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我说,孩子——这真的是个误会。”
耐姆其实真的没觉得有什么——就算那一瞬间他将女孩儿的全身都看了个遍。
但他依然也没有觉得怎么样。
耐姆既不是变态,也不炼铜,他没有必要对一个看起来只有十五六岁的孩子产生兴趣。
至于那个女孩儿。
她的身上除了伤疤就没有什么值得让人注意的了。
而现在的她呢?
她终于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
现在的她正裹着被子缩在床上,一脸惊恐地看着这个黑色衣服的人。
这个黑衣的人——耐姆,现在直觉得自己没有把握好进门的方式。
“你能听懂我说话吧,孩子。”
“嗯——能——”
在交涉了几分钟之后,耐姆终于得到了对方蚊子般大小的回应。
耐姆点头:“很好。”
“您,您是哪位?”
女孩儿的声音很小。
耐姆也是仔细听才能听清她的话。
而这不耽误耐姆和女孩儿交流:“啊,我叫耐姆,耐姆 勒斯——是个牧师。”
“牧师——”
“啊,你一定饿了吧。”
耐姆停下了和女孩儿的交涉——他觉得自己需要好好照顾她。
首先,她必须要进食——鬼知道她的上一顿饭是什么时候吃的。
耐姆可不想让自己好容易救回来的女孩儿因为身体虚弱再次死在自己床上。
诶,这么说怎么就像她死过一次一样?
“我去做饭,你先好好休息。”
比起了解这个女孩儿,还是先照顾好她更适合现在的环境。
耐姆满是无所谓地推开门走了出去——似乎丝毫没有在意女孩儿的手已经握到了她藏在被子里枪的保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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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还是不信任我啊——
这也难怪,谁会在重伤醒来之后轻易信任一个陌生人呢。
尤其是,女孩的身份——大概就是一名士兵吧?
虽然不知道那女孩儿手中和打伤她的工具是什么。
但耐姆有预感——
那东西的威力自己是不会想知道的。
这之后,耐姆就把那些有的没的都甩在了脑后。
还是先做饭吧。
他又洗洗手。
就在他打算把锅也刷刷的时候——他突然注意到了教堂门口的信箱里塞了一封信。
看起来是给他的。
大概是凯恩斯的感谢信吧?
这样想着,耐姆静静地走到了信箱那里——而取出信的时候,他才注意到了反常。
这信的封皮上盖着防盗的蜡滴纹章。
凯恩斯是绝对没有能力也不敢这样做的。
伸向信箱的手在空中顿了一下,耐姆还是拾起了那封信。
将信翻过来,耐姆看到了署名——这惊得他吸了一口冷气。
兰达尔 鲜血之矛。
这个地方的领主。
耐姆慌了。
不是因为对方是身份高贵的领主。
耐姆的身份也不低,完全可以和这种地方要员平起平坐。
而真正让耐姆害怕的,是因为这个领主的姓氏——鲜血之矛。
这个兰达尔,是血矛家族的人。
血矛家族啊——
远没有表面看上去那么光鲜,最早这个家族出现还是因为一个叫做拉夫罗斯的男人。
他是舒立茨帝国的将军——说是将军,但实际上,他却从没有领兵打过仗。
因为他的这个将军的工作和普通的将军不一样。
比起领着空有一腔热血的年轻人上战场——他要做的工作很明显要阴暗得多。
舒立茨帝国皇室的鹰犬。
可以这样理解这个拉夫罗斯的工作。
他和他手下每日的工作就是到各个地方暗地寻访审查,但凡是查到了某个家伙有威胁皇室安全的想法,他们就会立刻把那个人和他要做的事上报给舒立茨帝国的国王。
而那个被举报的可怜家伙——他的下场自然可想而知。
拉夫罗斯出现几年之后,由于他“作战勇猛”、“指战有方”和“身先士卒”,他被授予了世袭的领主地位。
同时他也被皇帝赐姓——鲜血之矛。
也从此开始,在舒立茨帝国,鲜血之矛代表着不详和祸患。
当然,上面的人不会知道这种说法就是了。
而这个给他写信的兰达尔——既然他是血矛家族的人。
那恐怕,信里写的字段不会怎么让人开心了。
“好吧好吧。”
一大早没怎么开心过,就这样收到了近乎于噩耗的信件的耐姆捏了捏自己的眼角。
“先做饭——做饭。”
如他所言,填饱肚子依然是最重要的。
尤其是,他还有屋里那位需要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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掸了掸衣服上的尘土,耐姆仰头看了看还不算很高的太阳。
今天可是刚刚开始啊。
因为昨晚就了那个女孩儿的缘故?
耐姆的任务一瞬间变得简单了。
现在的他只需要进林地,上山,再确认神庙的位置。
这样就够了。
真的很简单——至少在他本人看来是这样。
让我们来看看现在的耐姆吧?
很明显最近熬了夜的眼圈和眼带,下巴上有没有被处理干净的胡须。
以及因为他对洗脸一直抱着敷衍的态度而干燥的脸颊——怎么看,他怎么都像最近纵欲过的不务正业的家伙。
再加上他身上一身的黑衣和胸前的银质十字架。
完美!
一个颓废而堕落的蛀虫牧师的形象出现了。
他本人对此当然没有什么自觉。
村庄中的人也自然很熟悉他。
也许正是因为这样,那个女孩儿才会害怕他?
那种无所谓的小事怎样都好——
现在,这位看起来堕落极了的主理大人离开了村子开始向山上走去。
顺带着,开始想有关于精灵的事情。
虽然时常听说精灵对人类的袭击从未停止,但是住在边境的耐姆却没有什么感觉。
不知道是不是耐姆的错觉,但是耐姆真的从没有见到过精灵。
这大概是因为耐姆来到这里的时间很短?
耐姆之前有走访过村中的居民,但是就那群本地人来说——他们也很少看到精灵。
“真是奇怪。”
耐姆在思考的时候从没有停下脚步,说话时也是如此。
“照理来说,村中的人早应该疲于应付精灵了才对。”
难道精灵真的就放弃了它们的邪神和它们的这片土地的,而生活在东方贫瘠的大地上了吗?
精灵是很懂得报复的。
这不是人们的传说。
精灵很长寿——相应的,他们也有很强大的记忆能力。
重生日距今还没有过四百年。照理来说,当年参加人类与精灵的战争的老一辈精灵还没有老去——
他们又怎么能饮恨,而轻易地便宜了人类呢?
好吧好吧好吧——
让我们撇开一切,不谈历史。
我们只谈论这片林地——这片环绕着赤头山的林区。
精灵的部族在这座森林中兴建了大大小小数不胜数的要塞。
甚至人类的边境军团都因为恐惧而不敢轻易地踏进这片森林。
照常理来说,这种脆弱的“和平”早就保持不下去了才对。
而现在——别说精灵了,耐姆连尖耳朵的家伙都没有在林子里见到过。
那么,那些精灵究竟躲到哪里去了呢?
不同于北地在派斯塔皇国国内盘踞的其他神部族。
精灵们可是十分仇视人类的。
一旦能抓住机会——它们绝对是会把人类在东部的防线撕开口子的。
可是,375年了。
它们迟迟没有动手。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这样想着的耐姆突然在树下发现了一株特殊的植物——不同于其他的灌木,它的枝叶要显得厚实得多。
耐姆眨了眨眼,然后走进观察了一下那株植物。
他很确定,这是一株药草。
他在修道院那里学过,这株植物是能够提神的那种——
虽然效用不佳,但是依旧有许多喜欢炼药的孩子用它做一些初级的精力药水。
“有些可惜。”
耐姆挠头。
“明明已经成熟了。”
耐姆没有带他园艺的那一套装备上山。
但是话说回来,那东西有什么必要带到山上来呢?
那一套装备是耐姆平时用来种菜的。
但是这株植物的出现暂时让耐姆把想法从精灵暂时移回了这片林地中。
就在他抚摸着那株植物的筋脉时,他身后传来的声音却把他吓了一大跳。
“那个,你可以,把那颗提弗洛草让给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