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要杀得缤纷;被杀,也要死得绚丽。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若不可得,那又该怎么办呢?这是一个欢乐而又悲伤的,属于两个职业杀手的故事。
真是文艺又迂腐的简介啊……需要括号笑以示自嘲一下吗?
记得在二零零五年夏天的某一日,我的国文老师在毕业聚会喝奶茶时跟我说了一句话:「你故事中的天马行空,除了象征你具想象力之外,还表示了你的懒惰。」
说实话,那时仍是十八岁的我,根本就对这句话总不入耳,还幼稚到认为那是语文老师在嫉妒我的才情(现在回想起来,这是多教人脸红的想法)。
只是后来离开了高中升上大学后,我仍偶尔会想起他那句话,于是开始认真地反思,我发现原来自己过去的创作,经常为自己作掩饰,美其名为「感觉」,其实是思考的懒惰。
后来我发觉老师说对了,那时正是我正式成为社会工作一员以后的圣诞。于是,我决定减少其它无谓的工作,专心构思一部认真和不懒惰的小说,这就是《Killer × Killer》。
一直以来,我都想写一个谈艺术创作态度的故事,片雾玲奈和托尔之间的故事大纲,早已在我脑内酝酿多时,只要再花两、三个月的时间去整理情节就能弄出雏形。也因为一些缘故能落到一个小报社中的闲职,倒是有点空闲时间,故事粗略的分场已经成形,于是我也开始动笔。
可是随后我又发现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我对有关杀手的生活和认识都相当不足,跟着我再看看市面上一般有关杀手的小说和电影,总是存在着普遍的漏弊:资料不足、欠缺真实感、杀手性格表面化等。似乎没有人要认真探讨一下他们的内心世界,他们除了是租书店廉价小说电影录像带的主角外,什么也不足。这只是肥皂剧编剧们一厢情愿的想法吧。
找因此担心自己再勉强写下去,也会变成了他们的一份子。所以,我请了几个要好的朋友到西贡烧烤顺便邀请他们看下我的小说——结果,当大伙儿吃得酒过三巡时,我便拿出那迭八十多买厚甸甸的原稿纸,用一种近乎「自宫」或「切腹」似的悲痛沉重心情,将它抛下火堆之中。
就像《惊天大行动》中的那反派一样。
几万万字就这样烯哈一声化成了烟灰,燃烧殆尽。
到现在想起来,也不晓得那些评价到底是不是「酒后吐真言」还是「酒后乱胡话」。
按着,我开始着手为故事作详尽的资料搜集和采访,期间给予我最大帮助的,是我在美国拉斯韦加斯的姐姐。她一直不厌其烦地替我找些我想要的资料、书籍和影带,有些甚至是美国非法留传的宝贵资料。而她丰富的枪械知识又令她看过我的初稿后,给了许多宝贵的意见。有一晚,我甚至半夜收到了她的长途电话。
「没什么,」她告诉我:「话说我附近哈林区这儿有人自制了m1911a1手枪用的子弹,当然,他手头上也有枪,不过是二手的,也有七八成新吧,编码不知道去了哪里,好像是失枪(注:就是普通民众因为盗窃抢劫而丢失的配枪,只要通过警察局办理相关手续注销,这把枪日后犯下的罪行都不会归咎于原先主人的管理不善)但手感还算可以,五十发子弹加手枪本体,合起来也就是两百五十美金。诶,说白了,其实……就是什么非法地下贩卖吧,我想对你的故事有帮助。耍我替你搞一把吗?」
不用,但谢谢。
资料以快递寄到了,全部是英文的。
我的英文底子不好,啃得很辛苦,正懊恼着怎么办的时候,从美国华盛顿回来香港渡假的D小姐却花了整整一个假期,替我翻译了大部分的资料。
此外,还有一大堆好朋友,用一种彷佛受薪似的积极态度去帮助我,替我在图书馆找书、拍环境照片、做录像带目录,买日用品和食物.....而我最内疚的,是每当我跟她们说「谢谢」时,她们总是定眼看着你,从眼中看到她们的一句话:
「唉,前世真不知道欠了你什么?」
接着又继续帮我东奔西走。
而由于过去一直在传媒工作的关系,我才有机会接触到一些有背景的江湖人士,透过朋友的帮助,我认识了本地的职业杀手。
虽然口头上说是职业的……但实际上我觉得他们并不把这份工作(如果可以称为工作的话)当作工作,所以说,「职业」这两个字,大概是指「技术水准」那方面的吧……没错,不要笑,杀人确实是一门技术活……好吧,这是我的个人臆测。
花了几个月的时间和他们混熟、来往,发觉他们其实外表举止都平凡得可以,要不是他们给我看他们随身、隐藏在卫衣、T裇下的手枪,我甚至不大相信他们是杀手。
自然,不同的人,带着各种各样的武器。
像是江湖中人称「黑星」的54制式手枪,或是九十年代末开始风靡大银幕的格洛克手枪,或是现在美军都在用的贝雷塔系列,还有就是比较古老也比较经典的m1911系列。
说到这里的话,忽然就想要啰嗦一下多说几句,也算是我和他们之间的一点小小的交流吧
自从认识香港电影那天起,银幕上那乒乒乓乓的枪声就不绝于耳,长长短短的铁家伙们也逐渐在视觉上与我们拉近距离。
枪,几乎成了港产江湖片、警匪片中 最强硬的商业元素,影迷们眼中不仅仅只迷上那些纵横于黑白两道上的个性枭雄们,还对这些致命武器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由此,以港片为教材产生了大量的专业词汇,比如什么「点三八」、「黑星」等等。
由于时代的变迁,港片中所运用的枪械也逐渐发生着变化,从早期六连发的史密斯&威尔森转轮手枪,到而今的MP系列9毫米口径的速射枪族,甚至有了如巴雷特M82A1、精密国际AS50这样的反器材大威力狙击步枪,可谓是与时俱进,而我们从枪械的升级也可一窥港片制作上的革新。
在早期的港片当中,皇家警察所使用的枪械清一色的都是「点三八」。何谓点三八?当然是指口径。枪支的发射口径为零点三八英寸,均是世界颇具影响力的美国武器制造商「史密斯&威尔森」(Smith & Wesson)所推出的转轮手枪。香港警方自1980年开始将史密斯M10型号的转轮手枪全面装备警队,分长短管版本,该枪属于初级自卫武器,最大的优点 是动作可靠,不怕臭子瞎火,但杀伤力却很低,装弹也很少仅有6发,射程也近。遇上一两个拿刀的蛊惑仔还能震慑一下,真要遇到有备而来的劫匪,这种火力持续性不好,更 换弹药速度太慢的「点三八」则只能望贼兴叹了。
还好,港片中的英雄们虽然抛弃了「点三八」,不过很快就捡起了新的武器族群。但在当时香港警察装备尚未全面升级的现实情况下,导演们便把镜头对准了一些特 种警察部队——比如飞虎队。在《逃学威龙》、《飞虎》等大众性商业片中,香港警察中的飞虎队那些花样百出的枪械给观众带来了新鲜的视觉冲击,射速那么快, 打起来那么犀利,这些以前鲜见的枪械到底是什么来头呢?其实,这一时期的飞虎队武器,均是德国制的MP5枪系,这一系列的冲锋枪,射速快,体积小,既方便 携带又能体现出密集的火力优势来,而且准头也相当不错,由于Mp5用的是手枪弹,停止力很强,并且也适合近距离作战,所以在九十年代被广泛装备于世界各地的警察部队、反恐部队。
可是冲锋枪这种家伙实在招摇,警察拿着它上街巡逻太容易吓坏小朋友们了。
就算没吓到小朋友们,吓到花花草草也不好,不是吗?
因此真正取代「点三八」的枪还得算是九十年代末开始风靡大银幕的格洛克手枪族群, 与MP5枪系一样,该枪使用的是9毫米的手枪弹,威力适中,准头却很强。在《神偷谍影》、《G4特工》等片中乍一出现时很是新鲜,其方正的枪身很容易被观 众所牢记。
自此,「点三八」的时代便被彻底终结,取而代之的就是这种产自于奥地利的格洛克,这一点进化在连续三集的《无间道》中被展现的最为直观,在全片中「点三八」与格洛克相互交错,争锋来去,这不仅是电影意义上的变革,同样也揭示出香港警察枪械更新换代的过程。
不过,港片中匪徒所持有的武器,也同样是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开始发生变革,与香港警方追求准确性、稳定性新武器的目的不同的是,匪徒们则更在意强大的射击威力。这一时间,AK与黑星就成了匪徒们的新宠,被大银幕不断展现,几乎成为了悍匪、大圈仔、乌鼠杀手的「神器」。
黑星,其实就是内地早期的军警用54式手枪的代称。54式手枪是模仿前苏联的红星式也就是TT33式手枪,为示区别,并且暗指该枪为过岸的黑枪,所 以便有了「黑星」这么威猛的名字。最初出现在港片银幕上时,还是在83年的《边缘人》当中,但被发扬光大的则是在麦当雄的《省港旗兵》系列电影中。
此枪的特点是穿透力强得不象话。
在《辣手神探》的开场,茶馆里的黑枪贩子如此描述黑星的威力,说随便一抬手,就能射穿两只邮筒。那时候看电影,年纪还小,自以为世界怎么可能有这么厉害的手枪,故付之一笑,当作娱乐。
后来,在与这群「江湖边缘人」接触无意中想起了这个问题,问了一下,方才发觉,吴宇森麦当雄可不是在乱吹牛,之所以大圈仔在香港警察眼里被视为「无解的大害」,便是因为他们揣有如此之利器傍身——听闻黑星用的7.62 X 25mm托列卡夫手枪弹能一枪打穿PTU的警用软质防弹衣(注:POLICE TACTICAL UNIT,香港警察机动部队,一般俗称蓝帽子。)
而电影里周润发抓起鸟笼子里的黑星后,一串的连射出去,酷毙了。
不过,「边缘人」其中一个兄弟只是笑笑口地对我说,要是周润发拿着真正的黑星,估计早就歇菜了……据这位仁兄自述,第一次拿黑星练靶的时候,不知道是姿势问题还是枪后坐力的问题,结果第一枪就被震得手麻,枪也掉在了地上——在浏览了大量枪械资料的我看来,这可是十分危险的事情。
理所当然的,多数现役手枪不会轻易走火,手枪的保险方式主要有手动保险、握把保险、击锤保险和击针保险。多数手枪通常都采取了两种甚至是三种保险方式,保险系数比较大,不容易走火。但「黑星」的安全性就比较差了,因为这把枪只采用了击锤保险这一种保险方式,而且五四手枪的击锤外露,掉到地上时,一旦碰到击锤,不管击锤是在待发位置还是在保险位置,都非常容易走火。
到时候,别说要杀谁了,搞不好掉在地上走火就先把自己给擂倒了。
所以,黑星的威力大,后坐力也大,连射并能保证准头是绝对不可能的事,况且枪中只有9发子弹,周润发却能连连射出去10来发,这难免也太神奇了。而后,周润发手里的点三八仍旧展现着被神化的威力,黑星的魅力被彻底掩盖。与很多同期的香港电影一样,黑星虽有名,但却是铁打不动的陪衬身份。
而港片中首度出现标志性美式武器的,还都是长枪,如早已经装备给香港警察部队的M16等等,这些长枪在八十年代的警匪片中泛滥成灾,如《省港旗兵》、《霸王花》等片中比比皆是,而真正将美式标志性武器推向前台并带到高峰的,还是吴宇森电影,周润发在很多年里,都是美式武器的第一号代言人。
在《英雄本色》中,周润发的手里贝雷塔M9手枪大出风头,酷酷的枪身及连射时的爆发力让人如醉如痴。
原本,这把手枪是意大利所创,但根据美国市场的需求做了6 次比较大的改进,最终成为军警乃至民用市场的主流枪械。改进后的枪不仅射速快、威力大、装弹多,而且更加合理。小马哥在硬闯枫林阁时,所持的就是这种手枪。他那口叼牙签,手持M9造型几乎迷倒了当时所有少男少女,成为经典画面。而M9自此,跟随了周润发二十多年,即使他后来转战好莱坞拍摄《防弹武僧》、《替身杀手》等电影, 也仍旧以M9为主打武器防身。
在《喋血双雄》中,周润发手里的枪发生了一点小变化,多出了一只造型上很临近黑星的家伙。其实这是美国产的M1911,是比较古老也比较经典的枪型,同样 也是口径最大的手枪之一,足足有0.45 英寸也就是11.43毫米重弹头。该枪威力大,但缺陷就是装弹比较少,弹匣加上枪膛里的一发,仅仅有八发,这与其偌大的枪身很不相符。但在吴宇森的镜头下,这仅仅七八发的装弹量就像是加了外挂一样无限量了,不过威力也小了许多,在之后的《辣手神探》、《纵横四海》无不如此。
在《英雄本色》之后的二十多年里,贝雷塔M9与柯尔特M1911成了港片绝对意义上的主流,伴随着英雄们一次次闪亮登场。这一组美式手枪兄弟,在杜琪峰的 《枪火》、《暗战》、《真心英雄》等系列电影中被无限放大也被无限神化,直到近年带有怀旧色彩的《放逐》与《复仇》依然如此。不过近些年来,贝雷塔M9与 柯尔特M1911已经逐渐被其它导演们理性地用格洛克枪族慢慢替代掉了。
闲话,也就说到这里吧。
回归正题。
「一旦有枪在身,就得更加少惹麻烦,否则很难长命。」
他们其中一人告诉我。
因此,他们除了执行任务外,其它时候根本跟平常人无异,会去爬山远足、唱卡拉ok,坐地铁。大概有点不可思议,但他们当中有一个二十三、四岁的年轻人,手臂有一只老虎或豹之类的纹身。我每次看到他,他手中都捧着一本《毛泽东选集》。
书的封面已经绉成卷状,书内也沾满了奶茶、土司碎和烟灰。他告诉我,这书是一个前辈介绍给他读的,他已经看了大半年,但只读了一半。
「他的理论很正啊,很好用。」
当我问他为何读此书时,他如此回答。
大概连Chairman Mao本人也预计不到吧?
而他们生活中的娱乐,就是去看动作片(特别是以杀手为题材的),他们想看的不是别的,而是想看看电影中的杀手,是何等的好笑。
他们会边看电影边告诉我,「黑星手枪根本不可能射到衔尾那主角!」、「那刀根本不可能一刀砍下他的手啊!」之类的话。
「那编剧不是杀手,一点都不真实。」
他们其中一个说。
因此,要是他们读过此书后,仍感到我末能把他们的真实感情描写出来,就请容我说句对不起。
正如郁达夫所说,未杀过人的人,写不出杀人时的感觉,即使读者看上去很逼真,也全因读者本身没有杀过人的缘故。
我没有当过杀手,也没做过「杀人」——这种除了司法暴力机关以外的人做了,只会招致所谓「法律制裁、良心谴责与社会唾弃」的「可怕行径」,自然是和我一个小小的记者无缘了,所以我能做到的,也只是尽量力求真实而已。
在此,我想说明一点,这是一本讲述两种不同创作态度的小说。
小说是「闲书」,并没有什么崇高道德伟大道理可言,正如锺阿城在《闲话闲说》中所言:「以前说「文以载道」,这个「道」是由『文章』来载的,小说不载。
小说若载道,何至于在古代叫人目为闲书?古典小说里至多有个『劝』,劝过了,该讲什么还是讲什么……要说的话,我高中时候的国文还算是不错的,但至今为止,我都不大理解为什么那时候我的国文Miss那么喜欢拿小说出考试时候的阅读理解题目。
最后我还得多谢我的副总编辑,我们本来是好朋友,大概他见到我故事一直无法下笔,于是就决定帮上一把,「以朋友道义」——套用他自己的说话——约立场诬蔑我,不惜冒上「文人相轻」之嫌,让我可以减少无谓的俗务,专心写这故事。这样的用心良苦行为,不是真的「好肢」是做不到的。因此我相信他日后仍会做许多类似的事。这天,我明白许多,不想在此一一细述。但我想引述一个看过这故事的朋友的评语。
这不是一本每个人都喜欢的书。
对,他说得对,这不是每个人都喜欢的书,也不能是,但没关系——再说我从来都没有苛求每个人都喜欢我。因此,要是你在看了两章后,发现你根本看不下去的话,没关系,大可点浏览器上面的「X」或者「ctrl+w」,当作没看过就好了,所以……为了不用到时候一个一个地向读者们跪地道歉切腹谢罪,我还是先说声:
「抱歉,很不好意思,我的小说确实写得不怎么好。」
而如果你觉得你只对看故事有兴趣,但根本不想了解什么的话,没关系,只要跳过那些批注不看就是了。
是的,你可能觉得西西里黑手党、三合会、大圈帮、山口组或哥伦比亚贩毒集团这类帮派,只会在好莱坞电影中出现。但其实根据各方的数据显示,全球黑帮已经全面控制了地球上六分之一的陆地,仅是贩毒、军火走私、人口贩卖的收入,每年就已超过一兆五千亿美元,占世界金钱的四分之一——其实,我一直认为,如果福布斯排行榜弄个「不限手头上所经营的事业或者生意是否合法」的世界富豪排行榜的话,那比尔·盖茨被排到五十位之外我都觉得没什么好奇怪的。
啊,闲话又说多了。
再说,自从八十年代末期到就是年代初期,由西西里及美国黑帮、墨西哥军火毒品黑帮、俄罗斯黑帮、山口组和香港三合会黑帮,已经进行了犯罪史上最大型的「行动焊合」(Operational welding),自此香港堂口跟外国黑社会约合作会更加紧密。香港在将来会成为全球黑帮亚洲区的联络点,大量的黑钱会由包括哥伦比亚、巴西的中南美洲流入香港清洗,金三角毒品经香港转销全球.……
所以说,不要以为教科书没有提及,世界就没有发生那种事。
那是鸵鸟,那是井底之蛙,那是自欺欺人。
黑社会不是周星驰,他们不会说「你看不到我你看不到我」结果就真的看不到了。
地球每天在自转、公转,暴力、犯罪、黑帮就活我们身边。
某天,你发现经常坐在自己楼下茶餐厅一天到晚抖个不停的帕金森越南老人家是从前在西贡(现胡志明市)为了十多块美金就能拿着m1911帮你做掉一个人的时候,请不要惊讶。
也许看不见,但绝对逃不了。
也许这个故事只是我的虚构,但谁又知道,变化莫测的人生当中,下一秒,会不会在转角撞见托尔和玲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