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渐渐弥漫时,郑梓言走在从六本木新城返回医院的路上,正在接受妈妈的礼仪特训。
“只有抬腿的时候才能弯膝盖,双腿形成三角形,其他时候要像站直时保持挺直。”
梓言一语不发地听从妈妈的话,不动声色将自己身体的动作进一步规范。
好累啊。
她在心里深深叹息道。
“行走的时候,背部挺直,挺胸抬头,面朝前方是最近基本原则。”
琳娜敲敲女儿的后背,讲:“背部是挺直,不是要你身体前倾,会失去平衡的。”
梓言愁眉:“可是妈妈,穿高跟鞋想保持平衡很难啊。”
刻意去控制还好。稍有放松,身体的姿势走形,重心开始靠前,这样走起来就像是在走向下斜坡一样。
“三厘米算什么高跟鞋。”琳娜摸摸女儿的头,笑。
这还是她为照顾女儿的感受,特意挑选的矮根,三厘米已经很短了。
“宝贝是女孩子,必须学会适应穿高跟鞋才行。”
虽说琳娜与她母亲的茨威格特家关系一般,与她父亲的大藏家也好些年没有往来。
但这些都是她卡塔琳娜-茨威格特自己的事情,与女儿无关。
无论是梓言父亲那边的家族,还是琳娜这边的家族,这些因为血缘牵扯上的关系千丝万缕。等梓言再长大些,想扯掉都难。
总归是要有参加晚宴或者什么重要场合的机会。琳娜绝对不能容忍梓言穿着平底鞋踩进去,被那些达官显贵们嘲讽。
如果梓言还是男生的话,对于这些礼仪上的东西倒是不必过多在意。
但郑梓言是她卡塔琳娜-茨威格特的女儿,身体里又留着德国旧伯爵世家茨威格特家,还有霓虹名门大藏家的血,不做到接近完美的美人是不行的。
不管怎么说,当今社会大体上仍然是以男性为主导地位,女人在很多时候只是附庸呐。
像她琳娜自己,连续两次拒绝家族安排的通婚,后果是什么?
有句古话叫做: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这句古话出自匈牙利著名的爱国主义战士和诗人裴多菲-山陀尔的诗篇里。
其实结合当时的山陀尔的创作背景,这首诗篇里提及的“自由”,应该不是指个人的自由,而是指代国家生死存亡,民族能否得到解放的自由。
但这句古话用在个人身上,倒也没哪里行不通。
琳娜小时候读到的时候,并不是很理解。
生命高于一切。如果连生命都失去了,其他的任何东西也就失去意义了。自由什么的,怎么会比生命和爱情还要重要呢?
可是在二十年前,琳娜被她的父亲大藏日勤逼迫着与其他家族的青年才俊通婚的时候,琳娜突然悟了。
那天晚上,琳娜开车在深夜寂静的东京里漫无目的地游荡了几个小时。
也是隆冬。
琳娜将车窗开到最大,任由荒芜冰凉的风刺痛自己的脸颊。
不要说相爱相恋,琳娜与那些青年才俊根本就是素未相识。与这样的人结婚,被锁进对方的家族里,这不是失去自由的笼中鸟又是什么?
如果失去自由的话……
啊,这个人是大藏家的家主与德国旧伯爵世家茨威格特家小女儿的孩子啊。
这样在外人眼里是金灿灿的显赫身世,又有什么用?
不过是将琳娜锁的更紧的枷锁罢了。
要与陌生人学作夫妻样子,朝夕相处。要与对方家族里的几乎所有人虚伪与蛇,挂上虚假微笑。
若是要这样失去所有能够追逐的欢愉,琳娜宁可去死。
所以想要挣脱这些束缚,不被家族的意志摆布,必须要做到足够优秀才行呐。
“膝盖窝伸直——”
琳娜双臂环绕在身前,指导说:“穿高跟鞋,迈步的时候脚尖和鞋跟要同时着地,前后脚着地的时候,膝盖都必须是笔直的。”
“迈步时候如果弯曲膝盖,身体就会不受控制地前倾,会走出非常丑的小碎步。停停停,错了——!”
郑梓言觉得自己被妈妈忽悠得不会走路了。
就像前些年种花家某位喜剧之王出演的小品一样——
没事儿,走两步,走两步,就瘸了。
比如说汉字。即使人们对这个汉字很熟悉,每天都会见到或者书写好些遍。但如果人们反复几十遍上百遍的去观赏这个字,或者去抄写这个字,只怕在这途中的某个时间点上就会一瞬间觉得这个汉字十分的陌生。
走路也是如此。
没有妈妈的指导,梓言同学凭借自己身体的感知,勉强还能驾驭住这双三厘米“高跟”的皮靴。
可现在梓言听从妈妈的话,将自己的身体动作进一步规范,她反而不会走路了。
重心变得前倾,梓言一时间又不知道该怎么调整。走着走着就变成小碎步似的像是在一路小跑,眼瞧着就要摔倒了。
琳娜赶忙过去扶,这才没让女儿摔得狗啃泥。
“宝贝呀……”琳娜语气幽幽。
“要有意识地伸直后腿的膝盖窝,这样才能保持平衡,步伐自然就会变大啊……”
梓言双腿酸软,喘粗气。琳娜顺着女儿的秀发轻抚后背,一下一下的,很温柔。
捂住自己酸痛的膝盖缓缓。
穿高跟鞋之后的身形的确漂亮,可是太累人了。
梓言心里碎碎念。
“妈妈不觉得穿高跟鞋很难受吗?”梓言低头瞅瞅妈妈的双足。
看着妈妈足底钉子一样的纤细十厘米高跟,梓言就觉得自己的心里一阵发颤。
这种鞋子怎么可能穿的上脚嘛,像是踩高撬似的。
“没有啊,这东西适应了就不觉得难受了。”琳娜道。
“……”
梓言又问:“那妈妈您穿高跟鞋的时候,会觉得舒服吗?”
“……傻孩子。”
琳娜说:“其实妈妈也和你一样,如果哪天将高跟鞋脱掉了,恐怕就再也不会穿了。”
“那为什么还要坚持穿高跟鞋呢,不应该是平底鞋更舒服吗?”
梓言不懂。
“宝贝,咱们女人呀,有些能够让我们维持女性魅力的衣物,即使觉得不是很舒适,也千万别轻易脱下来。”
维持女性魅力的衣物……
可是这维持的女性魅力又是给谁看的呢?
梓言心里喃喃。
……
风雪弥漫,琳娜暂停了对女儿的礼仪特训。
郑梓言已经初步掌握穿着高跟鞋的要领,至少走起路来没像之前那般一晃一摇。
但具体细节还是需要注意。
“想要优雅地穿着高跟鞋走路,训练是必不可少的。”
梓言听妈妈这样讲,只觉得心里发苦。
听妈妈的话,穿高跟鞋走路要脚尖与鞋跟同时着地。换一种说法来讲,就是走路的时候需要平上平下踩着走路,而不是穿平底鞋时候的脚跟先着地。
真的是太累人了。
妈妈说穿高跟鞋如果是和穿平底鞋一样的脚跟先着地,这样走路时候的砰砰脚步声会被加大很多,这是十分没有礼貌的行为,是要极力避免的。
所以不穿高跟鞋不就好了吗。
梓言继续碎碎念。
女士的正装平底皮鞋又不是没有,直接穿平底鞋不就好了吗?
还有妈妈提到的维持女性魅力的衣物……
穿着高跟鞋的时候,女性会不自觉地挺胸抬头,胸、部看起来更挺,屁股看起来翘翘。这个样子的女性魅力,怎么想都是做出来给男人看的吧?
郑梓言连自己能不能喜欢上男孩子都不知道呢。
唉。
梓言默默哀叹一声。
她觉得自己这是因为妈妈只买来了这双鞋子,别无选择,只能穿着了。否则梓言觉得就是打死她,也不可能主动去穿高跟鞋。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将双足束缚进高跟鞋里,没办法大跨步地飒爽走路,这不是失去自由是什么?
“妈妈……”梓言眼神幽幽地盯着“地主”妈妈的背影瞧。
不过……
穿高跟鞋会更明显的展示身体曲线,应该能更容易地让别人将她当作女孩子吧?
梓言趁妈妈不注意,悄悄用上臂内侧挤挤自己的胸前。
微微隆起,胀胀痛痛,真是不舒服。
“啊啊,我是女孩子啊……”
连身体都有开始好好发育了呢。
“诶?”
琳娜突然停住脚步,垂头郁闷的梓言没注意,直接撞到妈妈背上。
“妈妈,怎么了?”
梓言懵懵。
再有一条街道,不超过十分钟步行路程的距离,琳娜母女就能够回到大藏医院休息了。
可是琳娜却在这边街头直直停住了脚步。
之前远远望见,琳娜就已经隐隐约约有不爽的感觉。
现在走近看清,琳娜不爽的感觉几乎要抵达极点——劳斯莱斯幻影,大藏家家主大藏日勤特殊定制的防弹座驾。
再看看这车的街道旁边停靠着六辆一模一样的黑色劳斯莱斯幻影用来迷惑视线,琳娜就是不动脑思考都知道是什么人来了。
她的父亲,大藏家现任家主,大藏日勤。
而且即使不动脑思考,琳娜也知道她父亲是来做什么的。
夜色已深,大藏日勤又出现在大藏家私人医院的附近,如果不是老爷子自己身体出什么问题,那就只能是来找她们母女的了。
琳娜面色变得十分难看。
她父亲大藏日勤的手段如何高明,琳娜非常清楚。二十年前琳娜被父亲逼婚,她能够逃出东京去安特卫普,说是“九死一生”都不过分。
险些就要被锁死在大藏家里了。
所以即使有目前掌管大藏财团亚洲分区的大藏千夏作掩护,琳娜仍然觉得日勤知道她们母女在大藏家的私人医院里治疗是早晚的事情。
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没想到会是在晚餐会之前。
“宝贝,今天晚上妈妈带你去住五星级酒店,总统套房。”
“诶?”
梓言还没弄明白,就已经被妈妈拽着走出几十米,弯身进旁边的小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