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城比起挖平了山顶所建的内城要陡峭不少,接连下了上百阶才看见麻子张三所指的暗渠。
“晚爷,暗渠的上游就是从内城流出来。”
许牧这人懒得很,所幸把导游的活丢给了张三,那张三眼睛尖耳朵灵,知道这位同样把自己罩在袍子里看不清面目的姑娘也是贵人。
晓得这个道理,张三自然是尽力的很。
“暗渠好几年没通过了,上面堵着好多垃圾,有时候运气好会有一两件漂下来。”
下城的屋子更有生活气息一些,暗渠边的屋子院墙上搭着几件麻布衣服,还有一股子消不去的臭味。
“捞起来的东西就在这家,王拐子!”
张三推开了半掩的院门。
“是我,张麻子。”
王拐子家里人很多,都是赤膊坐在院子里乘凉的汉子,张三口中的王拐子是一个大肚子的中年男人,正吃着某种不知名的干果,手里拿着蒲扇扇风。
“飞鹰卫?”
“张麻子你要背后插冷子?”
“抄家伙。”
这些汉子见到跟在张三身后的徐晚四人立刻站了起来,顺手抄起了身边的竹竿和叉子,脸色也变得不善起来。
“别误会别误会,这位就是我常提起的那位牧爷,都是内城出来的朋友,朋友。”
张三赶紧挺着那干瘦的胸膛走上前去,面上露着油滑的微笑。
“你之前不是说捞起来箱子了吗?快去拿出来,给贵人们看看,钱好商量。”
这些暗渠边上的捞金人似乎对飞鹰卫有着很大敌意,就算有张麻子再三作保,也只是冷眼看着,手里的叉棒始终没有放下。
“这些书上的字,俺王拐子认不得,听茶铺里记账先生说像是以前大师傅做东西留下来的书。我估计是被半山将的妖风整个吹到暗渠里去了,架子泡烂这些小箱子才从上面漂下来。”
书被这些捞金人用特殊的秘法处理过了,散去了暗渠水的恶臭,也避免了纸张晒干后变得皱巴巴的,字墨也被泡开。
打开一看,像是锻房大师傅们留下来的某种机关做法,徐晚看不懂图纸,只好四处看看。
“你们很讨厌飞鹰卫?”
她稍微靠近那个叫王拐子的粗俗汉子,可又不敢离得太近,他身上有股洗不掉的腌渍味道,闻起来让人作呕。
“小姑娘,拿了东西就赶紧走,外城可不是你们这些贵人乱跑的地方。”
王拐子口气依旧很冷漠,只想着拿到钱就把这烦人的小丫头赶走。
不过他手下的人倒是窃窃私语起来。
“飞鹰卫的人一进城就要死人。”
“传说他们每天要生啖血肉,脸都变形了,和妖怪没什么两样,所以才要靠个大袍子罩着。”
“一群软脚虾,安王死的时候没见到他们在城里威风,现在倒跑进城里头抓人清算。”
这些声音似乎让王拐子脸色更差了。
“闭嘴,一帮蠢货,飞鹰卫是你们该非议的吗?想被竹枪捅腚眼子了是不是?”
作为捞金人的头子,王拐子见识要多些。
这几个小姑娘肯定不会是飞鹰卫的人,从没听说飞鹰卫里还有女人,但张麻子既然这么重视这几个小娘希匹,肯定来头不小。
手底下这些人还是得约束着点。
毕竟这么多爷们敞着肚皮。
也是要恰饭的嘛。
又给了一枚百宝钱,让张三想办法把东西送到宅子去,这群捞金人和张麻子的事似乎瞬间就被许牧抛到脑后去了。
“成了,我现在带你去城门看大脑袋。”
得了新书,许牧走路一蹦一蹦的,活像是吃饱了的小兔子。
外城比起内城来说可是大多了,一重重屋檐相互勾连,黑瓦重叠,甚至有些鸟雀在山间飞翔时偶尔也在屋檐上歇歇脚。
安城的城门就在山脚的一处峡谷旁,深幽的峡谷下面是一条永不停息的暗河,只有一座吊桥连接着城下村和外城。
城门不高,大约三四丈。
站在下面看着那颗半山将的脑袋,可以看到那颗大的吓人的虎头已经被掏空了血肉,只留下皮和骨头,里面充上杂草,避免血肉腐败生出蛆虫。
“确实很大。”
站在下面仰着脑袋,也能直观感受到这半山将生前该是一只怎样的庞然大物,兴许不比这座城门矮上几分。
“我饿了。”
门口有个小孩拉着一个披斗篷的男人,沾满尘土的脸上两颗眼珠直溜溜的盯着卖炸豆糕的小摊。
男人听到以后没有说话,只是扯着孩子往城外走。
徐晚看见这小孩子的脸干瘪着,嘴唇也有些发白,似乎是很久没吃过饱饭了。
在文明社会待久了,心里还是有点同情的,徐晚自己也没有钱,只好看向一路上都出手阔绰的牧大爷。
“狗子,给他弄点吃的。”
“这……我手里也没有葫芦钱。”
许牧怀里左掏掏右摸摸,最后似乎放弃了什么,最后从腰间的锦囊里倒出最后一枚千宝钱来,扔给那个小贩。
“你这摊子的豆糕我牧爷都包了,今天所有过城门的人,见者都有份。”
当了金主,许牧亲自从摊子上拿了一串炸豆糕,递到小孩手上。
“吃吧。”
“谢谢姐姐。”
炸豆糕很香。
小孩吃起来很满足。
但小孩身边的那个男人似乎很不喜欢小孩靠近这个穿着飞鹰卫罩袍的女人,手上把他拉开了一些。
“你不用担心,我也不喜欢飞鹰卫。”
许牧见他敌意的举动只当是和外城其他人一样,觉得飞鹰卫是外来户,进城不过是想趁机掳一手,甚至是想逼宫长子退位,给他们大将军让位置。
这男人头发乱糟糟的,也不知多久没有打理过,连眼睛也盖住了。
隐藏在斗篷下面有两个很明显的突起。
显然腰间还别着两把刀。
“你是游侠吧?”
所谓游侠,亡命傲徒是也。
安王沈问便是这样的出身,一个人行走在落雁山到黑水河四百里地,将视人如蝼蚁的几只大妖斩杀了以后聚众称王,这才有了如今的安国。
不过说到底其实就是一帮持剑握刀便敢横行天下的匹夫,轻财而重义,素来不为统治者所喜。
就在几人交流的当口,两个踩着草鞋,村夫打扮的中年人正晃晃悠悠地从山脚走上来。
他们见到了飞鹰卫打扮的徐晚一行人,两眼突然一愣,耸动鼻子,像是闻到了鲜血的饿狗,脸上青筋暴露,嘴巴张大到极致,犬齿暴露,连人形都没了。
“杀了……成为上人……杀了,哈哈呵呵,杀了。”
徐晚反应的快些,瞧见那两个村夫拿着割草的镰刀冲过来,赶紧拉着身边的人想要把她们扯到身后。
这些疯子村夫瘦骨嶙峋,身上的衣服挡不住胸口突出的一根根肋骨,比起活人更像是暴晒干尸。
“吃了你们……换酒……好喝的酒……活着……”
好近。
这时候徐晚才发觉这女子身体有多累赘,那些疯子动作好快,她还没把怀里那柄小刀取出来,就已经快闻见他们满口黄牙的腥臭了。
‘嗤’
只看到刀光一闪,天色都因为这样深邃的寒芒阴冷了几分。
人头滚落到地上咕噜咕噜打了个转,正落到徐晚面前,她低头一看,那脑袋上的狰狞杀意还没散去,嘴巴微微张合,似乎还没意识到自己已经被杀了。
男人用袖口擦干净了刀上的血,冷冷地丢下了一句话。
“这是豆糕的报酬,咱们两清了。”
在这里,用命来抵债。
似乎是理所应当的。