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子外的雨越下越大,誓要酝酿一场雷雨。
屋子内的人轻松快意,看戏的看客欢快极了。
江湖之上,快意恩仇,这种事太常见了,掌柜的擦了擦汗,默不作声回到柜台,把头埋的很低,用他自己的方式将自己淡出视线圈子里。
算账,将一本快要翻烂了的账本翻开,至于翻到哪里,自己也不清楚。
注意力高度集中,他心里也很期待,待会打起来,到底是怎么样个结果?
在这种地方呆久了的人,对于杀人剃肉,早已是司空见惯的事情,他也曾向往过江湖上的快意恩仇,向往着提一柄三尺长刀,杀人,煮酒,砍碎一切不公之事。
可惜,他没有这个能力,只是一个平头百姓,开一家小店,努力度日子。
当然,这并不枯燥。
每当夜里,江湖之风吹拂,那些恩恩怨怨之间的碰撞,都让他感到兴奋。
就像今夜,他埋藏在心底的,小小的,自私而又卑微的愿望,得到了满足。
心中窃喜……
他幻想着,自己就是江湖上一名隐世的侠客,在这种危险的地方,轻蔑的看着这些自恃高大的江湖人士,觉得自己伸伸手,挥挥刀,就能全部杀死。
他一边想着一边悄悄抬头,又怕会闹出动静,很小心的看了一眼,动作滑稽而搞笑。
于是只看了一眼这里最近的年轻人,那个让他嫉妒的年轻人。
他也想要有这样一张脸蛋,可以勾引无数的花粉蝴蝶,自己往身上扑,他也不至于年到四十了还是光棍一人。
最后,他突然发现,这个年轻人似乎一点也不害怕的样子,这怎么可能呢?
有些害怕又有一些期待……
难道是大修行者?
一个人拿着剑,呼啸间就能砍死个人?
他能杀多少个人?不会把这里三十几个人都杀了吧!
那可不行,这里岂不是臭了,那我以后还怎么做生意。
虽然这里时不时就会死个人。
突然他转念一想,要是这里人都死光了,那我岂不是要赚翻?
不仅房钱不用还了,还可以在尸体上捞点油水,毕竟以前都是这么干的。
修行者身上总能摸出点值钱的东西来,每次收集到足够的物品,就跑到附近城里的地下黑市倒卖。
有时运气好了,能顶这儿一个月的收入。
看着那些通缉犯越来越嚣张,他知道矛盾就要爆发了。
然后他一点也不担心自己,反而有些担心这个离他很近的年轻人。
江湖自有江湖的道,这二十年来他也摸清楚了什么是道,能在这样一个老是死人的地方生活,就靠着这些冥冥中的道,规矩来办事。
只要自己当一个看客,不插手不招惹这些江湖上的恩怨,自己就能相安无事。
江湖上有规矩,不能杀无辜的平头老百姓,杀了,就是得罪了整个江湖上所有心怀侠义之士。
突然他兴奋起来,终于……终于要打起来了吗?
他急忙跑到一个角落里,不会被波及到的同时,又能看到这场战斗。
——
苏祈年十八,自从牢狱之灾后,就一直跟随着他大哥韩孟,他们二人是在牢房里认识的,除了大哥外就是二哥,也是在牢房里认识的,他是这里的老三。
他和二哥张子昂是如何认识的?
说起来居然是因为一碗面。在牢饭都吃不饱的时候,因为一个馒头打起来的事情都丝毫不夸张。
苏祈因为干活卖力,又懂得阿谀奉承,因此被狱吏赏了一碗吃了一半的面条。
这碗面条可以说是极其美味,后来,就是这样一碗面,救了已经半死不活的张子昂,那个时候,他们才认识起来,而苏祈对张子昂有救命之恩。
后来狱吏知道了这件事后很不满,于是专门针对折磨他们二人,每日干着翻倍的活,还没有饭吃。
最后的二人都已经绝望了,幸运的是,那个时候,他们认识了大哥韩孟。
韩孟很早就有了越狱的想法,但因为人手不够,无法实现,而苏祈两人的加入,正好解决了人手问题。
在精密的计划下,三人杀死了狱吏,逃之夭夭。
二人共同尊韩孟为大哥,一直过着流亡的生活,一次意外中,他们捡到了老四。
让苏祈意外的是,周泽比他和二哥还凶残,骨子里透着一股狠劲儿,与大哥不遑多让。
多次杀人越货中,他总是冲在最前面,这个原本干些偷鸡摸狗的人,居然有着不少的杀人经验?
兄弟死人就这样流浪着,来到了白菇城,一天前得知,飞龙门门主之女李白樱被黑山的主人给抢走了,这两大势力瞬间爆发了战争。
一边是白菇城最大的门派势力飞龙门,一边是这方圆五百里最大的马帮,五百里内大大小小马帮土匪三五十个山寨,都听黑山主人的话。
两大势力谁都奈何不了谁,时间一久,飞龙门门主就急了。
这再拖下去,生米煮成熟饭,在拖几年,黑山主人就直接带着孙子来叫爹了。
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但,日久生情这句话总没有错。
于是就有了一则广招天下义士的布告,很多江湖上混的人都打算出一份力,对自己实力有信心的人都来了,他们四人也跟着来了。
他们很清楚自己有几斤几两,他们不想得到什么门主之女的垂青,很多人都冲着这个去的,而他们四人,只想要有一个不用漂泊的借口,能够躲避追捕的地方,龙门刚好就很合适。
于是,四人来到了这家客栈,推开大门,里面有很多人,很多的修行者, 而他们四人只能靠着一腔热血……
不久之后,来了一个白衣的年轻修行者,他的风头太招摇了,引起了一些不满……
和他们邻桌的人里,有个戴着黑丝巾的男人,示意苏祈四人搞那个年轻人。
苏祈顿时就怒了,这是被人当枪使了?
韩孟一拍桌子,没有跟那个黑丝巾男人翻脸,反而是找那个白衣修行者的麻烦。
苏祈也不好说什么,只好硬着脖子跟那个白衣修行者打杀。
最后他还看了一样坐在最后一桌的三人,都戴着黑纱飞碟帽遮住面孔,修行者的套装干练有力,那些是飞龙门的监督者。
难道他们就不管管这种事吗?
苏祈自知这是个愚蠢的问题。
良久,四兄弟费尽九六二虎之力,才把那个白衣年轻修身的头砍了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头滚进了他们四人的锅里,沸腾的油水把人头烫的滚烂,还发出了恶心的臭味。
十多张桌子都已经坐满,没办法,四人只能忍受着坐回原位。
这场闹剧就这样结束了,只有愤恨的四人不满,其他人似乎都很满足。
气氛愈来愈欢乐起来,外面小雨淅淅沥沥,不知道何时出现的。
“哐当”一声,门扉被推开了,走进来了一个真正的贵公子。
华贵的外衣加俊美的面庞,惹得无数人嫉妒,就连飞龙门的人都一脸惊讶。
哐哐哐。
黑丝巾男人眼中闪烁着贪婪,敲着桌子,看向苏祈等人,不仅是他,还有他身边的同伴,也看向了他们。
得,又来了。
四个修行者和一个外来修行者之间是很好选择的,他们不想得罪这些人,只好照着做。
不管怎么说,他们才杀了一个,这不过是第二个而已。
诺冥看着众人,发出了一声轻笑,外面淅淅沥沥的雨不知何时起,开始变得一片肃杀。
(这里我第一次将小人物的眼光来看待大人物的写作风格代入进来,感觉有些不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