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莉

作者:邦长 更新时间:2020/5/15 17:43:31 字数:3579

        我先是去了大市场,想要去和巴伦德告别。虽然说认识的时间短暂,但巴伦德还是给了我一些帮助的。

        在市场门口,我碰到了巴伦德,他正准备去酒馆。我向他告别,他对我的奇遇十分好奇,我一五一十地告诉他,当然有些不能说的没说。总之都往好的方面说,也算是帮了依芙娜稳定内部了吧。

        然后我就去了联合公会大楼,要去和可爱的兽耳娘蒂法尼告别。

        “唔……安先生,你要离开吗?”蒂法尼问道。

        “是的,我要去历练,顺便做一些冒险者任务赚点小钱。”我如实回答。

        “具体去哪里啊?”蒂法尼问道。

        “唔……暂定是代维尔山脉……那边听说冒险者任务比较多,蒂法尼你有什么推荐的吗?”

        “那刚刚好,我推荐佛朗城呢。”蒂法尼开心道,“莎莉正要去佛朗城。她所属的教会要求她出来历练呢,我还很担心,刚好安先生可以和莎莉做个伴。”

        “唔……我可没有什么战斗力喔……”

        “没关系啦。我听说了大市场的事情了哦,安先生应该是个不错的人吧。”蒂法尼笑道。

        “啊哈哈哈……”

        幸好没给我好人卡。

        我思考了一小会儿,总算想起莎莉是哪位了。毕竟这几天对我的冲击太大了,我和莎莉连话都没说过,能记起来真的不错了。

        “喂,莎莉嘛?我是蒂法尼喔。我帮你找了个一起去佛朗城的同伴喔……对,就是上次的全属性魔力者……对………………嗯嗯…………拜~”

        蒂法尼拿着一块紫色的水晶,有手掌那么大,就像打电话一样,和莎莉交流了起来。

        “这是什么?”我好奇的问道。

        “喔,这是通讯水晶。我的这块是公会配发的中级通讯水晶,有50m的有效半径呢。”蒂法尼为我解释道。

        “那蒂法尼只离我们有50m远?”

        “是的,她就在隔壁的公会员工宿舍。她的通讯水晶是自己买的喔,高级货呢。”蒂法尼说道,“一会儿她就来了,你先等等吧。”

        过了一小会儿,那个金发双马尾女孩——莎莉,出现在了我眼前。

        “果然是你啊!”莎莉笑着朝我走了过来。

        莎莉此时穿着一袭白色长袍,手持带着些许金色花纹的白色法杖,法杖顶部曲成一个环,环的中间镶有一块蓝色宝石,宝石下则挂着一个银铃。

        “这就是莎莉啦,你们之前应该见过的。她手上的可是牧师杖和牧师袍喔~”蒂法尼为我介绍道。

         我皱了皱眉,问道:“这和一般的法杖有什么不同吗?”

        “法杖用的是自然界中的元素之力,而牧师杖靠的是信仰之力。”莎莉说道。

        “虽说本质上都是来自自然界,不过信仰之力靠神明帮忙摄取,相当于是借助了神明的力量吧。”

        “相应的,信徒也要对信仰的神明保持虔诚,而神明也会靠着信徒的力量变得更加强大。”

        “我信仰的是得墨忒尔女神,象征着生命和大地。和我的木和土属性魔法很搭的喔。”

        “牧师一般在神明的庇佑下都拥有疗伤的能力呢,如果换在法师中可是极其稀有的呢。”

        蒂法尼和莎莉一人一句,热情地为我补充。看来她们对我这个大山里来的新队友很关照呢……

        “还有……”

        “唔,牧师具体是干什么的我也知道,”我有点不礼貌地打断道,“那么蒂法尼,你是什么属性的呐?”

        “当然是火系啊~”蒂法尼说道,“虽然不是很厉害,不过我可是魔弓手喔~”

        魔弓手,是一种融合职业。不使用传统的法杖施展魔法,而是靠弓弩施法。虽然法术容量小了许多,但是射程、精准度和机动性都高了许多,不过因为这个职业对魔力的掌控和弓弩的熟练度同时做出了要求,所以一直是小众职业。

        还有一点,魔弓的制作工艺比魔法杖还要繁杂,价格自然也很高昂,那么说蒂法尼家应该蛮有钱。

        “嘛,时间不等人,要出发了哦~”莎莉提醒道。

        我和蒂法尼告别,不过很明显还是莎莉和蒂法尼告别对蒂法尼显得比较重要。

        我和莎莉在马丁城的城墙外租了一辆马车,是一辆白色的四马马车。

        “两个人坐的话会不会太浪费了啊……”我弱弱的问道。

        “没事,我可是得墨忒尔教会的初级神官喔~”莎莉说道,“教会拨给的生活费,不用也是白不用嘛~而且,两马马车不如驷马马车舒服,这可是要坐好几天的呢。”

        得墨忒尔教会又不是财神爷教会,从莎莉用的牧师杖,租的马车,还有她的通讯水晶,我就知道莎莉不简单。

        莎莉提起长袍,走上了马车。

        “这个长袍真的有点麻烦……”莎莉小声说。

        她不能说的太大声,万一给车夫听见了,那就是败坏了教会的名声。

        “那不能脱下来吗……”我轻声问。

        “不是每个地方都像马丁伯爵领或者你的大山里民风这么淳朴的,”莎莉笑道,“等你进入了徽塔娜王国,你就知道了。我的长袍象征着得墨忒尔教会,如果有人对我图谋不轨,那么就相当于和教会过不去。”

        感情还是身份的象征呢。

        从马丁城到佛朗城一共要5天4夜,即使载着两名乘客一名车夫的四马马车已经算是快的了,但对我这个地球来的穿越者来说简直就是煎熬……而且这马车……呕……

        “哈哈哈……”莎莉忍不住笑道,“你是第一次坐马车吧,忍忍吧,习惯就好了~”

        我决定,等我有点钱了,一定自己打造一辆马车,带垂稳和轮轴的那种。

        这趟车一共要一银币,相当于一个四马马车车夫半个月的工钱,所以即便是出远门,甚至拉空车回来也是赚的。我本来提议一人一半,不过显然莎莉认为我经济堪忧,委婉的拒绝了。虽然我现在的确有点小钱,不过和莎莉比起来,应该是小巫见大巫吧……

        后来莎莉告诉我,她的通讯水晶就价值好几十银币,至于牧师杖,她只告诉我不会比依芙娜的法杖差多少。

        我只想说:富萝莉求包养~~

        进入了徽塔娜王国境内,发现这里比马丁伯爵领差太多了。在路上,经常可以碰见拉满奴隶的马车,上面的奴隶都是瘦骨嶙峋,伤痕累累,目光呆滞。有兽人,人类,半精灵,甚至偶尔也能见到精灵。后者显然更加昂贵,装载的马车都是单独一辆的。

虽然对那些沦为商品的奴隶,尤其是女孩子们感到深深地惋惜,但是我没有能力救她们。时代如此,想要凭一己之力改变,非常的难。不过若是我有一天飞黄腾达,就去买下一些,救她们出来吧。

虽然多多少少有点私心,但绝对会让她们过上更好的生活的。

“这些畜牲……”莎莉看向那名被关在笼子的精灵,紧紧地握住了拳头,“为什么人类就是要这样奴役自己的同胞呢?”

“这就是时代的悲伤啊……”我抬头看着马车顶部,上面绘有一幅天使画像,“你相信吗?人类发展下去,总有一天,能让每个人吃饱穿暖,而世间再无压迫。”

“我不知道……”莎莉轻轻摇头,说,“不过希望真的有那么一天吧。”

        在这个王国里,像拦路抢劫这样的事情也时有发生,不过还好有莎莉教会的庇护,有些歹徒看到车里的人,就默默地退走了。如果我一个人出来的话,说不准已经给抢成穷光蛋了……不,就我一个的话,估计连马车都租不到。

        当然还是有歹徒更加穷凶极恶,管你是谁,看见就要抢。不过出来混还是要有点本事的,没想到车夫也是一个青铜级的剑士,配合上莎莉的牧师魔法和我的不痛不痒的火苗与电击,总算把歹徒赶跑了。这里的歹徒几乎都这样,只抢钱,不杀人,打不过就跑,除非你把他们惹急了。

        “这里的贵族领主们不管管的吗!”我气愤道。

        “我说过了,”莎莉苦笑道,“马丁伯爵领的首席魔法师劳尔和大骑士斐迪南都是贵族里少有的受民尊敬的治理者,和大多数贵族不一样。”

        通过莉莎的描述,我才知道,这个时代的贵族,大多都是压榨农民,收取高额赋税,收购玩弄奴隶,自己花天酒地,领民水深火热的存在。

        而马丁伯爵则曾经是一位执政有方的领主,在数十年前对抗罗扎耶克帝国的战争中,率领多鲁菲兽人王国和徽塔娜王国的联军大败罗扎耶克帝国军队。而因为他刚正不阿,被其它贵族排挤。再加上多鲁菲并不十分乐意封给一位人类他们兽人王国的高级爵位,最后被兽人国王和徽塔娜女王联合册封为伯爵,按理来说封为公爵也不为过。而封地则是当时战役的主战场——现在的马丁城。而那时马丁城不过是一个小镇,人口不过数千,饱经战火,生灵涂炭。马丁伯爵则带着他的搭档劳尔·罗德尔白手起家,靠着马丁城的肥沃土地,在十年的时间里建造了这座近五万人的城市,而且领民大多能维持温饱,城市也秩序井然……

       “而且,马丁伯爵领是这个面上唯一一个废除了奴隶制的地方。”莎莉感慨地说道。

        这也就是为什么,即使来来往往见到了许多载满奴隶的马车,但没有一辆是往马丁城的方向开的。

        我们的旅途过的很快,后来我凡是遇到打劫我们的歹徒,就在车夫的配合下使起了我的短剑和刺刀,因为我可以使用很多辅助的魔法,所以摸出了一套自己的套路:用风系和土系,往别人的眼睛里吹沙子;还有用圣光闪瞎敌人的狗眼……伤是没少受的,多亏了莎莉的治疗术,我才敢放开手和歹徒搏斗。这些歹徒其实不过是吃不饱饭的可怜人罢了,最重要的是他们不打算取你性命,仅仅是讨口饭吃。其实很多商人都喜欢雇佣当地的护卫,因为那些人多多少少和“歹徒”们熟悉,有些甚至就是演戏,以突显他们的作用,然后再按黑脸白脸算分成。毕竟这个时代没有手艺的普通人,想要靠工作维持温饱简直是痴人说梦。当然也有职业化的凶狠的歹徒,不过扎克是常年跑这条线的“老司机”,他知道走哪条路线避开他们。

       基本上都是看我们人少想抢一波,结果发现我们这边还是有战斗力,毕竟混口饭吃,谁都不想死,推推委委地就一哄而散了。当然,如果你追着别人打把别人惹急了,那按对面的人数来看怕是冥王也救不了我,这点扎克三番五次和我们强调。

        不过无论如何,这个世界的人体质要比地球上的优秀不少,可能是长期战斗自然选择的结果吧。我因为取了平均值的缘故,也变强了不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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