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天堂与救赎(19)

作者:自然卷的噩梦 更新时间:2020/7/21 10:32:15 字数:2782

水厌总会让着水嫌,谁让他是哥哥,小时候当然会因为总要谦让而闹别扭啊,可是长大了嘛,会逐渐明白是血脉或是命运一类玄而又玄的东西,生来便安排了自己成为他的伞。

作兄长的,当弟弟的“伞”都快当成了习惯,怕雨会打湿他的肩头,便不自禁往旁遮一遮,知道弟弟倔强得像头驴,且好强爱面子,便也不会跟他明说。

其实他看的清清楚楚。

他看见他为那个叫洛阳的小子一路保驾护航,他看见在他那双阴色的水镰下,葬送了数十个同族,他看见他跟灰白携手并肩、窃窃私语。

太天真了,以为仗着夜隐咒纹可以抹消物体的能力,就可以为所欲为,甚至瞒住自己。

但其实也不能完全怪水嫌,要怪只能怪他,怪他从没跟水嫌说过,夜隐咒纹有着像是金字塔般的等级结构,而夜隐一族中所有男爵的咒纹都不完整,咒纹越趋向于完整的人,就越接近金字塔尖。当然,也并非所有夜隐族人的咒纹都不完整,唯一的例外,只有站在金字塔巅的那位大人.....

为上者,看待同族使用咒纹试图掩藏什么的动作,就像一个人看着鱼缸里的鱼那般清澈。反之,当更接近完整的咒纹发动功效时,为下者却不能看穿。

如同黑客间互传的邮件,普通人打开,那就是一张风格搞怪的黄图,但到了黑客手里,那就成了捅开某个国家银行金库的钥匙,敲敲键盘,几秒后,那些你需要思考汇率问题的货币,会潮水般涌进你的账户,变成某个数字后綴着一长串的“0”。

简而言之,将夜隐咒纹的能力看做信息流,那么水嫌与他就是两台不同的接受器。而他,优于水嫌。

很吊诡不是么?

老天给了他和水嫌几乎一模一样的五官,不差分毫的身材,唯独要在像是划分阶级的咒纹上,将他们分出个高下。难道老天爷瞎了眼,没看到水嫌花了多少努力在追赶自己的脚步么?

水厌放下手中的酒瓶,用掌心擦去沾在嘴角边的酒液,望着漆黑的夜空,他想,老天爷一定是瞎了。

否则老天爷一定会看到,他的弟弟潜入镜湖无数个日夜,让阴冷蚀骨的水元素进入他的身体,去学那粉碎敌人之前,先粉碎自己的【一式、支离手】;否则老天爷一定会看到,他弟弟去参加恶魔中盛行一时的自杀活动——封寒岭的试炼,去学那传说中的【二式、白雾水仙】。

在族人跟看二傻子似的目送水嫌离开故乡时,自己只能在出发前一场不支持他行动的争执后,臭着一张脸望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希望他活着回到身边。

然后他活着回来了,他摔下破旧的背包风尘仆仆的喊你一声“哥”,告诉你他领悟到了水系魔法的至臻,告诉你他变得强大不再软弱,他可以从被保护者转而成为保护者的角色。

今后的岁月,换他来守护你。

而当你问及过往试炼中的那段辛苦时,他只会满不在乎的对你说没什么大不了,但只片刻,你能从他移开的视线所剩的余光中,不经意识破他掖藏的沧桑。

是啊。你看着那年时光里,男孩手中的水枪变成荷枪实弹,你看着那总是尾随在你身后唯唯诺诺的小鬼,如今已经走到了你的前头冲你大笑招手。

你目睹着他努力到赌命,得有多残酷,你才会告诉他咒纹中的秘密。

告诉他,他所有的努力用功皆是徒劳是虚妄是浮云,宿命馈赠的那枚切分掌心的夜隐咒纹,其实不过是焚心的诅咒,冥冥中已经注定了兄弟二人天上天下。

水厌做不到,他会将咒纹里的秘密带到坟墓里。

即便没有夜隐咒纹,难道水嫌就以为能瞒过他么?答案是否定的,他们一起消磨过了多少岁月,水厌都懒得去计算。

水嫌的存在几乎就成了一种习惯,一种融入空气中的习惯。像是睡眼惺忪的早晨,你推开卧室的门就看到他撅着屁股在马桶边刷牙,你哼都不哼一声“早安”就径直挤进卫生间,从他头上取下洗脸的毛巾。这种习惯带来的是你对他彻底的了解,他仰躺在床上双手捧着本晦涩难懂的魔法书,看也不看你一眼的就朝你伸手,你会抄起桌面上包装着薯片的袋子走到他身边,将薯片摔在他的脸上。

你知道他在想什么,他帮洛阳只为了找到并杀掉那个女孩。

老天赐给他们兄弟俩同样灵敏嗅觉,灰白可以用夜隐咒纹抹消掉那个女孩的气味,但洛阳却做不到,在见到洛阳的第一眼,水厌就从洛阳身上,嗅到了那个女孩的气味。

可水厌他不提,也不问。

不知是第几次的,他一抬手,瓶中的酒咕嘟嘟的随着他喉结鼓动,涌入他的腹中,但只有这一次,他迟迟没有放下酒瓶。

喝酒都讲究一个境界,那就是酒至微醺即止,意思是喝得醉意刚好处在将醉未醉之间,人会感受到胸前发热,脑中晕乎乎的,跟卧在云朵里似的舒服。

可水厌并不享受微醺,在这个阶段,由于酒精的作用,他的大脑里会生出许多软糯的气泡,每个气泡都承载着过往的画面,画面中只出现着同一个女孩。

那在上一秒破灭的气泡中,女孩穿着素色连衣裙走在乡间小路,路两旁金色的麦田,随着女孩每次挪步时踮起脚尖而跟着微微摇曳,镜头中偶有几盏蒲公英飞过,迷乱了观众的眼。

那在下一秒新生的气泡中,女孩枕在课桌上熟睡,流苏似的头发微微遮住她的侧颜,鸭掌似的红枫安静的落在她的肩头,美得让人心悸。

那些承载着关于女孩回忆的气泡,像是摇晃过后的可乐,从瓶口中无法抑制的涌动出来。它们相拥在一起,成了一幅挂满关于女孩回忆的照片墙;它们挨个破灭,每每消失都在他脑中催生一种名为“思念”的情愫。

画面中的女孩叫白夜,那是他深爱着的女孩。

所以他才讨厌微醺,他喜欢醉极,他喜欢喝到不省人事,他需要喝到忘了自己姓甚名谁,接下来才会忘掉白夜。

真是倒霉,该放而放不下,想回却回不去,但更倒霉的是,水厌酒量偏偏还不错。他摇晃着空荡荡的酒瓶,一个不慎瓶子从脱手滑落,掉在了地面发出哐啷的声音。

以他的身手,他本可以在瓶子落地前,将瓶子重新握回手中,可他不愿,像是报复,像是随缘,他望着地上的瓶子发呆。

他知道白夜并不爱他,她爱的是那位至上的大人,而他也认为只有那位大人才配上的她。可终究落花有意流水无情,就像他对她来说是一种奢望,而她,对他也是一种奢望(可绕死我了)。

教堂屋顶水厌足尖轻点,整个人乘风而下,燕雀从空中落在树梢上那般轻盈,他落在了地面。

他转过身,背对着拜斯宾格小镇的东面,被洛阳同调炼金点燃的火焰,此刻依旧不停撩拨着暗色涌动的夜,他面朝着教堂,张开双手,一步步倒退而去,仰望着教堂锋利的屋檐勾勒出末世得线条。

听,是谁家的孩子没了母亲。

听,是谁为了欲望出卖了灵魂。

听,那位年少的魔城建筑师,正发出仿若春雷一般的隆隆之音,“喂,喂喂喂,现在试麦,喂,拜斯宾格的居民们,请问听到我说话了吗?”

【未完待续】

(又到了作者废话连篇时间,加了菠萝包的小说群,猫在角落潜水听大佬们聊自己的写作经历,挺有意思的,倒是其中一位的发言有些怪异,他说自己从不写人物内心戏,反正读者们一目十行,不会细读。但我不认为,我提笔的初衷是因为江南老贼的《龙族》,要是老贼不去写路明非在深夜透过窗,对着窗外的红绿灯用手比枪,口念一声PIA,红绿灯应声变色,来以此验证自己是否有某种不为人知的超能力,如果没有这一段,我想我很难体会路明非会说出“孤独啊,可你孤独你又能怎么样,只要你不去想,你就不孤独”。不过话又说回来,或许那位大佬的见解是对的,对比别人的小说,我总觉得我写的不是轻小说,甚至不像是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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