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魔法与人

作者:丁三 更新时间:2020/4/7 20:10:55 字数:2770

又是一个晴天,我在刚没过脚踝的草地上漫步。我现在已经八岁,在这个异世界生活了八年。我所居住的地方是个草原,这里气候温和,但也仅限于夏天,多数时候介于冰点之间。我虽然在这里生活了八年,但我对这里还是不太清楚。我不知道这里有多大,我离开草原时总是在母亲的带领下,她会怀抱着我离开这里。她行动地很快,像一阵风一样,我周围的景物会快速倒退。她在行动时并不动腿,据我所知,她完全是悬浮在空中,脚尖离地一寸地飞行。这就让我仿佛是在乘坐一辆磁悬浮列车。

今天是我八岁的生日,我已期待这天许久。因为大姐姐曾向我许诺,在我八岁时教我魔法。所以我徘徊在房前的草地,时不时抬头看一眼天空。因为在平时,魔女姐姐就会骑着她的那根扫把飞来。似乎是特意为了吊我胃口,她今天来的比平时晚了些。

她这个人是很捉摸不定的,她给我五岁生日的礼物是一只绿色的鹦鹉。她对我说那是只魔法鹦鹉,不仅能言人语,还能上演穿墙之术。那场面真是让人拍手叫好。这头畜生在魔女姐姐离开后,就在我眼皮子底下从笼子里飞出来,笔直地冲向墙壁,然后像是溶解了般从那墙上消失。我夺出门,看见它在蔚蓝的天空下,飞得好不自在。

她答应在我八岁生日教我魔法,但我也不知道她说得是真是假。

我来回在门前的草地踱步,或者坐在那张棋盘的椅子上。那张棋盘是大理石做得,所以日光下就看不太清那些刻出来的纹路。我们玩得游戏有很多,五子棋,围棋,象棋,都在这块石板上进行,因为她可以用魔法来改变棋盘的纹路。这些玩法都和我的世界里一模一样,但它不是我提出来的,而是魔女姐姐。

我现在就坐在这椅子上。其实那不过时一块光滑的黑色石头,但坐起来十分舒适。平时我就坐在这上面和她对弈,并为此焦头烂额。她在这方面是个高手,棋风变幻莫测,往往在不经意间杀的我片甲不留。

当她来时,我正在与汀兰下棋,那个附近天母教孤儿院里的孤儿。这张大理石版经过了姐姐的魔法改造,在表面上有三个光标,分别写着围棋,象棋,五子棋。只要按下去,棋盘就可以改变成对应的纹路,棋子也会自动出现,可以说是非常方便了。我妈初看这东西时为这魔法惊讶,说她从没想到魔法还能这样用。这更让我觉得姐姐修为高深,向她学习魔法一定能让我有所成就。

所以我是十分期待这一天的,但她来时,我已经与汀兰下了十盘,太阳转到了天空中心。汀兰这小妞比我大几个月,现在也是八岁。第一次我见到她时,她正在追一只色彩鲜艳的蝴蝶,那时我刚好用竹竿和面粉袋制成一把虫网,便在他的注视之下捉住了那只蝴蝶。她圆睁眼睛望着和她同高的我,说:

“你哪里来的,我从未见过你呀。”

我说:

“我就住在你们隔壁,是魔女的儿子。”

那天是她六岁生日,她第一次走出孤儿院,与孩子们出来活动。他们就在那株枝叶繁茂的针叶树下野餐,她不过是被这只蝴蝶吸引而跑出来了。

为了防止这小家伙儿迷路,我决定要把她带回大部队。我与孤儿院的“老大姐”还挺熟的,虽然她总劝我不要与姐姐玩耍,但她的确是个好人,孩子们都管她叫妈妈。

我对汀兰说:

“小家伙,你叫什么名字?”

“你真的是魔女的儿子么?”

“呵呵,当然。”此时我已经收回了虫网,左手捏着那蝴蝶的翅膀。为了防止她从此惧怕我,我就把那只蝴蝶给了她,“我可不是什么坏人。”

那之后我与她多多来往,算是成为了好朋友,由于这小家伙长得还算俏丽,五官比较精致,我就把那根虫网送给了她——反正我还可以再造嘛!

现在我与她下了十盘五子棋,魔女姐姐终于从天边出现了。我一眼就望见了她,因为她的身后还飘着一块黑板,阳光下格外显眼。她流星一般飞来,在着陆时来了个漂移,横着停在了我身边。我赶紧冲上去,脸上堆满了属于儿童的天真笑脸,说:“哎呀,姐姐,你可算来了,我太想你啦!”

她却一脸嫌弃,说,“好恶心,怎不见你那‘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老成了?”

我额头直冒冷汗,那首南唐后主的词,是我在误食过期酸奶后拉了五次后悲愤之下所书的。可我写得是中文,不是这里的文字,难道她看得懂?其实也难怪,不然她怎么提出这棋盘的玩法?看来她比我想象得要复杂。

“姐姐,你在说什么啊姐姐。”

“装傻?信不信我不教你魔法啦?”

“啊?这……”我额头上又出现了不少汗,这回是被吓的,“你可不能言而无信啊,姐姐。”

此时她迎面向我走来,那扫把立在空中和那块黑板都默默跟随着她。她脸上挂着笑容,笑呵呵地说:“哎呀,和你开个玩笑嘛。”

“玩笑,哪个是玩笑?”我尖着嗓子,委屈地说。其实我只是在和她上演一种游戏,看到那块黑板,她教不教我还不是明显的吗?这种游戏只是为了给平静无冲突的生活添上点起伏的波浪,要不然就太没意思了。我是从这个角度理解的,至于我尊敬的魔女姐姐,她可能只是觉得调戏我很好玩。

“哎呀,这不是汀汀吗,让姐姐抱抱。”她冲向汀兰,一下子把她抱起。

真是区别待遇,她完全把汀兰当做小孩。

“姐姐,我的帽子好看么?”

“真漂亮呀,是哪里来的?”

汀兰头顶戴的那副草帽,是我用从牧羊人那里要来的麦秸杆编织而成的。有着鲜艳深沉的麦黄,既有可堪装饰的外貌,也有遮阳防晒的效用。

“是温哥华给我的。”

没错,我还叫温哥华。因为她们给我取名时,我已经会说话了。而在那之前,我的名字完全取决于魔女姐姐的趣味。在我看着她飞着来到我面前时,她会管我叫阿飞,夜晚时她从自己的口袋中取出夜明珠时,她会用小光向我道别。总之我的名字她随口叫,长久没有个定名。起名这件事是我自己提出的,温哥华这个名字是我自己争取到的。因为我实在懒得再想一个名字了。这么多年过去,我似乎也没有像最初那么思念她,想和她见面了。所以我给自己起这个名字,并不是为了方便她认出来。

魔女姐姐她最终同时教我们俩魔法,这件事我早有预料,因为我很少见到姐姐喜欢一个孩子(我想她应该是喜欢我的吧,只不过我并非孩子)。我可不觉得这是因为汀兰光滑的皮肤和她俏丽的脸庞,既然姐姐是个魔女,能让她感兴趣的,自然也就是有魔法天分的人了。只不过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天分,她从未提过这件事,如果我其实没什么天分,那可足够我伤心一阵子了,因为我实在难以甘心平庸。我写小说,我学物理,都是出自这个理由。我可以忍受物质上的匮乏,只要足够生存即可;但我无法忍受精神上的贫乏症,这会让人成为一个空壳。有两个途径可以让我的精神不贫乏,其一是有趣——所以我写作,其一就是探索这个世界的奥秘——所以我学习物理。在我看来,凡意义皆出自这两个层面,这两个层面都没有接触,那么人就会空虚,就会说世界没有意义,人生没有意义。我们已不是史前的野蛮人,再把维持生存或者繁殖后代作为人生的追求已不现实,食物充足,维持生存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在这种情况下,精神的追求已成为必然。当然这是我前世的情况。现在有魔法。魔法,不同于小说那种虚构——一种表达欲,近似于自欺欺人,我可以真实地享用一种有趣,打个响指就是一团火焰,记住要诀就可以吼出闪电。多么快乐!如果我不能学习魔法,那我岂不是白来这世界走一趟?我一定要学会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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