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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启,格姆菲斯·伯奇利先生
从上次写信给您到现在,已经感觉已经过去相当长的时间了。虽然从正式拿到经营执照进入商会到现在只过了不到七个月,但是对我而言是已经发生了很多事的,相当漫长的时光。
在此首先仍然感谢您的收留与陪伴。无论是关于母亲的照料问题,还是商会任务的分配,每次都需要您来从中协商。虽然个人到现在依旧没有什么成就,或不如说最近的事情一直有诸多不顺利,但我明白,如果比起过去,格兰·斯佩这个人有变得稍稍体面、快乐了一点的话,那一定是您的功劳。而从最初对别人不客气的言论直言“闭嘴”,到现在能够笑着和各地的接待人打招呼,迎合当地的风俗,我自觉已经成长了一些。
这次我的旅行目的地是孤独河上的耶兰,据说那里有关于魔法使的传闻。总部的人们因为畏惧各种各样的事情而将有关的任命拖得很后,因此对我而言算是捡了个便宜,白得了一个任期1年的分会长位置。虽然目前打听到的都是一些关于城市混乱而危险的信号,但是我自认曾在前线待过,有过行伍经历,因此自保还是有些信心的。同时,在中部的这些日子里我也过多的品尝了失败的滋味,因此想尝试性的回到北方一点的地方去寻找,看看有没有新的机会。
另外,关于您曾经跟我提到过的好友,那位令人尊敬的皮斯特先生,他的下落我无意间从弗雷先生那里打听到了,非常遗憾,他似乎已经去世了,而地点也是在这座城市。如果您还不知道这个消息,请节哀。他的死我听说非常蹊跷,商会对这座城市的了解不多,此去如果有需要我调查的地方,还请在回信中直言。
希望财富、美德伴随着您,一切常安。
你忠诚的格兰·斯佩
月暮九年雾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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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方的温暖而整洁的书房里,黄色的烛光摇曳着,带着单边眼镜的格姆菲斯·伯奇利(Germfyth·Barrich)坐在桌前看着信久久不语。
他和妻子常年在南方的这座温暖的雨城,号称在雨中行走的神明存在的涅特莱市生活。夫妇两人是拉瓦大公身边的红人,而男人也是格兰名义上在商界的老师。
“辛苦了,格兰那孩子说了什么?”她的妻子朵丽丝将茶端上,一边问道。她出生于北方,虽然跟随丈夫在南方生活了很久,但岁月和气候都没能改变她身上的一些东西,比如北方俏丽佳人独具的高个儿与不服输的白净额头,一身长裙在她身上不显宽,头发即使是盘起来后面还是留得很长,与她修长的身材相得映彰。这位可敬的女士还同时在担任大公家千金的音乐老师一职,每每利用关系为她丈夫的事业疏通渠道。
“……他回北方了。”
格姆菲斯将信折上,放到桌子下方的抽屉里收起来,沉声道。
“回北方?”
“他去了耶兰。”
“……“
房间里顿时死一般的寂静。
“这,他去那里干什么?”朵丽丝差点打翻刚放下的茶杯,但还是强行镇定心神,手抚胸口问道。
“说是去做生意。”
格姆菲斯苦笑道,一边从书架上拿下孤独河的地图,那份地图他已经很久没有拿下来过了,那对他们夫妻而言更像是一个漫长的梦魇。
“他太天真了。不过换做其他人可能都会这么想吧,在他们眼里那里只是个旅游都市而已……”
“那现在还能让他回来吗?”
“没办法的,他已经签了任命书出发了,现在去北方的车队都很急。我们今晚写信给他,到他手里至少也要三四天,那时他应该也进到城内了。”
格姆菲斯闭上眼想了想,话里带着疲惫:
“另外,再不完成一次任命书的话,他就会被商会踢出去,那时候我也没办法。”
“但被商会放弃也比死在那里好吧,亲爱的你也知道,家族根本不会放人在那里做生意的!况且格兰那孩子,还有母亲……”
“那倒是。”
男人点着头,又坐起身来看了那封信一眼:
“但现在最关键的是,他没有提前和我说,按照他的性子大概就是知道我们会阻止他了,即使这样他还是去了,也就是说,他去意已决。这样我们就没什么办法。”
“……”女人无言,良久抬起头来,“不行的话要不要……”
“不用,你千万别去,这件事情交给我来操办。”格姆菲斯带着认真的表情看着这位陪伴他十四年的妻子,眼中有着与担心相同程度的爱意,“你的身份已经暴露了一次了,如果这次再挑明了,很可能帮不上他的忙,反而你家里的人可能会顺着他那边摸过来,到时候我们连带着他都会有危险。”
推开椅子,离开书桌的格姆菲斯来到门边的衣架旁,那里挂着旅行的长衣和面见客人时的正装,还有繁杂款式的帽子。干练的外套被挑出来套上,妻子虽不理解,但也上来帮他整理着衣裳的褶皱。
“他还知道皮斯特死了的消息,说是要为我调查。我也是今天才知道那家伙原来死在耶兰,生命真是脆弱。”他一边扣扣子一边摇头。
“那可能也跟家族有关系……”女人开口道,然后突然不说话了。
夫妻两人间在这个话题上有默契地沉默下去。
“不要怕,我去一趟总部,催促他们那边再调些人手去那边支援新分会的建设。”男人说着,带着些怨气从窗户看了一眼外面的夜空,“以这个名义的话,即使是那里应该也能强行拉过去一些人……那些家伙居然到现在还没取消这个职位,可能还是心存幻想想从耶兰捞钱吧!”
说罢,他又叹了口气。
“现在就去?”妻子等他发完火才问他。
“嗯。”
“……我知道了,那你路上小心。”
——
格兰·斯佩从南方出发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这段旅程开始之前,他从商会总部那里拿到了作为耶兰分会长的任命书,以及作为新上任分会长的300弗洛,那是用于管理事务的启动资金。当这笔钱被交到他手上的时候,他的负责人反复叮嘱道这是他也是耶兰分会那边最后一批启动期预算了,随后就将任命书和一些文书塞给了他。
因为天气转凉,经过几天的休息之后,现在的年轻人已经换上了厚墩墩的商人服和新的保暖皮靴,这种公会人员出差时特有的打扮除了打底的制服之外还配有一件长下摆的秋季亚麻大衣,配上他干练的眼神,乍一看像南方某个公国出游的贵族子弟。
而他头上的帽子则是很久前商会的人就特地为他制作的,一顶带有丝毛的软呢帽子,这些细密如头发般的细丝摸上去手感非常顺滑,从侧边垂下,可以完全盖住他那奈兰人的银发,要说起来那还是格兰第一次从商会内部的同行那里收到礼物,但对于这件礼物,无论当时还是现在,他的心情都非常复杂。
这个帽子对他而言如同一枚重茧,保护他的同时,也会让他失去了以本来面目生活的机会。
银色头发,银色头发,南方人眼里的恶鬼,不可接触者。
每次看到这个帽子的时候,他都会不禁想,自己当初跟着格姆菲斯来到南方会不会本来就是个错误。如果当初的自己还留在故乡,没有来到这片不习惯的土地漂泊,那事情会有什么不同么?
但他知道这些想法永远只能想想而已,他没得选择,无论是母亲的事情,还是已经在这边付出的时间,这些都不允许他后悔。
仔细想想三年零七个月下来,居然在新天地里一个朋友都没有,只有那位令人尊敬的老师在不断地给予他帮助,这也让他感到些许羞愧和迷茫。
“人人都可以合法戴着面具掩盖身份,工作,生活的城市。”
奈兰人想要融入南部平原的文明社会实在是寸步难行,而耶兰这座城市可能意外的适合自己这样的异类吧,格兰自嘲地想到,一边拉低帽子将他那染色失败的头发盖严实一些。
他的随身物什不多,那里面有几张看起来皱巴巴的纸,那是前几任耶兰分会长的手记,是他从总部的负责人那里要到的。过去四五天的旅程里他一直在反复查看这里面的内容,发现记录的都是前辈们对于这座城市的控诉以及对后来者的警告
“魔法!”
“怪物!”
只可惜没有太多他想知道的城市本身的话题,这让他有些失望与不安。
但在第四次换乘马车的夜晚,当他在旅店休息的时候,商会的信使追了上来,交给了他来自格姆菲斯先生的回信,里面除了问候外还附带了许多关于耶兰的宝贵信息,这让他精神为之一振:
“致格兰。”
“关于耶兰城,我知道的也不多,但见你去意已决,考虑到如今你所身陷的情况,我不好再劝你回到南方,只能尽量将我所知道的可能有帮助的都告诉于你。”
“或许你已经打听到了,耶兰城是一座位于魔法使治下的城市,它没有领主,没有教会。所有的一切,包括市政和防务,都在魔法使的管理之下。”
“耶兰我也就去过两次。一次是十一年前,那个时候我还是商会的学徒。耶兰北边那里还在和北方残余的亡灵打仗。关于魔法使这群人的危险性我只和你说一个例子你就会明白了:中部王国六百人的游骑兵们当时驻扎在城外,和魔法使要求进城,结果魔法使们拒绝了,两边起了冲突。那支骑兵被魔法使们压制在城市的吊桥上,没有死人,但被杀掉了所有的马。六百个骑兵,带着的坐着的上千匹马,全部断了头泡在孤独河里飘着。那也是耶兰魔法使的成名一战。”
“我说这个不是为了吓你,只是希望你记住这一点:到了那里之后绝对不要和那里的魔法使起冲突,那不是人能抗衡的力量。”
“这座城市本身属于北方城邦同盟之一,它有很多称号:‘教士之墓’,‘水上之城’,‘面具都市’,以及最出名的‘魔法使之城’。在68年前,北方战事结束之后,它的人民发起了一场成功的叛乱并在那次叛乱里驱逐了当地的贵族和教会势力。那之后的耶兰就被魔法使接管了,而到了今天,这座城市已经崛起了四个魔法使家族,分别是利兹姆,让梅尔,奥茨莱斯和克莱默。”
“四大家族在各自的统治范围内权利非常稳固。他们也理所当然的经营着一些产业。利兹姆家族在南区,他们是耶兰最悠久的魔法使家族,主要关注艺术方面的走私,也会积极保护来耶兰旅游的客人,姑且属于可以信任的家族首选。北区的让梅尔家族对于一切工匠手艺感兴趣,他们是书籍和技术的推行者,喜欢关注精致的工艺品技术,家族成员都很理性,但对于平民不会轻易理会,总之能和他们打上交道的情况对于你也是很理想的。”
“而奥茨莱斯家族则在耶兰东城区,他们家族崇尚武力,不好交涉,对于普通人也不友好,这个家族的背后是东部军火商,他们利用耶兰作为中转站走私武器乃至整支的雇佣军队。而西区的克莱默家族则是典型的犯罪家族,他们是魔法世家,也是高利贷和毒品的代言人,其目前管理着的西区也是耶兰最混乱的地方。”
“我打听到商会目前的会址应该位于南区,那里如今应该还算安全,但在你的前几任都莫名失败或消失的现在,你需要注意城里一切可能来临的新危险。在你之前,最近的一任分会长是于今年春天卸任的,现在半年过去,南区利兹姆家族那边的联系与保护很可能已经失效,你上任之后若没有别的意外发生,第一件事应该是积极与对方交涉,尽可能将关系修复回来。”
“而你若是希望与利兹姆家族交好,最好的办法是带一些艺术品前去拜访,我随信寄去了一些,它们应该和这封信一同到达你那边。但记得在赠送时不要说成是私人贿赂,可以说是捐赠给耶兰城的,这样应该能博得对方的一些好感。但有个坏消息是,利兹姆家族的家长目前应该是一位叫做哈普丽忒斯的女性,据说她讨厌男人。”
“当然,你也可以尝试将商会的会址搬迁到北区,因为耶兰的货运码头就建在在北区的河岸,不过当地的竞争不出意料会是相当激烈的。我估计你那边的启动资金不会太多,很可能办不成这件事。另外在北区落户也需要先取得让梅尔家族的信任,因此这条路大概只会更困难,这些只能交由你自己决断。”
“而对于奥茨莱斯和克莱默家族,我的建议是尽量减少和他们不必要的接触。或者说,对这两个家族,敬而远之便足够了。当然等到你真的能凭借个人能力,在北方搞到一些出色的军工用品时,前者还是可以稍加考虑的。而实在,我是说实在没有办法的时候,我这里可以帮助你联系西北的一些种植园,他们的货物很危险,但是大约能引起克莱默家族的注意。”
“此外,感谢你带给我皮斯特的死讯,愿主在天堂善待他,也希望他保佑你在异教徒的领地上安然无恙。但不要去调查他的死因,那几乎是一定危险的。”
“总之,一切慎重,务必不要大意,以自己的安全为第一来行动。——格姆菲斯,雾月十七日。”
这封信在年轻人手里时显得异常沉重,以至于他读完之后不由地深深吐出一口气,随信而至的艺术品也被他一同查收——那是两幅密封着的精美油画。他清楚的记得这些是曾经挂在格姆菲斯书房里的珍品,其中代表的意义不言而喻。
“魔法使的家族……”
在感动的同时,格兰在马车上反复咀嚼着这些话里的含义,
“那又是怎样的家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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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月18日。
格兰乘坐的马车抵达了孤独河南部边境大道的哨卡。
在这里他发现了名为领事馆的建筑,得知进入耶兰境内需要一种名为“签证”的证件,但他并没有预先收到相关的消息,只能从包裹里胡乱地翻找出预先办理好的名片交了出去,结果意外地顺利通过了。
最后一次换乘马车后,他向着耶兰城的南门大道一路驶去。
“简直就像独立的王国一样。”看着路上纷乱复杂的手续,格兰对此感到诧异。
当天傍晚。
“这段路为什么是石头铺的?已经进城了吗?”
格兰由于马车的摇晃而头晕,这种特属于旅行者的疲惫在过去的四天旅程中一直困扰着他,让他这次也在晕眩中直挺挺地躺过了一下午。但此刻突然路却突然不怎么颠簸。他揉着眼睛,看见了两旁茂密依旧的树林黑影,远方的城墙还有好长一段距离,不由疑惑起来。
“这您就不懂了吧客人。这条路叫主教路,咱们现在还在城外呢。”
这个新换上的车夫似乎是耶兰本地人,他年纪比较大,脖子上用细绳穿着一个圆盘状似乎是面具的东西挂在背后晃悠。听到格兰醒了,因为有人陪他说话而高兴。
“主教路?”“对。”
车夫抓着缰绳继续说着:
“这里和耶兰城里面的南街是连起来的,但从这里到城南门还有一段路,这段路传说是我们的魔法使大人过去处刑教会主教时修建的。”
“处刑?”听到了意外的词,格兰反问意思
车夫顿了顿,似乎在想怎么说才能让脑袋里的故事比较生动。
“老爷您是第一次来耶兰吧?”他回了下头问道
“是的。”格兰点点头
“那正好,我这里有关于耶兰过去的一些旧事,老爷要听吗?”
“有劳您了。”
马车咕噜咕噜的驶近郊区,车夫的语速和车速一起放慢着:
……
“耶兰这座城,最早的年代里其实是宗教的中心。”“宗教,是吗?”
“是的。在过去的时候,人们因为遇到许多不顺利的事情,自己解决不了的时候,就会相信各种各样的神啊。人们给神上贡,也给那些帮人们连接天国的神父、修士上贡,祈祷能有好福气呀。”
老车夫咂了咂嘴,似乎这段历史讲起来就绕不过,但又让他不快。
“但后来,耶兰这里的各种教会越来越多,多到让人没办法数的程度啦。每个教会都有不一样的教义,有不一样的人在帮耶兰人求福报,有没有好处不知道,但是个顶个的会找耶兰人要钱,教会越多,人们每天交的钱也越来也多。收的最重的时候……那是信主教会的日子啦。当时的主教甚至让小孩子拿着罐子和箱子去人家里敲门要钱,说是募捐,但和抢已经差不多啦。”
他带着自己的感情,每句话说完都托着长长的尾音。当发现格兰没声的时候,趁着机会停下来打了一鞭马,似乎是等年轻人细细品味前面的话。
“那个时候的北方教会已经烂掉了,他们打着各种神的名义骗取钱财和女人的贞操,形成了很大的势力,好好过日子的耶兰人对于这些肥头大耳的垃圾敢怒不敢言。“
“然后呢?”年轻人感到了对方话里对宗教的排斥,心想这真是个有个性的城市。
但他没有将这些表现在脸上,只是做出感兴趣的样子。
“然后,为了反抗这些人,有一天一个天才的耶兰人号召大家戴上了面具,组织了狂欢节起义,这些勇士们因为带着面具,不用害怕被认出身份,波及家人,所以格外英勇。他们冲进教会将这些脑满肠肥的神职人员都抓出来一个个处死了!”
似乎就等着格兰发问,他立刻满了意,晃了晃胸前自己的那张面具,神飞色舞讲起关键的部分来:
“当时教会的那些神父和修士什么的,人们觉得他们的血会玷污城里的土地,就押解他们来到城外处刑。就和丢垃圾差不多。耶兰人不喜欢把罪人杀死在家门口,所以拖到这后边的山岗上。而后处刑的人越来越多,每旬都会抓住几十个逃跑的神职人员,将他们运到郊外的那个山岗上斩首。”
格兰:“……”
“手起刀落,那个血,啧啧,血哗啦啦的流啊。”
车夫则没发现身后的年轻人面色古怪,他最初是为了消除旅途的沉闷而讲,如今似乎沉进了自己的故事里:
“然后,为了让来观看和押运囚犯的人走的更方便,大伙修建了这条路,一直通往刑场……而因为处刑过的最高级的神职人员是当时的耶兰白地大主教,所以人们就以他的死为代表,把这条路叫主教路。您得理解,虽然现在这条道儿现如今只有一半和大道连着的,但耶兰人每次踩在这条路上,都是踩在那些肮脏教会人的尸体上。您可知这其中的意味?”
“不清楚。”格兰摇摇头
“这寓意着‘只要这条路还在一天,耶兰就是自由的’,这可是魔法使大人们说的原话。”
终于他带着故作神秘而又得意的表情说完了这段旧事。
年轻人则停在车厢里没有说话。
车轮还在咕噜咕噜的转着,但格兰已经清醒了。他完全被对方口中陌生的故事抓住了心神,发觉自己正在一条沾满教会人员鲜血的大道上前进。
虽然近年来随着中部文化向边疆地区开化,这种敌视神职人员的态度已经在各大城市的市民之间传播得有些年头,但像耶兰这么极端的他还是第一次见,如果是一切都和这个车夫所言,那么过去这里大概是经过了好一场大战。那反过来,现在他在这座城市也就可以迁就当地人不需要做礼拜了。
格兰个人是不信教的,或者说,大多数商人都不信教,什么每十天就要拿出一天来侍奉神,每十块铜板就要拿出一块交给教会这种说法,在一些务实的商人们看来简直在浪费生命和抢劫。只是这种不信不会在不该表现的地区表现出来,那会妨碍到商人做生意。
或许他的老师例外,格姆菲斯先生是虔诚的教徒,并且还曾经尝试让格兰入教,但格兰以北方人的传统谢绝了。如果老师在这里听到这番故事,想必即使以他的好脾气也会气的跳起来吧,这么想着他便感到有些好笑,但又觉得有些不敬而拍打自己的脑门。
“主教路之后,就是耶兰的南门,也就是凯旋门,客人,我们快要到了!”车夫吆喝道。
凯旋门的意思就是杀光教会人士的“英雄”们赢得凯旋时走过的城门吧,不用车夫介绍,格兰已经能自己猜个八九不离十了。
他拍拍脸整理好心情,拿出负责人给的纸片,那上面写着他联络人在的地址-【凯旋门大道东,马福亚大街“九十九件新衣”餐厅】,一楼靠里的位置;联络人的姓名是:
“瑟利斯塔·安布(Threestar·Amber),吗?”
“真是奇怪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