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在人们的手中倾泻它们的威力。
【革命自由无法仅由口舌得来,只有用力量换取】
毫无疑问,在这片荒野上这就是真理。家常便饭。
以暴力谋生是在这常年干旱,农作物难以生长的地方最稀松平常的事。大多数人比起用锄头耕种,在店铺打铁,到他处商谈还是更喜欢这种简单直接的方式。
不需要等待农作物收获,不需要斤斤计较的计算和盘算,只要拿着那些会把手震至发麻,声音比女人尖啸更为响亮的玩意到各处耀武扬威就能得到想要的,这就是他们的做法。
在持有这该死又该痛恨的玩意一层意义上,说不定我也是他们的一份子吧。
热爱自由,热爱为坚信的事物奋斗到底。这就是我。
一名游侠。
所以,当我过去听到了革命的号声时,我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加入他们。加入那个最终迎来悲惨结局的阵营。
那个————存在有【黑之弗朗哥】的阵营。
直至被背叛为止,我都坚信着,自由与革命是表里一体的。哪怕是遇上【人间台风】,我也会愿意为自己相信的自由以及革命而放手一搏。
因为我知道在一切结束后,当革命成功后,人人都不会再挨饿,人人都能拥有学习文化以及得到教育的机会。这片荒野将会得到修缮,孩子们能在早上外出小镇而不遇上野兽,老人们能安心在镇上晒着太阳而不用担心悍匪劫掠。
为此我愿尽一切心力。奉献力量以完成‘变革’。
闹了个天翻地覆呢......
许多人因为革命牺牲了。
老人,女人,孩子......无一例外,相信着革命的火种将会燃起,他们对此深信不疑。
是的,革命重于泰山,一两个人的性命在大义面前算得了什么?
在将要到来的和平安逸面前,死亡的恐惧又能算什么。当然的,如果荒野会成为新的天堂,那么无论是谁都会拼上性命的......
但到现在,这一切有什么改变了?经过了十年,这片大地有发生什么改变吗?
从那群喊着革命的口号与政府作对,最终悲剧收场的无名英雄们消逝,有什么变了?
......没有,什么都没变。
劫匪在城镇抢掠,野兽在荒野出没,饿着肚子的孩子发不出声的死在某处角落,富人们继续享用端上餐桌的美食,反抗者仍然在各地现身,军队乘着蒸汽火车四处巡视、抓捕有可能是反抗军的人。
这片大地依旧令人火大,毫无变化。堪称完美的无法之地典范,巨大无比,延及天际,无论朝哪一个方向望去都相似。
只有我和过去不同了。因为现在,我是个失去了一切的普通人。
一名游侠。
和他人一样,有着不能言说的过去。用着虚假的名字,用着虚假的身份,喝着虚假无味的劣质酒......然后一瓶子砸在敢卖给我这种货色的店长头上,看到对方想要弯腰从桌台下拿出猎枪的动作就用更快的速度拔出左轮在对方脑袋上开个洞,这也不过是平常事。
肚子饿了?抢劫去。
让人火大?杀了吧。
既然哪怕参与进了革命,这个世界也无法得到该有的变化,那就让自己变化吧。
我过去使用的,属于我自己的【暴力】如此教导着我。
所以,虽然和过去相比心已经死了。但至少物质上过得去。
可偶尔——
只是偶尔而已,我还是会去想。如果那时候没有失败,如果那天胜利了。这个世界会不会有什么新的变化呢?
......我不知道,只感觉脑中被一片迷雾遮盖。
明明现实里那时候我做的事比现在还多,却什么也没改变。那么现在做这种虚假的梦幻又有什么用了?
会有我这么可笑的人?
像我一样,将如果、可能加入想象中,想象着现实里不可能成功的人?
那得多让人傻眼......羡慕啊。
至今无法获悉的东西不断增多,我相信革命的那最基础的心也已死寂......所以即便有人告诉我,让你的【暴力】成为你的革命之歌不也好吗这种话,说不定我也不会不信。
家常便饭的暴力,谜样的可能未来.......真不知道我会选择哪边。
。。。
。。。。。。
真的不知道。
———————
突然的,从沉思熟睡中醒来了。
原因......貌似没必要去想了。毕竟那个女人的声音一直都是这么喧闹呢。
「班尼!醒了就给我麻利的快点过来集合!」
那个女人有着一头特别显眼的蓝色的长发,以及翠绿色的瞳眸。
但穿着却不敢恭维......也不然。毕竟我自己的衣服可比对方还要更破烂的多。
在腰间两侧挂着的两把枪,枪身因为许久没有做过保养所以油光不再;虽然有因为是特制品所以枪管有做过调整,但说实话,就许久没有认真过的我看来,这所谓的特制也不过是可有可无。
两条挂枪的带子在胯部交叉着,黄铜色的数颗子弹插在带上的孔里,在阳光下闪着刚抢劫完武器店,从柜台里夺来的油亮光泽。装有两把枪的枪套不断地磕碰着我这唯一的裤子,现在看上去,两侧枪套底下早已被蹭的全白。
纯白的内衬因多日未洗已经泛黄,而最外面的大衣......这底下破烂的快成抹布了都。我就这样一边头痛着自己的穿着,为今晚原本决定该和玛莉的约会而伤脑筋,一边听着那位雇佣了我的蓝发女人的话。
嗯......好吧,只听了一小部分,因为我不在意。不过就听到了马车、停下、上车、夺下来看,八成就是抢劫马车了吧。
在知道了对方打算做什么后,突然就感觉没啥干劲了。
什么嘛,居然既不是抢劫银行也不是对着警队开枪,单纯就富人马车啊。
「班尼!你tm倒是也给我认真点啊!」
这么说着的,那个女人一脚踹了过来。真慢啊,她的动作。在我这——好痛!
没想到仅仅因为想了一下就没能闪过对方的攻击...说不定我反倒是退步了吧。
就因为脑中闪过这样的念头,下一秒的再一击我又差点没能躲过。那是一只旧鞋在我的眼中突然出现,当我意识到自己可能会被踢中时对方停了下来。
「班尼,我就当你是把刚才的话都听到了。只要之后咱们干活的时候你不出岔子就行,知道了吗。」
「我知道。」
把可能是被踢时掉出来的半截烟从地上捡起叼在嘴里,掏出前不久才为了耍帅抢来的钢轮打火机给点上然后......吸上,一口......
淦!
「咳!咳咳咳咳!」
这玩意到底哪来的那么大魅力让这群混球那么喜欢啊!
话说这帮子货在看到我这么咳嗽后居然还敢笑!啊...那个臭八婆居然也在笑。
不过非常有职业道德的鄙人就不计较了,毕竟能赚钱。
骑上那陪伴了自己整整有六年时间的老马,和其他几个同样被那女人找来的混子准备前往距离停靠站六百米远的山坡后等待起来。
「喂,弗朗哥。」
我叫住了披上棕布,打算向停靠站点走去的那个女人。
「怎么,班尼?你不会现在和我说你啥都没懂吧?我真的会一枪宰了你啊?」
对方一只手抓紧了布,另一只手...握紧了拳头。
我看了眼旁边的家伙,镶着黄金的大板牙外露的地中海混球正拿着女人经常用的那把手枪。
那把有着如同恶魔般漆黑,光泽宛如死神般冰冷。
比寻常手枪大上两倍的凶恶怪诞的‘恶臭玩意’——黑鹰。
那仅仅只是看着就让人感到一阵呕吐的特征物。
转过头去,掩盖自己仿佛用尽全身所有力气,用嘶哑的喉咙强行说出了一句话。
「没有问题。」
我能感觉到对方正看着我。
那是如凝视猎物的眼神。
但仅仅如此的话,我并不怕。
我所害怕的只是那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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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班尼,Banny·Kid。
是个游侠。
在荒野上与渣滓们续写着杀戮的姜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