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鹰爪城

作者:掘墓人 更新时间:2013/3/27 18:27:11 字数:0

今年的夏天来的特别早,五月未尽,亚赞山就迎来了第一场雨,乡亲们无不在奔走相告,说今年看来又会是个好年景。送暖的南风从山谷徐徐地吹过,绿油油的牧草一茬接着一茬狂长着,割都割不完。眼看着圈里的牛羊一个个吃得膘肥体壮,让人看得心中好是欢喜。亚赞山的每条山谷里都飘荡着山民们愉快的歌声,感谢诸神慈爱,又赐予了他们一个丰收年。

央金背着一袋的牛肉攀上崖顶,大气不喘一下,丝毫看不出之前已经走了几十里山路的样子。她今年刚刚十六岁,天赐了一副健朗的好身板,不大的年纪就担起家中的重活,帮双亲分担家计,让邻居们好生羡慕。

其他的庄户人家里的闺女在这个年纪时大都还窝在房中学做针线活,准备着未来媳妇的营生,唯恐找不到一个好婆家。央金却似乎毫不在乎,每次听到别人说起这些,她也只是挽起齐耳的短发露出枫红色皮肤,爽朗地笑着,露出一排雪白的牙齿。清澈的眸子和被汗水浸湿的发梢闪闪发亮。

央金出身鹰爪城极富盛名的鹰民家庭,是老鹰民西卜的独生女儿。她的家族代代都效忠于鹰爪城城主,算来已经为他们服务了将近两百年。经他们手调教出的战鹰,比起其他山城养出的战鹰,毛色更加鲜亮,眼神更加威猛,叫声更加骇人,身形更加魁梧,那对壮实有力的翅膀呼扇一下,能把一头牦牛卷飞出好几丈远。远道而来求鹰种的贵族络绎不绝,只望能将如此神骏威武的战鹰引入自家的大山。但无奈鹰神私心,只专美于亚赞山,云之原驯鹰的历史已过去两百年,最好的战鹰仍是出自亚赞山鹰爪城的鹰民之手。

今日如往常一样,在山谷的上空盘旋的战鹰老远就看到的前来喂食的央金,鹰爪城附近的山谷都回荡起了战鹰们凄厉壮绝的叫声。在旁人耳里,这声音简直让人心胆俱寒。但在央金听来,这声音却如同那迎着主人回家的犬儿一般,调子中渗着压抑不住的欢喜。

麻袋中的每块牛肉都经屠夫之手处理过,细心去掉了皮毛和碎骨,但总重量仍是十分可观,一大块完整的牛腿肉足有十余来斤。每次喂食,央金都要将肉块放在一台有着长长木制杠杆的投食器上。然后拉动木杆,网兜里的肉块便会被抛上半空,让飞过的鹰追而啄食,强壮敏捷的鹰总会抢到最肥最美的肉块,弱一些的,只能捡些被丢弃的残羹剩饭。

这一笼战鹰都是三年前出生的,如今已经都近于成年,一只成年战鹰身高两丈,足有三个人般高,翼展更是达惊人的十五丈甚至二十丈。多年的驯养已经让这些战鹰极通人性,这些健硕的猛禽轻易不会去攻击人,但若是被它们那坚硬如铁的羽翼从正面拍到,就算即便是强壮如牛的汉子也难逃骨断筋折的厄运。喂食时,总几只性情急躁的家伙按耐不住,没等央金将肉块抛向空中,便急火火地向她猛冲而来,想要抢夺麻袋中的美食。纵然央金已经是与战鹰打了十年交道的老手,这种时刻仍是相当地危险。

她刚将牛腿肉放于投食器之上,还等搬动木杆,一只身形庞大的战鹰便呼啸着从她头顶掠过。瞬间刮起的强风差点就将央金掀下崖去。好在她身手也算敏捷,立刻伏低了身子躲过,但膝盖却重重地磕在石头上,痛得她眼泪直冒。晚上若是让阿爹西卜看到了这块伤口,少不了又会是臭骂一顿。

想到这里,央金从地上跳了起来,顾不上拍去满身的尘土,便扯着嗓子对着那几匹还在山谷中盘旋的战鹰大喊道“弯刀,你这坏鸟,下次再不给你切好肉了!”

她话音未落,便被山谷中回荡的隆隆炮声压过。央金一下忘了膝头的痛楚,放眼朝山城的方向望去。今日天气晴朗,往日浸没在云雾中的山城尽皆展现了出来。亚赞山的山城名叫鹰爪城,据说是说当年筑城时,初代城主扎桑曾看到一只巨大的雄鹰用自己的利爪将对面的山峦齐刷刷地撕成三道峡谷,自诩为鹰神之后的扎桑便将山城命名为鹰爪城。此后鹰神也似乎如人们所愿,一直庇佑着这座山城和山城统治下的亚赞山的子民们。不管和平还是战祸,只要山民们看到在天空中翱翔的战鹰,还有那些唱着鹰神之名的鹰骑士们的无畏身影,便知道这座山城便固若金汤,不可撼动。直至三十年前的那场战祸亦是如此。

那年居住在东方大草甸的马民突然大举入侵。邻近德容草原的另一座大山——东孜山惨遭马民洗劫,东孜山的主人,金花城城主急向云之原上的其他山城发去求救信。最终山民们联起手来,在德容草原与数百万马民大军决一死战。鏖战七天之后,被称为一代天骄的马民首领,天可汗死于乱军之中,惨烈无比的德容草原之战也终于得以划上句号。

那场战争中,鹰爪城的军队损失惨重,十七位鹰骑士仅有八人生还。如今的鹰爪城城主巴桑,正是其中之一。三十年过去,曾被誉为云之原的第一勇士,深受山民们敬爱的老城主巴桑,如今也已经迎来了自己五十岁的生日。

让鹰爪城和山民们又喜又忧的是,已经年近十六岁的城主独子格桑性情温顺,为人正直,性子像极了他的父亲,但他生来体质虚弱,更不曾被鹰神所眷顾,至今也未见到他驾着战鹰翱翔于天际的身影。格桑聪颖谦逊,平日里大家对他也是喜爱有加,关于他始终无法架鹰这件事,慢慢也就没什么人会特别提及。只是巴桑老城主年事已高,不免有些让人担心在他百年之后,鹰爪城的继承人会是一个骑不上鹰的人。真是如此,说来只怕会让他人笑掉大牙。毕竟,按照云之原的规矩,一个人若是在十岁之前还未得到鹰神的眷顾,今后一生怕也不会再有骑乘战鹰的机会了。

格桑自己当然也是知道这点,因为没人比他更加为这件事情所困扰了。和他那天生就似乎是为了当鹰骑士的父亲不同,格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战鹰那天正好是他十岁生日,发狂的战鹰吓得他大哭大叫,裤裆尽湿,成了不少人茶余饭后的笑柄。在那以后,格桑壮起胆子,再次尝试了几次。但那些战鹰却好像有意刁难他一般,从不肯乖乖地让他抓住缰绳,更不要说跨坐在鞍笼之上了。

下午的礼炮已经鸣过了三次,来自四面八方的来宾已基本经到齐。用不了多久,寿宴便会郑重开席,身为少城主的他即将要坐在城主的身边,接受来宾们的朝贺。人们纷纷猜测,巴桑恐怕要借这次寿宴的机会,宣布鹰爪城接班人的问题。巴桑年轻时被人称为“鹰主”,老了之后,其称为自然就变成了“老鹰主”。如今,格桑若是坐上了城主的位置,少不了会被人称为“少鹰主”。但这其中几分是尊敬,几分是挖苦,格桑自己心里是知道的。

自打天一亮,他将自己反锁在内室,任由屋外的侍者们敲破了门、喊破了嗓子,格桑就是闭门不开,一声不应。眼见着宴席召开在即,少城主却在这节骨眼上闹开了别扭,忠心耿耿的石达总管心急如焚。他看着格桑从小到大,对少主的心思自然是明白的。若是平常,只要让格桑发上个半天孩子脾气,之后也会乖乖地走出房间,洗漱吃饭,日常无碍。但今天日子特殊,老城主一个劲的派人催促,石达总管嘴上应了,心里却没个着落,只好站在门前好言好语地劝着,生怕让这倔孩子一头钻进牛角尖里,谁也唤不出来。

这时,一只大手轻轻放在石达背上。石达回头一看,此人正是格桑的生父,老城主巴桑。巴桑示意让石达和侍者们退下,走上前去唤起了门。格桑虽然好强,但却绝不敢忤逆父亲,他听到巴桑的声音后,果然乖乖地将房门打开。

巴桑身形高大,棱角分明,脸颊上那道长长的伤疤更是显得面目可憎。但熟识巴桑的人都知道,这位老城主正是一个地道的亚赞山人,品性纯良忠厚,德行高贵正直,是位不折不扣的男子汉、好城主、好父亲。

巴桑年逾五旬,眼睛却依然如年轻时那般清澈无比。只要被他的目光扫那么一下,心有愧疚的人便都会忍不住低下头去,避开与他相视。格桑也不敢抬头,双手规矩地背在身后,不敢多言多语,生怕让父亲看出了自己那点不甚端重的心事。

身着狼皮披风,锦缎长袍的巴桑走到窗前,如一团浓云般在格桑面前飘过。他望着远处的港口,默然良久。

“格桑,你母亲去世之后,我便让你住在这间房中,你可知道我的用心?”

格桑略感意外,但很快回答道“这间房窗户向东,每天清晨便可看到太阳升起。父亲是希望我每日早起,做个勤勉的人。”

巴桑笑了笑,又说道“你很聪明,但却总是想得太多。我让你住这房间,只是因为这窗外的风景最美。”

格桑心中一动,顺着巴桑目光的方向望去,只见一艘小巧灵活的货船正缓缓入港,这小船应该只是路过的商旅所有,他们往来于个个大山之间,靠贩卖奇货或是传递信件为生,不少人亦是游走于法律边缘的亡命之徒。格桑有些奇怪,巴桑平日里很少不喜欢这类人等,但说到方才那些话的时候,口吻中却似乎带着些许高兴,亦有些许凄凉。父亲的这般模样,他从未见过。

鹰爪城的主港此刻已是船满为患,码头上的工人们将粗大的缆绳捆在十头牛拉动的轮轴上,将等候在关口外的飞空船依次引导入港。站在瞭望台上的旗手更是分外紧张,眼睛直盯着每艘快要接岸飞空船,生怕发生什么事故。今日是老鹰主寿辰,来访的宾客甚多,停在港内的船只个个都豪华奢侈,无比贵重,磕碰不得。

为了腾出泊位,原本驻在港中的军舰大都已经离开,前往附近山峰里备用的泊口。石达总管曾打算让军队干脆开拔到亚赞山其他的空域,顺便担起巡防的责任。但老鹰主却一个劲摇头,说既然遇到此等喜庆盛宴,也不要亏待了那些辛苦的官兵们,让他们尽管放下工作前来喝酒便是。

但即便如此,鹰爪城的港口依然十分紧张,这座运营百年的港口已经没有多余的地方让船只停靠,不少商船亦被拒之门外,弄的那些原本以为可以趁机赚上一笔的商人们闷闷不乐,懊恼不已。

刚刚进港的那艘小货船名叫飞翼号,船长递上的文书甚是崭新,一股扑鼻的油墨味道让海关的官员心里直打鼓,往常这类小货船大都绕开山城,只在些有泊口的小村收些当地特产到别处去贩卖,偶尔有大胆的会冒险绕开山城的守关,做些走私的营生。眼前这艘飞翼号上似乎也没载什么值钱的货物却坚持要进港。这让这位尽职的官员很是为难,他虽然很想将这艘奇怪的飞空船拒之门外,但也拿不出合适的理由,直到对方拿出了另一份由鹰爪城城主亲手签发的文牒之后,官员才不情愿地让这条船进了港。更让人在意的是,这艘小船的船长竟是位女子,看来只有三十上下,也不知是什么来头,以那如此之轻的年纪竟能坐上船长之位。但今日事务繁忙,那官员也无暇多问,这船文牒齐全,也无甚可疑之处,便将它放入了港去。

转眼间,日头已没入山脊之后,绛蓝色的天空之上繁星点缀。山城的城垣和街道之上的火盆也一个个点了起来,整个鹰爪城灯火通明,灰黑色的城墙被披上一层淡粉或金黄的光晕,似乎也不像往日那般面目可憎。

鹰爪城主宴厅此时亮如白昼,乐师鼓手卖力演奏,侍应捧着食物美酒在席间穿梭忙碌。铁架上串插着的牛腿肉上涂满香料,在火苗的炙烤下散发着扑鼻的香气,整个大厅都可闻到,令人垂涎欲滴。身着盛装的老鹰主巴桑与格桑端坐于主席之上,与来宾们觥筹交错,谈笑风生。跳动的灯火映衬着老鹰主那张不苟言笑、庄严高贵的脸,以及一旁若有所思的格桑。格桑此刻已换下棉袍,穿着一身孔雀城产的蚕丝外套,胸前挂满用金线编制而成珠串,稍一挪动身子便叮咚作响好不热闹。

正当格桑不耐烦的时候,随着席间一人高喊老鹰主的大名,众宾客们纷纷起立祝酒,巴桑起身致意并将满满一杯美酒一饮而尽,然后把酒杯翻转让众人看清杯底。老鹰主豪爽的举动引来一片叫好之声,乐手们瞅准机会,将乐曲加快了几个频率,舞者们也适时登场,优美的舞姿让人目不暇接,只是众人沉醉于美酒与美食之中,不知有几人在欣赏着华丽的舞蹈。

趁着这闹哄哄的当会,格桑从坐席上溜下,想去露台上醒醒酒,喘口气。没走几步他的后襟就被人一把抓住。只听到对方说道“少鹰主,你要跑?”这一句话吓得让格桑酒劲全消,立刻清醒了过来。回头一看,原是穿着侍女服装的央金正看着他得意地笑着。

“吓死我了!”格桑责备道“你穿成这身是准备做什么?”

央金拽起裙角,来回甩了甩 “女侍酬劳蛮高,阿爸让我来赚些外快,钱全归我零花……”

你又不买裙子脂粉,要零花钱作甚……格桑正想反唇相讥,却看到央金说完话后便直勾勾地望着窗外,神色严肃嘴唇紧抿,一反往日嬉皮笑脸的神情。他不免有些奇怪,便问道“你是女侍,为何丢下客人跑到这里来?”

央金慌神,忙摆手说道“我是看阿爸喝酒喝得正欢方才溜出来的,你别告诉我阿爸!也别告诉总管!我到露台看看,马上就回去……”

格桑愈发满心狐疑,继续问道“露台你去那里做什么?”

央金皱起眉头,欲言又止状,犹豫了一下之后,说道“我似乎听到远处山谷里有些古怪的声音,总觉得有些不好的事情要发生。”

此时宴会厅里的舞蹈似乎告一段落,乐手们的音调较之方才降低了不少,但在这走廊之中依然清晰可闻。格桑竖起耳朵细细听了一阵,却只分得出乐声和祝酒声中觥筹相接的叮当声,他不由地皱起眉头,问道“你想偷懒就直说,这谎话可够离谱。”

央金急了,脑袋摇个不停,身上的配饰也跟着央金的动作哗哗啦啦地响了起来“我真听见……算了,我只是去看看,马上就回来做工……”说罢,央金嘟着嘴,有些地生气转身就要走,格桑连忙一把拦住。

“慢,我们一起去吧。”格桑叹气,有点无奈地说道。

此时港口之中依旧人来人往,但比起白天已经少了许多。飞翼号的船副杰布和瞭望手次仁将船上载的采购自桑色山的牛皮一字摆开,让来收购的商户仔细查看。这些产自桑色山的牛皮薄厚适中、色泽鲜亮,经过秘法鞣制之后易于剪裁,且不怕水侵亦不遭虫蛀,在云之原上是非常受欢迎的货品。

只是那商人大概也在宴席邀请之列,眉宇间透着掩饰不住的焦急,不住地催促两人动作快些,砍价时也少了许多耐心,牛皮的价格比预期高出两成,让两人窃喜不已。

“这才叫做生意!”次仁跳到码头的木板箱之上,一屁股坐下,望着杰布手里的金刀银布直流口水。鹰爪城的黄金成色十足,在其他山城很受欢迎,此地关税又比其他山城要轻,生意相当好做。只是不知为何,船长希达却从未在此停留过,导致错失了不少赚钱的机会,真是想想就觉可惜。

对于次仁的牢骚,杰布早已听惯,只是赔笑而没搭话。他身材魁梧、沉默寡言,从不对船长的指令有过半分抱怨。作为一个地道的龙达山水手,他喜欢抓着舵盘胜过抓着黄金,腰上也总是不忘缠上一圈缆绳,没事摸着便可让他心情平缓。对他来说,那些粗糙沉重的东西才应该是生活的全部,而不是那些根本不知道该花在什么地方的金刀和银布。

但次仁不一样,他从十六岁开始干起,至今已经在船上做了整整八年。他最常谈起的话就是等他攒够钱,就辞掉这辛苦的差事,回到老家金花城,娶一房媳妇,买几十头牦牛,过着和其他人一样安逸的生活。

这倒也也不怪他,飞空船上的生活对于像他这样的年轻人而言的确过于辛苦,终日生活在密闭狭窄的船舱之中,日复一日的工作既劳累又单调。更不要说云之原上那变幻莫测天气,峡谷中的乱流以及那些徘徊在法外之地,虎视眈眈的强盗们。在繁忙的航道之下,随处可见前人留下的飞空船残骸与森森的白骨,时间长了,这些遗骸甚至成了后来者的航标。

亚赞山地处云之原的东南,气候温润,物产丰饶,而且难能可贵的是这里十分太平,许是他们也怕了亚赞山老鹰主巴桑的威名的缘故,鹰爪城周围方圆数百里都少有匪患之事。所以说,这里本是行商贸易的最佳目的地,尤其对于飞翼号这惯于独行的商船来说更是如此。但船长希达却总是说亚赞山和周围两座山出产的货物相差无几,没什么利润可赚……因此即使他们偶尔路过鹰爪城,也总是匆匆离开,甚少登陆。

“这其中必有隐情!”次仁曾赌咒发誓般地如此说道。

当然有隐情,瞎子也看得出来……杰布心里说道。但水手有水手的本分,这并非他们该操心的事情。飞到哪,飞多久,在哪里停下,都是船长一个人说了算,自古如此。

杰布在天上飞了整整二十年,凭心而论,希达可说得上是他见过的最为出色的船长。能做船长的人不一定是最聪明的,不一定是最勇敢的,但一定要是最为可靠的,希达就是这样让人信赖,尽管她是女人……

“船长说去哪,我们就去哪。她说我们停多久,我们就停多久。”杰布这样对次仁说道。

“你说奇怪不奇怪,往常都是装了货就走,要么便是蹲在船里等到日出,哦,那次是因为风雪……哪有像这次这样,让我们清空货仓却不上货,不出港但又不让我们进城。你说船长到底在想什么?”年轻的水手依旧抱怨个不停,丝毫没有注意到此时杰布正连连冲他使着眼色。

“你要想进城,自己去便是了,只是回来时别指望我们等你。”

次仁大骇,待他转身张望时,希达已大步流星地走过他的身边。她锐利如鹰一般的眼神扫过飞翼号旁边的行李,随即骂道“我说过给养运来就立刻装船,愣着干什么!”

次仁像只被踩到了尾巴的狗一样跳了起来,连忙闭上嘴巴乖乖干活。杰布也没闲着,他和次仁抬起箱子向船舱里搬去。她心情不好,比上次来这里的时候还糟糕,杰布心里默默地念叨。

钉装的木箱有八个,里面是密封好的腌菜、面粉和干奶酪,还有五个装满烟肉的麻袋和十个瓦罐,五个装清水三个是麦酒,剩下两罐里是油。这些供给足够飞翼号的全体成员吃上整整一月,比往常装上船的分量多出了许多。次仁纳闷,杰布心里也充满疑惑,但希达不会说,他就绝不会问。

绝不多嘴,这就是果龙山人的作风。

露台位于鹰爪城的上层,除去临近山峰的烽火台和瞭望塔,这里可以说是鹰爪城的最高点,可以俯瞰整座山城,而远处是连绵不绝的山峰,当山城下面的街道已经入夜的时候,这里还能够看到太阳的余晖,大地的影子会慢慢地顺着城墙向上爬,直到把整个世界都纳入黑暗之中。在晴朗的夜晚,等到蓝色的水月和红色的火月爬上天空,巍峨的山城迎着天空上洒下的冰冷清光,如向阳光一样映在浮云之上,那时的云朵比白天更白,远处衬出山的阴影。而星星在头顶一闪一闪地发着荧光,仿若掂起足尖就可摘得。

但是今天天气不好,云太浓,山谷之中也尽是雾气弥漫,两对弯弯的新月那样的柔弱无力,躲藏在云块之间不敢露头。湿润的南风送来雨水也送来了雾气,大雾弥漫在山间,风吹着云浪向潮水一样拍打在山头上。在这样伸手不见五指的云雾中,被气流裹挟的飞船时刻都有船毁人亡的危险,这样的夜里飞行是所有船长的噩梦,尤其是在亚赞山这样峰峦险峻的大山中。

此时此刻,能有什么?心中充满疑惑的格桑极目远眺,但却也什么都望不见,竖起耳多倾听,也只是听见宴会厅中的歌声与乐声在山谷间回荡。他瞅了一眼央金,不禁怀疑自己的此刻的举动是否有些欠缺理智,陪着这疯疯癫癫的丫头跑出来,丢下父亲和宾客——身为少主,这该是何等的失礼的行为。

但央金却仍然坚称自己听见了炮声,第一声很远,第二声要近一些。只是声音在山谷中回荡太多次,无法判断具体是从哪个方向传来的。

“怪了,鹰巢石上的哨所没有光亮。”央金指着远方,脚尖掂着,上半身从露台的边缘抻了出去,生怕自己的手指伸的不够远。

“雾这么浓,看不见也不为怪。”

“不不,看那边,云层里有一片黑影在动,就在那!是船!不止一艘……”

格桑开始有些不耐烦,他还是什么都看不见。再说了,怎么有船长会冒着这么大的雾冒险行驶在山脊中呢?真是活得不耐烦了。

但念头还在脑子里打转,只见游隼峰的方向突然一亮,似乎有一团火苗在云雾中转身而逝,紧着沉闷的轰鸣声一阵阵地传来。这次格桑听清了,那是炮舰齐射的声音,而方才冒出火光的地方正是鹰爪城的前哨——游隼峰堡垒。

鹰爪城被攻击了!

央金所言不虚,耳朵更是出人得灵,但格桑却来不及说声佩服,他心急火燎地跑下露台,只想尽快赶到父亲身边去。冲进宴会大厅时,所有人都被他吓了一跳。只见格桑的头上顶着一块大大的淤青,皆因下台阶时踩到了长袍下摆的流苏所赐。几名侍女急忙上前想要帮助格桑,却被他一把推开。在众宾客的注视下,格桑径直穿过宴席和中厅,走向巴桑的席位,报告了当前的事态。

巴桑不动声色的听完之后,离开坐席,交待侍卫们将宾客引致城堡内部,自己则带上总管石达、卫队长拉克巴、鹰民西卜三人,让他们随自己前往外城,查看敌情。一路上,拉克巴嘴里唠叨个不停“马民!一定是马民!我就知道这帮卑鄙的强盗一定会回来!”这大汉满脸通红,挺着一个圆滚滚的大肚皮,走起路来摇摇晃晃。他年轻时曾是鹰爪城数一数二的勇士,手上使刀的功夫出神入化。但自三十年来,亚赞山太平无事,拉克巴空有一身武艺却毫无用武之地,于是终日徘徊于饭局酒场,原本精瘦干练的身板也变成如今的模样。

“父亲。”央金小心翼翼地挤到西卜的身边,问道“真是马民吗?”

“怎么会。”西卜摇头道“马民畏惧天空,借他们个胆子也不敢开着船来。”

格桑在一旁听着这对父女的谈话,心里点着头。但若不是马民,那来犯之人又是谁?

侍从们引着巴桑一行人来到鹰爪城城门出的要塞,入侵的船队已经据此不远,士兵们也均已到位,他们大多都衣衫不整,却个个都紧握着火枪,站立在大炮之侧,一副要与敌人殊死一战的样子。不消多少工夫,已有数艘飞空船冲出战阵,逼近了要塞。巴桑一声令下,城墙和炮台上的长短火炮一齐怒吼,炮弹如雨点般飞向敌人。前方的几艘船首当其冲,其中一艘被击中火药库,顿时在空中化为了一团火球,发出震耳欲聋的爆炸声。

“糟了!”格桑叫道。原来这几艘船本是诱饵,骗到了防守方炮位的第一轮齐射之后,余下的飞船突然加快了速度,向着要塞的外墙飞来。要塞塔楼上装备得全是大口径火炮,这种武器威力十足,但因为炮弹过重的缘故,装填起来十分地麻烦,就算用上最熟练的炮兵,也要五人合力,并且要花上半刻钟之久。对方定是熟知鹰爪城的布置才定下如此战术,专门选择顺风的方向进攻,做出一副自投罗网的样子,结果疏于阵仗鹰爪城守军们果然上了当。

转眼之间,几艘尖头的快船已经近在咫尺,眼看就要撞上外墙。城墙上的火炮终于也装填完毕,在此发出了震天的怒吼。但对方的船身窄小,而笨重的守城炮又无法有效瞄准。这轮齐射,竟无一发炮弹命中。

诡异的是,这几艘快船来势依然不减,迎着厚厚的城墙和塔楼一头撞了上来,顿时木屑横飞,船身也都折成几截。

不详的预感在格桑心中油然而生,还没等他喊出口,一个高大的身影便将自己扑到。耳边只听到央金喊了些什么,但没等听清,只觉得身边仿佛响起了几声炸雷,四周也立刻变成了一片火海。原来那几艘快船之上装满了火药,将自己变成了一枚巨大的炮弹来使用。

爆炸的热风将所有人都震得七零八落,格桑脑袋里嗡嗡直向,手中满是温热,不知是自己的血还是别人的。他眼睛睁开一条缝,只见一张无比熟悉的面孔正望着他,眼里满是慈祥。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父亲巴桑的模样。


设置
阅读主题:
字体大小:
字体格式:
简体 繁体
页面宽度:
手机阅读
菠萝包轻小说

iOS版APP
安卓版APP

扫一扫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