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王小明。
有一天,我因为见义勇为,穿越了。
可能是穿越的方式不太对。
我穿越成了封面那张大宝剑。
没错,你没看错。
就是封面那张线条分明,有棱有角,威武霸气,一看就是正经的的大宝剑。
算了…编不下去了。
就是封面那张丑的让人没兴趣点开的大宝剑!
我的第一任主人是个少女。
她可能脑子不太好,明明有着可以当小说女主角的脸,非要做着男主角吃力不讨好的事。
她想去做英雄。
挑战那地狱十八层的魔王。
于是,她满怀憧憬的来到铁匠铺。
一眼相中了布满灰尘的我。
在铁匠铺老板极力劝说下,她花了一枚铜币买下了我。
我以为这是命中注定。
却没想到这只是因为我便宜。
她是个穷鬼。
真正的穷鬼。
选择我,不是她倒了大霉,而是我倒了大霉。
跟她戎马一生的我,到最后连个剑鞘都没混到。
她经常会在深夜,抚摸着我的剑身,告诉我,我和那些妖艳贱货的宝剑不同。
我不需要剑鞘,也不需要像那些名剑一样,隔三差五做着大,保健,不,大保养。
也不需要像那些名扬天下的魔法剑一般,找那些大魔法师,附上好看又强力的魔法纹。
我看着她那张带着忧郁的嘴角,还有那双美丽看似真诚的大眼睛。
我笑了。
明明就是穷的叮当响,连饭都吃不起,还要好面子。
不过,我还是妥协了。
因为,我喜欢她。
我喜欢她,无论前方面对的是何等强大的魔物,她亦有挥剑的勇气。
我喜欢她,无论身边的人怎么看不起她的梦想,还在努力成为英雄的信念。
她叫风晴雪,一个凭着一把破剑,砍到地狱十八层,斩下魔王头颅的少女。
也是最后为了异界那些芸芸众生,把自己和地狱一同封印的英雄。
而我,也因为她,最后有了个名字,叫做冥王剑。
……
我的第二任主人,也是个少女,她应该是我见过的少女中,最努力的。
她叫玛丽,一个大家族的大小姐。
她喜欢玫瑰花,所以,很多人叫她玫瑰剑圣。
她有着很多把剑,我是其中的一把。
和她命中相遇,其实也是件很奇妙的事情。
在她六岁时,她对着她父亲说,她想成为这个帝国的剑圣。
她父亲,把我递给她,温柔的告诉她,她一定可以。
于是,她拿起了我苦练了九年,每天练九个小时,练得掌心还有手指头都被磨穿。
最后在十五岁那年,终于成为了一名国家认可的剑士。
我忘不了,她成为剑士那一年,她是抱着我哭出来的。
我也忘不了,那是她这一生最后一次流下眼泪。
因为,她在此后被逐出了家族。
而她也多背负了私生女的称号。
她再被那看似温柔的父亲赶出家门的那一刻,她举起了我。
对着那些冰冷的目光,发誓。
她说,她终会有一天,让那些冰冷如剑的目光,变为恐惧。
她说,她终会有一天,成了剑圣。
所有人都把她口里的誓言,称之为笑话。
而我,更是在他们眼里成为了一个笑话。
直到后来,玛丽成为了剑圣,背着无数把剑,走回了那个曾经抛弃她的帝国。
那一天,她直杀的血海蔽日,星辰坠陨。
她望着那倒在地上的无数尸首,她高高举起了我,大喊道:
“我说过,我会回来的!”
……
一晃已经千年过去,我一直没找到我第三任主人。
不过,我也不在乎,因为剑的一生,可比人的一生要漫长着多。
我不会死,也不会被折断,更不会生锈。
只是,暗无天日辗转流离的日子,让我感觉到很无聊。
身边的好不容易认识的剑类兄弟姐妹,都被一个接一个的勇者买走,缔造着自己的传奇。
唯有我,就算只卖五个铜板,都没有人要。
魂淡 (╥╯﹏╰╥)ง你们知不知道我可是威风凛凛的冥王剑!是玫瑰剑圣这辈子唯一不会舍弃的圣剑啊!
魂淡,你们买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