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罗杰……”看到这个名字,简文若有所思。
2008年地理信息杂志(改版后的《地理》)的封面人物就是卡罗杰。
简文翻开笔记本,只见上面的字潦草不堪。
这还不算什么,纸张上的红茶印他实在想不出一个很合理的解释。
“八成……又是李老板不小心弄上去的吧……”
简文对此也是无可奈何。
李老板从来就是这样一个我行我素的人(智障)
简文花了四十分钟就读完了整本笔记,虽然是用葡萄牙和英文双语写的,词汇穿插错综很复杂,但简文还是能取其基本思想。
笔记的具体内容如下:
上古时期,人类的始祖之一,生活在洛基山脉上的尼安得特人中的一脉,叫做山地野人,他们创立了光明文明。这个文明人数并不壮大,但也算是大家大业,光明文明崇拜光,他们在三座山峰上建立了三座光明神殿,用来祭祀他们的光明神。
就在几千年前,人们来到了美丽的山脚下,这里水草丰茂,气候宜人,而且四季都沐浴在明媚的阳光下,人们世世代代在这里繁衍生息,发展壮大,过着富足幸福的生活。
然而,就在一个黑暗的日子,一切都崩坏了。
那一刻,山崩地裂,日月无光,人们惊恐的躲避着从天而降的碎石,不少老人孩子丧命在灾难中。就在众人绝望之时,酋长带领大家躲进了山洞,保存了部落的火种。
在一片黑暗当中,人们这才感受到了光明的宝贵,他们瑟缩在寒冷的黑夜里,祈祷灾难赶快过去。
不知等了多少日夜,饥饿的人们一个个死去了,部落被前所未有的恐惧所笼罩,人们不约而同的把目光投向了他们的酋长,部落里最强大的男人。
在昏暗的火光下,酋长一双眼睛闪着坚毅的光芒。他挑选了二十位最勇敢的勇士,向着凶险的未来进发了。
他们打碎了洞口的岩石,小心翼翼的一寸寸摸索着向前。酋长旁边是一个十一岁的少年,他是部落里的先知,最聪明的人。
酋长虽然担心他能否撑住,但还是将他带上了。
不要走,这是少年三番五次重复着的警告。
但已经没有更好的办法了。酋长率先攀上了陡峭的岩壁,出发了。
一行人不分日夜的在陡峭黑暗的悬崖上攀爬,累了就只能在峭壁凹陷的地方休息,同时还要保证自己不摔下去。长时间的清醒状态加上肌肉的紧绷,很快就有人不行了。第九次休息时,最下面的那个牧羊人一头栽下了黑暗的深渊,再也没有任何回音。
啊。
酋长哀痛的垂下了头,但他不敢有丝毫的放松,因为他们是部落最后的希望。
但少年紧锁的眉头依旧没有放松,他几次颤抖的说出那不祥的预言:来自地狱的魔鬼。
酋长只是催促大家加紧前进,但心中早已在做着打算。
终于,随着一声声振动,一双鲜红的眼睛从他们脚下的黑暗中慢慢靠了过来。
人们已经太累,也死去太多人了。这两只巨大,鲜红的眼睛如同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族人们开始想酋长发出猛烈的怨言与哭诉:你为什么把我们带入绝境?
酋长没有回答,知道魔鬼张开了它的血盆大口,酋长突然撕开了自己的胸膛。
少年和族人们震惊了,从酋长破碎的胸腔里,分明飞出了一只只发光的蝴蝶啊,它们的光是这样明亮,这样没,人们没有了动静,一动不动的看着这些美丽的生灵,他们忘了身后的魔鬼,忘了疲惫与死亡,朝着这些生灵的方向攀去。
他们向上爬去,虽然也有人摔下去,但他们已经忘了退缩。黑暗深处群鬼的哭嚎渐渐消失了,终于,前方出现了一丝亮光,人们看到了天。
部落的最后九人爬出平原上的岩缝时,天空中正下着微微的小雨,人们这才想到去寻找他们酋长的身影,可是,已经找不见了。
是少年率先哭了起来,接着所有人都嚎啕大哭,在哭声中,一片微雨里,星星点点的蝴蝶正在飞翔。
这就是为什么黄昏和雨天里,山坡上总会飞着成群的蝴蝶。
光明神殿大约就是在3000多年前建成的,也就是故事中酋长的祭坛。
简文发现卡罗杰博士在叙述故事时还在旁边补上了大量的考察依据与原始的象形文字,卡罗杰博士的画工很好,图文并茂,保留了更多的信息。
笔记后面还有一些所谓的文物破坏问题的记录,简而言之,就是进百年来有一群身份不明的人在山顶光明神殿的遗址上集会。博士认为?这些人极大的破坏了遗址的完整性。
对此简文不想评论,不过大殿应该为此这项人类遗产的重大损失负责。
从前集会的时候为了方便,大殿在光明神殿里加装了一大堆魔法设施。当然,这些东西简文十年前就拆走卖掉了,但它们使用过程中留下的痕迹还是无法抹除的,因此对光明神殿的造成了破坏。没想到这么多年过去还有人会对此提出谴责。
笔记本最后有李豪森用中文写的一段后记:
卡罗杰博士在最后一次出发去遗址时将笔记交给了朋友宋时,但他和队伍却不幸在雪山中失踪。
后面的记忆稍微有点断片,简文记得自己似乎是看着窗外的云,然后歪在沙发上睡着了。
“嗯啊――”醒来伴着一阵头疼,简文揉揉眼睛,随即在一瞬间感到一股强烈的窒息感。
“诶……怎么回事?”他低下头,猛然看到有个脑袋正压在自己的胸口上。
周围很昏暗,窗帘也拉上了。简文一时没有反应过来:老王?不会吧,他怎么上我这里来睡了?
莫非是……?!
然后他用两秒钟就否认了这个推论。
简文伸手一摸,摸到了一头柔顺的长发,还感受到压在小腹上的那一对丰满的金莲。
“额……是风爷啊……”
连风睡得正沉,而夜紫也在房间的另一边沙发上睡着了。简文用力抬起连风,然后把自己被压住的身体抽了出来,又将连风轻轻放回沙发上。而对方浑然不觉。
“啊――”简文申了个懒腰,打开台灯,拿起桌边的《恶之花》自顾自的看来起来。
好几个小时过去了,飞机终于停在了温哥华。
机场(Vancouver International Airport)位于市中心区(Downtown)的西南方15公里处(隶属列治文市 Richmond的Sea Island海岛),他们从这里下了飞机,四周非常开阔,蓝天白云下一架架飞机和一辆辆摆渡车井然有序的进行着工作,似乎压根没有注意到这几个人。
飞机从他们身后转了个弯,慢慢开到一条跑道上面起飞了,简文看着渐渐飞走的飞机,思考着下一步的对策。
“这里好冷.........”老王不禁边发抖边感叹。“话说你们穿着这么少不怕冷吗?”
“不怕啊。”简文看着在寒风中紧紧抱着自己的老王:“我们魔法师是练气的,练上几年就体质就变好了。”
“那么下一步呢?”
“松鸡山。”简文回答:“我们先离开机场,然后叫一辆出租车。”
松鸡山素有"温哥华之峰"(The Peak of Vancouver)美誉,在温哥华市区抬头往北看就能欣赏她的雄伟身影。这座山就像一个巨大的指北针,无论你在城市的那个角落,她就代表正北方向。到了晚上,山顶滑雪场的点点灯光也能让你很轻松地将她辨认出来。松鸡山山顶是欣赏温哥华全景的最佳场所,只要是晴天,温哥华市区以及布辣湾(Burrard Inlet)的风光就在眼底一览无余。
自然,在夏日黄昏在山上看日落,然后等待温哥华万家灯火在黑色的夜幕中闪耀,将是非常美妙的经历。松鸡山是1894年由第一个徒步登上顶峰的旅行者命名的。在那个年代登上松鸡山需要花上3至4天,因而称得上是不简单的旅程。那时还没有桥跨越布辣湾,也没有路到达山脚。旅行者们需要艰难地走过雪地,攀越巨石,穿越密林,才能到达目的地。在途中他们捕获了一只蓝色地松鸡,并非常崇敬这种神鸟,于是以它命名此山为松鸡山。此后松鸡山吸引了无数徒步旅行者。其中包括Don and Phyllis Munday,他们在山上建立了第一座小木屋。直到现在,The Munday Alpine Snowpark仍然纪念着这些当初为登山做过贡献的人们。
光明神殿,就在其中的一个角落里。
(全书完,《校园修仙之大天使之剑》敬请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