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nd二人组的暂别

作者:cream9970 更新时间:2022/9/12 20:51:30 字数:2532

“喔,说到热闹,一点也不输往年的祭典呢!”

经历了漫长的静养,图巴克家的大小姐委实憋坏了,连必须顾虑种种礼节的觐见和册封也格外觉得亲切,而当她迎来解散一刻的时候,一颗雀跃的心只恨不能飞到天外。很快便融入狂欢浪潮的一众青年男女中,自然而然得增添了温蒂·安·图巴克的身影。

图巴克家尽管是武名在外的世家,却没有门禁方面的规矩,在普鲁塔克门下当见习文员之前,温蒂便时常通宵在外,她的父亲也只是偶尔过问自家女儿有没有在外闯祸,在确认女剑士没有作恶和耽误剑术练习以后,也就默许了温蒂每隔三五天便会有一次的彻夜狂欢。而只要事先打好招呼,出门远游十天半月也是毫无问题。相较生活在重重束缚中的大家闺秀来说,温蒂·安·图巴克的少女时代宛如尽情奔驰原野的幼驹,虽说不过是活在自己的小小世界之中,却也自由自在、无拘无束。

然而,当这位大小姐长大成人以后,终究是要面对生活的压力,图巴克并不对自己的女儿提出过高的要求,但他也绝不会纵容自己唯一的孩子堕落成安享家族余荫的米虫。对此也有着自觉的女性,在成年仪式以后顺从了父亲的安排,进入宫廷顾问的幕内,勉强着自己走上了一条浑浑噩噩的文员之路。

感受着街头巷尾热闹的氛围,温蒂露出了近几年少有的舒畅笑容,束紧了别着刺剑的腰带,同熟人们开起玩笑,紧跟着受邀加入篝火舞会。

远远瞥见这位蓝发美人的舞姿,帕彭海姆下意识地别过了视线,然后挑了条远路绕行过去。

虽说比武场上的胜负就该一笑泯之,可冷不丁遇上拳脚相向的对手,终归是有些败兴致的。帕彭海姆不打算打断女剑士享受祭典的快乐时光,也不想给自己平添一份尴尬,更何况他自己也是有约在身,无意节外生枝。

佩斯布达地势较低的一端是平民居住的街区,巷道如古老榉树的根须般交错复杂,帕彭海姆也是循照着主干街道的明亮灯光,好不容易才来到城门附近。

“哟,呆子!”

懒洋洋的红发青年冲友人招了招手,一对缀饰红宝石的耳环映着巨大人型焚烧的光亮,很是显眼,周围也不乏目光被吸引过去的年轻女孩。

帕彭海姆不紧不慢地迎了上去,一言不发,听凭青年絮絮叨叨。

“今天可真是热闹,人来人往的,漂亮的小姐姐也四处都是呢,早知道这样就该约你在酒吧见的,弗兰尼斯女郎的热情怀抱无论体验多少次都不会感觉厌烦啊,哎呀哎呀,这样说下去都不想离开这里了。”

“你接下来打算去哪?”

“先往西边闯一闯吧,听说那位黑鹭大公正在招兵买马,像我这样的佣兵正适合去碰碰运气。”

尼特拉大公领是位于弗兰尼斯西方的邦国,现任的领主查理·安·卡拉扬是数年前接替亡故兄长的名骑士,亦是一位年届四十的壮年君王,其人胸怀野望而武勋卓著,因为常披着缀饰黑鹭羽毛的斗篷,被世人称呼为黑鹭大公。帕彭海姆也曾听说黒鹭大公是个实用主义者,举凡能充实他麾下的强军,无论出身和前科,都会得到慷慨的奖赏和提拔。

只要大公认为你的命值得他买,他就会开出让人满意的价码——在雇佣兵来说,卡拉扬这样的雇主具备很强的吸引力,哪个驰骋战场的男儿不觉得自己本领高强,哪个刀尖喋血的战士不想满载金银财宝而归?

“你本可以不用这样的。”

“我可没兴趣从一个侍从做起,帕彭海姆,”卡尔伸了个懒腰,“对我来说,跟在骑士老爷的鞍前马后当差还不如做个佣兵在前线吃灰。”

“你总是这样,老幻想着一步登顶,结果却总是原地绕圈。”

“哈,也许吧,可我实在没兴趣在皇帝的卫队里熬资历,我天生便讨厌老老实实等待,情愿就这样四处漂泊,也许哪天我挥不动刀剑了就会找个小村子,然后认命地做个隐居者。”

“那样也不错,我的意思是至少这说明你能活到那时候。”

“是啊,也算不错,不过我倒希望你能祝我马到功成。”

“朱庇特在上,你会得偿所愿的,不过,要是你真的成为了这位诸侯的入幕之宾,恐怕我们俩有朝一日就将在战场上相见了。”

尼特拉虽然并不与弗兰尼斯接壤,近年来伴随着一系列的战争和联姻继承,已经成为喜鹊联盟又一位不友善的邻居。由于其所处的地理位置恰好横亘莱茵河网的部分支流,更是对双子城市所紧握的谷物贸易产生直接的威胁,而弗兰尼斯正是这谷物贸易最主要的供应方和参股者。对于一位野心勃勃的选侯来说,他有十足动机向喜鹊联盟索取谷物贸易的分红,而喜鹊联盟也有着充分正当的理由捍卫自身的利益不受侵犯,作为联盟的朋友和皇帝,欧仁妮一世于情于理都应该派出援军。

“一旦开战,那也就只好听天由命啰,不过你好歹算是隶属皇帝的近卫骑士,等闲不会上战场的。”

在佩斯布达晃荡了这么些天,卡尔对于皇帝和喜鹊商人们的盟友关系十分清楚,他倒是不怀疑皇帝会对双子城市施以援手,但欧仁妮一世应该只会将这件事委派给手下的将军和野战军团,不大可能御驾亲征。

“或许吧,不过就算如此,很遗憾,假设你真的出现在敌军之中,我也不可能替你向朱庇特神祈祷。”

“嗨,谁在乎你的祈祷,老子十岁就在战场上摸爬滚打,大大小小几十场血仗下来,哪回不是凭自己的本事和运气?”

远远的,一阵欢呼声响起,两人循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发觉是那巨大的稻草人已彻头彻尾地点燃了,冲天的光焰明亮醒目,夏季沉闷的夜空下不时能听到红莲盛开的噼啪声,即令隔着二十厄尔(合240米)的距离,皮肤也依旧能感受到一阵阵的热浪。讲了这么一阵子话,两人都觉得口干舌燥,不约而同地闭上了嘴。

沉默良久,帕彭海姆拍了拍友人的肩膀,又指了指远处的人群,伴随着稻草燃烧的火光,分发啤酒的庆贺活动也蔓延到了正门外的这片郊区。

“就算不在乎弗兰尼斯的仕事,总不能辜负这地方的美酒吧。”

“这话中听,看样子你除了那根钢棍以外,还是懂得不少东西的嘛。”

不等帕彭海姆有所还击,卡尔使劲嗅了嗅,一把揽住了同伴的肩膀。

“喔喔,我闻到了‘麦穗’的味道呢。”

弗兰尼斯是以小麦丰产而著称的地方,粮食收获的富足支撑着各个阶层进行酿酒配方的改良,各类优质啤酒也就成了弗兰尼斯人为之骄傲的特产,佩斯布达街头最受欢迎的“麦穗”便是其中的佼佼者,这款淡金色的啤酒清爽冒气,只消六七个铜板,便可来上足足一西吉蒙德(约合1.5千克),有时还能捞到个小酒桶算作添头。

而在盛夏时节,“麦穗”之类劲道不强的啤酒最适合作为消暑的饮料,市民们无分老少,常有人将这口感偏甜的啤酒当成饮水的替代品,每日来上几大杯,缓解酷热带来的疲倦。帕彭海姆暂且不说,卡尔这般酒馆老饕往常惯是要喝烈酒的,到了佩斯布达以后,竟也对这“麦穗”酒情有独钟,足可见其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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