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是……”
站在英格尔斯面前的卫兵疑惑地看着他,手里拿着个花名册。
英格尔斯的嘴里叼了根竹签,不耐烦地拿食指点了点自己左肩软甲上的徽标回复道:“红鹰兵团,我是团长英格尔斯,你再找找,应该有我的名字。”
“是吗……我找找……”
那个士兵看上去像是一个新手的样子,在花名册上找了好一会儿,才终于找到了英格尔斯以及红鹰兵团的名字。
“哦,找到了!”
在找到了红鹰兵团的名字之后,那士兵又向英格尔斯的身后望了望,在确认他们带着几辆囚车之后,才让开了条道路。
“英格尔斯先生,请进吧,知道您应该带着您的队伍去哪里的吧?”
英格尔斯挑了挑眉,满不在乎地回答道:“这我知道,只是下次办事情办利索点,小鬼。”
英格尔斯悠然地越过了这名士兵,拍了拍他的肩膀,进入到了派恩斯。
“好、好的,先生。”
被英格尔斯这么对待,尽管这名士兵与英格尔斯素不相识,但竟感到了一丝不安。
当然了,英格尔斯也没找这个“小鬼卫兵”什么麻烦,毕竟他也得赶快把这件差事给了结了,免得再惹祸上身,他还记得金戈给他的忠告“你应该杀了他的。”
想到这里,英格尔斯又朝后面瞥了一眼,看了看囚车里被单独关着的那个疑似瑟里精灵的姑娘以及金戈,确保他们还好好地呆在里面。
“话说回来,这派恩斯还是老样子啊,真是寒酸。”塔斯在一旁发了点牢骚。
“至少也比坦麦斯那块鸟不拉屎的地方要好。”
英格尔斯说着,一边巡视着周围道路上的路人,这么一支兵团,在大道上带着囚车确实有些显眼,再加上他们红鹰兵团的袖章,路人纷纷向他们投来了异样的目光。
英格尔斯没有管这些闲着没事的路人,他现在只想着快点交差。
“但是坦麦斯那儿有雇佣兵公会啊,还是那儿呆着舒服,对于我这种雇佣兵而言,那里就像家一样。”塔斯双手抱着脑袋,自在地说道。
“对不起,这票结了,我可不想再回坦麦斯了,甚至连这个国家都不想呆下去了。”但是英格尔斯很不留情面地给塔斯泼了冷水。
“啊?为什么?”
“当时你没看到那帮穿着法袍的家伙,身后跟着的……人吗?”英格尔斯犹豫了好久,才决定把那个称作“人”。
“就是那个把好几个雇佣兵团的团长直接凿成了肉泥的庞然大物?那东西是人?”没有想到塔斯的第一印象里就没有把“役”当作人。
“他那模样也算是有点人样吧……但是那玩意儿是不是人不重要,总而言之,那是个很可怕的东西,我们没人是那玩意儿的对手,我们赶快把这些人交给那个‘暗’,获得出境许可,带着兵团早点走人。”
这一次,英格尔斯的语气里可没有那么多的散漫了。
但是这回英格尔斯的态度让塔斯有些不解了:“那个玩意儿又不会把我们怎么的,我们只要根据‘暗’说的去做不就行了?他们又不是不给我们报酬……”
“但是我感觉这儿马上就要变得不太平了……”英格尔斯说着,又瞥了眼身后,那囚车里的兰艾。
“等等,我记得你以前不是还教过我一个道理吗?你说雇佣兵就是那儿不太平就去哪儿混,怎么现在又因为不太平要走人了?”
“所以说你小子,也只配做我的副手。”英格尔斯吸了吸鼻子,轻敲了一下塔斯的脑壳。
塔斯像个愣头青一般,尽管挨了英格尔斯一记,但还是不太理解英格尔斯到底是什么意思:“那要咋样才能成为团长啊?”
“你还不懂雇佣兵的本质么?”
“雇佣兵的本质?”
英格尔斯悠哉地骑着马,背微驼,身体随着马匹的步幅晃动着,他目视着前方,过了会儿,终于把他一直叼在嘴里的竹签吐掉了。
“看样子做了那么多年的雇佣兵,你还是不知道雇佣兵到底是什么啊……”英格尔斯说着,好似还叹了口气。
“雇佣兵说白了不就是干事拿钱的差事吗?”
“什么工作都是干事拿钱。”
“那……杀人拿钱!这回总对了吧?”
英格尔斯还是摇了摇头,他的嘴角微微上扬着,这让他的眼角纹更重了,但是这一抹上扬的嘴角,却透露着奸诈与自信。
“告诉你吧,塔斯,雇佣兵,本质上是投机者。”
“投机者?那是什么玩意儿?”
英格尔斯从后背的箭袋中掏出了一只箭矢,拿布擦了擦箭头,又哈了几口气,再拿布擦了擦,放在手里把玩了起来:“投机者,说白了就是靠机会生活的人。”
“这就是我以前跟你说的,雇佣兵哪儿不太平就到哪里混,因为不太平的地方容易有机会,懂了吗?”
“那为什么现在我们干完这票又得撤了?”塔斯感觉有些摸不着头脑了。
“因为机会虽然还有,但是送命的机会也大了。”
“不是吧老大,我印象里你可不是个怕死的人哪!”但是塔斯听英格尔斯这么一说,立刻摇着头说道,他很明显有些会错英格尔斯的意思了。
“瞎说什么呢,我可不怕死。”塔斯的话并没有触动到英格尔斯,他知道这个一根筋的家伙没明白他是什么意思,英格尔斯将箭矢放回了自己的箭袋,双手重新拾起缰绳,调整了一下马匹的前进方向。
“所以我说了,塔斯,你也只能当当我的副手。”
英格尔斯挑着眉,看了塔斯一眼:“我跟你们不一样,你们是雇佣兵,我是雇佣兵团的团长,靠着一群投机者投机的家伙。”
“知道为什么雇佣兵都是成群结队的吗?”
“嗯……因为成群结队会更厉害?”
“成群结队当然会更厉害,但是当了那么多年雇佣兵,我早就意识到了,雇佣兵实际上改变不了任何事情,我们自己把自己堪称雇佣兵,但在那些真正能够改变世界、握有大权的人的眼里,我们要么是工具,要么是块绊脚石。”
“你也许不怕死,但是总有人是怕死的,雇佣兵聚在一起,就是因为他们怕死,而聚在一起的话,死的几率就会降低了,雇佣兵团,只不过是雇佣兵们投机的一个保障罢了。”
“所以说,这个世道,雇佣兵不好当,雇佣兵团的团长更不好当啊……想当初我也只是想借着自己的聪明劲活得轻松一点,到现在竟也快变成烂摊子了,唉——”这一次,英格尔斯确确实实地叹了口气。
随后,他转向塔斯,神情再次恢复轻松:“懂了吗,塔斯?”
塔斯一副似懂非懂的样子,过了好久,他才爽朗地大笑了起来:“老实说,我还是不太懂啊,但是反正那么多年我都是跟着老大混的,你说什么就是什么吧!”
“哈哈哈!”英格尔斯也爽朗地笑了起来,“总而言之,跟着我混就行了,我从来没有在什么错误的事情上投资过。
但是在说完这句话之后,英格尔斯便收回了他的笑容。
他很担忧,担忧很多事情,但不知为什么,他现在最担忧的事情,竟然是帕拉什。
街道上的路人很多,非常多,英格尔斯不时地向街道两旁张望着。
尽管交付这些平民的终点已经尽在眼前了,但是英格尔斯还是会不自觉地想起金戈提醒他的话。
“你应该杀了他的,英格尔斯。”
之所以当时没有杀了帕拉什,是因为英格尔斯对帕拉什有着类似“同类”的感觉,他们也很久就认识了,哪怕敌人算不上,朋友也算不上,至少算得上同僚,对于帕拉什的那种处境,英格尔斯给予了他所能给的怜悯,尽管帕拉什应该没办法理解。
但是就算帕拉什不理解,他也没有什么理由能继续追上来,或者继续阻挠英格尔斯他们。
帕拉什是一个优秀的执行者,优秀甚至有些不准确,应该用可怕来形容,但是遗憾的是,英格尔斯听闻过有关于帕拉什早期的经历与他的童年,这样的成长环境只会让他成为一个执行者,而不是一个像英格尔斯这样的,一位出色的投机者。
他甚至很难成为一个像一般人一样,有着自己目标的人。
但是帕拉什是有原则的,而这件事,金戈也告诉英格尔斯了,帕拉什从不会逃避任何一个任务与约定,会将其完成到结束。
也正是在这个时候,英格尔斯猛地惊出了一身冷汗,他不知道自己突然这么害怕的理由是什么,但是,作为一个投机者他知道,他似乎漏掉了一个他最不该忽视的漏洞。
“快点。”
“嗯,什么快点?”塔斯看到自己的头儿冷不丁地说了这么一句,有些摸不着头脑。
“快点把这些家伙送过去!快!”英格尔斯直接大吼了起来,这甚至惊动了他身后的手下,以及囚车里的那些平民。
但是已经晚了。
道路的尽头,站着一个人影。
那人的双拳,燃烧着火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