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问归期,不远万里,不问来处。
这是一份后记,意味着我们的旅途终于走到终点。
这篇属于教皇和圣徒的故事终于在新年的前夜来到了结尾。
在写下这篇后记的时候我在的地方下了场小雪,雪不大,不过勉强能在宿舍楼下堆一个小雪人。
说实话,落笔结束的那一刻我并没有像其他作者所谓的一样不舍留恋甚至动情落泪,因为我觉得我写出了一个很美好的结局,美好到甚至有点梦幻。
在这个崭新的世界里曾经高高在上的种族圣徒开始与人类交流,原本应该孤独终老的莫里斯获得了无数救赎,从黑暗中走出,成为了光明下最耀眼的存在。
我很喜欢这种感觉。
不如说谁会不喜欢这种感觉。
谁都曾被生活的阴影所笼罩过,在这种时候我们都无比渴求有某个人能将我们拉出来,哪怕代价是我们的一生。
在《soul》中,表面看似坚硬如铁无法被任何东西打动的twenty-two也会被最终落下的稻草所压垮,几千年来的痛苦并非不会留下痕迹,它们只是在一昧积攒着,厚积薄发,如冰刃般割开最后一道摇摇欲坠的防线。
创作这本书的契机是什么呢?
是解乏,是困倦,是处于一成不变的生活中对于未来的失望或者说……惧怕。
地铁上的人们脸色昏暗疲惫,我在不知不觉间也沦为了他们的一员,但也许唯一与他们不同的是,我没有秃顶!
其实答案是我还很年轻,虽然是个在同龄人里总显得有点老成的年轻人,心怀半凉的热血,觉得自己所做的一切都没有意义,无法改变这个世界更无法改变自己,所以尽管平日里看起来总是鲜活而努力,但私底下我其实一直都颓颓废废的。
我不喜欢这个世界。
于是我开始喜欢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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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上,时间已经来到今天,我觉得一切唏嘘都并没有什么意义。
这本书并非我完全的风格,当我是个小屁孩的时候我就开始跟在我爹屁股后边看他端着个笔记本电脑放《魔戒》,如今想来这也算是入坑西幻的一个契机。
而一晃眼十年过去,这十年里风雨沧桑,并没有什么人能在十年的时间里依旧安然不变,而我则从一个中二的小屁孩长成了,一个中二的大屁孩?
我非常喜欢自己对莫里斯的设计,他并非那种从头到尾一成不变的角色,从最初觉得自己不属于人间的淡漠铁血,到之后被众人感化的苦恼无奈,再到结局,一个俨然融入人间的少年,他不再拥有孤独的痛苦和悲哀,就算是圣徒他也依旧拥有了如众的友人和妻子,无数的凡人被他给予救赎,整个世界都在传颂他的名字直至万年,他诞生如同花海中飘然而落的枝叶坠入溪流,在一路颠簸之后终于来到了另一片繁世盛开的花圃。
虽然自称圣徒,但他其实比任何人类都要像一个人。
花开花落。
我们的相遇从春天开始,如今正值凛冬,我却也不打算将这场相遇画上句号。
以前陪家里人看过一部电视剧,里面有个情节到现在都让我记忆犹新。
那是冬天。
一个男孩对坐在火车上就要离开的女孩说到了那里你会想我吗?
女孩点了点头,男孩将手中温度尚存的饭盒隔着绿皮火车窗户递给她,火车开动,汽笛响起,大片蒸汽漫过月台,当雾气散去,女孩也已经消失不见。
第二天清晨。
男孩端着食盆走到门前喂猫,一道影子从地面朝他盖过,他抬起头,看见女孩正对他微笑。
“我可不舍得离开你啊。”
她拿出饭盒,上面仍然存着一些余温。
来自女孩的余温。
故事的结局自然是二人幸终,开玩笑的,我根本没看到结局,但如今的我经受不起任何be的摧残,所以只好在心底为他们谱写了一个我认为最好的结尾。
对于你们也是一样。
我可舍不得离开你们,所以相遇还会继续。
作为骨蛇的人生已经得到了完美,所以不如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如何?
让我想想,西幻故事既然已经写过了,那下一本就敲定为搞笑类型的东方玄幻吧!
那么又到了我第一喜欢的起ID环节,在写出来骨蛇这个ID的时候我还是个中二少年,现在的我可不一样了,得起个符合我气质的才行。
那就,用我第一喜欢的动画作为新的开始吧。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
我爱你们每一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