紧跟了上去。
……
大观区跟动物园似的,里面都是各种各样的妖魔鬼怪。
正常的人类也有,但多是一些好奇的游客。
人类在这个地方应该算是稀客。
莫降尘让我来这里要小心。
他说,平城的治安没有看着那么好,这里每天都有谋杀案发生。
而我可能会因此而被某些案犯给盯上。
他说得没错,我注意到自己似乎被很多“人”给盯上了。
我也不好说之后会发生啥事,心中为此忐忑不已。
……
案发现场有许多妖怪正在街上争执。
几名穿着治安官制服但肩上少几道杠的妖怪正在试图维持秩序。
一个长得像鸡的妖怪说:“你卖的这只鸡,不能杀!”
一个长得像羊的妖怪说:“你卖的这只羊,不能杀!”
一个长得像猪的妖怪说:“你卖的这只猪,不能杀!”
一个长得像牛的妖怪说:“你卖的这头牛,不能杀!”
……
我大致看了一下。
这应该算是个“市场”,聚着不少卖动物的商贩,不知是图新鲜的原因,还是妖怪喜欢生吃,这里的动物都是活着卖,没见有宰好的。
总之,卖什么的都有。
鸡妖自己肯定不吃鸡,但他也不想别人吃鸡。
羊妖自己肯定不吃羊,但他也不想别人吃羊。
……
以此类推,大家便围绕“什么该吃”这个问题,吵了起来。
这些妖怪都在理论,目前并没有大打出手的迹象。
所以,治安官也不知道要不要抓他们。
之所以呼叫陈莹瑶来这里,估计是需要一个高级的人员,来帮忙决断一下,这事要怎么处理。
……
陈莹瑶到场了解后,啥事也没干,只是对大家说了一句:
“这是你们的问题,你们自己协商解决。不过,这里是公共场所,你们不能在这里解决,你们跟我回局里去。”
于是,这群妖怪们便各自带着一大堆鸡鸭牛羊往治安局赶……
当然,与此同时往局里去的,还有包括我在内的一群围观群众。
总之,场面好不壮观。
我琢磨着:这还真是新鲜事!
这场面我活这么久还是第一次见呢!
到了局里,由于容纳不了那么多人,所以便在门口的空地摆了一桌。
各个物种的妖怪都选举了几个代表,代表自己的物种,坐下来谈。
围观的人就地将他们层层围住。
治安局门口的空地非常大,但还是容纳不下,因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有人开始下盘口,赌的就是“今天该吃什么”。
我轻功好,扶着墙上了屋顶。
屋顶上的人本来不多,但陆续有人模仿,于是便越来越多人。
直到人山人海。
路上根本没人在走路了,都想扒拉开挡住自己的人,凑个热闹。
……
这时,我听见旁边有个男人问我:“你是初到平城吧?”
我说:“是。”
他说:“你是从诸天神系那边过来的吧?”
我说:“是。”
他说:“看到这种事,觉得新鲜么?”
我说:“嗯。”
他说:“其实,像这样的案件,在大观区几乎每天都会发生,而且每天都不带重样,但鸡、鸭、牛、羊、猪、鱼属于常客。”
我问那个人:“为什么不干脆立个规矩呢?”
那人说:“立了,但是没用!”
我说:“立的什么规矩?怎么没有用?”
那人说:“按规矩,通人性的动物,就不能吃。”
我说:“这可太难了,怎么辨别通不通人性?”
那人说:“叫它,如果它懂答应,那就不吃。”
我说:“那除了狗之外,有啥是不能吃的?”
那人说:“所以,这规矩就对狗之外的其他动物很不公平了!”
我说:“立这规矩的肯定是个狗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