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老云秘制小鸡儿
“那个,陌沫墨啊,有事儿好商量,你不是要吃炸,不是,复读鸡吗?”妹的,差点口误说成炸鸡。
“哦,那你快做。”虽然只有短短的五个字,语气甚至可以说是很冷漠,仿佛不屑于吃李纤云做的鸡。而实际上陌沫墨的内心想法却是:“GKD!GKD!”
“那你倒是先把刀从我的脖子上拿开啊!”
“哦哦好的。”姑娘你的反射弧是有多长啊!
好了,现在到了美食家李纤云时间。
一日三餐没烦恼,今天就吃老云秘制小鸡儿。
上大锅,倒热油,放鸡儿,加调料,你看这鸡做的行不行?
“哇!金色传说!”此时林家的大厨闻到了复读鸡的香味(不是),不免惊讶道。
“啧啧,这香味,是什么地方传过来的,好香啊!”林街上正在闲逛的人们不禁啧啧称奇。
“给本姑娘让开!”此时陌沫墨这块再也顾不得淑女了,等等,她好像就没有淑女过。上来就扯走一只鸡身上最宝贵的部分——鸡腿。
此时,林府的管家也被这香飘十里的味道吸引了过来。
由于是晚上的关系,视线比较昏暗,我有些看不清眼前的人。
直到对方出了声:“哇,这鸡谁做的,我大老远的就能闻到这香味了。”
这不就是上次救我的那神医吗,我试探性的问道:“林大夫?”
对方也被我这一声林大夫给整懵了,然后立马缓了过来:“李少爷?”
他张开双臂,朝我走了过来,我以为他是三天不见我,甚是想念,太激动了,想要与我相拥而抱。
然鹅,他过来就是给我一个爆粟,我直接裂开。
“大夫你怎么打我啊?!”我委屈道。
我跟你讲,我李纤云从小到大,就没受过这气!
“我上次跟你说要叫我什么?”大夫反问道。
我人都傻了,我怎么知道你叫什么啊,我**心态崩了呀。
大夫自言自语道:“得,看来少爷是真忘了,本来少爷在陈家脑袋就不灵光,现在被我这么一敲,会不会更傻了。唉,罪过,罪过,真是罪过啊!”
大夫您自言自语能不能小点声啊,我还在您旁边呢,当我是聋的传人听不见对吧?
“大小姐回来了!”就在我疯狂吐槽林大夫的时候,林家的下人吆喝道。
此时,另一边。
“大小姐,咱林家是什么味道,这么香?”
他们口中所说的大小姐没有应答,将头埋了下去,悄悄的抽泣。
在她声旁的下人很疑惑大小姐为什么没有回话,便问道:“大小姐您怎么了啊?”
“没,没什么。”她带着哭腔说道,但凡不是聋的传人,都能听出来她们的大小姐是在哭泣。
下边的人窃窃私语道:
“大小姐怎么突然哭了啊?”
“不知道诶,好像是从我问大小姐『咱林家传来什么香味』这个时候哭的。”
“可能香味大小姐不习惯,呛哭了?”
“我看你在想桃子。”
“你们说的都不对,我看大小姐是受欺负了!”一个憨厚老实的大汉嚷嚷道。
说完,这个大汉就问道:“大小姐,是谁欺负你,告诉我们,我们帮你修理他!”
她久久不作声,周围的人也不敢出气,过了一会儿,才缓缓的说出一句话:“这个味道,是李纤云的。”
下人们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都沉默了。
但还是有新加入林府的新人不太清楚是怎么回事,便小声的问道:“各位前辈们,能说说是怎么回事吗?”
“罢了,我就给你们讲讲吧。”一名看起来年长的随从说道。
李纤云,小的时候就住在林府的对面,当时这条街还不叫林街,叫墨池。
李家乃书香门第,与我林家是世交。在其家人的影响下,李纤云从小就喜欢捣鼓墨水,甚至这孩子对文学的天赋还不错,在此方面造诣颇深,深受其家人的喜欢。
不过,世事难料,李家内部实行变革,一部分人支持在政坛上风起云涌,而另一部分人则希望能在军界有着一席之地。所以就造成了李家资源分配不平衡甚至隐约分裂的情况。即使是这样,李家依旧屹立不倒。
然而不幸的事,在李纤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李家发生了一场大火,神奇的是,人都没事,屋子损坏也不是很严重,但家里的证券这一系列重要的东西被洗劫一空。后来李家召开会议,我们是外人,也就不方便打听,大体上就是李家的有些人串通外面的人,想将李家吞并。
从那之后,李家就一蹶不振,长大后的李纤云也是看到了自家产业的不景气,便开始靠着自己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为自己谋一份营生。
起初,李纤云的文学是不受待见的,因为世人都认为,摆弄墨水的都是些华而不实的东西,想要有所作为,征战沙场才是最好的选择,更是男人的浪漫。
但是,李纤云的努力是没有白费的,他的作品,终于被世人所接受,所欣赏,甚至大家都为李纤云起了个才子的名号。
而且由于李家与我们林家是世交的关系,大小姐从小就与李纤云很合得来,有一个词怎么说来着,是从李纤云的诗中出现的。
正当随从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大小姐朗朗上口道:
“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干里,两小无嫌猜。”
“对对对,李纤云与大小姐的关系正好可以拿青梅竹马来形容。”随从连忙应声附和。
而随着李纤云与大小姐的日益相处中,两个人产生了男女的之间的感情。
常言道:“男追女,隔座山,女追男,隔张纱。”大小姐在李纤云的舞象之年的生日上,对李纤云表明了自己的感情,而李纤云却一直犹豫没有给予回应。
老爷听说后,不但没有阻止大小姐,反而大力鼓励大小姐。
“什么?!李纤云那小伙子?这门亲事我赞成!”这是老爷的原话。
当大小姐听到老爷都发话了,激动的几天都睡不着觉。
这个时候,他们的大小姐瞪了这名随从一眼,随从不敢继续说大小姐的黑料了,然后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
但李家的人是极度反对这门亲事的,当时我们林家的人甚至都在想,李家都这么落魄了居然还这么有骨气?!
然而,事实证明,我们想多了。原来李家的人早与陈家沟通好,准备将李纤云送去当赘婿了!在此之后,李家再与李纤云毫无瓜葛。
李纤云自然是不同意的,但李家,他也不能待下去了,谁知道李家的人会不会哪天会对他下手。大小姐看到李纤云这为难的处境,便请求老爷让李纤云住进林家,老爷自然没有意见,从此,李纤云便住在了林家,成为我们林家唯一的外姓人。
但李纤云这孩子比较独立和自强,他不希望自己吃喝穿住都用林家的,便靠着自己肚里的墨水,在外面自力更生。
大小姐见李纤云如此,不免的有些心疼,一次又一次的劝阻李纤云。
“李纤云,你每天起早贪黑为了什么嘛?”
“赚钱啊,这还用问嘛?”
“你其实不用那么累的嘛,待在林家什么都不用想的好吧。”
“不行的啦,我也算半个成人了,总得去找点事情做,整天混吃等死,相信你们林家也不会喜欢这样吧。”
大小姐此时也有点生气,开始钻牛角尖了:“李纤云,什么叫你们林家,你是不是不把我们当成一家人看?”
“是。”短短的一个字,道尽了多少无奈。
大小姐被李纤云气到了,夺门而出。
......
最后一更啦,明天还有网课,各位修仙党也早点睡。
星期天的时候就可以一日万字了(笑)
顺带问一件事,怎么联系网站编辑,我收款信息忘填了,也就是说,你们的打赏我都收不到,哭了。
说真的,我写这本书的时候也没想到会火起来,甚至还会有人给我打赏,这些都离不开大家的支持与鼓励。
当我看到每天增长的热度和红心时,都会感到很欣慰,而且也给了我继续写下去的动力。
所以,作者在这里对大家说一声,谢谢了!(超大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