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以二人和抱的桂花树下,飘散着由细小花朵构成的香雨。白纱银发的少女坐在树下,单手托起几朵纷飞的花儿,巧笑嫣然。而这时少女好像注意到了什么,看向了这边……
“啊-----嗣清,你来了。”
那熟悉的身影,就算看不清面容,也好像能在一瞬之间喊出她的名字。
“…………额啊…………到底……是………………”
一阵桂花的雨瀑将视野遮盖,一切变成了一片淡黄色的海洋。但眼前依然映射着那名少女的残影,这种既熟悉又陌生的感觉让人心乱。
她……是谁……
“蹦蹦擦 蹦蹦擦 动次打次 动次打次……”
雄厚的重金属打击乐自枕边响起,过大的音量震的林嗣清一个激灵,同时以触电般的速度按死闹铃,调低音量,睡意全无。
这是林嗣清的心得用很吵的重金属做闹铃是相当有效的,可有心脏病之类的就不要试了,不然真的会一睡不醒。
伸了个懒腰劫后余生的林嗣清拉开被子,坐起身,半掩的窗帘之外,太阳犹如一颗温水蛋一般,一点一点的向上爬,三米乘三米五的双人床只有一个人显得有些空落,满屋码满各种各样书籍,说明这间屋子很久没有仔细的收拾过了,就算如此也只有书架上的一些角落有些灰尘,其余地方都很干净。
审视完一遍自己那熟悉到不能再熟悉的房间后,他打了个哈欠,拖着沉重的身体去打开了客厅的留声机,里面放的是贝多芬的《英雄交响曲》。黑胶唱片是林嗣清为数不多的爱好之一,他的房间里还摆着一打黑胶唱片,只不过其中有百分之九十是重金属摇滚,真正的古典乐没有几张,都是属于吃灰的那一部分。
“嗯噗!牙齿OK,面部OK……”嘟囔着,林嗣清拿起一把梳子随意的在头上梳了两道,梳成一个七分随意三分自然的三七分,然后注视着镜子愣了数来秒,镜中的男人散发着一股颓然的气息,五官却是异常的端正,让人一看就觉得正经的尖锐眼角和剑眉,相较于黄种人来说还算高挺的鼻梁,嘴唇厚度适中,没多帅但也不丑。当然林嗣清愣住并不是什么自恋的原因,而是觉得今天的三七分差了那么一点火候“算了,发型……就…还算OK吧,就这样了。”
做完这一切的林嗣清又打了个哈欠,他来到这个城市已经有三年了,这一套流程也至少走了千余遍,但他对于这种随波逐流的生活也没什么厌倦。
“早饭OK。”林嗣清将碗筷扔进厨房水槽泡上水,回身擦了擦手,从门前的衣帽架上摘下昨天刚找出来的风衣,以抵御入秋的寒气。
“差不多时间了,上班。”
吵闹的大街上遍布着买早点到铺子。六点半,正是生意最好的时间段,不管是学生还是上班族,都大约是这个时间出门,以现代人的惰性大多是不会给自己准备早饭。这正是这些兢兢业业的劳动人民赚钱的绝佳机会。传说城北豆腐脑老太日收入破万,城西煎饼果子大爷身边总停着两辆奔驰,虽说这些传说铁定有着那么一些水分存在,但也能说明这一行业有着不错的利润。然而,就在这个挥洒汗水激发热情的瞬间,一个身穿棕色风衣的男人从早餐铺后冷清的人行道上走过,面无表情,实际上是想睡过回笼觉。
(由于本人较懒,想早点发布,所以这些就当第一部分了,不喜勿喷,祝大家身体健康,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